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影响台湾媒体发展走向的壹传媒出售案宣告破局,让担心台湾媒体受少数财团控制的社会力量松了一口气。但是,由于媒体环境仍待完善,台湾媒体掌控权之战随之进入了另一轮的商业博弈和政治角力。
由于不堪电视业务亏损,在台湾同时拥有《壹周刊》、壹电视等机构的香港壹传媒集团,去年11月底决定以新台币175亿元的价格,将其在台的印刷及电视业务出售给台湾最大媒体集团——旺旺中国时报集团(下称旺中集团)为首的五大财团。
旺中集团在台湾已拥有2份报纸、2份杂志、19个有线和无线频道,以及5个购物频道,同时还正在并购11个有线电视系统的供应商——中嘉有线;若再并购市场占有率38%的《苹果日报》,台湾不少人担心旺中集团将变成垄断台湾言论的巨兽。
这一前景让各界意识到,台湾自上世纪80年代末期媒体开放以来,尚未如美国、德国及英国那般通过立法,建立足以保护公众权益的媒体环境;自去年收购案宣布以来,台湾传播学者及大学生通过上街游行及网上呼吁等方式要求政府表态。为消除争议,主管台湾媒体的“国家通讯委员会”(下称NCC)在三个月内快速拟订了《反媒体垄断》草案。
在决定买卖交易的最后期限3月27日,过去四个月以来的各方压力让以旺中集团为首的五大财团,最终放弃了对壹媒体的收购;这一决定也让原本宣布“我要回家了”的壹传媒集团,决定不再出手在台的印刷业务。
交易案落定,台湾媒体过于集中在某一集团的担忧暂时缓解。中正大学教授罗世宏对《财经》记者表示,台湾政府部门,包括NCC及金融管理委员会等对媒体经营的管理反映出对旺中掌控太多媒体的担心,“让一家集团控制这么多媒体,以后谁要听谁的?”
止步有线电视
台湾有线电视发展至今总共有包括体育、综艺娱乐和新闻等100多个频道,这种多样的有线频道环境也吸引了来自香港的壹传媒集团。
2001年进入台湾市场的壹传媒,利用精准的调查并瞄准读者喜好,迅速在台湾扩大了媒体版图。在几年的时间内,2001年创办的《壹周刊》每周销售量就达到18万份,2003年开办的日报也克服台湾报纸投送系统设下的种种障碍,每天销量达到50多万份;两份刊物刊登的新闻不时成为台湾主要电视新闻频道的报道焦点。
平面媒体在台湾一炮打响,该集团遂在2009年决定发展方向扩展到电视领域,并开始大规模招兵买马,投资购进最先进的设备,试图做出不同于台湾媒体的电视节目。
壹传媒的出现,打破了台湾媒体惯于容忍政治力量施压去除负面新闻的做法,专注于将观众喜好阅读的政治弊案打造为媒体产品,同时通过网络与读者互动,因此受到学生和年轻受众的喜爱。
但壹电视一开始就在申请建立卫星频道许可上遇到了困难。从2009年8月开始申请的新闻台、资讯综合台、娱乐台、电影台和体育台等五频道都被NCC亮了红灯;直到2010年3月底,壹电视电影台才拿到集团的第一张执照;到2011年7月,在作出七个承诺后,壹传媒有条件地获取到新闻台执照。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之后壹电视又迟迟无法与控制台湾80%有线电视用户的五大有线电视经营者——凯擘、中嘉、台湾宽频、台固媒体和台基网达成合作共识,导致壹电视的频道节目至今无法落地。
壹传媒将其怪罪于有线电视行业的垄断与为难。不过,台湾有线宽频产业协会秘书长彭淑芬对《财经》记者表示,这五家业者并非一致针对壹电视上架,每一个想在全台湾播放的频道都免不了和五家分别谈判。
此外,彭淑芬强调,台湾现有的100多个有线电视频道已经营多年,壹电视作为后来者希望在这些频道中占据较好位置时,如何与经营者在商业利益上达成共识是他们的挑战。
试图突破政府和行业限制的壹电视,不断尝试各种方法:2010年7月30日开始通过网络播放新闻节目;2010年底,免费向用户赠送频道接收器;2011年7月,新闻台又开始在台湾最大电信商中华电信通过网络运行的多媒体内容传输平台上播放,希望借此避开有线电视经营商的市场垄断。
这些措施让壹传媒投入了大笔资金。一位壹传媒的资深员工对《财经》记者表示,集团主席黎智英的赌徒性格促使他不断加码,集团最后出现了大幅亏损的情况。
根据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台湾业务在2011年-2012年度给公司造成了11.7亿港元的亏损,拖累其年度业绩由盈转亏,出现2.31亿港元亏损;在收益比例上,台湾业务占壹传媒总收益的43.2%,香港业务占55.3%。
2012年9月4日,壹传媒集团在香港股市发出公告,公司与独立第三方接洽,有意出售其在台的印刷媒体业务及若干资产;10月初壹传媒一度以黎智英个人名义和台湾年代电视台的董事长练台生签订协议,出售壹电视。到了10月底,壹传媒转而宣布将出售所有台湾业务。
