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贵峰 张会龙
西欧资产阶级高举代表“全民族”利益的大旗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王朝国家被民族国家①一般而言,民族国家具有三个鲜明的本质特征,即民族性、人民性、主权性。最终取而代之。最早建立民族国家的西欧国家可以称之为原生性民族国家②根据世界民族国家构建的历史进程,西方最早建立民族国家的国家可以称之为原生性民族国家,后来以西方民族国家为蓝本而构建民族国家的国家则可以称之为模仿性民族国家,尤其是目前发展中国家。,由于它们建立时间较为久远,制度架构比较成熟和完备,它们已经进入民族国家发展时期。然而,众多发展中国家,它们中的大多数要么是在反抗殖民统治、争取民族解放和实现国家独立的民族主义运动中逐渐建立民族国家的,要么是在冷战后随着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的兴起纷纷建立民族国家的。它们是在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中构建民族国家的,由于建立民族国家的历史较为短暂,其中大部分的民族国家制度并不十分稳固,其中还有一些国家只是具备民族国家的外壳形态,缺乏民族国家的真正内涵,民族国家的制度架构的根基总体比较脆弱。
对此,塞缪尔·亨廷顿有一段精彩的描述:“这些现代化中的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政治演变状况具有下述基本特征:种族冲突与阶级冲突日益加剧,暴力事件迭起,军人政权频繁,反复无常的领导人物掌权并常常推行灾难性的经济改革和社会政策,内阁大臣与文职人员普遍而公开地贪污营私,任意侵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行政效率和效能日渐低下,都市政治集团的疏离感极为普遍,立法机构和法院皆丧失了自己的权威,社会基础庞杂的各政党发生分裂甚或完全解体。”[1]3这些问题都是当今世界很多民族国家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它们严重威胁着民族国家的稳定和统一。因此,民族国家建设是众多模仿性民族国家面临的基础性安全工程,“这些国家的政治发展、政治建设或政治现代化,都是围绕着民族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展开的”[2]。可以说,民族国家建设是模仿性民族国家治理内部政治问题的必由之路,民族国家制度的存续和巩固要靠民族国家建设来实现,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也要靠民族国家建设来维护。政治整合与政治统一、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整合、国族整合与国族建设、民主建设和宪政建设等方面构成了民族国家建设的最为重要的多维向度,同时它们也支撑着民族国家制度的存续和运作。
民族国家建立后,政治整合和政治统一就成为了民族国家政治的核心命题之一。政治整合成功和政治统一实现,民族国家制度根基就会稳定而牢靠,民族国家的制度优势就会不断得到彰显。如果政治整合失败或政治统一幻灭,民族国家就会面临着分裂的危险,甚至会走向解体。特别是民族成分复杂的多民族国家,①民族国家与多民族国家并不是相对的关系,民族国家时代的国家,只要有多个民族共同处于一个政治共同体中,就可以视为多民族国家,当今民族国家大都是多民族国家。政治整合和政治统一的意义更加重大。政治整合与政治统一构成了民族国家建设的根本性政治问题。
政治整合的目标就是要把民族国家内涌现的各种社会和政治力量,整合在同一个政治共同体中,从而维护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政治统一的根本任务是强化中央政府权力,增强中央权威,削弱地方性、民族性等各种政治势力。政治整合与政治统一是维护民族国家政治安全的横向与纵向维度,这两种维度存在交叉和重叠现象,一者体现在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的横向整合,一者体现在中央政治权威的纵向垂直贯通。
模仿性民族国家的演进路径不像西欧原生性国家从王朝国家顺承演变而来,而是在外力的作用下做出权变选择的。这些模仿性民族国家构建的历史起点、演变路径及目标形态与西欧原生性民族国家有很大不同。一些民族国家构建的历史背景相当复杂,特别是那些民族成分繁多的国家,它们是在族际纷争、族群矛盾、政治冲突的背景下构建民族国家的,各种势力,甚至与殖民统治,交织糅杂在一起,难解难分。民族国家建立伊始,各种多元政治和社会力量开始涌现,各种社会力量呈现出分散、分裂或分离的态势。一些部落势力、宗教势力、民族势力和地方势力甚至挑战中央权威,与中央政权分庭抗礼,这显然成为多民族国家统一和稳定的消解性和解构性力量,对多民族国家的统一、稳定和发展构成了实质性的威胁。亨廷顿指出,“在一个复杂性和异质性都较高的社会中,如果不建立独立于使其产生的社会势力的政治制度,任何一种社会势力就都不能单独进行统治,更无法建立一个共同体。”在一个异质性极大的多极社会,把各种多元势力整合在统一的国家政治共同体中是有相当难度的,但这直接关系到民族国家制度框架的稳定和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而且,“各种政治力量、政治上层分子和更自主的社会形式——一方面是‘国家’,另一方面是‘社会’——之间不断地进行斗争,力图在民族国家的文化和政治中心的形成过程中占据相对重要的地位,争夺制定有关规定的决定权。”[3]203特别是全球化时代的来临,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很多民族国家的社会基本结构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社会政治问题日益凸显,如社会快速分化,利益冲突加剧,各种社会与政治势力迅速崛起,分散、分裂或分离态势进一步加剧,整合危机更加凸显。因此,在政治整合与政治统一的视野中,“整合”和“统一”就是对“分散”、“分裂”或“分离”的根本性否定,是对民族国家制度框架的有力支撑,更是对民族国家统一和稳定的有效维护。
