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困境与路径选择

2013-12-20 14:13毛日清
行政与法 2013年2期
关键词:价值体系宣传教育价值观

□ 姚 亮,毛日清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 南昌 330003)

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态势

目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总体势头良好,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开始步入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

(一)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近年来,党中央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列入党的历次重大会议的重要议程中。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了专门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同时,党中央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和推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通过学习和树立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氛围。无疑,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障。

(二)社会各界掀起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潮

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党校都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主体班的专题,加大对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力度;各行各业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开展了各种活动,如在建党90周年之际,社会各界组织人员奔赴井冈山学习革命精神;在学习雷锋月里,各地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助人为乐活动。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全国从上至下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和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活动,掀起了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新高潮。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以凝练和概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和高度概括,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价值本质。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我们举全国之力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社会各界都在围绕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开各种有益的理论探讨和政策实践。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至党的十八大期间,仅光明日报就连续刊发数十篇文章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展开大讨论,其他报刊、杂志也大量刊载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文章。此外,一些行业性的核心价值观也逐步凝练出来,如革命军人的核心价值观为 “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些理论探讨和实践都极大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步伐。在已有探讨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大报告凝练和概括出三个层面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明确了具体的实施要求。

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现实困境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这一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境。

(一)主体方面:社会成员认知差异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社会阶层、群体日益分化和多元化,人们思想的独立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同时,各种良莠不齐的社会思潮蜂拥而入,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形成了主流价值观、非主流价值观和扭曲的价值观在社会中同时并存的局面。

不同的社会群体和个体因在认识水平、知识结构、社会经历等方面的差异,其价值观各不相同;而即使是相同的社会群体和个体,在不同阶段也有着不同的价值观。换言之,不同的社会成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各有不同。相比较而言,教育工作者、领导干部和大学生等群体接受、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机会和渠道较多,因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了解和认识更为深刻;而私营企业主、个体户、工人、农民、农民工等群体缺乏足够的渠道来学习和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因而他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识相对较弱。

对此,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于普通民众而言,还不能完全理解和接受,个别人甚至有排斥的心理。如: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的观点在社会上仍有一定的市场。甚至有些人公开否定公有制,主张私有制。在回答“对‘逐步私有化是我国改革的方向(样本1748份)’,您的看法怎样”时,选择“赞同”的占调研对象总人数的31.24%,选择“反对”的占44.57%,选择“说不清”的占24.20%。[1]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成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认知上的差异。

(二)客体方面:理论转化现实难度大

理论为现实服务,这是理论的生命力之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是至关重要的,这也是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但也要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抽象的理论体系,要将其转化为现实,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一是理论较宏观抽象。人们常常习惯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党和国家政策层面等宏观问题联系起来,或是与社会科学的理论研究挂钩,由此他们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基本与己无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成要素之一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例,有调查显示,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人有80.15%,但却只有15.79%的人明确“弘扬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2]因而如何把这种高度抽象性的普遍真理转化为贴近实际、便于操作的具体理论原则,显得非常重要。

二是内容复杂,不够通俗易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由众多要素所构成的体系,内容复杂,不易于宣传推广。许多被调查者提出,能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概括为几句话或几个词语,然后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大力宣传,让民众了解和接受它。一方面,表明了人们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上的认识误区;另一方面,又表达了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期待。针对理论的通俗性、简练性,有学者指出,“如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述太长、不便记忆,就会停留在学术界,或者仅仅被少数领导干部掌握”。[3]

三是政绩考核机制不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贯彻和实施。在以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为重心的政绩考核机制下,一些领导干部的注意力往往都放在能够出政绩的GDP和信访维稳工作上,而对于“看不见、摸不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缺乏足够的重视,也难以真正贯彻和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三)途径方面:宣传教育方式不到位

宣传教育是推广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必要途径。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而言,都有其自身的一整套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机制,以维护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我国的宣传教育力度还不够,这极大地影响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步伐。

一是“重灌输”而“轻交流”。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主要是采取自上而下的灌输式方式来展开的,而对于其他一些平等对话、互动交流的方法运用得很少。简单地说,主要就是通过媒体宣传和各种培训、讲座等渠道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但实际上,这种“灌输式”的宣传教育往往很难内化为受教育者的思想观念、道德标准和价值取向。社会互动论告诉我们,人们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是在各种社会互动交流的实践中得以形成的。同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也只有在各种互动和交流中实现,人们才会自觉践行。