但3月27日整个交易在经过四个月后破局,该集团表示既然此次交易失败,以后也不会再出售壹传媒在台的印刷业务。
在市场上,壹传媒集团在去年10月底宣布出售壹传媒在台业务的意向后,在香港的股价不断上扬。今年3月20日其旗下的周刊宣布获得1.5亿港元(约新台币5.75亿元)的融资,用于日报的印刷和运营资金,出售台湾壹传媒的急迫性也因此暂时解除。但是壹电视由于无法与台湾有线电视经营者取得合作,仍然急需脱手。
防治媒体垄断
壹媒体在台业务最初的“接受者”是对媒体经营充满兴趣的旺中集团。2012年10月旺中联合台湾“中国信托慈善基金会”、台塑集团、龙岩集团及台湾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试图以175亿元台币(合6.01亿美元)联合并购壹传媒。
以销售米果食品起家的旺中集团在2008年通过并购台湾自由派报纸集团中国时报,构建起一个掌握了从报纸、电视到网络的媒体集团。紧接着在2010年,旺中集团又决定以800亿元台币并购市场占有率将近三分之一的有线电视公司,当时就曾引起台湾社会对单一集团控制媒体的忧虑。
2012年台湾“总统府”公布的人权报告书就媒体经营问题指出,“财团以雄厚资金及各种方式扩大媒体版图,将导致媒体所有权集中化的不良结果。”这反映出台湾媒体所有权结构与新闻言论走向的密切关系,在台湾已成为日渐严重的问题。
台湾大学新闻研究所教授张锦华对《财经》记者表示,台湾媒体在脱离执政党政府及军方掌控后,曾经在上世纪90年代蓬勃发展,但到了90年代末期,就开始受到财团的控制,在公共媒体尚未成熟之时就进入恶性竞争,更成为财团获得政治影响力的窗口。“媒体和政治势力结合是目前台湾权力游戏的一环。”她解释道。
台湾媒体已形成以政治色彩吸引读者的习惯,其中《联合报》就被公认为长期拥护国民党的报纸,而《自由时报》则是支持民进党的刊物。同样的政治新闻在各主要报刊上的报道经常差异巨大,选举时的党派色彩更甚。来自香港的壹传媒则选择淡化政治新闻,只在重要时刻将政治新闻刊登在主要版面。
由于媒体的自由竞争环境与读者和观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美国、英国、德国等国都针对跨媒体经营做出具体规范。根据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规定,在同一市场中,一家媒体集团仅允许拥有一家商业电视台及两家商业广播电台;同时只能经营一家日报及一家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只能有一家无线电视台及有线电视系统;德国为防止媒体受到少数集团控制,也成立媒体集中调查委员会,该委员会在审查媒体并购时,将不同媒体的市场占有率与相对影响力相乘后再加总,若总值超过30%,就不予许可。
此前台湾NCC在审查媒体并购时,倾向强调任何经营其他媒体的财团,必须切断和电视新闻台的关系。2011年,旺中集团并购中嘉有线电视系统时,NCC就要求其必须切割手上的中天新闻台。最初旺中集团希望通过信托方式切断和中天新闻台的关系,但是NCC作出决定认为信托股权仍不足以达成分割效果而予以驳回。实际上已经为旺中接下来并购壹传媒留下变数。
为避免市场垄断的发生,台湾也规定当收购的交易一方市场占有率超过四分之一时,需交由公平交易委员会审查,因此壹传媒并购案从一开始就接受该委员会的审查。委员会还要求,“中国信托慈善基金会”因有金融背景,必须澄清如何将媒体和金融业务分离;另外四名买家则被要求必须向委员会说明其财务投资状况、风险,以及投资壹传媒后,新股东的股权结构、营运计划。
4月2日,随着收购案的落定,双方已经从委员会的调查中撤案。
但是台湾目前的法规只是专注于对单一媒体市场秩序的管控,对于如旺中集团这样在报纸、电视台及有线电视跨领域经营的做法,没有法律进行监管。这也造成旺中集团在收购失败后,对于政府的审查十分不满,指责“公平交易委员会用附带条件羞辱旺中集团;并称政府依法行政的那条标尺,其实是一条伸缩自如的弹簧尺”。
于是,借这波壹传媒收购风波,NCC顺应台湾社会对财团造成媒体垄断的疑虑,近日也应势出台《反媒体垄断法》。
但是法令中对媒体影响力和垄断的定义不够清晰,且因过于严格而实用性较差,如果按照草案中设计的以收视率而非市场占有率作为标尺,几乎台湾现有的媒体集团全部都面临分拆。因此草案刚一公布就引来各方质疑。
这也预示着接下来进入立法程序时,该草案还将面临在野党民进党及业界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