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建设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

2013-12-19 14:53王碧霞陈晓祥吴正才
决策与信息 2013年5期
关键词:安居工程保障性财政资金

王碧霞 陈晓祥 吴正才 张 磊

近几年来,湖北省汉川市不断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将工程项目与城市发展建设、旧城区改造结合起来,截止2012年,全市累计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0583万元,通过建设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发放租赁补贴等多种住房保障方式,改善了全市中低收入家庭7526户、23420人的居住条件。

一、不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力度

(一)多方筹资,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到位。

1、认真规划,精细测算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需求。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与老城区、工矿棚户、农场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四方面相结合,统筹考虑规划全部所需资金。

2、积极筹措组织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07年到2012年中央累计补助保障房建设资金15870万元,省级补助113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地方配套资金4600万元。三是政府引导,搞好社会资金筹资10500万元。四是积极鼓励企业单位投资公租房建设,吸引48家企业和单位利用现自有土地投资37.2亿元,加快保障房建设,用于解决本单位员工的住房问题。

3、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到2012年上半年,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累计减免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3700万元。

(二)规范运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审核从严,拨款手续从简,减少中间环节。

1、对政府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拨款实行“三审制”,即,项目单位根据项目进度提出申请,由市房管局初审,市审计局审核,市财政局审核拨款。

2、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收购资金拨款实行“三查制”,即查合同、查实物、查产权,查实后拨款。

3、对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直管公房维修资金拨款实行“三步法”:看批示、看合同、看标书;到现场看是否需要维修,初步核实后预拨;完工后由审计审查。

4、对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三公示”,严格按程序审核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对象,对保障对象的确定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受理、街道初审、民政复审、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领导小组督查”的程序,在不同阶段进行公示,即,初审公示、复审公示、审批公示,确保公正性。

(三)强化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1、资金分类管理。按资金类别实行分类管理,专项核算;财政部门对各类资金按性质分类管理,专项核算。

2、落实报表管理。财政部门定期与住房保障部门进行核对,掌握进度。

3、项目跟踪管理。实行关口前移,对项目实地跟踪、全程监督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4、事后监督管理。做到查漏补缺。对当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受补助对象、标准是否属实。

二、正确认识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筹集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筹资渠道狭窄,不能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的需要。除中央、省级投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外,地方财力有限,筹资配套资金不能满足需要。一是住房公积金规模小,公积金增值收益少,每年仅几万元;二是土地出让金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不能保证资金有固定来源;三是预算资金安排较少,没有收入保证。四是地方债券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给今后财政带来偿还债务压力和风险。五是金融机构投资和社会投资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促进金融机构和社会投资的可用政策有限。

(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由于建设项目从立项、规划、开工到完工等手续繁杂、周期较长,项目建设与资金时间周期差异,支出执行进度慢,导致建设资金滞留时间长。同时,建设项目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影响资金使用效率。

(三)财政管理滞后。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性强,不仅涉及资金管理,还涉及到实物资产审核、支出拨付等方面管理,而财政还留在收支管理层面,不能满足管理需要。

(四)资金管理风险加大。2012年6月,按照统一要求,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由国库支付,提前预拨给房管部门的住房保障专户后,使得管理风险急剧加大。原先在国库,拨款只是时间问题,关键在于审核,现在专户由住房保障部门管理,财政管理的难度加大,财政资金的风险加大。

三、努力打造全方位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

(一)强化责任,持续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攻坚战。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纳入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涉及到低收入、中低收入无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对于不断高涨的房价与中低收入无房阶层,加大了他们住房支出困难,政府担负着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的重任,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也分享改革成果,分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保证让人民住有所居。同时,要强化责任。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工作周期长,涉及政策、土地、资金、多个部门及多个不同家庭等多方面综合因素,直接涉及到有关各方的切身得利益,必须确保各项政策、制度落实到位。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还要打好持久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政府调节房价的手段和措施之一,通过有保有压,促进房价的合理回归,保证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

(二)建立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

1、明确政府角色定位。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必须明确定位政府的角色。政府要通过政策、资金、引导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求多方筹集房源,解决当地居民的住房需求。在此基础上做到:政府集中一批,把行政事业单位的现有现成的房源或者可改善成住房条件的准房源集中一起,归集到住房保障部门集中管理,统一经营,分单位核算,增加房源,减少投入成本。政府还要网络一批。对企业空余房源网络一批到手,实行资源整合,发挥社会资源的最大利用效率;此外,要通过中介联系一批,住房保障部门与中介联络,将一部分个人中介房源联系一起,让一部分无房户与空置房对接。

2、通过四个途径搞好建设。一是搞好实物配租。通过建设廉租住房,解决城镇无购买能力家庭的住房问题。二是搞好租金补贴发放。通过发放租金补贴解决部分家庭的住房租金支出。三是建设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解决部分有购买能力和购买意愿家庭的住房需求。四是建好管好公共租赁住房。扩大对住房保障范围,对进城务工、外来打工阶层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通过政策支持企业、事业单位自建、共建等方式解决。给予项目补贴、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保障房建设,运用财政贴息手段,使财政资金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3、资金需求要统筹综合测算。首先摸清城镇住房需求及人口发展状况,综合平衡,综合测算资金需求,统筹规划,量入为出,分步实施。同时要搞好城市综合配套,合理配置城市资源、城乡资源,缓解城市运行压力。目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包罗万象。因此,必须明确保障对象与保障方式,测算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需求与资金投入比例,分门别类有效运作。

(三)强化监管,全力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做好项目与资金管理相结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项目与资金配合,不准截留、挪用、挤占;建立健全资金专户管理、专帐核算,落实定期报表制度,实行报表管理;财政、审计、监察等部分要分工明确各自强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监督力度,保证资金安全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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