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过去一年,有关老年人的负面报道不少,先是大妈们跳广场舞扰民频频受到暴力报复,后是四川达州老人摔倒被扶反讹3个孩子。尤其是后者,在社会影响极大,激起了我们这个一向倡导尊老爱幼民族的大讨论。在这一波风潮中,出现了一种说法是,“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这一说法让不少饱受伦理重压的国人连赞“有理”。
“坏人”标签不能随便贴
2013年11月22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分局查明,蒋光容老太于当年6月15日,在达川区正南花园附近的那一跤是自己摔的,并非她所说的那3个小孩所为。为此警方对蒋老太以及儿子龚发安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警方认定二人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对蒋光容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其年满70周岁,依法不予执行,对龚发安给予行政拘留10日、罚金500元的处罚。
达州警方的这一做法得到了社会舆论的普遍认同,然而已经被坐实“讹人”坏名声的蒋老太母子并不服,并要针对达州市警方的处罚提出行政复议。但连子女们都感到有些恼火的是,除了鼻涕眼泪与发誓,蒋老太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表明自己的清白,却有7个目击证人站出来为3个孩子作证说是老太太自己摔倒的,这些旁观者认为“不能助长歪风邪气,否则以后没人敢做好事”。
事实上,今天的人们更倾向于接受这样的观念,一个人要得到别人尊敬的前提,首先是自重和尊重他人,任何身体上的缺陷,或者年龄、性别因素都不应该无条件地被利用来要求他人的尊重,否则就形成了一种道德胁迫,是一种软暴力。当然,对于弱者,自命为强者的人们,理应存一份悲悯,在情节不是太严重的情况下,大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体谅一下弱者。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这两者并不矛盾。
但是,像“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这样的标签却不是可以随便乱贴的。要知道,在我们国家文化的氛围里,“坏人”是一个绝对色彩相当浓厚的词,谁要背负了这个名声,可真是难以翻身和“拨乱反正”了。
至于说大妈跳广场舞扰民的问题,是中国快速城市化和城市基础建设、城市管理之间的矛盾产生的现象,虽说解决需要假以时日,但并非无法解决。而个别老人讹人,一方面是老人失德;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老人的生存境遇问题,这些都可归结到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不同步的问题。
不必放大“坏老人”之害
人有善恶之分,但善恶的边界有时候十分模糊,善恶也从不互斥地存在于一个人的体内,更多的时候,它们是此消彼长,共同存在的关系。有时候,一念之差就能由此及彼。只要有足够的环境和诱惑因素,又缺乏惩戒机制,任何人都有变成坏人的可能。
是不是所有的老人都坏?这就像问所有的年轻人是不是都是坏人一样,答案是否定的。个别老人的行为固然有不自尊的恶劣之处,但让全体老年人来背负骂名,这个太不公平。如果论证说经历了某个时代的老人就是“坏人”,那这样的论证未免草率了。
倒地的老人很多,即便当真“讹人”,恐怕也不在多数,能否因为1个“坏老人”就拒绝救助所有亟待帮助的良善老人?毕竟法治或技术都在进步,能以证明清白的工具与制度越来越多,即便担心被讹,对于起码的道德责任而言,打个120或者“见义智为”总好过不管不问吧?1个“坏老人”,不该成为我们冷血的借口,放大“坏老人”之害,绝不是这个社会之福。
