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互动关系研究

2013-12-26 07:25黄一琨潘丹丹刘倩云
学理论·中 2013年11期
关键词:行业协会互动

黄一琨 潘丹丹 刘倩云

摘 要:我国正在大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需要发挥各方面力量的作用。首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出台,推动了知识产权领域的创新和发展,为行业协会自身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各方面的指导和措施保障。其次,行业协会在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过程中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的作用。再次,促进两者良性互动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只有两者相互促进,相互推动,才能实现协调发展。

关键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业协会;互动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2-0160-03

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对行业协会的促进作用

(一)有利于促进行业协会的组织架构的完善

第一,目前我国行业协会中的各部门大多都是以经济性职能为主,只是设有权益维护或者法律顾问这样相近并且笼统的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并没有给予过多的重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出台,确立了知识产权创新在市场经济中的支柱地位,明确了知识产权对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引导并鼓励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创新,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的鼓励措施。这些做法无疑使那些原本并没有知识产权意识的企业开始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使那些已经参与和进行知识产权创造的企业得到政府有力的支持和各方面的保障。

第二,因为有了政府相关的鼓励措施,有关的行业协会也会对自身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行业协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增加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职能部门。增设专门负责该行业领域的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的职能部门,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咨询,该部门可以统筹整个相关行业的知识产权的运用、管理和保护。

(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行业协会进行业内维权

近年来,国内企业维权方式已从单打独斗发展为形成行业联盟、行业协会进行,协会集体维权将被更多的企业采用,协会也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纲要》中充分肯定行业协会在业内外各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纲要》指出要加快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加强立法透明度,拓宽企业、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这样的规定使得行业协会可以参与到立法过程中,为政府的立法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并且使行业协会比单独的企业更加了解相关的立法程序和法律规定,为行业协会利用其参与制定的相关法律进行维权提供有利的条件。《纲要》进一步提出要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充实知识产权司法队伍,提高审判和执行能力。该条款切实保证了行业协会可以通过有效的法律途径进行诉讼并得到公平合法的保护,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利。

(三)有利于行业协会进一步加强自律和完善自治规范

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行组织建立的社会自我管理组织,是行业自律组织,而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社会自我管理水平。“同行是冤家”,为谋求市场份额和利润,国内同行企业之间发生的商业秘密、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并不鲜见[1]。

《纲要》中指出,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健全技术资料与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建立适应知识产权特点的立法机制。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完善,企业之间不正当竞争屡见不鲜。近年来,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逐渐兴起,包括行业协会在内的大量的社会组织介入到纠纷解决的过程中,并且在其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纲要》为行业协会完善其自治规范提供了具有前瞻性的指导,促进行业协会注重协调业内各企业因知识产权而发生的冲突和摩擦,制定相关的规范加以平衡,并且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规范力度。

(四)有利于提高行业协会的服务能力

《纲要》中指出,要构建国家基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高质量的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库,加快开发适合我国检索方式与习惯的通用检索系统。健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测试机构和保藏机构。指导和鼓励各地区、各有关行业建设符合自身需要的知识产权信息库。促进知识产权系统集成、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培育和发展市场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知识产权信息需求。鼓励社会资金投资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增值性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

《纲要》中的一系列措施,有利于行业协会搜集相关的资料,及时向会员发布,避免信息掌握不够全面而产生不必要的侵权和纠纷。为了避免因为产品侵权而导致的贸易受挫,各种检索系统、信息平台和保护机构更有利于外贸行业掌握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为我国出口企业制定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不至于陷入被动的境地。

二、行业协会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促进

(一)行业协会可以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

1.促进知识产权立法的完善

一方面,行业协会直接参与知识产权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由于行业协会、特别是一些较大的行业协会的巨大影响,在我国的中央立法机关和地方各级立法机关中一般都有行业协会的代表,在进行相应的知识产权立法时,他们可以根据其所在行业的要求参与表决,并以此来影响知识产权立法的进程和质量。另一方面,行业协会通过其自治规范影响知识产权立法。英国学者认为,制度系统是通过将社会惯例和规范正式确立在法律和宪法之中而获得其稳定性的。知识产权立法也需要不断地融入社会惯例和社会规范,而行业协会制定的自律规范往往就是这样的社会惯例和社会规范[2]。行业协会将那些尚未被立法者认知但却属于本行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一些共性要求制定成行业自律规范,然后通过自律规范的实施和推广影响立法者,并使这些行业要求最终被相关的知识产权立法所接受。

2.促进知识产权执法机制的完善

一方面,行业协会可以弥补执法资源的不足。执法资源的欠缺是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重要问题,目前我国只在中央和省级设置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局,在设区的市以下的地方并未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局,只是在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置少量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岗位,专门机构的缺乏和管理人员的不足使得本应受到高度重视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却在市县一级的工作体系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可以监督和促进执法工作。行业协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相对于一般的单位和个人更容易发现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行业协会代表着众多成员的意志和利益,其针对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更容易受到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的重视,也就更容易促进知识产权管理机关解决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

(二)行业协会可以推动行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对知识产权的创造具有信息引导功能