事实上,民族国家在构建的历史进程中,其本身就蕴含着政治整合和政治统一的功能。资产阶级高举“全民族”利益的大旗向王朝利益发起了冲击,在这一过程中,资产阶级把各种社会和政治力量统统整合到“全民族”的手中,于是,资产阶级才汇聚了摧毁王朝国家建立民族国家的巨大力量。诚然,时下正处于发展中的民族国家,它们构建民族国家的历程与西欧原生性民族国家大不相同,但是民族国家的政治整合和政治统一的功能仍然被延续了下来,而且政治整合和政治统一的基础更加坚实。面对涌现的各种政治和社会力量,以及各种民族性和地方性政治势力,民族国家必须重视政治横向整合和中央政权的纵向垂直贯通。惟其如此,才能使各种社会和政治力量消解于民族国家的制度框架中,才能使中央政府与地方性或民族性政府之间能够保持政治上的统一与协调,树立中央政府的政治权威,改变中央政权力量在地方性或民族性政治权力体系前面鞭长莫及的窘境。当然,这一目标的实现无法一蹴而就,需要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取得成效,需要长期的坚持才能实现。
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是一种特殊的政治文化现象,而且往往以问题的形式凸显出来。由于多民族国家的国族存在构成复杂多样、民族意识取向旺盛、民族政策失当等问题,国家认同常常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国家认同问题的产生源于多民族国家政治共同体的民族群体之中,它是一种“集体忠诚冲突”[4]39。这种“集体忠诚冲突”其实是“各个民族群体对自身的认同与对国家的认同之间的矛盾”[5]。因此,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整合是民族国家时代又一个普遍性的问题,自然也成为了民族国家建设的另一重要维度。
民族国家内部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整合,就是实现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统一,其实质是进行国家认同建设。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整合的价值取向在于“国家主义”,而非“民族主义”,最终目标和根本任务是要确立民族对国家的认同。回顾民族国家构建的历史不难发现,只有多民族国家才会产生民族群体是否认同国家的问题,单一民族国家并不存在国家认同问题。①单一民族国家也存在政治认同问题,但多是针对于政权或政党,而非指向国家。对于这一价值判断,可参见周平的《多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分析》,载《政治学研究》,2013年第1期。换言之,只有多民族国家才会产生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矛盾的问题,单一民族国家并不存在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矛盾的问题。模仿性民族国家建立后,社会成员对民族国家政治体系的认知比较模糊,而他们对所属的民族却表现出强烈的认同意识,这种状况对于民族国家的存续来说无疑是一个潜在的威胁。因此,有效整合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实现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统一,是民族国家建设的重大问题,多民族国家必须给予高度关注和审慎对待。
事实上,民族国家本身就是一种为调适民族与国家的二元关系而创造的国家制度框架,根本目的就是要确保民族对国家的认同。从这个意义上看,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存在着某种天然的共性和一致,比如拥有相同的历史、人民、文化和土地,在历史的长河中,这些因素奠定了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基础。从一定意义上讲,一个国家只有同时包含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才能称之为民族国家,缺其一则无法取得民族国家的形式。换言之,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共同构成了民族国家的认同基石,这一点从民族国家的民族性特征即可窥见一斑。所以,在多民族国家,国家认同兼容了与处于同一个政治共同体中的各民族的民族认同,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民族认同融合于国家认同之中。当然,值得指出的是,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但却并非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正相关系,而是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如果只看见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某种重叠性和一致性,忽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冲突和矛盾,那么就难于跳出把民族国家视为单一民族国家的藩篱,如此也就没有真正把握民族国家的丰富内涵和本质特征。
