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O2O的论断

2013-12-29 00:00:00袁岳
纺织服装周刊 2013年19期

10年以后O2O代表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就是一种常规的商业经营样态,今天我们谈论这个问题不是因为它是一种有意义的商业模式,而是因为我们是在未来O2O样态的入口。但是O2O也不是啥了不得的不可学习的奇事,从学习创意的线上营销,到寻找导引线下消费的方法,我们都可以先迈开自己的O2O步伐。

O2O发展的本质是线上线下生活方式一体化的消费人群更为壮大,是消费人群按照其需求进行的价值分配与价值循环实现了一体化覆盖,同时实现虚拟平台与实体平台的平行存在。

消费者在较不需要卷入的消费中,在一开始就能接受线上服务;而较需要卷入的消费,则在需要体验验证后完成交易或者进行持续交易,这往往需要经历线下体验。在良好的线下体验的基础上,消费者会回到线上服务,但新的服务概念的推出又需要消费者进行新的线下体验。

很多人注意到了线下服务电商化的难度,但是忽略了线上服务者发展线下服务的难度,无论业务形态、管理要素、多元公关关系与政府关系管理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既需要用互联网的方法做线下,还需要用线下服务模式的方式做线上,比如线下品牌服务比较懂得的产品多元组合。

服务的价值包含了基础的认知、易得、便用、快速,中端的尊重与一致,高端的默契与惊喜。线下与线上服务,目前均处在初级服务的层次,服务的创意与创新依然有很大的空间。O2O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只是简单地从一端扩展到另外一端,还有一个在扩展中提升延展服务价值链的要求。

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均存在着营销生动化的要求,使得更吸引消费者注意力,吻合消费者新需求,让消费者产生新惊喜,而这种生动化不只是传播创意,而是从服务设计各环节一直到整体服务链的新设计。

我们需要在我们的心智层面成为O2O的创业者、经营者与管理者,因此我们要对于线上与线下技术性、文化性与管理性的要素敏感而且积极探索,因为在O2O发展的同时,创新的周期缩短了,因此对我们的学习要求与跨界整合要求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