行业协会具有信息库的功能,可以提供并相互交换成员企业的信息,进而有助于成员企业以更快捷的方式回应市场需求和经济变革[4]。行业协会通常对本行业的知识产权状况也比较了解,他们可以将本行业的知识产权信息及时传达给成员企业,使成员企业更清楚本行业知识产权创造方面的薄弱环节,以保证其知识产权创造工作更有针对性,避免技术的盲目开发,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的效率。

2.对知识产权运用的宣传推广作用

行业协会可以采取直接方式对知识产权成果的运用进行推广宣传,比如,很多行业协会利用自己刊物的公信力,通过这些刊物直接介绍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知识产权成果,使该成果被更多的成员企业认识并采用。还可以通过间接方式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推广运用,比如,行业协会利用一些展览会、展销会,为其成员提供良好的展示平台,使成员的知识产权成果能够更容易为他人所认识,从而获得更多被运用的机会。

(三)行业协会可以促进知识产权保护

1.发挥知识产权自律的作用

行业协会可在内部会员企业之间完善行业自律,减少纠纷的发生,提升行业整体优势。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鼓励支持业内企业进行平等自由竞争,约束行业内的假冒仿制等不规范行为,维护本行业的企业竞争力;协调企业间的知识产权事务,减少企业间的知识产权摩擦,避免诉累和内耗。行业协会必须对本行业内部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质量进行跟踪调查,对砸牌子的伪劣行为及早进行治理,制定行业内技术贸易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2.发挥知识产权维权的作用

当国内企业与外国企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和争端时,政府往往不能直接出面,企业自己又没有能力解决,行业协会出面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比较符合国际惯例。近年来,我国企业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常常是行业性的集体事件,行业协会出面更有利。行业协会为会员单位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起诉与应诉、与国内外政府和组织间的知识产权协调、对外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发挥集体运作功能[1]。

三、行业协会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良性互动的实现条件

(一)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从法律层面看,我国的《民法通则》、《公司法》确立了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取得合法资格的行业协会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一些地方还出台了若干地方性法规,促进了行业协会的发展[5]。但是,目前法律仍未完全确立行业协会的独立地位,明确其职责,赋予其相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权限,行业协会定位并不明确的情况突出。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就必须要在法律上界定行业协会的地位,明确其性质和职能权限。在法律地位上,有学者认为,行业协会应该是行业内部企业自发组织形成的一个民间团体,性质上应属于社会团体法人[1]。这样在明确了行业协会的地位能够使其有针对性的开展活动,开展与其性质、地位相适应的活动,可以避免使人产生这样的疑惑:行业协会到底是政府的代言人还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呢?

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内容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基本建立了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但是为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施,相关法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尽管法律制度要由立法机关制定,但是对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作用的相关行政法规,如《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政策,则需要政府推动制定。因而要在法律制定方面发挥政府作用。

同时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也积累一些经验,因而也应有配套的司法解释。同时,这些法律制度应该与国际接轨,既保护本国利益也要体现国际化特点[6]。政府可以利用与行业协会的密切联系,在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时充分听取行业协会的实践经验,使法律法规等能够为行业协会理解接受,使行业协会这个“中间人”更好地发挥上传下达的功能,使相关法律法规为行业内所普遍知悉,为更好地贯彻法律法规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从微观上促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二)行业协会组织建设的强化和人员素质的提高

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过程中,行业协会在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和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行业协会自身组织建设和人员素质对其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发挥相应作用的意义,这有利于行业协会自身整体素质提高,从而在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政策时能够提出建设性的有关意见,促进对知识产权战略核心思想内容的把握,使知识产权核心思想在各个法律政策中更加细致地体现出来;同时有高素质的人员也有助于把知识产权战略内容贯彻到实践中去。因而必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和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作用,对此,有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行业协会要建立协调机制,统筹规划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其次,行业协会要建设相关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建设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最后,行业协会要完善吸引、使用和管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相关行业协会内部制度,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三)知识产权执法和司法人员的意识提升

要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高执法效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主要依靠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凭借国家强制力实施,但是光有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凭借国家强制力实施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强制力只会起到一定程度的威慑作用,不会使“法律是神圣的,是不容许侵犯的”观念深入人心,因而需要行业协会这个中介组织使这些观念内化到企业管理者等人的心中,使遵守法律法规成为一种习惯。

这就需要知识产权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当在其执法和司法中有意识地去帮助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发挥相应的作用。比如说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可以为行业协会提供机会、创造条件,使行业协会有能力、有条件的定期组织行业协会相关人员,甚至是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业的管理者定期外出考察、学习向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比较先进的国家学习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理念等措施,使他们在实践中能够自觉受这些观念影响,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发生,促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参考文献:

[1]陈武.行业协会在实施知识产权中的作用[J].电子知识产权,2006,(5).

[2]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M].陈建波,郁仲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119.

[3]董新凯,朱婵敏.行业协会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J].科技管理研究,2010,(2).

[4]鲁篱.行业协会经济自治权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258.

[5]石晶玉.我国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职能亟待强化[J].经济理论研究,2008,(1).

[6]乔永忠.论政府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的作用[J].探索,2008,(5).

(责任编辑:宋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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