□ 王 涛
2012年6月6日至7日,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在北京举行了元首理事会第12次会议。与会各方围绕国际和地区安全形势的最新变化,就深化今后10年的安全合作问题积极交换意见。各方表示,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此起彼伏,新矛盾、新挑战层出不穷,该组织维护地区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成员国将在不干涉内政以及尊重彼此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基础上,继续完善安全合作体系,提高上合组织应对威胁和挑战的能力。上合组织自2001年6月15日成立以来,积极顺应时代潮流,稳步推进安全合作,有效维护成员国安全与发展利益,代表了国际安全新秩序的发展方向,在促进成员国安全合作与政治、军事互信等多个层面树立了创新合作模式,极大地丰富了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
上合组织的安全合作以建立军事互信为起点,根据安全形势的发展不断扩大合作领域,从传统安全合作拓展到非传统安全合作,并积极完善综合安全体系,努力维护成员国的共同安全。
(一)以军事互信为基础开展传统安全合作。上合组织的安全合作可追溯到冷战结束之初“上海五国”以军事互信为基础的传统安全合作。此前,源于中苏意识形态的分歧和军事对抗,历史遗留的领土和边界问题时常成为引发矛盾和冲突的焦点。冷战结束后,为了共同应对国际战略力量的失衡局面,营造和平稳定的周边安全环境,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就在与中国接壤的边境地区相互削减武装力量、在军事领域加强信任等问题,与中国进行联合谈判。“上海五国”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于1996年4月26日签署了《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规定:部署在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互不进攻;限制军事演习的规模、范围和数量;相互通报边境100公里纵深地区的重大军事活动情况等。①参见《中俄哈吉塔五国元首在上海正式签署〈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新华社,1996年4月26日。1997年4月24日,五国又签署了《关于在边境地区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规定:将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裁减到与睦邻友好相适应的最低水平;互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谋求单方面军事优势;定期交换边境地区军事力量的有关资料等。②参见《中俄哈吉塔五国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新华社,1997年4月24日。
上述两个协定的签订,不仅彻底结束了中苏边境多年的军事对峙状态,而且增强了边境地区军事活动的透明度、可预测性和可监控性,使长达7400多公里的共同边界线成为五国建立军事互信和发展军事友好合作关系的和平空间与安全纽带,为后来的上合组织积极开展军事安全合作奠定了基础。
(二)以应对共同安全威胁为基础开展非传统安全合作。冷战结束后,非传统安全问题逐渐成为影响国际和地区安全的重要因素。中亚地区是多种文化、宗教相互作用的交汇点,是世界上民族成分最复杂的地区之一。苏联解体后,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国际恐怖主义三股势力在该地区迅速蔓延。它们以推翻中亚各国世俗政权为目的,披着宗教和民族的外衣,同跨国犯罪集团勾结,对地区安全与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在此情况下,“上海五国”逐渐将安全合作扩展到非传统安全领域。1998年7月3日,五国在第三次元首峰会发表的《联合声明》中首次明确指出:“任何形式的民族分裂主义、民族排斥和宗教极端主义都是不能接受的。各方将采取措施,合力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及其他跨国犯罪活动。”③《中俄哈吉塔元首阿拉木图声明》,新华社,1998年7月3日。1999年8月25日,五国元首在比什凯克会晤并发表《联合声明》,提出了“采取联合行动”的问题,表示“五国主管部门将采取措施开展协作,包括举行磋商和制订有关联合行动计划”。④王发恩:《维护和平,促进合作──评中俄哈吉塔五国元首第四次会晤》,载《瞭望》,1999年第35期。2000年7月5日,五国元首在《杜尚别声明》中宣布:“五国将尽早制定相应的多边纲要,签署多边合作条约与协定,定期举行执法、边防、海关和安全部门负责人会晤,视情举行反恐怖、反暴力活动演习”⑤《“上海五国”元首会晤发表〈杜尚别声明〉》,新华社,2000年7月5日。。这3次会晤的共同文件都一再强调:“不允许利用本国领土从事损害五国中任何一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及社会秩序的活动。”2001年6月15日,“上海五国”和乌兹别克斯坦正式组建上合组织,并发表了共同文件——《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将非传统安全合作写入该文件。上合组织通过协力打击国际邪恶势力,不断加强非传统安全合作,并在合作中形成了合作伙伴间的平等协商原则、共同安全精神和“己所不欲、勿施与人”的行事准则,为建立新型国家关系和新安全观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三)通过扩大合作领域完善综合安全体系。上合组织自组建以来,积极开展安全合作,努力拓宽合作领域,不断完善综合安全体系。