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娜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1)
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形成了庞大的农民工大军。因诸多原因他们无法将子女带在身边,只能将子女交给家里的老人或者其他亲属带,甚至不得已将孩子交给学校托管。这些孩子由于长期缺乏家庭的关爱和父母的教育,很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抽烟酗酒、沉湎网络、厌学逃学、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等,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1.犯罪年龄低、受教育程度低。留守少年犯罪多在十四至二十周岁之间,有的甚至更小。大多数都是学校里学习成绩差,经常逃学的问题学生,基本上都是小学未毕业或者中学肄业。
2.侵财类犯罪居多。留守少年因为缺乏家庭和学校的监管,终日无所事事、四处游荡,很快就结交上了一些社会不良青年,染上网瘾、赌博等恶习。因为没有足够多的金钱可供他们挥霍,他们就会铤而走险实施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类犯罪。
3.不计后果的激情暴力犯罪居多。留守少年由于年龄小、社会经验少,加之他们年轻气盛、容易意气用事,所以他们所实施的犯罪往往技术手段不高,多是简单、原始、粗暴、拙劣,不计后果的激情犯罪。
4.多数犯罪具有团伙性特征。由于单个留守少年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独自作案往往难以成功,而结成团伙则可以让他们找到归属感和安全感。另外青少年之间容易相互影响,只要有人提出了某个犯罪的想法,就很容易得到其他人的响应。所以,留守少年团伙犯罪案件居多。
5.改造之后的重新犯罪率高。虽然看守所和监狱可以对犯罪的留守少年进行有效地挽救和教育,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他们也会在看守所或者监狱里受到“交叉感染”,出来之后不仅胆子越来越大,而且犯罪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反侦查的能力也越来越强,导致重新犯罪率升高。
1.家庭教育缺失。农村留守少年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无法照料孩子。因为工作繁忙,这些打工的父母往往一年只能回家一两次,父母和孩子的情感难免由于长期的分离而日渐淡漠,父母无暇顾及孩子,孩子有了心事也不愿向父母倾诉。天长日久,孩子的性格就会逐渐变得孤僻古怪、难以沟通。而当孩子出现了严重问题时,父母再想管教就来不及了。由于这些农村父母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他们对孩子的管教往往是简单粗暴的打骂,这不仅起不到教育孩子的目的,还让孩子学会了用暴力解决问题的错误方法,无形中助长了他的暴力倾向。留守少年不仅缺少父母的监管,也缺乏其他人的有效监管。和老人生活在一起的孩子,或者会被老人溺爱,变得任性、自私、霸道;或者会因为老人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低而对孩子放任自流。加之有的孩子天性淘气、叛逆,对老人的管教充耳不闻,时间长了就养成了各种各样的恶习。而托付给其他亲属照管或是交给学校托管的孩子,能够得到的关心、照顾和教育可能就更少了。
2.中小学教育监管缺失。农村的中小学普遍受到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往往重成绩、轻德育。老师们平日里关注的都是那些学习好、守纪律的好学生,对那些调皮捣蛋、厌学逃学、总是给班级拖后腿的留守少年要么冷嘲热讽、严加指责;要么听之任之,不管不问。时间长了,这些孩子的自尊心也就丧失殆尽,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而教学条件差、师资力量不足又使得大部分学校都没有能力开设专门的法律、心理辅导课。留守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长期得不到关注,逐渐使小问题演变成了大问题,这不仅给学校的安全管理带来了隐患,也让社会生成了很多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3.社会环境的影响。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虽然外表看上去已经像个成年人,其实心理还不够成熟。这一时期的他们叛逆、好奇心强,接受新鲜事物能力强,但缺乏选择、辨别和自我控制能力。他们无处宣泄自己充沛的精力,而社会带给他们的诱惑又太多了,网吧、游戏厅、酒吧等等四处林立,有些利欲熏心的商家全然不顾法律法规的规定,放任那些未成年人成天出入此类场所。面对着灯红酒绿的物质世界和充斥着暴力、色情的网络虚拟世界,那些缺少家庭和学校监管,自我控制能力又差的留守少年们迷茫了,他们的内心逐渐充满了一些邪恶的欲望,最终又将之付诸于实际行动,给他人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1.健全和完善家庭的教育功能。农村留守少年犯罪的根源就在于家庭教育的缺失,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少年的犯罪问题就要给他们一个完整、温暖的家庭。对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解决之道:一是打工父母要承担起做父母的责任。“子不教,父之过”,留守少年的父母不能将孩子托付给老人或者其他人照顾之后就对孩子不管不问,要经常的通过电话或者网络关心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父母们还要改变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尽量耐心细致的与孩子进行情感交流;如果有时间的话,要尽量的多回家陪陪孩子。