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晨光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100872)
在国际政治学中,“民主”仍然是一个新课题,但随着实践中国际间交往的大发展,国际民主的诉求日渐高涨。理论上,各主流学派对国际民主少有论证,但我们却不难发现其对国际民主“潜藏”的态度、诉求与“价值偏好”。本文旨在对国际民主进行学理层面的探讨,并不着重研究实践中的所谓“程序民主”问题。事实上,由于缺乏统一的主权上位,相对完善的程序层面的国际民主还很不成熟,它更多的是以民主价值“片段”的形式渗透在具体的国际事务和交往中。因此,本文将国际民主定义为一系列符合民主基本规范的价值原则,是一种“社会事实”或“社会存在”。相较于国内民主,国际民主的内涵与外延都更加丰富、宽泛。主权国家、非国家行为体、个人都是国际民主的价值载体,主权的独立与平等、国家间的合作与妥协、非国家行为体的参与和协调以及人的基本权利等都可以看作是国际民主的价值体现。
国际政治学发轫于自由主义,但其最兴盛的学派是现实主义。尽管越来越受到挑战,但可以说直到今天,现实主义依然保有其“超主流学派”的地位。对人性的悲观、对权力的争夺、对相对利益的追逐、历史的循环论判断是现实主义坚硬的理论内核。分析其理论逻辑,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现实主义否认国际民主的存在。作为“超主流学派”的现实主义是国际政治理论中、特别是现实中的主导话语,以至于在英语国家中流行“权力政治乃口语中的国际政治”的说法。[1]但要更全面理解国际政治、更准确地研究国际民主问题,我们还需要看看硬币的另一面。
与现实主义不同,自由主义对国际民主持乐观的态度,从自由主义的基本理论以及其中各主要派别的思想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一点。
和平是国际政治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国际民主的基本前提,可以说自由主义对国际和平以及对国际体系持续进步性的信心从来没有动摇过,相互依赖自由主义、制度自由主义、共和自由主义从不同的角度(经济、制度、政体)进行研究,对于国际和平得出了殊途同归的结论。实际上,各派别在理论上对国际民主问题也都给出了自己的证明,只不过没有明确提及而已。相互依赖理论对权力(非对称相互依赖产生权力)的重新发现,使人们能够重新认识国际政治中的权力关系,小国(在某种情况下)亦可以形成对大国的权力优势,大国与小国之间在获得权力优势的机会上的相对平等得到了初步证明。全球化时代,“复合相互依赖”模型的提出更是全面否定了现实主义的基本假设,说明了在存在多元行为主体的世界中,经济等“低级政治”领域的国际互动越来越重要,军事的作用正在不断地减弱,各种非主权行为主体(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间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的治理作用日益凸显,世界事务中,更加广泛的参与和协调成为可能。“复合相互依赖”进一步弱化了现实主义权力、等级的话语,彰显了国际民主中平等、协调、参与的重要意义。[2]制度自由主义发现了无政府体系中的“市场失灵”现象,国家之间无法达成合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并非由于现实主义所谓的国家对相对收益的计较和对权力的欲望。而国际制度能够帮助国家解决这种由于信息缺失造成的困境,使各国之间互动的交易成本降低,让国际合作成为可能。相互联结的制度网络能够有效地制约国家特别是大国的“犯规行为”,实际上起到了保障中小国家权利的作用。共和自由主义最直接地探讨了民主问题,民主和平论集中地代表了其理论研究成果。尽管民主和平论着重于讨论国内民主体制与国际和平的问题,但其对民主的信仰、对民主价值的阐释却同样适用于国际领域。民主和平研究存在三个分析层次:单向国家层次(monadic)、双向互动层次(dyadic)和国际体系层次(systemic)。单向国家层次主要研究民主政体是否更具有和平性质;双向互动层次主要专注于文化层面的研究,认为民主国家比专制国家更容易满足现状;国际体系层次的研究是最新的发展,理论逻辑尚不清晰,但全球层次的民主与体系冲突之间的关系是其研究的基本问题。[3]虽然民主和平论是关于民主政体与国际和平之间关系的还原主义研究,但它认为国家内部民主的政治文化、行事原则、思考逻辑会不断地渗透到体系层次中去,并通过国家之间的交往不断地内化于其中。
另外,自由主义开始逐步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国际机制之所以改变,不是因为国家所宣称的客观利益发生了转移,或是由于权力分配的更动,亦非政府面临的制度化条件发生了改变,而是由于人们利益观念的改变——即由于行为者的学习所造成的。”[4]通过“学习”,国家能够对协调、合作等国际民主价值形成比较明确的认知,营造更加浓厚的国际民主环境。然而,自由主义所说的“学习”只是温特所谓的“简单的因果作用”。要发现国际社会的变化,更全面地看待国际民主的现在与未来,我们还需要建构主义的帮忙。
