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党组年初提出的“坚持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中心,抓实案件质量确保案件不出问题,抓实从严管理确保队伍不出问题这两个关键点,构建预防、控申、法律监督及自侦办案等四个工作新格局”的工作目标,该院狠抓了四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推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实现了“两个确保”。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狠抓责任的分解和落实。围绕年初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该院先后制定了“三状三书”。同时,召开了全院大会,该院检察长刘杰带头承诺:要求干警做到的,院领导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院领导坚决不做,为确保队伍不出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坚持从严管理,狠抓督查的广度和深度。今年以来,该院围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采取定期检查、随时抽查、全方位督查的方式,加大了通报批评、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力度,促进了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的根本转变。
三是坚持多点防控,狠抓办案的安全和规范。该院始终把办案安全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生命线,常抓不懈。今年以来,该院继续坚持实行自侦办案的“1+6”模式,并将监督检查的视点放在多点防控、消除隐患上,对目前立案查处的13件17人自侦案件,不仅监督检查了所有案件的全程录音录像情况,而且对讯问时的着装、监控盲点的改造、被讯问人的健康检查记录、一案三卡的规范填写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督查,并及时纠正整改,跟踪问效,有效地保证了每一自侦案件的质量和安全。
四是坚持探索创新,狠抓新法的实施和应对。今年以来,该院认真抓好了保障新法实施和新法问题应对工作。首先,在贯彻新法规定上,成立了案管中心,实现事务性工作与业务办理分离。其次,在规范有序运行检察权上,开展了创新性的探索。第三,在加强案件质量的监督检查上,继续实行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剖析等制度,扩大案件评查范围,精心选取优秀案件和有瑕疵的案件,进行查摆剖析,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