本来父母出去辛苦打工就是为了能给孩子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如果孩子误入歧途,父母的努力又有什么意义呢?二是改革现有制度的局限,让打工的父母可以带上孩子。我国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对户籍迁入、迁出条件有着严格的限制,致使农民工子女不能跟随父母到打工地就学。很多城市在学生入学和升学时,强调学生的户籍,多数打工父母因为交不起高额的择校费而只能将孩子留在家乡上学,埋下了留守少年犯罪的隐患。所以我们要加快户籍制度、学籍管理制度,高考制度等的改革,尽早解决农民工的各种待遇问题,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入学、升学、高考等问题。只有这些制度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农民工子女才能够安心的跟随在父母身边,得到来自家庭的温暖和教育。三是加速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的原因是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许多人也不愿意背井离乡,扔下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父母去外地打工,但是迫于生计的压力他们不得不走上艰辛的打工之路。只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才能留住这些无奈的父母们,从根本上减少农村留守少年的数量。
2.改进和加强农村中小学的教育监管职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学校是对留守少年进行教育的重要场所。学校必须改变重教书、轻育人的片面教育观,要树立大教育理念,既要重视对学生的文化教育,又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等,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首先要加强法制教育。学校应该开设形式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课,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还可以从司法机关聘请校外辅导员定期搞一些讲座,组织学生旁听案件审判,让留守少年能从真实的案例中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遵纪守法对一个公民的重要性。其次,学校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关心和帮助留守少年。比方说对留守少年做登记,让老师经常跟这些孩子谈心沟通,掌握他们的心理情况;号召师生们在生活和学习上给予留守少年更多的帮助,让他们体会到集体大家庭的温暖,远离社会闲杂人员。最后,学校还要跟家长多沟通,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如召开家长会,开展家访活动等,及时将留守少年的各种变化情况反映给家长,与家长达成一致的教育意见,争取在学校和家长两方面的配合教育下,将留守少年的一些不良恶习及时遏制。
3.发挥社会的积极影响作用。社会既是一个大染缸,也是一个大课堂。政府部门要想尽办法为留守少年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公安、文化、工商部门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配合工作,加大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严厉整治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严格限制未成年人出入;严厉惩罚向未成年人兜售不良书籍和光盘的小商小贩。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减少导致留守少年犯罪的因素和机会。二是完善司法保护、救助体系。公检法各机关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一套对犯罪留守少年改造教育工作的科学体系。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校园犯罪,积极参与到预防留守少年犯罪的工作中去;另一方面,公检法各机关要和学校、社会各界保持密切的联系,相互配合、共同合作,对犯罪留守少年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贯彻实施“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尤其是在留守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中,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使这些留守少年能够浪子回头,改过自新。三是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基层组织要加强和重视对留守少年的帮扶教育工作。基层组织干部可以与留守少年结成帮扶对子,一名干部负责一名留守儿童,平日里要与其家庭、所在学校保持经常性联系,关注留守少年的学习、生活、心理变化情况,做到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另外,农村留守青少年所在地的基层组织还可以成立专门的帮扶工作小组,组织一些有爱心、有经验、素质高的志愿者来做帮扶工作,帮助留守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