纵观民族国家发展的演变史,每当多民族国家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不能实现有效的整合之时,那么民族国家就会面临解构性的威胁,甚至走向解体和消亡。作为独霸世界一方四十年之久的苏联,在没有战争和外来侵略的情况下自行崩溃了,给世界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尽管对于苏联解体的原因,学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是民族因素对苏联解体所起的关键性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原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尼古拉·伊万诺维奇·雷日科夫认为:“民族关系,成了摧毁苏联的攻城槌。”
事实上,苏联解体的过程也是苏联各民族对国家认同危机日益恶化的过程。一旦民族对国家产生认同危机并继续恶化,民族国家就会面临解体的威胁。这引发了意味深长的警示:如果民族对国家认同弱化,甚至产生国家认同危机,民族国家就会难逃解体的厄运。至于南斯拉夫解体的根源,也曾一度引起学界的激烈争论,但是南共联盟民族政策失误和各种民族主义的泛滥所导致的各民族对南联盟的认同危机,不能不说是南斯拉夫解体的重要根源。由此可见,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矛盾和冲突一旦无法调和,民族国家的制度框架就会崩溃。
发展中国家建立民族国家的浪潮有两次,①在20世纪,仅亚洲就产生了86个民族国家。参见宁骚的《民族与国家——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的国际比较》,1995年版,第301~302页。一次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一批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在争取民族解放、实现国家独立的民族主义运动中建立了民族国家;一次是在美苏两极对抗结束后,随着帝国霸权的衰落和冷战的结束,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迅速高涨,民族主义催生了几十个民族国家。这些民族国家构建的历史背景相当复杂,在民族国家建立后,由于民族矛盾层出不穷,族际纷争此起彼伏,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二元关系常常呈现十分紧张的态势。由于民族对国家的认同程度不高,民族国家往往徒有其表,缺乏内涵。这些民族国家的建立,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矛盾,但国家认同问题依然是这些民族国家建设中亟待解决的严峻问题。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一体化与离散化呈并存态势,而“民族认同问题无疑是多民族国家内部离散化的重要因素”,[6]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更加复杂化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冲突和矛盾呈愈发凸显的趋势。
在一些民族成分和民族结构比较复杂的多民族国家,由于尚未形成一个有较强凝聚力的强健国族,所以,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往往处于某种非平衡状态,民族认同强烈制约着国家认同的发展。近些年来,很多发展中民族国家内部存在族群或族裔群体的民族意识有增强和高涨的趋势,从而导致了民族主义的兴起。虽然民族主义“那种呼风唤雨的神效”[7]164已不复存在了,但是在推动民族认同的膨胀方面却仍然发挥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于是,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就会呈现失衡的态势,民族认同对国家认同产生强大的消解性影响也成为常态,从而造成了严重的国家认同危机。因此,对于民族认同的膨胀不能置若罔闻,更不能任其发展,稳妥的治理路径是秉承“国家主义”取向,对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进行有效整合,使二者协调均衡发展。
国族构建与民族国家构建相伴相生,国族构建贯穿于民族国家构建的整个历史进程中,二者是一个问题的两个面,是一种互为条件、相生相伴关系。一个国家要建立民族国家,就必须把国内各个民族整合成为统一的民族共同体,这就是国族构建。一些民族成分较为复杂的国家,在民族国家建立后,各民族还保持着较大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它们对国族认同的程度不一。各民族虽然共处于一个统一的国家共同体中,但由于民族国家的制度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它们在国家政治共同体中的地位不尽相同。一些多民族国家内部,由于族际差异明显、族际关系复杂,必然存在民族与民族、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博弈现象。当民族精英为谋取自身利益,从而挑起族际间的紧张关系时,就会造成民族对国族认同的弱化。而且,国外势力为了获得地缘政治利益或抑制竞争对手,他们往往会煽动和挑起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分裂现象,由此也会造成国族认同弱化。一旦这种博弈现象与这些挑拨因素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多民族国家的国族认同就会产生严重的危机。
