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节 令我想起了那些留守的农村儿童等

2013-12-29 00:00:00
方圆 2013年12期

六一节

令我想起了那些留守的农村儿童

Q:六月一日是国际儿童节,正好看到了《方圆》关于“留守人群”的封面报道,想起了我们援助的10名农村儿童。

我所在的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有一个甲篆乡仁乡村,村里有十位困难儿童,是整个村子里最困难的一群小朋友,他们当中有两位是贫困重症儿童,另外八位是孤儿,他们的生活非常困难。自从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到该村驻点联系之后,经过媒体的多方宣传,仁乡村的这十位困难儿童得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持续关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不断来到仁乡村,慰问这十位小朋友,给他们送来资助金和生活用品,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如果每个人都来关注一下这些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社会一定会美好很多。(广西巴马县人民检察院 陈永富)

A:六一节过去很长时间了,但还是希望所有的留守儿童们都能天天过节。

手机里的照片

能作为证据被法官采纳吗

Q:我因为生意周转不过来,前段时间准备向朋友借款120万。借款当天我给对方出具了120万的欠条,但是实际给我的只有70万,对方说还有50万第二天给我。因为平常关系不错,我就没在意那么多。第二天对方却找到我说把欠条弄丢了,又叫我重新写了张70万的欠条,并且写明了之前的欠条作废,互相签字按了手印。这份欠条我只留了个复印件和手机照片。

但是之后,我们双方发生了一些纠纷,朋友找上门说之前的欠条找到了0e99ebc9361c273c7125dbf5f24fb5ea,要拿着最初120万的欠条去告我。我去咨询律师,律师说我上手70万的复印件法官不会采纳,手机里的照片也不会采纳,必须要原件。

想咨询下现在到底该怎么办?手机里面的照片为什么不能作为证据?

A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无法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只强调,无法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也就是说,如果有其他的传来证据或者间接证据(如证人证言、书证、视听资料,包括当时人本人客观可信的陈述等),能与该复印件相互印证,那就是说,形成了证据锁链,这张复印件就可以被作为有效证据采信,也就有一定证明力。

所以小编觉得,你咨询律师的话未必全对。你的复印件和照片是形成了相互印证的,也有一定的证明力。至于是否会被法官采纳,这就要看对方出示证据的证明力是否能超过你了。

为什么稿子

屡投不中

Q:我是江苏宿迁宿豫区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为什么稿子屡投屡不中呢?

A:小编仔细研究了您一次性投过来的五篇稿件,叙述表达观点的能力都是很好的。但就是风格跟我们杂志不太相符合啊。邮箱回给您一组样稿,您可以看看,再有针对性地投稿哦。其他有此类问题,都可以发邮件到小编邮箱索取样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