在建构主义的理论中,“观念”具有第一性,这样,“人”的位置就被极大地凸显了出来。在有人生存的世界上,不仅物质层面深深地印上了人类活动的烙印,而且整个世界也因人的存在而有“意义”,这并不是否定物质的客观实在性,但是,如果形容物质世界是一张“黑白素描画”的话,那么,正是观念、文化为它涂上了“油彩”。在温特的主流建构主义理论中,“国家也是人”,诸个人的共有知识或者说文化再造了国家作为“法人”或“团体自我”的观念,因此,国家某种意义上也带有身份、利益、意图等人的特征。[5]在建构主义的世界中,人和国家不再是主流理论(理性主义主流理论)所描述的物质的傀儡,而是自己行为的主人;物欲“横行”的世界是决定论意义的,而观念的意义是给人们带来了变革的希望。现实主义看不到变化的可能,它认为“过去如此,将来也是如此”,这样,现实主义研究的就不再是真实的“规律”,而是在推导一套“应然”的结论。温特在说明“我们今天认为是国际政治‘常识’的内容”时写道:“某种类型的国家是国际体系中的主导行为体,这些行为体是利己的个体,因此国际体系部分地是一个自助体系;但是国家也相互承认主权,所以国家之间是竞争对手,不是敌人,国家有维持现状的趋向,这使他们约束自己的行为,在受到外来威胁时寻求合作,因此体系部分地也是一个助人体系,这与霍布斯面临灭顶之灾式的自助逻辑有着根本不同。”[6]在建构主义论证中,我们看到了一幅国际民主发展的图景,各国从相互厮杀的恐惧中认识到了独立、宽容、合作、互助等国际民主价值的重要性,在不断的交往实践中,民主文化规范能够成为另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随着交往频度的提高、时间的持续,国际民主价值的内化程度也会增加,当越过温特所谓的“倾斜点”时,国际民主文化则会有质的提升,国际民主的价值内涵也会显得更加丰富、具体。
英国学派是国际政治学理论中最具“多元主义”特质的一个流派,在英国学派的理论中,我们能够看到多种思想传统对它的影响。马丁·怀特总结出了国际理论研究的“3R”传统(现实主义、理性主义、革命主义),他认为单靠三种传统中的任何一种都不足以理解国际政治学,只有把这三种都一并用上才足以理解它。[7]英国学派尽力避免在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中间“选边站队”,而是辟出了一条“中间路线”。这并不是说英国学派是各流派之间妥协的产物或是一个不同理论的“大拼盘”,英国学派有其独特的研究视角与领域,它把由国家组成的世界看作是一个“社会”,我们从其论述中能够感知英国学派对国际民主价值潜藏的态度。
与英国学派理论内涵的多元性相一致,其在国际民主问题上的态度也同样呈现多元(矛盾或模糊) 的特点。英国学派承认国际体系的特点是持续的无政府状态,但它更愿意把国际体系看作是一个无政府社会,其中存在着把各自独立的国家粘合成一个社会的各种共同价值,“秩序”与“正义”就是英国学派较为关注的两个内容。赫德利·布尔认为,“国际秩序就是追求国家社会或国际社会的基本或主要目标的行为格局”,这些基本目标包括:维持国家体系和国际社会本身的生存;维护国家的独立或外部主权;维护和平;限制暴力的使用;条约必须遵守;国家相互承认彼此的主权。[8]他认为国际社会一直存在于现代国际体系中,因为维系秩序的共同因素一直在起作用,包括:共同利益观、规定行为模式的规则以及使这些规则发挥效力的主权国家。可以看出,英国学派认为国际制度(特别是宏观的宪法性国际制度,如主权制度)、规则、共同利益能够规约国家的行为并使国家尊重彼此的主权权利从而促进合作、达成协调(妥协)、规约战争、维护和平,这是秩序格局的基本要求;国家的独立、自主等建立在秩序格局之上的目标更是体现了国际正义的价值要求。从这方面看国际民主作为一种价值规范与英国学派的理论内涵是相融的。然而,英国学派对秩序格局的维护还有另一层理解,即强调大国的责任与战争的作用。在英国学派看来,秩序具有本体论地位,它是国际社会的首要价值,是为实现国际社会的基本目标服务的,[9]大国之间的均势以及均势政策(包括战争),是国际社会追求秩序目标的重要制度或准制度。这样,小国的主权权利与合法利益荡然无存,强者统治的秩序不是将正义踩在脚下,就是披上了正义的外衣。在这里,英国学派接受了现实主义的逻辑,国际民主更是无从谈起。这与前面分析的英国学派和国际民主的高度相融性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体现了英国学派矛盾、模糊的一面。对于秩序与正义关系这个根本问题,英国学派的早期观点相对一致,大致都认为它们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但秩序在一般情况下或是在与正义相抵触的情况下具有优先价值。然而从文森特开始,英国学派在涉及到人权的国际干涉问题上表现出与自由派国际主义合流的趋势。[10]英国学派的一些新生代学者认为个人的权利、人际之间的平等具有更基础的意义,世界正义应该优先于国际秩序,[11]这种思想在某种意义上颠覆了学派前辈对秩序与正义的理解。也许在这些新生代理论家看来,世界主义民主或超主权意义上的国际民主在价值排序上也应该高于国际政治民主,“人权高于主权”代表了这样一种思考。应该说在英国学派内部就秩序与正义的关系并没有达成一致,因此在此问题上引申出来的对国际民主的价值定位也比较暧昧和模糊。