二是“重干部”而“轻群众”。在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过程中,领导干部应该先行一步,他们的行为及其体现出来的理想信念、精神面貌、思想境界、道德情操,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无疑,重视对领导干部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是十分必要的。但同时也应看到,广大人民群众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主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切实“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这是最关键的。然而,实际的情况却是,领导干部参与各种培训学习和考察的机会较多;而普通群众参与培训学习的机会很少或几乎没有,他们主要是通过电视、报刊等形式来了解和认识。这种“重干部”而“轻群众”的宣传教育模式,不但会拉大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差距,也不利于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三是宣传教育存在形式化现象。一些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把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活动仅仅看作是一项政治宣传任务,常常是走过场,使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现实生活相脱节、远离百姓生活。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组调查数据显示,在回答“您认为马克思主义被弱化的原因是什么”时,在实际回收的1748份问卷中,有1029人选择“宣传教育形式化”,高达调研对象总人数的58.87%,位列其他四个候选项的第一。[4]对此,一些基层领导干部感受更为直接和深刻,他们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推广不能单单以几场讲座或活动就算了事,而应该将这项工作做实,贴近百姓生活,让他们感同身受,使其充分认识到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效果方面:实施成效难以衡量

要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就必须建立一整套科学的、合理的评价体系来衡量其成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反映的是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标准和价值取向,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一般难以量化和衡量,其变迁状况也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察觉,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考察。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本身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衡量其成效无疑会增添更大的难度。

一是衡量评价的主体是谁。应该由谁来衡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成效,这直接牵涉到评价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同时也关系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长效性。若由政府部门自身来考核,其权威性可以得到确保,但容易致使其形式化、虚化;若由学术机构或其他社团组织来考核,其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会大大增强,但其权威性就会大为减弱,其评价结果对政府行为不足以产生约束,会出现“评价效果与政府行为相背离”的情形。

二是衡量评价的对象是谁。政府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施成效衡量的对象。但不同层级的政府和政府部门,其职责各不相同,究竟是把所有层级的政府和政府部门都纳入衡量评价的对象,还是应该有所侧重?这是衡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施成效所面临的又一难题。

三是衡量的标准是什么。衡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成效需要一整套指标体系,但具体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评价体系来衡量成效?其具体的指标应该包括哪些,这些指标又能否进行有效量化?这些都是建构评价指标体系过程中所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也开始考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纳入考核范围,但普遍存在形式化和片面化现象,难以得到真正的贯彻和落实。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整体建设路径

(一)理论为源:深化理论研究

“知者行之始”,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没有理论的行动是盲目的行动。为了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我们必须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理论研究,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立在科学的理论体系之上。

一是奠定和明确理论基础。任何一种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都有其特有的理论基础,它是一把理解和掌握整个体系的钥匙。只有奠定和明确了理论基础,它才易于被人民大众所了解和掌握,才能 “在理论上说服人”。综合来看,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社会发展阶段论和民族文化传承理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赖以存在的理论基础。

二是核心价值体系的实现途径。理论不转变成为现实,必然就会虚化。而如何将抽象的理论体系变成生动的社会实践,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存在的现实根基,也即核心价值体系的通俗化和大众化问题,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命力之所在。检验现实效果的尺度就是它的通俗化和大众化程度,即解决“在形式上吸引人”的问题。正如列宁所言,“最高限度的马克思主义=最高限度的通俗化”。[5]

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三个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很好地实现了表述形式上的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也真正做到了“在内容上启迪人”。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则是如何去实施的问题,我们要围绕培育的途径展开深入的探讨。

(二)利益为本:夯实民生基础

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的改善是引领社会思潮的物质基础,它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基础性的意义,有助于增强社会的认同程度和凝聚力。

一是核心价值体系与利益基础的一致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它的形成和发展是建立在一定的利益基础之上的,没有利益做基础,核心价值体系就会失去支撑。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理想,理想又指导着人们追求利益的行为方向。因此,历史唯物主义历来反对把人们的物质利益与精神追求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和行为。[6]

二是核心价值体系与人民主体利益的一致性。在一个国家中,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主体是“谁”,“谁”是真正的受益主体,这直接反映着社会性质,决定着其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前进方向。一方面,人民群众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体;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决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不是少数人或个别人的利益。

三是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现实利益的一致性。利益是抽象的,更是具体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更多的是各种具体的、现实的物质利益,而不是空洞、抽象的利益。在通常情况下,人们获得的个人利益越多,积极性就越高,对这个理论就越信仰,反之亦然。因此,只有确保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让民众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真正受益,他们才会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付诸实践。

(三)宣传为辅: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正确的价值体系只有被人民群众普遍接受、理解和掌握并转化为社会群体意识,才能为人们所自觉遵守和奉行。为此,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感知、所认同、所接受。[7]

一是区分宣传教育的对象。不同的社会群体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党员干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流动广告牌和模范带动者,青少年群体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长远性力量;普通民众包括工人、农民等在内的各个社会群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主力军。因此,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充分重视不同群体和个体的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区分层次、区别对象,既鼓励先进又照顾多数,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中形成思想共识,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包容度和凝聚力。[8]

