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据西藏“十二五”矿产资源发展规划总体布局要求,根据区域矿业发展实际情况,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探寻适合西藏绿色矿业的发展方式和途径。
关键词:西藏 绿色矿业 发展模式
一、西藏“十二五”矿产业发展规划总体布局
2012年底,西藏自治区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矿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拟建项目地理分布特点和矿种特点等方面,将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总体布局如下:
藏东地区:形成玉龙铜矿等为龙头的“三江”流域铜铅锌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和以卡玛多菱镁矿开发利用为主体的菱镁矿产业基地;藏中地区:形成以甲玛、驱龙等铜钼矿为主体的冈底斯—念青唐古拉成矿带、米拉山地区等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和以罗布莎铬铁矿为主体的铬铁矿产业基地;藏西地区:形成以扎布耶、扎仓茶卡等盐湖开发为主的盐湖开发基地;藏北地区:形成以美多锑矿和尕尔西姜锑矿为重点的锑矿产业开发基地、当雄错等盐湖开发为主的盐湖开发基地;藏西北地区:勘查以多不杂铜矿等重大矿业项目为主的有色金属项目,形成国家战略资源储备开发基地;格尔木地区:依托西藏优势矿产资源,在格尔木地区建设西藏特色资源深加工基地,逐步形成西部乃至国家重要的有色金属冶炼和资源加工产业基地。
二、基于SWOT分析法模型下的西藏矿业发展态势分析
(一)优势
西藏地处青藏高原的主体,地质情况复杂且优越,其良好的成矿条件和独特的地质发展史孕育了丰富而具有特色的矿产资源,与我国东部地区相比,展现出巨大的优势和突出的互补性。目前,已圈定出雅鲁藏布江、藏东“三江”、班公错—怒江三个具有巨大找矿潜力的重要成矿带。
(二)劣势
西藏矿山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问题仍然较多。主要表现为:一是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危害较大;二是历史遗留问题增大了治理难度。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遗留下诸多问题。
(三)机会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和西藏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要求,西藏要合理有序开发矿产资源,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与评价,摸清矿产资源潜力,加快形成藏中、藏东地区有色金属及铬矿产业基地和藏西盐湖资源开发基地,将藏西北地区部分矿产资源作为储备开发资源。随着青藏铁路的通车运营和能源、交通问题逐步改善,长期以来制约西藏矿业发展的电力紧张、高成本运输等问题,正在得到逐步改善和缓解。
(四)威胁
一是资源需求持续增长,增大了矿区环境保护的压力。广泛的矿业开发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压力越来越大。二是新形势迫切要求加快推进矿区环境保护与治理。党中央、国务院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西藏矿业发展必须加大矿区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以较少的资源和环境代价支撑和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SWOT分析法模型进行全面梳理和论述,可以发现西藏矿业发展有着强大的优势和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但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劣势和无法避免的威胁。只有充分利用这种发展机遇,利用有效手段缓解威胁,即采用绿色矿业发展模式,方可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
三、西藏发展绿色矿业的途径思考
(一)在循环经济理论指导下,大力发展绿色矿业之路
所谓“绿色矿业”,就是指在矿山环境扰动量小于区域环境容量前提下,实现矿产资源开发最优化和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
由于自然环境条件与历史原因,决定了西藏经济发展必然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发展的过程,要不断探索,不断实践,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经济发展模式。生态的循环经济是西藏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对这种新模式的积极探索和实践,促使西藏地区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规划统筹和政策引导,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宏观调控
科学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强化规划刚性约束,落实规划分区分类管理制度。一是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行业准入条件, “抓大限小”、“扶优扶强”,依靠科技进步走绿色矿业之路,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程度高和环境友好型的现代矿区。科学规划,规范指导, 明确产业总体布局、发展目标,兼顾当前工业经济发展情况,考虑今后工业结构调整的长远需要,实现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二是坚持创新发展产业集聚原则。积极推进重点矿区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创新,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集团化发展的运行机制。依托优势资源、特色产业,加大整合力度,以优势产业链为纽带,大力发展关联性强、集约水平高的产业集群和特色鲜明的区域产业品牌。三是坚持和谐共建双赢多赢原则。促进资源共享,构建和谐矿区。提高区域经济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实现资源开发企业与资源所在地政府、农牧民群众利益共享、双赢多赢、共同发展。四是坚持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原则。统筹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关系,加大对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力度,提高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能力,实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双达标。
(三)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
自治区为基本建成“市场主体成熟、要素健全、规则一致、行为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逐步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应尽快完善新型矿产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认真执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努力解决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 合理、 有序地开发矿产资源, 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健康、协调、 可持续发展, 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增强区域自身发展能力。
(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管理,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工作,夯实资源保障基础
目前, 按照国土资源部地质找矿“三年有重大进展,五年有重大突破,八至十年重塑矿产勘查开发格局”的“358”目标,西藏基础地质研究工作在重点地区的大地构造研究、青藏高原古地理格局和构造演化研究及区域岩浆活动演化序列研究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由此,新的找矿前景不断凸显, 应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严格矿权审批权限和程序,坚持推行和完善前置要件审查、年检、备案、通报、公告、统计,以及会审、会签等有效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方法,依法做好探矿权采矿权的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勘查开采行为,保护好区域内生态环境,维护良好勘查开采秩序。
(五)严格矿山环境保护、治理与恢复,促进矿业和谐发展
首先是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其次是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及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补偿机制。一是建立完善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环境准入制度,对矿山勘探、设计、建设、生产、闭坑等各阶段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督管理,创建“绿色矿山”,建立优美的矿区环境。二是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监督管理制度。三是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四是建立生态补偿制度,促进生态的循环经济的发展。积极研究探索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试点示范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
(六)大力开发非传统矿产资源
非传统矿产资源(Nontraditional mineral resources)是指受目前经济、技术以及环境因素的限制,尚难发现和尚难工业利用的矿产资源,以及尚未被看作矿产和尚未发现其用途的潜在矿产资源。新型矿产资源的发现与开发研究可以促进矿业生产无废化,推动地球物质流进入良性循环,有利于提高矿业自身价值和降低用于环保的成本。新型矿产资源的发现与开发研究为矿产资源的可持续供给提供新的保证,并为新兴产业提供新的矿产资源支撑。
参考文献:
[1]柴晓宇. 西部大开发中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创新刍议——在经济发展和生态重建双重视野下[J].开发研究,2007(4)
[2]张宝芹. 论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J]. 科技创新导报,2008(25)
(高小源,1982年生,湖北枝江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资源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