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男女算是相亲认识,初次见面就情投意合。交往半年后,两人很自然地谈婚论嫁。一次,女孩偶然得知男友曾经找过小姐,且不止一次,顿觉五雷轰顶。男友赶忙解释,称那是几年前的事情,纯属社交应酬,且过程也是半推半就。见女孩生气,他对着她诅咒发誓,永不再嫖。
女孩觉得很痛苦,对于男人找过小姐的事实,总觉得心里堵得慌,怎么能轻易原谅他呢?可毕竟两人交往半年,有了感情,一时之间又难以放手。转念一想,她又觉得嫖过娼的男人都不是好人,至少不道德。自己要和这样的男人结了婚,他能对家庭负责吗?会不会是生性放浪的他岁数大了,想要孩子了,所以才要匆忙结婚呢?如果是这样,自己岂不是成了他的生育工具?
女孩越想越没了主意,只能跑来问我。因为事关人家一生的幸福,我不敢信口开河,于是对女孩儿说:“我替你在微博上问一嗓子,看看大家怎么说,你可以参考参考。”女孩同意。
结果呢,竟然有好些女人说:“嫖了就嫖了吧,那是在你之前的事情。而且你也快30岁了。这回要是分手了,再找一个难道还指望对方是处男吗?找一个有前女友、前妻的可能麻烦事情会更多。要我说,只要你让他去医院检查一下,确保身体健康,而且保证以后不再犯错,该结就结吧。总比找一个以前没玩过、结婚以后再去玩的好吧?”
女人普遍都是“劝和不劝分”的心态,但男人的反应却截然不同。
大部分男人说得很肯定—分手。“不是因为嫖娼这件事,而是因为这男人居然会让女友知道!嫖娼不算人渣,但嫖娼让女友知道,那就是人渣中的人渣了。理由是,你一个男人,多年前嫖过娼,怎么能多年后改邪归正,交一个女友还让她知道呢?这只能说明这男人:一、智商低;二、情商低;三、对女方不重视;四、在打预防针—你看,我可没有瞒你,我嫖过娼的哦!你如果接受了,那以后我再嫖,你不能生气呢。”
这种舍本逐末的言论让很多女性都很气愤,嫖娼本就是道德品质问题,跟女友说与不说,都让人不齿,并不能掩饰错误的过去。可一帮男人却在讨论,怎样才能不让女友知道,而对嫖娼本身的行为却避而不谈。这让女人们更加肯定了“分手”一说。
持有此观点的并非只有网上的男人。我有一个作家朋友,多年前写过一本书,其中提到他的朋友。他把他的朋友分成“嫖娼爱好者”和“非嫖娼爱好者”,他说他的已婚朋友多是“嫖娼爱好者”。无独有偶,给我微博留言发私信的,很多人直言不讳,说“嫖娼”是多么有利于家庭的安定团结。甚至说,自己的很多同事,除了女的,都是嫖娼爱好者。但他们嫖归嫖,回家对老婆孩子还真是好,而且相比较“非嫖娼爱好者”而言,“嫖娼爱好者”更容易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爸爸。因为嫖了娼,心里爽嘛,回家后自然就会对老婆孩子好!但如果是婚外情,就不见得了,人家“小三儿”万一嫁不出去,缠上你,一来二去,你不死也要脱层皮。而嫖娼,则没有这个风险。
更有侃侃而谈者,列举古今中外哪些名人是嫖娼爱好者。毋庸讳言,几乎所有中国古代的诗人、词人都是,且有诗词为证—兰舟摧发,执手相看泪眼。执谁的手?小红低唱我吹箫,谁是小红?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谁在舞谁在歌?
我知道世界上有些国家,是专门设有红灯区的,嫖娼算是一种合法的正当的休闲娱乐。但令我惊讶的是,大家议论的重点根本不在于嫖娼是否道德,而在于男女有别—很多人理所当然理直气壮地认为男的嫖个娼根本不叫个事儿!他们对那个因男友嫖娼而痛苦的女孩说,男人嫖娼,你就当他是去唱个歌、喝了顿酒,只要他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就成了!我心说,狗屁,那女人找鸭,你们男的能当她就是去做了个美容、看了场电影吗?嫖娼有理,那真是没天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