综观世界,不论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美国和加拿大,还是已经解体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和南斯拉夫,或是正为族际纷争而苦恼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国族的整体性 (认同)程度高的国家,就不存在民族分裂主义或发生民族分裂主义的可能性很小,国家统一和稳定的基础就牢固。相反,国族涣散、衰弱的国家,常常发生民族分裂主义运动。”[8]232因此,民族国家必须要进行国族建设,通过国族建设来保障民族国家的制度架构,从而有效避免民族分裂主义的发生,至少可以大大降低民族分裂主义运动发生的概率。很显然,国族建设是民族国家建设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维度,是一项关乎民族国家政治安全根基是否稳固的基础性工程,民族国家必须给予相当的重视。
国族建设的过程,就是民族国家内部的各个历史文化共同体凝聚为一体的过程。把民族国家内部的各个文化民族锻造成统一的、具有凝聚力的民族共同体,也就构成了国族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方向。作为民族国家各民族凝聚而成的民族共同体,国族不但含有历史文化的印痕,而且还含有国家特性或政治特性的深深烙印。所以,要打造一个强健的国族,就要从文化、国家或政治两个层面苦下功夫。丹尼尔·帕特里克·莫伊尼汉指出:“保守地说,真理的中心在于,对一个社会的成功起决定作用的,是文化,而不是政治。开明地说,真理的中心在于,政治可以改变文化,使文化免于沉沦。”[9]3在这里,丹尼尔强调文化功能,但也不否认政治的重大作用。国族建设与此有着某种天然的相似性,既要重视文化层面的建设,更要重视政治层面的建设,既要运用文化力量,也要运用政治力量。
在多民族国家内部,主体民族与国族、少数民族与国族、各主体民族之间、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往往存在结构性张力,甚至主体民族主义与国族建设之间还存在某种“悖论现象”[10],这是民族国家无法回避的问题。面对这些棘手的现实问题,民族国家必须增强国族的同质性,并使之成为国族建设的基本价值取向。而构建国族文化、增强国族意识、筑牢国族认同则是塑造民族国家强健国族的具体实现路径。
构建国族文化,就是要构建具有同质性的国民文化,这是国族建设的有力支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当中,每个民族都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民族文化。事实上,民族本身就是以共同的文化为纽带联结在一起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民族之间的差异归根结底是文化的差异。在一个多民族国家,有多少个民族,就有多少种民族文化。由于每一种民族文化的价值偏好、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生活方式都不尽相同,每个民族都打上了特有的民族文化的深深烙印。当然,每一种独特的民族文化也会对民族的每一位成员产生深刻的影响。在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共处于一个统一的国家政治共同体之中,文化差异往往会造成族际冲突,一旦与其他因素交织一起,族际冲突常常会导致恶化。因此,民族国家必然要进行族际文化整合,建立具有同质性的社会文化和政治文化,这对于铸就国族的聚合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增强国族意识,就是要塑造独特的“国族性格”,这是国族建设的重中之重。民族意识是民族的必然属性,是民族成员对所属民族的自我意识和对民族关系的意识。国族意识是作为人们共同体的各个民族持有一种超越自身民族、但又不超越国家范畴的“认识”,是一种特有的“国族性格”。在民族国家构建的历史进程中,国族就开始形成,各个民族就开始有了国族意识。增强国族意识,能够增强民族国家的各民族对国族的认同意识、命运意识和归属感,从而增强了国族认同。国族意识与国族民族主义具有紧密的联系,国族意识的增强“集中体现于国族的民族主义之中”[11]。国族民族主义是建立在民族共同体对国族的热爱和对国族利益深切关怀基础之上的关于国族的生存、发展、权利的思想观念。抗日战争时期,“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中国各民族面对中华民族的生存危机,团结一致,共同抗日,充分体现了中国的国族民族主义。因此,要增强国族意识,就要努力塑造“国族性格”,适当淡化各民族的民族意识和民族主义,提倡“我们都是一家人”①马来西亚倡导“我们都是一家人”的“马来西亚国族理念”对马来西亚的国族建设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对马来西亚的族际政治整合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的国族理念。