二是拓宽宣传教育的途径。从宣传教育途径上看,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要利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的大众媒体,因为它们是传播和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要渠道。其次,要不断拓展新的途径,如利用好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扩大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范围。再次,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最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文艺作品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着眼于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通过形式多样的文化形式和艺术作品来表现其内涵与精髓。一部好的文艺作品可以影响一代人甚至几代人,它有助于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影响力。

三是注重宣传教育的实效。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过程中,宣传教育的效果是最为重要的。若宣传教育形式化、虚化,其效果就与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宣传教育的实效,要确保传播内容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可行性。

(四)固化于制:推进制度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键是靠制度。只有加快推进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约束力,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规范和引领作用。

一是构建社会激励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真正得以落实,就必须让真正立足道德践行的人得到一定的“回报”,而使道德缺损者或败坏者受到惩处,以此激发人们在理性自觉的基础上发挥其道德判断和选择的主观能动性。[9]当务之急是要推进道德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转化为法律规定,用法律的权威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例如:日本早在100多年前就专门出台了《遗失物法》,对于人们的社会行为发挥了很好的规范作用。

二是建立社会信用制度。“民无信不立。”建立社会信用制度有助于防止各种投机或败德行为的出现,是对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无形惩罚。在西方国家,特别注重信用记录制度建设,这种信用记录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在各种社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已成为规范社会成员道德行为的准则。在这些国家,人们很害怕 “劣迹记录”,哪怕是坐公共汽车逃一次票,这样的劣迹记录都会对找工作、贷款等产生很不利的影响。[10]为此,我们要加快建立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征信系统,通过有效的奖惩措施强化公民和组织的诚信行为,逐步建立起社会信任制度。

三是建立评估考核机制。政府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推动者,肩负着重大的责任。无疑,从政府层面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就目前的实际而言,政府应当考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一项软性指标纳入现有的政绩考核机制中,并弱化原有的GDP、计划生育和维稳等硬性指标,制定并出台一些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指标来考核和衡量各级政府贯彻和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情况,这是扭转当前各级政府及部门不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现状的最直接驱动力。

(五)内化于心:增进社会认同

社会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是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目标的前提,有了社会的认同,就有了社会凝聚力。而在社会认同中,心态是最深层次的,心态决定行为。一方面,社会认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社会心理基础。社会认同体现的是社会成员的心理归属感,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一种社会共识,可以说,高度的社会认同是社会保持和谐有序的重要条件。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最大的潜在动荡因素是来自社会内部各个阶层之间的隔阂、不信任、抵触和冲突。[11]因此,只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于心,获得社会认同,内化为人生态度、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人们才会自觉地践行。另一方面,社会认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社会生存根基。从根本上说,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是科学思想理论体系通过个体内化为日常生活的意识、观念和行为的过程。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社会认同会受经济利益、文化、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要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原则,努力营造社会认同的环境,充分挖掘和鼓励不同阶层、不同群体所蕴含的积极向上的思想精神,以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认同,使他们从心理和思想上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六)外塑于行:注重实践养成

“行者知之成”,行动是理论的生命。社会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现形式,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立足点和落脚点。若离开了社会生活实践,就犹如无水之源、无本之木,再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那样:“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么,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12]

一是行为是抽象理论变成具体实践的载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源于实践,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发挥指导实践的作用。一方面,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的基础,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人民进行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是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的源泉和动力;另一方面,实践是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向现实转化的基本途径,也是衡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际效果的唯一标准。从本质上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一个不断从“他律”转变为“自律”的过程,即人们自觉地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去行动。

二是社会的多元化决定实践形式的多样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加快,社会的多元化趋势日益凸显。利益的分化带来了社会阶层群体的分化,进而引起了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不同的社会阶层群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着不同的认知水平和认同状况,这也就决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践形式的多样性。因此,每个社会成员可以发挥自身的优势,在不同的岗位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同时,也可以根据不同的社会人群拓宽和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渠道和实践形式。

三是坚持“行”的持续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的实践养成,以确保“行”的持续性。为此,要引导人民群众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多做善事、多献爱心、多行公益,正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注重实践养成,真正在“行”上下功夫,才能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1][4]程恩富,郑一明等.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和践行情况的调查报告[J].民主与科学, 2010,(02).

[2]程恩富,郑一明等.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报告[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1,(02).

[3]宋善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特征[R].光明日报,2012-02-11.

[5]列宁全集(第36卷)[C].人民出版社,1959.467-468.

[6]李权时等.邓小平伦理思想研究[M]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130.

[7]雒树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N].人民日报,2006-11-13.

[8]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N].人民日报,2010-05-11.

[9]张萃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制度建设探析[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07,(09).

[10]季青春.用制度强化道德建设[N].解放军报,2011-07-10.

[11]吴忠民.走向公正的中国社会[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58.

[12]毛泽东选集(第1卷)[C].人民出版社,199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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