其中,经济合作是上合组织开展多边安全合作的重要基础,不仅能够推动成员国经济共同发展,巩固睦邻友好关系,而且有助于增强地区的整体竞争力,共同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2001年9月14日,上合组织成员国首次政府首脑会议提出:“经济安全合作的总体目标是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发展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区域经济合作,增强本地区经济实力,提高本地区在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中的地位。”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首脑会议发表联合公报》,新华社,2001年9月14日。此后,该组织建立了经贸部长、交通部长、农业部长等会晤机制,设立了高官委员会和海关合作、发展过境潜力、投资促进、电子商务、能源等7个工作组,成员国之间的直接投资额已超过150亿美元,连接本地区的能源、交通、电信等网络建设也已初显轮廓。①参见王晨宇:《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的新平台》,载《国际商报》,2012年6月6日。
文化合作也是上合组织多边安全合作的重要内容。与欧亚地区其他国际合作机制相比,无论是在领土面积、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还是在文化、宗教、社会制度等领域,上合组织成员国间的差异都要大得多。为此,该组织发扬“尊重多样文明、繁荣多元文化”的精神,积极开展文化合作。在2007年8月16日比什凯克元首峰会期间,成员国签署了《文化合作协定》,规定了文化合作的范围、机制、方式和争议解决途径,为该组织框架内的文化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②参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签署〈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新华社,2007年8月16日。成员国文化部门不仅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努力工作,还与其他相关部门紧密协作,积极营造“大文化”的合作氛围,包括与教育部门合作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与青年组织和机关合作成立“上合组织青年联合会”等,从而增进了该地区不同文明之间人民的相互理解和友谊,为长远发展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
上合组织的安全合作从根本上区别于美国等西方国家建立的以冷战思维为基础的军事同盟。包容性强的新安全观和内涵丰富的合作理念,是该组织安全合作的重要特色;多元开放的合作机制和平等协商的合作关系,则是该组织安全合作的重要成果。
(一)秉持“互利共赢”的合作理念。21世纪的中亚可谓内忧外患,区域内国际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活动猖獗,外部阿富汗塔利班极端分子同中亚国家的极端势力相互勾结,严重威胁地区安全与稳定。加之美国不断加强对该地区的渗透,进一步增加了该地区安全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共同的安全诉求使相关国家形成共识,通过建立多边安全合作机制,应对共同的安全挑战。
上合组织倡导安全先行,以维护地区安全为首要任务。成员国通过该组织提供的安全合作平台,借助集体力量,共同维护和保障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通过开展安全合作,不仅增进了成员国之间的政治和军事互信,构筑了和平友好的新边界,提升了国家间关系的水平,而且有效增强了该组织的行动能力,维护成员国国家安全,并且在合作过程中形成了新型的安全理念和安全合作模式。
上合组织“互利共赢”的安全合作理念,与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形成了鲜明对比。上合组织诞生于冷战结束后,宗旨是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和睦邻友好,维护中亚地区的长期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新秩序。该组织不具有结盟性质,安全合作不针对第三国或第三方。北约则是冷战的产物,是具有结盟性质的军事政治组织,有明确的针对性。上合组织倡导新安全观和新理念,信守“互利共赢”的新时代规则,北约则坚持对外遏制战略,奉行零和游戏规则。
上合组织在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将安全与发展两大任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把安全与经济合作作为自己的两大基本职能和优先发展方向,并坚持“以互信求安全,以互利求合作”的安全合作模式,谋求共同安全、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美军太平洋司令部原司令布莱尔上将也承认,像上合组织这样的区域合作模式,才真正代表未来的发展趋势。
(二)建设多元开放的合作机制。纵观1500年以来的国际关系史,传统意义上的安全合作组织往往以军事安全为首要目标,是一种狭隘封闭的合作机制,“说到底是以强权政治、甚至是极端的权势至上眼界和立场来看待和对待国际事务的一种思维方式”③时殷弘:《论冷战思维》,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1年第6期。。冷战结束后,安全已经演变为一个综合概念,寻求安全的手段也趋向多元化。为此,上合组织积极顺应历史潮流,摒弃传统的安全合作准则和观念,奉行开放、不结盟的原则,不断完善合作机制。目前,该组织已建立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国防部长和国家协调员定期会晤机制,以及安全部长、执法部门领导、最高检察长、海关关长、边防部门领导、经贸部长、文化部长和紧急救灾部门领导等磋商机制,设立了秘书处和反恐中心两个常设机构,还组建了一些工作组。多元一体的合作机制,使上合组织能够有效履行维护地区安全、促进共同发展的职责。