筑牢国族认同,就是要整合民族认同,使民族认同融合于到国族认同之中。前已论及,在多民族国家,主体民族与国族、少数民族与国族、各主体民族之间、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的张力,甚至主体民族主义与国族民族主义之间还存在某种“悖论现象”。究其根源,就是没有实现对各民族的民族认同的有效整合。构建同质性国民身份,推动民族的融合,有助于增强对各民族的民族认同的有效整合。当然,如果各个民族“愿意将自我的原有特质,投射到另一新身份的象征符号,以塑造一个更符合国家利益的新兴民族 (这里所指的新兴民族其实就是国族)”[12],这无疑对国族认同建设大有裨益。可见,构建同质性国民身份,可以有效地维护国族文化和促进国族意识。因此,这种为了超越民族,但又不超越国家范畴的“共识”,可以促使民族认同上升到国族认同。
民族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国家主权和国家政权属于民族国家内部的全体人民。主权在民是国家合法性的基础,这是世界民族国家长期历史发展的证明。人民性是现代民族国家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即充分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民族国家的根本要求。主权在民不仅是一句口号,它还关系到一个民族国家的根基是否牢固。离开了人民对国家政治共同体的权力授予,民族国家的维持就缺乏合法性基础,“政治体系的崩溃或过渡时期,常常以暴力向合法性挑战为标志的”[4]26。如果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出了问题,就会直接导致民族国家的分裂或解体。长期以来,一些国家在面临合法性问题的时候,不得不通过提高它们发展经济的能力来寻求合法化,但当经济增长或滑坡时,合法性便消失了,就出现了动乱,[13]28苏哈托统治下的印度尼西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事实上,靠发展经济来获取政权的合法性的方式存在很大的局限性,要筑牢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基础,主要依赖民主建设的推进和宪政制度的建设。民族国家的民主建设和宪政建设,是民族国家制度框架稳定的根基。
民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最重要内容体现在民主政治建设和公民社会建设两个方面。罗伯特·达尔曾对民主作过精彩的论述,他认为民主的标准体现在:有效的参与、选票的平等、充分知情权、对议程的最终控制、成年人的公民权。[14]33~34罗伯特·达尔关于民主标准的论述完全适用于大规模体系的政府,具体而言就是民族国家政府的民主程序。可见,在民族国家形态下,民主建设不仅要进行民主政治建设,还要进行公民社会建设,它们共同构成了民主建设最重要的两个维度。
民主政治是现代民族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有些学者认为西方民族国家的“民主面临着挑战和危机”②关于这一论调可参见米歇尔·克罗齐、塞缪尔·P·亨廷顿、绵贯让治的《民主的危机——旧民主国家的统治能力:写给三边委员会的报告》,马殿军等译,求实出版社,1989年版,第1~8页。,但对处于发展中的民族国家而言,民主政治的欠缺或民主机制的不完善才是最大的挑战和危机,因而民主政治建设是这些民族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鲁恂·派伊指出:“政治发展是民族国家的运转”,认为“民主政治的制度与实践的建立与政治发展是同一的”。[15]53在民族国家,进行民主政治建设就要推进政治发展,不仅要促进政治结构的合理化,提升政府的能力水平,而且还发展政治文化。政治结构、政府能力和政治文化这三个指标“指示了政治发展的价值取向”[16]327。在一些民族国家,由于民族国家建设起步较晚,政治结构的分化和专门化水平较低,造成低效率、不科学和不合理的现象比比皆是,“反复无常的领导人物掌权并常常推行的灾难性经济改革和社会政策”造成的严重后果令人堪忧,甚至还有一些国家没有政治文化的基础——公民文化,造成参与型政治文化的缺失,这些都是民主机制不健全不成熟的体现。在此意义上说,权力的行使者必须受制于一套程序,使他人有权质询,从而保证决策的科学化和合理化。因此,民主政治建设就是要大力推动民族国家的政治发展,使其政治结构不断优化,政府能力不断提升,政治文化不断发展。
公民社会是现代民族国家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在民族国家建设的框架下,之所以把公民社会建设作为民主建设的一个重要向度,这是由民族国家人民性的本质特征的内在要求所决定的。在欧洲民族国家构建的历史进程中,人与人之间的自由契约关系取代了封建人身依附关系,个人首次成为自由和理性的主体,这与早期资产阶级理论家们所倡导的自然权利、主权在民等现代民主政治理念一起,成为反对封建王朝、推动民族国家建立的强大动力源。作为现代民族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独立主体,公民则视政府为自己的政府,而不是他们的政府,这是现代民族国家凝聚力的重要源泉。公民具有“民主人”的性格,有一种开放包容的气度和多元的价值取向,而且会以一种理性的态度参与政治生活。因此,在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人民与政府、社会与国家、民族与国家的张力都可以得到有效的消解。一个公民社会越成熟,那么民族国家制度结构越完备,公民社会可以使民族国家确保公民权利得以实现。很多模仿性民族国家,由于大多处于发展中阶段,公民社会发育程度低,因此公民社会建设必然成为民族国家建设大框架下的一个重要内容,它与民主政治建设相辅相成。
