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军区司令部军务部部长 徐继龙
围绕强军目标大力提升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平
南京军区司令部军务部部长 徐继龙
治军管理在建设强大军队中具有基础地位和基石作用,作为各级管理者,必须积极适应形势发展,着眼夯实强军之基,从形势判断、思想理念、知识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管理素质培养,努力提高筹划、指导和落实管理工作能力,以过硬的本领持续推进部队管理科学发展。
新形势下,部队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管理者只有认识到位,才能把握管理发展大势,增强工作指导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社会环境复杂多样给管理工作赋予了新的课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等多样化,使官兵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和差异性明显增强。社会变革所进行的政策制度调整,对管理工作发挥疏导诫勉功能提出了新要求。二是信息网络广泛普及给管理工作增添了新的难度。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大肆散布反动言论,给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增添了难度。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充斥网上,给保持官兵思想道德纯洁增添了难度。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刻意扩大社会阴暗面,给上网涉军信息管控增添了难度。三是职能使命不断拓展给管理工作明确了新的任务。部队执行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非传统任务不断增多,常态化管理与应急管理转换更加频繁,打破了传统的、常态的管理模式。部队年度野外驻训时间长、任务重,经常性管理教育落实难,对加强部队动态管控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四是官兵民主意识增强给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随着社会进步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官兵的民主意识明显增强,认理不认权、服理不服压,特别是大学生士兵对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有较高期望。少数干部骨干在带兵过程中发扬民主不够好,不注意理解官兵的民主诉求,影响管理教育的效果。五是推进部队创新发展给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些单位面对手机、私家车等新生事物,看消极因素多,看积极因素少;封堵比较多,疏放比较少,制约管理工作质量效益。有的群管群治氛围不够浓,片面地把士兵经历复杂看成是不够纯洁,有时站在对立面上抓管理,影响官兵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孙武在《形篇》中提出:“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其意是说,善于用兵的将帅,重视研究治军之道,确保军队行动合乎法规的要求。“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深入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基本前提是掌握熟悉管理工作的法规制度。管理者只有学好用好法规制度这把“尚方宝剑”,从严抓管理工作才能有标准和尺度。一要掌握主要政策法规。管理政策法规具有很强的统一性、权威性和稳定性,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管理智慧、经验教训和方法途径。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主席关于强军之基、科学管理等一系列重要思想,熟悉军委、总部颁发施行的共同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战时管理条例》等条令条例,熟记本单位制定的有关部队管理教育的规章制度,切实把握开展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二要了解相关专业法规。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只有不断拓宽学习面,才能运用自如,有的放矢,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领域的法规规章要细学深学,如《军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弹药地雷爆破器材安全管理规定》《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预防犯罪工作条例》等。诸如此类的法规,尽管业务性很强,但都与部队安全管理密切相关,作为管理者对其主要精神要熟悉弄懂,以便更好地指导部队全面贯彻落实。三要牢记各项基本制度。条令条例明确的各项制度,体现了管理工作规律,具有强大的约束力、强制力和凝聚力。管理者只有做到“制度在心中”,方能“工作有抓手”。对诸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明确的一日生活、值班执勤、留营住宿、查铺查哨、请假销假等制度,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规定的分析预测、风险评估、检查监督等机制,力求做到内容清、方法清、要求清、时限清,为组织指导管理工作奠定扎实的知识基础。
管理工作是部队的基础性工作,渗透在部队建设各领域,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人人都有责、人人应尽责。同时,《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明确,各级首长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领导部(分)队的管理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支部)、首长应当加强对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可见,抓好管理工作是条令条例赋予各级领导和干部骨干的基本职责之一,责无旁贷、义不容辞。一是履行筹划职责。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准确理解意图,结合本单位实际搞好年度管理工作总体筹划,理清抓管理的目标思路和任务要求。根据部队任务转换、季节变化,搞好阶段性管理工作筹划,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措施。部队执行重大任务、组织重大活动时,要把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建立组织,明确责任,同步筹划和实施。二是履行协调职责。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善于把各级、各部门的力量整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特别是主管领导和业务部门在拟制综合性管理指示、开展综合性管理检查、组织教育整顿等,应主动担责,牵头组织,抓好落实。三是履行组织职责。对上级部署的管理活动、本单位开展的管理重点工作,要亲自过问,积极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矛盾。尤其是部队进行“三实”(实打、实投、实爆)、海(水)上作业、空中飞行等险难课目训练,要靠前指挥、严密组织,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切实把好安全关口,努力为圆满完成训练任务提供安全保障。四是履行督导职责。以敏感时节、重点部位、重大活动为重点,经常深入一线,组织指导部队认真落实上级指示规定,强化对部队管理状况的掌控,及时查纠问题,并搞好对部属的传帮带,提高各级干部骨干抓管理工作的能力素质,确保工作落实到末端。
“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立身”。管理者走得直,行得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说话就有号召力,办事就有说服力。必须强化自律,一身正气,敢于较真,勇于创新,以高尚的人格力量和良好的治军风范影响感召部队。一要带头遵纪守法。管理者在自身管理上必须有比部属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自觉当好排头兵、做好表率,始终做执行命令、遵守纪律、落实制度、廉洁自律的模范,自觉置身于条令条例的严格约束之中。坚持严部队先严自身、立规矩先守规矩,要求部属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部属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注重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严守安全规定,加强自身防范,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二要带头较真碰硬。管理与被管理始终是一对矛盾,抓管理得罪人是常有的事。必须贯彻在揭露矛盾解决问题中求发展的指导思想,牢固确立“发现问题是水平,指出问题是胆识,解决问题是贡献”的观念,以对部队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查纠问题。坚决摒弃“多栽花少栽刺,留份人情好办事”的消极人生哲学,坚持从严治军,对问题敢于较真碰硬,敢于唱黑脸,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遇到矛盾不绕道,有了矛盾不上交,以不解决问题不撒手、不落到实处不罢休的韧劲,抓好问题的解决。三要带头开拓创新。着眼社会环境的新变化和军事斗争准备的新实践,认真研究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确立新思路,采取新手段,出台新举措,谋求新发展。要有革故鼎新的勇气和科学求实的态度,把工作的新思路建立在对客观事物规律的深刻把握上,建立在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相统一的基础上。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把他们的一些新办法加以概括总结和提炼,借鉴军内外一些新鲜经验和做法,用于指导新的实践,不断推进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本文责任编辑:胡东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