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改革动态

2013-12-29 00:00:00
中国经贸导刊 2013年22期

一、总体改革部署

李克强主持召开部分省区经济形势座谈会。强调统筹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李克强强调,我国正处于必须依靠经济转型升级才能持续健康发展的阶段,统筹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十分重要。稳增长可以为调结构创造有效空间和条件,调结构能够为经济发展增添后劲,两者相辅相成;而通过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则可为稳增长和调结构注入新的动力。宏观调控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使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经济增长率、就业水平等不滑出“下限”,物价涨幅等不超出“上限”。在这样一个合理区间内,要着力调结构、促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与此相适应,要形成合理的宏观调控政策框架,针对经济走势的不同情况,把调结构、促改革与稳增长、保就业或控通胀、防风险的政策有机结合起来,采取的措施要一举多得,既稳增长又调结构,既利当前又利长远,避免经济大起大落。

二、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7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会议强调,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更加积极主动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先行先试,既要积极探索政府经贸和投资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扩大服务业开放;又要防范各类风险,推动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使之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促进各地区共同发展。这有利于培育我国面向全球的竞争新优势,构建与各国合作发展的新平台,拓展经济增长的新空间,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增加到1500亿美元。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增加到1500亿美元,并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在新加坡、伦敦等地进一步拓展。2011年底推出的RQFII制度试点,为境外投资者开辟了进入境内资本市场的新渠道。去年11月,RQFII投资额度增加到2700亿元人民币。今年3月,RQFII试点扩大到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取消投资比例限制。近期签署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定,允许台资金融机构以RQFII方式投资大陆资本市场。目前,已批准37家机构RQFII资格,今年以来批准11家;批准额度1049亿元人民币,今年以来批准379亿元。此次将RQFII试点在新加坡、伦敦等地进一步拓展,将为推动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注入新的活力。对台湾地区、新加坡、伦敦等地金融机构参与RQFII试点,将参照现有香港金融机构参与RQFII试点相关法规实施。

三、促进节能环保的体制机制创新

7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会议指出,我国正处于新“四化”同步推进的阶段,扩大内需要创新和拓展思路,既要有效稳增长,又要着力调结构,持续稳中有为。要注重用改革的办法促进产业发展,把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结合起来,把“走出去”和“引进来”结合起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节能环保产业和信息消费创造多元投入、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会议要求,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既要有政策支持,更要创新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包括民间资本积极参与。一要推动节能环保和再生产品消费。二要提升产业技术装备水平。三要加快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建设,完善污水管网等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四要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健全法规标准,完善价格、收费和土地政策。五是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继续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支持重点企业实施节能环保项目。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

四、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创新

7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信息消费,拉动国内有效需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会议要求,促进信息消费,要把握好市场导向、改革推进、需求引领、有序安全发展的原则,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一要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推进光纤入户,大幅度提高网速。提升3G网络覆盖面和服务质量,推动年内发放4G牌照。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年内向全国推广。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二要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教育、医疗优质资源共享,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加快就业信息全国联网。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三要丰富信息产品和信息消费内容。鼓励智能终端产品研发,通过创新供给引导消费。拓展新兴服务业态,开展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四要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依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提高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通过上述努力,实现“十二五”后三年信息消费规模年均增长2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大幅增加。

五、金融体制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保持货币信贷总量。二是引导、推动重点领域与行业转型和调整。三是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四是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五是进一步发展消费金融促进消费升级。六是支持企业“走出去”。七是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八是进一步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九是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十是严密防范金融风险。

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展国债期货交易。证监会日前宣布,近日,国务院已同意开展国债期货交易,国债期货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预计需要2个月左右。目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完成了5年期国债期货的合约设计、规则制定和技术系统测试,并开展了大量的投资者教育工作。推出国债期货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国债期货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发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明确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开立债券交收账户、审批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以及培训市场中介机构和开展投资者教育等工作。上述工作预计需2个月左右。

六、财税体制改革

地方自行发债试点扩容,江苏、山东纳入试点。财政部近日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适当扩大自行发债试点范围。现确定,2013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山东省开展自行发债试点。财政部日前印发的《2013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规定,试点省(市)发行政府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全年发债总额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当年发债规模限额。2013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办法》还明确,试点省(市)发行的政府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2013年政府债券期限为3年、5年和7年,试点省(市)最多可以发行三种期限债券,每种期限债券发行规模不得超过本地区发债规模限额的50%(含50%)。

七、价格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完善核电价格形成机制。为促进核电健康发展,合理引导核电投资,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部署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通知规定,将现行核电上网电价由个别定价改为对新建核电机组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并核定全国核电标杆电价为每千瓦时0.43元。通知强调,核电标杆电价保持相对稳定,今后将根据核电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电力市场供需状况等对核电标杆电价定期评估并适时调整。

八、国有企业改革

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再作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据国资委网站7月4日信息,国资委近日发布公告,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破产终结,经报国务院同意,不再作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调整为114户。

九、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2008年到2012年,全国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意见》提出,在过去五年大规模改造棚户区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今后5年再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的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304万户。逐步将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统一纳入改造范围。同步建设配套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同步使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要采取增加财政补助、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扩大债券融资、企业和群众自筹等办法筹集资金。要确保建设用地供应。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落实好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将优惠范围由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扩大到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要对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十、地方改革

海南省启动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海南省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实施方案》。《方案》确定海口市、澄迈县、省农垦总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单位率先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其中海口市选择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开展试点;澄迈县重点选择建立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理和养护制度、建立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进行试点;省农垦总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重点探索高校服务和推广农业科技模式。其他市县或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某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试点,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此次示范试点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封闭运行,风险可控”三项原则,主要内容是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强化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让农村居民享受到比较完善的服务。此次示范试点工作将持续到2014年底,其中正式实施时间为今年8月到明年10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