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事

2013-12-29 00:00:00胡须勇
南方人物周刊 2013年2期

上回说到我在“社”(即妓院)带女,虽然当时还是十来岁的青年,但已经见到不少光怪陆离的事情。我工作的“社”是在油麻地佐敦道官涌区,由一个叫棠叔的主持,他是帮会大佬,“新”字头的,其实像我这个年纪很少被雇用,只不过刚好我会一些英语,对招徕那些外国水兵很有用。

那时的“社女”大都很年轻,通常都是染上毒瘾,尤其是吸食俗称“白粉”的海洛因,而她们大多都养有“狼狗”(男朋友),亦多数是“道友”(即吸食白粉者)。海洛因的价钱非常昂贵,就算该社女每日很勤力地接客,也未必赚到足够的钱购买毒品以供两人用。尤其是那些质素较差的,要经常向“大耳窿”借高利贷。

胡须勇在香港九龙富豪酒店里的雅廊酒廊 图/方迎忠

她们的接客生涯,说来也是一字一泪,有时客人尤其是那些水兵喝醉了,会在交易过程中施以暴力或变态性行为。我也多次跟随“社”的睇场(保镖)到宾馆救其脱身,也见过有些初下海的“社女”回来叫苦连天。当时的“社”遍布香港,开社的人全部都是有力人士,他们都和各地头的执法部门挂钩,全都受到关照,不愁被拘捕,就算被捕也是造“大龙凤”(由双方安排做戏),以作交差。据我所知。当时搅社最有名的叫“靓茅”,他的“社”遍布港九,他名下的社女就算想过档,其他的“社”也不敢收,因除了黑势力外,他的“皇气”(即警方关系)也很厉害。

旺角黑布街有一间规模颇大的,我曾经到过,见有几个全身赤裸的少女被困在房中,原来她们是曾经向“社”借了钱,还未还清就走到另外的“社”开工,之后被捉回来受罚。旺角洗衣街有一档由一个“大眼仔”控制的“社”也很利害。那时的社会状况就是如此,换了现在一定不可能。

我18岁那年,遇到一个前辈,他手下有几个“社女”,愿跟他“走钟”(接客)。他知我在社做过,所以叫我帮他做保镖,送她们到宾馆或公寓,接完客就送回公司,若遇到有麻烦就帮她解决。其实他是走“私钟”,即没有“派片”给执法人员,私自做生意。他的公司就在铜锣湾兰花公寓,租了一间大房。因他曾经帮过我,只好勉为其难帮他,但我说明不会做得很长,我当时对那些工作已经开始产生厌恶。

头一个月相安无事,有一天我刚送一位小姐到隔壁公寓开工,见到一位女子,她一见到我就立即躲起来,原来她在九龙区借了我一个“兄弟”一笔钱没有还,跑来香港区避。我认出她时,她出来对质,同时我亦对公寓的“睇场”讲清楚明白,他也让我找她。我叫她打电话给我的“兄弟”,刚巧不通,我警告她:“你最好跟他联络,不然的话,我有义务通知他来找你,你现在可以走了!”

我知这个女的亦非善类,所以也跟她一同下楼,待她离开后我才折返。过了大约一小时,忽然冲过来十几二十人,上到我们的公寓,逐间房拍门,好像警察查房一样。当时我已心知不妙,房内除了几位小姐外,连我只有3人。不久,房间被拍,外面的人大叫开门,我的前辈把门一开,几个凶神恶煞的大汉涌了进来。不过带头的突然向我的前辈叫了一声强哥。前辈问他们什么事,他说找一个人,就全部出了房。

关了门以后,我听到欠钱女子的声音,她和那个小头目说我一定在这里,她见到我进入这里。其实她在吹牛皮,看她搭车离开我才折返,她怎看得见我。想来她是从隔壁公寓那些人得知我在这里,那小头目就问她我是什么模样,她说我穿花恤衫短曲发。跟着就回头大力拍我们的房门,开门后,他指着我说原来是你,为什么恐吓我的小姐。我说我没有恐吓她,他就用粗话高声喝骂我。当时我气上心头,也用粗话回敬,对方涌上来打我,我也还手。我的前辈劝也劝不来,双拳难敌四手,我被他们重打一顿。

一年后,那小头目和隔壁公寓出卖我行踪的,都受了相应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