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道德建设实践活动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效载体。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总结国内外道德建设实践经验。注重道德规范建设、扎实推进道德实践活动、树立榜样和典型以及完善法制是今后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道德建设实践 核心价值体系 道德规范 道德法制化
国内道德建设实践经验
道德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目标。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成效显著,其成功经验可以概括为以下四方面:
注重道德宣传和道德教育,增强全民道德意识。没有道德规范体系,就没有道德实践活动。党非常注重道德宣传和道德教育,从中央到地方制定和完善了各种行业规范和市民公约。党中央和各级部门进行道德宣传、道德教育的途径主要有:第一,利用节假日和传统节日进行道德教育;第二,充分利用重大事件进行宣传教育;第三,利用大众媒体进行宣传教育。
利用各种载体进行道德实践活动,提升全民道德觉悟。《纲要》颁布以来,各省市根据党中央号召,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11年来,河北省每年突出一个活动主题,已经形成道德建设长效机制。比如,2002年开展的“诚信河北”道德实践活动;2012年开展的“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道德实践活动的开展,既传承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又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了河北省道德建设健康发展。
树立榜样和典型,塑造民族之魂。中央电视台从2002年开始组织“感动中国”大型道德实践活动,河北省从2003年开始推出“感动河北”道德实践评选活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还共同发起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各个省也都有本省的年度道德模范。通过正确的道德导向和高尚的人格示范,中华大地上树起了弘扬社会主义的道德旗帜,彰显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主旋律,塑造了民族之魂。
逐步完善制度和法律,为道德建设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我国已有的相关法律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为三大领域的道德建设提供了保障。比如,《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第七十九条规定了遗失物的归还和失主支付相关费用的内容。
国外道德建设实践经验总结
吸收借鉴他国成功经验,有助于提高我国道德建设水平。国际道德建设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注重传统道德文化内涵的挖掘与传承。比如,新加坡和韩国。新加坡的社会风气和文明程度世人皆知。原因之一就是新加坡始终坚持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东方价值观,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规范体系。韩国也是如此,“孝”和“礼”是韩国人最重视的道德精神和道德规范。事实证明,注重道德内涵和道德规范建设,对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
注重立法,用法律法规促进道德发展。第一,通过改革立法促进家庭道德发展。比如荷兰和德国,通过《离婚法》增加“离婚难度”,降低离婚率,维持家庭稳定和谐。中国香港则是通过改革税收法来促使人们敬老孝老,从而形成良好的家庭美德。第二,通过立法促使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健康发展。英国有《荣誉法典》,美国有《政府道德法》,新加坡政府也制定专门法律、法规,保证国家公职人员廉政道德的养成。欧美一些国家通过立法来促进诚实守信职业道德规范的实行,比如《德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等。这种道德法律化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职业人员的非道德和不道德行为,促进了职业道德水平的整体发展。第三,通过完善立法,促使社会公德良性发展。在美国和加拿大都有“好心人免责条款”,即“好撒玛利亚人”法。新加坡有专门的社会公德保护法。由此可见,加强法制建设可以促进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
完善社会制度,强化社会制度的约束功能。在英国和瑞典,都建有行政伦理道德代价补偿机制,并且对违反者加大惩罚力度。在新加坡,惩罚制度甚是严格,如果被援助者事后反咬一口,必须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施以本人医药费1至3倍的处罚。这些制度的存在,约束了人们的非道德行为,促使社会道德向善发展。
对我国道德实践活动的启示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道德观念建设。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一种意识形态,主要通过具体的道德规范来发生作用。因此,道德建设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是道德观念、道德规范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统一起来,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础和基本道德规范,是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适应的道德规范。
家庭美德建设。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其道德状况如何会直接影响社会道德的总体状况。在道德实践活动中,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加强家庭文化和家风建设,提高家庭成员的道德素质和文化素养。这需要政府和相应的社会机构出台新时期家庭道德规范,并且实施一系列的家庭文明工程,深入开展五好家庭创建活动,教育帮助广大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家庭观,使社会主义道德成为每个家庭的行为准则。
其次,通过树立榜样和典型,让家庭成员有样可学。典型是旗帜,模范是丰碑。“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开展近10年来,产生了近百个道德榜样和道德模范,应该大力宣传家庭美德建设榜样。要让榜样的事迹走进市、县、乡、村,走进每个家庭。根据道德榜样原型所拍摄的电影和电视剧作为“进家庭”工程向每个家庭免费发放。
再次,进一步完善或者修订法律制度,使家庭道德制度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制。”因此,我们应该向他国学习,通过改革税法或者完善行政条例,规定赡养老人可以减税。而且,还要制定出详细的实施规则。
职业道德建设。首先,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培训。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不是自发形成和发展的,而是在人们实际的职业活动中形成和发展的。同时,由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属于共产主义道德体系,要在当前被人们所掌握,必须通过马克思主义的教育,从外部灌输。
其次,抓好行业典型,树好本行业典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职业道德建设中,要让这些“感动中国”的人物成为各自行业学习的榜样,要掀起新一轮向榜样学习的高潮。要持之以恒地搞好评选职业标兵活动,抓好行业“窗口”活动,开展行业竞赛活动。
再次,强化舆论引导,完善职业奖惩机制。罗素曾说“在不具备刑法的情况下,我将去偷,但对监狱的恐惧使我保持了诚实,如果我乐意被赞扬,不喜欢被谴责,我邻人的道德情感就有着同刑法一样的效果。”①这表明,舆论引导在道德建设中起着同法律一样的效果。也就是说,要通过大众传媒,在全社会营造一种羡慕好人、尊重好人、争做好人的道德氛围。
社会公德建设。首先,大力宣传和提倡社会公德,向身边好人学习。在道德实践活动中,要明确规定社会公德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用二十个字对其进行了概括,即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宣传社会公德的最好形式就是通过宣传身边的典型人物事迹,达到宣传社会公德,提升社会公德心,促进社会德进步的效果。
其次,建立个人信用体系,促使社会公德完善。为了促使多数人在社会公共场所能够文明礼貌、乐于助人,我们可以建立个人信用体系。信用评价体系可以借鉴银行的做法。这种以道德为支撑、以法律为保障的个人信用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第三,加强制度建设,让好人都有好报。邓小平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②这表明社会制度对道德风尚有重大影响。柏拉图也说,如果有一种知识,人必须获得,才能既成为好人,又成为幸福的人。这种知识是鼓励人们实践智慧和德性。在柏拉图那里,做好人与做幸福的人是一致的。在现实生活中,要实现做一个好人和一个幸福的人的统一,必须通过制度来保障。道德境界有高低之分,人的境界也有不同层次。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些大公无私者,默默奉献、不求回报者。但是大多数人都希望做好人的同时也做一个幸福的人。所以,我们要修订和完善相关条例,使好人都成为幸福的人,这里的幸福,既包括精神幸福又包括物质幸福。我们需要修订和完善社会救助行为奖励条例、拾金不昧奖励条例、见义勇为奖励条例等。在这些条例中,要明确规定,见义勇为者致残甚至牺牲生命时,其家属的生活安排、工作安置、社会保障问题;乐善好施者遭到误解、甚至司法缠身时,相关部门主动作为问题;拾金不昧者经济奖励问题。我们还可以建立一种专门的基金管理制度,设立基金管理机构,专门用于奖励道德榜样。
【作者为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本文系河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S2011Q08】
【注释】
①[英]罗素:《伦理学和政治学中的人类社会》,肖巍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73页。
②《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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