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南下干部”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1948年10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准备夺取全国政权所需要的全部干部的决议》,决议要求各解放区把准备足够的干部,当作一项迫切的战略任务来实现。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这一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华北局于1948年12月召开专门会议,决定从太行、太岳两个区党委选调得力干部,组建南下区党委,随军南下到新区开辟工作。“长江支队”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南下福建的。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胜利结束后,人民解放战争的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据此,中共中央于1949年2月,发出《关于调度准备随军渡江南进干部的指示》,中共中央华北局再次发出指示,要求以晋中区党委为主,动员组织大批地方干部组建了“晋中南下工作团”,进入湖南省。3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进军四川、解放四川的指示。5月,中共晋绥分局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开始向川西、川北及西康地区调配干部,组建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入川工作团”,随军进入上述地区。
山西南下干部在进入指定地区和省份后,着手接管政权、建立新的民主政府,随后在所在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带领当地人民群众,完成了筹粮借款、剿匪反霸、平定叛乱、改造起义官兵和在农村开展减租退押、土地改革、“三反”、“五反”、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及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资料来源:《1949·山西干部南下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