近年来,上合组织的吸引力与日俱增,先后吸纳蒙古、伊朗、印度和巴基斯坦为观察员,与阿富汗建立了联络小组,与白俄罗斯和斯里兰卡建立了对话伙伴关系,与联合国、东盟、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欧亚经济共同体等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和保持着合作关系。目前,许多国家希望获得该组织的观察员地位,一些已获得观察员地位的国家则申请成为正式成员国。此外,包括欧盟在内的一些国际组织也表达了与该组织建立联系、开展合作的意愿。多元开放的合作机制,将使上合组织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在维护地区安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建立平等协商的合作关系。上合组织自成立伊始便确定了“互信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成员国之间相互尊重主权、独立、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国家不论强弱一律平等,从而打破了传统国际组织以强权政治为特征、大国占主导地位而小国、弱国只能被动服从的惯例。该组织坚持协商一致的行为规则,赋予成员国真正平等的权利,在相互理解及尊重各成员国利益的基础上寻求共识。在制定组织章程、通过重要协定或采取重要措施时,上合组织充分尊重各成员国的利益和诉求,努力实践“协商一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充分体现了国家不论大小都享有平等决策权的精神。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各成员国加强沟通、协调立场,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和成员国的共同利益发出协调一致的声音,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促进各国共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2007年该组织成员国签署的《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将世代友好、永不为敌的思想正式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开创了国家间不结盟、不对抗的合作关系典范。①参见《上海合作组织峰会签署〈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新华社,2007年8月17日。
上合组织在安全合作的实践中提出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重要精神,体现了冷战结束后多数国家和民族在面对全球化冲击时的共同心态。在这一精神指引下,该组织超越了民族传统、宗教观念、意识形态等诸多方面的差异,把政治制度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各成员国联合在一起,打破冷战思维,通过平等协商建立了政治互信和安全合作关系,形成了一个超越意识形态之上、以互信合作为基本内容的新型睦邻国际关系模式,体现了东方哲学中“和而不同”的理念,并且越来越具有普遍的国际意义。
上合组织在安全合作中始终秉承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努力维护地区战略平衡,有效打击“三股势力”,不断推进共同发展,在世界上树立了和平、合作、开放、进步的良好形象。
(一)维护地区战略平衡。中亚地区位于欧亚大陆中心,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战略地位非常重要,被称为“国际政治的枢纽地带”,也是国际竞争的重要地区。特别是在冷战结束后,国际战略平衡发生动摇,积极推行全球战略的美国谋求巩固和扩大在中亚地区的影响,不仅在中亚国家建立军事基地,借反恐之名,行控制之实,而且企图在一些中亚国家策划“颜色革命”,颠覆现政权,推行西方政治体制和价值观。此外,北约在“战略新概念”的指引下,借发展“和平伙伴关系”之机推行东扩计划,也对地区战略平衡构成威胁。
在此形势下,上合组织为有关国家积极开展安全合作、协调各国安全利益、遏制美国和北约的扩张、维护地区安全均势提供了重要平台。在中亚国家的要求下,上合组织于2005年7月5日通过国家元首会议声明,指出:“鉴于阿富汗反恐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已告一段落,反恐联盟有关各方有必要确定临时使用该组织成员国基础设施及在这些国家驻军的最后期限。”①《上海合作组织元首宣言》,新华社,2005年7月5日。这实质上是要求美国确定在中亚驻军的期限。此后,美国于同年11月下旬被迫将军队撤出乌兹别克斯坦。
此外,上合组织还有助于维持中亚地区内部的战略均衡。俄罗斯战略学家巴尔纳舍夫认为:“如果不能与中俄达成稳定的安全协议,哈、吉、塔等国就难以保障自身的安全,同时它们也不能与其他邻国撕破脸皮,因此这些中亚国家的最佳选择就是参加跨区域的多边合作组织,这有利于它们在与大国的周旋中有效防止其他邻国的潜在威胁和野心。在此情况下,上合组织无疑是中亚国家重要的合作平台和联系纽带”②《稳步向前的上海合作组织:专家学者纵论SCO》,60页,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