或许因为“老人摔倒”成为热议话题,就在本期杂志截稿期间,不断有摔倒老人被路人扶起的消息见诸报端——
2013年12月5日,在长沙天心区韶山南路一公交车站附近,一位六旬老人倒在街边,部分围观者担心惹上麻烦不敢上前去扶,而路过的长沙市中心医院护士陈伟群没有丝毫犹豫,马上施以援手,并叫来救护车帮忙送医。她的这一温暖举动让不少市民感叹,这是长沙冬日街头的最美镜头。
在南京,2013年12月6日下午,一八旬老翁行至北京西路省政府门口时,突然摔倒在地。的哥李建江路过此处,果断救起老人,将其搀扶到省政府民警值班室休息。
在北京,家住硚口的罗女士称她父亲2013年12月7日早上9点在居仁门不小心摔了一跤,幸运的是,一群热心市民上前帮助她父亲。“都说现在老人倒地没人敢扶,我爸爸不小心摔倒了,就有一群热心人围上来帮忙。”罗女士说,如果不是路人的搀扶,以及两名警察帮着止血和通知家人,父亲恐怕非常危险,她非常感谢众人的帮助。
而在天津,75岁的梁爱莉老人于2013年12月6日借助天津一家媒体发出“寻人”启示,希望找到救助她的两位陌生人。原来,身患心脏病和高血压的梁奶奶日前独自外出买药,在路上不慎被绊倒。“当时左眼就肿了,鼻子在不停地流血。”幸被路过的两位男士扶起送回家,等家人回来后才放心离开。康复后的梁奶奶希望能再见到那两位好心人,当面说声谢谢。“谁说老人摔倒了没人扶?我就亲身体会到了浓浓的正能量!”梁奶奶的话掷地有声。
扶起摔倒老人要注意
还是那句话,社会上毕竟还是好人多,有关“老人摔倒”引起社会道德滑坡的担忧大可不必,但《家庭医药》提醒大家,倒是扶起摔倒老人必要的技术和健康意识不可不察——
老人摔倒常见的原因有:
1.中风:因高血压伴脑内小动脉硬化,使其突然破裂出血,常发生昏迷、偏瘫等。
2.眩晕:因心、脑血管疾病以及颈椎病等引起,一般无意识障碍。
3.晕厥:因大脑严重缺氧缺血,导致短暂性意识丧失。
4.心绞痛急性发作。
5.不慎摔跤骨折及癫痫等。
由上述原因引起的突然摔倒,旁人不可急于搀扶,否则很可能“帮倒忙”。
如因中风或蛛网膜下腔出血倒地的老人,立即扶起只会加重出血症状;脑供血不足引起的晕厥,应平卧,如将其扶起,反而加重脑部缺血状况;如发生骨折或脱臼,搀扶会加剧损伤,尤其是脊柱骨折的老人,若损及脊髓神经,可引起截瘫。
因此,应先观察老人的表情、神态,如神志清醒的,可询问摔倒的原因,然后给予帮助;如心绞痛的老人,应让其服下急救药,送医院。遇到昏迷或有语言障碍的病人,可马上拨打急救电话120;呕吐者,应将其头部侧向一边,以防呕吐物返回流入呼吸道引起窒息。
在确认摔倒者无脊柱损伤时才可搬动,要一个托头、胸部,一个托腰、臀部,一个托腿、脚,动作宜缓慢平稳。动作粗暴只会加重病情。
>>扩展阅读
北京出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就在达州被救老人讹人闹得沸沸扬扬之际,北京市出台了一个被普遍叫好的规定。2013年11月27日,北京市民政局宣布,推出针对在北京的50~60周岁退休人员和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今后,北京市300万老年人口不论户籍,在乘坐公共交通或逛公园等公共场所或参加一些社会活动时,如发生跌倒、摔伤等意外伤害,均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最高可获20万元。北京市民政局同时宣布,北京约7万低保、“三无”、失独等老人,其保费将由政府买单,其他老年人可自主投保,保费一年仅15元。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这将一定程度上抑制“讹人现象”的发生。
不时上演的被救老人讹人事件除与个别老人自身素质有关外,也与医疗负担大有关。老年人摔倒的意外概率以及摔倒的后果都远高于其他年龄段,由于过高的医疗负担,很可能会为了不拖累家庭甚至不被家庭抛弃而选择去讹人。
北京市率先用商业保险的模式,化解老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经济风险和道德风险,应该说是一种积极的探索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