通过对国际政治学几个主要学派理论逻辑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其对国际民主潜藏的态度(或反对、或支持),以及几个学派对国际民主内含的基本价值的各自定位。
作为超主流学派的现实主义并不是国际政治学的“谛始者”,它是在战争(两次世界大战、冷战) 的大背景下,通过批判经典自由主义(理想主义)的乌托邦倾向而逐步在学界、政界、坊间获得“当家”地位的。现实主义对人性的看衰、对权力的执迷、对相对利益的计较、对历史的悲观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自由主义经过痛苦地转型,破“茧”成蝶;而现实主义对“历史经验”的“洞见”在新的时代似乎正在转变为应然的“说教”,现实主义固守着其“绝对的”真理作“茧”自缚。新的自由主义对现实主义的批判更加切中时代的“现实”,人类新的交往实践证明了自由主义超越现实主义的时代“兼容性”,自由主义理论中暗含的国际民主的价值就是此种“兼容性”的明证。自由主义对现实主义针锋相对的批判可谓切中要害,对权力政治以及相对利益的反对、对相互依赖事实的判断、对多元行为主体的重视以及对制度作用的信仰彰显了独立、平等、协调、合作等国际民主价值。此外,自由主义的历史观(人类正走向和平、合作)也暗含了其对国际民主的信心。
回溯国际政治学的发展历史,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之间的争论以及后来的部分“趋同”构成了整个学科成长的“轴线”。某种意义上讲,其他学派或理论正是比照着这条轴线,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审视这条轴线中存在的“缺失与弧度”,试图提出自己的方案来“补充和修正”它。现实主义在世界政治问题上的消极看法与“偏执”,从积极的层面看,却激发了其他学派的研究兴趣。除现实主义外,国际政治学其他主要学派(自由主义、建构主义、英国学派)尽管在国际民主的多元价值中各有侧重,但在理论上均显现出了对“国际民主”的诉求与呼声。但需要指出的是,各个学派内部也并非铁板一块,被宏观的学派标签掩盖的是具体的分歧。
国际政治学的主要学派或是某一学派内部对国际民主亦存在着不同的判断或期许。建构主义倾向于说明“观念”对历史的创造作用,建构主义语境下的国际民主是主权国家间的“国际关系民主”。自由主义相互依赖理论强调了非国家行为体(特别是国际组织)的作用,打破了国家垄断国际事务的霸权,超主权国家意义上的国际民主初露端倪。而其后由罗伯特?基欧汉领衔的制度自由主义向现实主义基本假设的妥协使其又退回到了“国家中心主义”的窠臼,自由主义语境下的国际民主似乎也很难逃脱现实主义的“古老诅咒”。然而,新的现实催生了新的理论,新的理论对现实又有着规范性的期许,自由主义全球治理研究的兴起“异化”出了更高形式的国际民主价值——多元、多层的行为主体载荷的国际民主。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被共有价值、共享文化“粘合”在一起,要获得国际社会的成员资格就需要维护并追求“秩序”与“正义”的基本价值。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二者的排位模式,如果是“秩序大于正义”的排位,那么大国间的均势、小国利益的牺牲以及战争的平衡作用就成为了第一考虑,这简直是现实主义式的梦魇;如果是“秩序等于正义”的模式,则大国的“协调责任”得到强调,同时主权国家(特别是小国)的权利得到尊重,这是较为贴近晚近经验现实的国际政治民主形式(价值);而在“正义大于秩序”的模式中,主权权利同样受到重视,但秩序不能建立在主权对国内混乱、贫弱的掩盖以及对国内“正义”的压制的基础之上,国际社会成员的“社会(国际)责任”以及公民个人的“天赋人权”被凸显了出来。在全球化的今天,主权的合法性越来越来源于国家对内的权责与对外的担当。主权制度的相对软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历史大势,弱化主权制度的国际民主需要得到肯定。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也看到了在不同的理论逻辑下各学派关于国际民主的“暗中较量”。在层次或外延上,各学派对国际民主的形式有诉求、有侧重;在规范、内涵上,其在国际民主的多元价值上有重叠、有纷争。重叠与诉求是各主流学派国际民主逻辑的“最大公约数”;侧重与纷争则源于各学派对现实世界的不同角度期许与领悟,但这些都传达了同样一个信息——对国际民主的共同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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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英]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第二版)[M].张小明,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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