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凭、年龄与破格

2013-12-29 00:00:00葛思和
上海人大月刊 2013年9期

任何一种决策都要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长期以来,在干部年轻化原则的指导下,一批又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为改革开放输入了新的血液,也使整个国家保持着年轻的活力。干部年轻化是一个正确的原则,这一点无可厚非,但在执行过程中,各级党政机关还是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在实践中逐渐修整这一决策,使它真正能够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一剂良药。

首先在干部选拔时不能只看文凭而忽视实际工作能力。赵国名将赵奢的儿子赵括年青时钻研兵法,在谈用兵理论时,他的父亲也难不倒他。后来赵王让他代替老将廉颇出征,在长平之战中,赵括因不能灵活运用兵书理论正确应对形势变化,结果被秦军当场射死,部下四十万人全部被俘。类似赵括的悲剧人物还有三国时的马谡,他们可都是学富五车的才子,得到国家权威宠信本来是件幸事,但是,被捧得太高了,就会摔得更重。因此,加强年青干部培养,要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使他们切实做到忠诚党的事业,心系人民群众,专心做好本职工作;要有意识地安排年轻干部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抗击重大自然灾害过程中,培养他们的吃苦耐劳、不畏挫折精神,提高他们协调利益关系、处理复杂问题、应对突发事件、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针对性地把政治成熟、综合素质良好的年轻干部安排到关键岗位,让他们在更加广阔的舞台上施展才能,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和驾驭全局能力。

其次,在干部选拔年龄上不能搞“一刀切”。有些地方和单位把年轻化等同于青年化,在选拔年龄上搞“一刀切”,实际上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搞“年龄歧视”。我国的法规条例既没有一条规定年龄偏大者不予晋升职务,也没有一条规定年轻者优先晋升职务。就是说,无论干部年龄大小,只要在法定年龄内,决定干部职务晋升的条件是平等的,即以德、能、勤、绩、廉一个标准作为统一衡量尺度,而不是年龄的大小。干部年轻化必须在遵循基本原则和法规的前提下,对那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使其脱颖而出,而不是一种以年龄为杠杠对年轻干部优惠,对年龄偏大干部排斥,更不是任职年龄的层层递减。同时,在年龄上搞“一刀切”,打击了不再年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一些无望提拔的干部虽然年富力强、工作兢兢业业,却感到前途渺茫、被组织抛弃,工作动力和工作热情减退,对工作产生厌倦和观望情绪。然而这些干部,往往是各个单位的骨干和事业的“中流砥柱”,他们工作积极性的衰退,必然影响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工作和事业的发展。

再次,不能让“破格提拔”成为少数人达到某种目的的借口。最近几年之所以这个问题被越炒越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民众对年轻干部们的能力有怀疑,对其背景也是大加揣测。实际上也有最终因“寡不敌众”而被免职或者自动辞职的。如某地毕业三年晋为副处的袁慧中是市政法委书记的女儿;毕业半年破格提拨为团县委副书记的常骏生是县编办主任的儿子;六年连续三次晋升,最后被任命为副县长的江中咏,他的父亲就是副县长。我们不反对领导子女当官,也不是说年轻人就一定不行,能力和年龄也不是绝对成正比的。甘罗十二岁拜相、周瑜十四岁拜将,革命战争年代二十几岁三十岁左右的高级将领,屡见不鲜,国外更是有三四十岁的总统总理。网络时代的今天,出现一批二三十岁的年轻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无可厚非。只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那些实绩突出、社会认可、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就不怕争议。群众争议的是有没有后台、背景并且暗箱操作的选拔方法。组织部门既然能“破格”提拔年龄较低的干部,就也应拿出与“破格”相符的有说服力的理由回应公众关切。如果仅拿符合用人程序这样的话来应对公众质疑,组织部门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必然不高。干部队伍新老交替和合作是永无完结的历史过程。全国各个层次的优秀年轻干部数量仍然偏少,公众期待选拔年轻干部的程序更加民主透明、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