(二)有效打击“三股势力”。中亚地区的地理、宗教和民族环境极为复杂,为民族分裂势力、国际恐怖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提供了活动空间。而冷战后国际安全形势的发展,使中亚地区的“三股势力”开始出现合流的趋势,逐渐成为影响各国政治稳定的共同危害,也是上合组织面临的最大威胁。
上合组织最早界定了“三股势力”的概念,提出了联合反恐和地区维稳的历史使命。该组织在2001年6月15日成立当天即通过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明确指出其任务是“共同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为推动落实《上海公约》,切实打击“三股势力”,上合组织还通过了《反恐怖主义公约》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合作纲要》等法律文件。目前,该组织已形成包括军队、警察、情报、检察院和法院等强力部门在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和多功能合作机制,对“三股势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努力消除其对地区安全和稳定的威胁。
上合组织的联合反恐合作已取得重要成果。在2004年至2011年间,该组织地区反恐机构在成员国强力部门的协作与配合下,成功制止了500余起恐怖事件的发生。近些年,中亚地区的“三股势力”活动始终处于低烈度状态,未能发动大规模恐怖袭击,更没有发展成类似阿富汗塔利班的规模,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安全合作。当前,该组织区域内的“三股势力”仍处于分散状态,尚未相互融合,需要成员国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为此,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6次会议于2012年6月7日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3~2015年合作纲要》,表示“打击‘三股势力’仍是上合组织的优先工作”③《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发表新闻公报》,中国新闻社,2012年6月7日。。
(三)不断推进共同发展。上合组织成员国大多处于经济转型时期,面临着发展经济的迫切任务,求发展是各国携手合作的共同驱动力。安全合作的开展,为该组织成员国加强经贸合作创造了有利环境。
首先,上合组织建立和完善了经济合作机制框架。上合组织从“上海五国”对话机制升级为正式的地区组织,本身就是其机制发展完善的重要表现;而上合组织秘书处的成立并专设负责经济合作事务的副秘书长和经济合作组,则是该组织经济合作制度化水平的又一次提升。目前,上合组织已建立官方与民间相结合的经济合作推进机制,构成了成员国经济合作发展的坚实基础。正如《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签署上合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中所指出的,这些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开拓新市场,为地区发展和亚欧交通走廊多元化注入强劲动力”①《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签署上合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新华社,2011年6月15日。。
其次,上合组织扩大了经济合作范围。上合组织成立后,随着成员国经济合作的发展,其相关合作机制所涵盖的领域逐渐扩大。目前,该组织的经济合作不仅局限于推进双边经济往来和贸易投资便利化,还致力于促进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10多年来,上合组织国家相互间经济交往明显增多,贸易规模空前扩大,贸易依存度逐年提高。2011年,中国同其他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接近900亿美元。其中,中俄两国贸易额近600亿美元,中哈贸易额为141亿美元。中国已经成为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的第一大贸易伙伴。
应对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危机与挑战,也是上合组织经济安全合作的重要任务。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成员国经济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为应对空前的危机,早日实现经济复苏,各成员国携手合作,联合采取应对措施。为解决多边合作项目的资金瓶颈问题,缓解国际金融危机给中亚国家带来的财政困境,中国先后向其他成员国划拨了120多亿美元优惠信贷,并为俄、哈两国提供了专项贷款,从而有效缓解了危机,维护了经济安全。
上合组织安全合作的发展与地区安全形势密切相关。一方面,地区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为上合组织开展安全合作提供了利益基础和历史契机;另一方面,复杂的安全形势也使上合组织安全合作在未来发展中仍然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具体地说,继续有效开展防务合作,适当考虑扩充组织成员,建立冲突预防机制,是该组织安全合作未来发展进程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新形势下继续有效开展防务合作的发展方向。上合组织的安全合作始于防务合作。目前,防务合作仍然是该组织安全合作的重要内容,涉及反恐维稳、情报交流、军事训练、装备研发、军事技术合作、维和行动、边境管控等诸多领域。在新形势下,防务合作仍然具有很强的生命力,特别是在打击具有准军事性质的“三股势力”方面仍是必不可少的利器。有效开展防务合作,是上合组织安全合作长远发展的坚实基础。
