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七川村,张高平、张辉叔侄终于回到了阔别近十年的家乡。张家购买了2万元的鞭炮,从村头放到村尾,喜迎叔侄俩无罪释放。
这是一个沉冤十年的故事。
2003年5月18日晚,38岁的张高平和27岁的侄子张辉去上海送货,17岁的同乡王冬搭车去杭州。那时,张高平花费20余万元买了一辆大货车跑长途货运,再婚不久的妻子已怀有身孕,张辉正在谈婚论嫁。
次日凌晨,货车途经杭州时王冬下车,叔侄两人继续前行。未料当日上午,王冬的尸体出现在杭州市西湖区路边的一处溪沟里。警方在侦查后锁定张氏叔侄为嫌疑人。
在公安审讯中,张氏叔侄交待,对王冬实施强奸致死后抛尸路边。2004年4月,杭州市中级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半年后,浙江省高级法院二审改判张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
入狱后,两人持续鸣冤,其家人和律师亦四处奔走。张高平在狱中反映,他遭遇了刑讯逼供,并怀疑另一类似案件中的凶手勾某疑似真凶;张辉则称,他被同监室的袁某暴力取证以获取有罪供述。
历经多年的申诉后,2012年2月,浙江省高级法院对该案立案复查,另行组成合议庭调阅案卷、查看审讯录像,调查核实有关证据,并分别提审。2013年2月,浙江省高级法院决定再审此案。今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法院宣告两人无罪,该院副院长在宣判现场向两人鞠躬道歉。
浙江省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就此事回应称,一审、二审法院认定张辉、张高平犯罪的事实,主要证据是两人的有罪供述,但两人的供述包括指认现场的笔录,系侦查机关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公安机关对其收集证据的合法性,至今未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应依法予以排除。侦查机关还违法使用同监犯袁某采用暴力、威胁等方法参与案件侦查,协助公安机关获取张辉有罪供述,直接导致了本起冤案。另外,两人的供述相互间也存在矛盾,且与尸体检验报告等证据反映的情况不符。同时,综合该案的相关事实、证据,不能排除张高平所指认的勾某作案的可能。
冤狱这些年,张高平的妻子和他离婚,胎儿被打掉,母亲去世;张辉的未婚妻消失无踪。张高平对《财经》记者称,他们委托律师朱明勇、张凯,计划申请国家赔偿。
在面对希望如何处理那些应为错判负责的人的问题时,张高平最初表示宽容,因为“我亲身经历坐牢很难受的,失去亲人的滋味太难受了。看到我家里妻离子散,我不愿意再看到他们也像我一样”。不过他很快改口说,他“绝不能容忍”那些实施逼供的人。
当年曾参与侦破这起“奸杀案”的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目前无法联系。2006年,她曾因侦破此案而被中国中央电视台誉为“神探”。
3月28日,浙江省公安厅向张氏叔侄及家属致歉。该厅自承责任,表示“深感痛心”,并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查,绝不掩盖、绝不袒护。
本刊记者 王丽娜 实习生 李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