主权在民是民族国家本质特征之一,宪法至上源于主权在民的思想。实现宪政是现代民族国家政治的根本标志和常规形态,是民族国家制度框架得以有效维持和巩固的根本保证。回顾历史我们可以发现,民族国家的建立与宪政制度的出现是紧密相连的,可以说,没有国家政权的宪政化,民族国家是不可能建立的。在原生性民族国家构建的历史进程中,资产阶级高举民族主义的大旗与封建专制主义作了殊死斗争,民族对国家的认同逐渐形成。当“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尤其是对国家政权进行了宪政化改造以后,就基本上解决了民族与国家之间的矛盾,实现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统一,并将国家建立在民族认同的基础之上,从而建立了民族国家”。[8]16没有对国家政权实行宪政化改造,民族国家的根本性问题,即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矛盾问题就无法解决,民族国家的建立就无从谈起。
经过长期的演变和发展,较早建立民族国家的那些国家宪政制度比较完善,大都处于民族国家发展时期,而那些处于发展中的国家却仍然处于任重而道远的民族国家建设时期,宪政建设依然是民族国家建设的重大而迫切的任务。这是因为,一些处于民族国家建设时期的国家,虽然采用了宪政制度,但是由于历史和客观原因,宪政制度并不完善,宪政制度的本质和原则并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来。具体而言,有些民族国家的国民宪政观念比较薄弱,公民权利意识和政府守法意识不强,宪法的权威没有得到彰显。因此,这些民族国家就必须进行宪政建设,用宪政制度来约束民族国家政治权力,界定公民权利,使政治权力纳入到宪法的轨道并受其制约,维护宪法的权威,真正体现宪法的至高无上。
作为一种国家形态,民族国家取代王朝国家后,其制度优势不断显现,已经成为许多其他类型国家建设和发展的目标。模仿性民族国家是在相当复杂的背景下建立的,民族国家丰富的内涵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民族国家的制度优势也尚未很好地发挥出来。甚至,一些国家仅有民族国家的外壳形态,其民族国家的制度框架很不稳固。因此,必须加强中央权威,从政治整合和政治统一、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整合、国族整合与国族建设、民主建设和宪政建设等多个维度,进行民族国家建设,从而有效筑牢民族国家制度框架的根基,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当然,民族国家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长期努力并坚持不懈,唯有如此,民族国家建设才能取得可喜的成效。
[1]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李盛平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
[2]周平.对民族国家的再认识[J].政治学研究,2009(4).
[3]艾森斯塔.殖民地和传统政治制度对后传统社会和政治秩序发展的影响[G]//西里尔·E·布莱克.比较现代化.杨豫,陈祖洲,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
[4]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5]周平.多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分析[J].政治学研究,2013(1).
[6]高永久,朱军.论多民族国家中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J].民族研究,2010(2).
[7]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M].李金梅,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
[8]周平.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
[9]塞缪尔·亨廷顿,劳伦斯·哈里斯.文化的重要价值——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M].程克雄,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
[10]包胜利.主体民族主义与国族“创建”之间的悖论——论哈萨克斯坦族际政治的困境[J].世界民族,2006(4).
[11]周平.民族国家与国族建设[J].政治学研究,2010(3).
[12]丘光耀.从“民族认同”到“国族认同”——一九九五年马来西亚大选华人心态的分析[J].八桂侨史,1995(3).
[13]弗朗西斯·福山.国家构建——21世纪的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M].黄胜强,许铭原,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14]罗伯特·A·达尔.论民主[M].李风华,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15]鲁恂·W·派伊.政治发展面面观[M].任晓,王元,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
[16]孙关宏.政治学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