在2012年上合组织国防部长会议上,中国国防部长梁光烈提出了未来防务安全合作发展应遵循的四项原则:一是坚持贯彻“上海精神”,以一律平等、相互尊重、协商一致为基础开展防务安全合作;二是坚持打击“三股势力”的合作重点,以提高抵御现实威胁的能力为目标,加强组织行动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建设;三是坚持机制化建设的方向,全力建设机制完善、协调顺畅、合作全面、开放和谐的新型防务安全合作机制;四是努力增进人民的理解和支持,将防务安全合作作为联系成员国人民文明交融的纽带。②参见《上合组织成员国国防部长会议在京召开》,新华社,2012年4月24日。
从长远看,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将在“上海精神”的指引下,继续将机制性合作作为防务安全合作的基本模式,通过国防部和总参谋部定期会晤机制与紧急磋商机制,建立军事机关对口交流机制,指定参与联合维稳行动的部队并按照统一大纲进行专门训练,定期举行反恐维稳联合军事演习等方式,为确保本地区国家的共同安全打下坚实基础。上合组织在开展防务安全合作时,将继续坚持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的原则,依托合作思维而不是对抗思维,追求共同安全而不是排他性集团安全,采取的方式是通过签订防务安全合作协议来增进各成员国武装力量的交流,而不是通过签署军事联盟条约来建立联合军事指挥机构、联合军事力量和联合军事基地。
(二)扩充组织成员面临的挑战。随着上合组织的发展,凝聚力和吸引力不断增强,不少国家都希望发展与该组织的关系,一些国家还表达了加入该组织的意愿。理论上,上合组织对所有承诺遵守其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该组织框架内通过的国际条约和文件规定的本地区其他国家实行开放,可以接纳它们为成员国。2010年6月在塔什干召开的上合组织峰会批准了《上合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和《上合组织程序规则》等文件,为吸纳新成员提供了法律依据。①参见《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批准接受新成员的条例》,新华社,2010年6月11日。
但是,上合组织在接纳新成员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增强内部合作和推动长远发展,还要考虑新成员的实际情况,特别是该成员是否真正具备履行相关条约和法律文件的能力,避免因吸收新成员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比如,目前阿富汗与中亚各国在反恐问题上利益休戚相关,打击跨国犯罪需要阿富汗的配合。但是,如果吸纳阿富汗加入,上合组织就必须承担该国的安全与经济重建责任,并须考虑到美国因素的影响。更重要的是,扩充组织成员问题关系到上合组织的长远定位。未来上合组织在扩充组织成员问题上应考虑成员国是否需要有区域性的资格限制,即该组织是否继续坚持以中亚为中心的地域限制,或者是否强调必须与现有成员国在地理上接壤?在地域范围上是否可以向南亚、里海、西亚扩展?高加索国家能否“脱欧入亚”?伊朗如何摆脱地理距离上的困难?目前上合组织仍然具有某种地缘政治色彩,在“扩员”后是继续作为地域上相连的紧密性合作组织,还是发展成既有紧密合作,又有宽泛交换意见的更具“弹性”的组织,甚至更多是论坛性的国际组织?这些都是上合组织在扩充组织成员方面面临的挑战。
(三)建立冲突预防机制的现实考虑。中亚地区是当今世界地缘政治关系最复杂的地区之一。世界历史上的各大文明板块在这里交汇、碰撞,形成了长期动荡的“文化破碎地带”,内在的文明冲突因素随时可能以民族主义的形式释放出来。在中亚国家政权建设的进程中,不同部族、地区之间在政治和经济资源分配上存在不平衡、不均衡现象,引发矛盾和危机的可能性始终存在。此外,该地区民族矛盾依然错综复杂,宗教极端势力活动频繁,地区发展差异和资源竞争不断加剧,这些问题都有可能引发冲突。因此,积极开展预防性外交,适时建立冲突预防机制,应成为上合组织安全合作需要考虑的现实问题。
在建立冲突预防机制的问题上,上合组织应着重在以下5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是继续巩固成员国的政治和军事互信,以良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互信关系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媒体和民间等各个层次的友好合作关系,为建立冲突预防机制建立广泛而坚实的基础;二是推动国际政治民主意识,特别是在预防地区性冲突的安全合作中将排除承袭冷战思维的单边主义、新干涉主义等理念和行为作为重要前提;三是加强该组织常设的应急机制,特别是在反恐、缉毒、救灾等领域建立有效的通报协作机制,从预防冲突发生、应对突发事件、化解冲突因素等方面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并形成有效的联合行动能力;四是加强与联合国在日常工作中的联系,发展与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东南亚国家联盟以及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等地区安全合作组织或合作论坛的交流与对话,积极探讨在预防地区冲突领域中合作的可能性;五是制定安全合作的近、中、远期发展规划,尤其在机制化建设和发展方面确立阶段性目标,从而有目的、按阶段、分系统、多领域地推动该组织建立和健全地区冲突的预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