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枫逸
近年来,面对突发事件尤其是危机事件,有关部门往往喜欢先用积极回应敷衍民意,然后以调查取证需要时间等为由,和舆论监督玩起拖延战术,寄希望于大事拖小、小事拖了。结果似乎也正如一些人所希望的,速生鸡救了白酒塑化剂,临汾矿难救了速生鸡,但问题是,冷处理就能让事件软着陆吗?只要政策弊端和制度漏洞存在,我们早晚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付出更沉痛的代价。
“热回应冷处理”成套路,关键是问责处理机制未发挥作用。以事故瞒报为例,尽管瞒报、谎报早在2006年就写入《刑法修正案(六)》,各级各部门也出台了有关“突发事件瞒报将被问责”的规定,但并未真正走下纸面,依旧是“瞒报常有,问罪不常有”。于是,临汾矿难瞒报、苯胺泄露迟报的不了了之,也就成了某种意义上的“潜规则”。
要想走出“热回应冷处理”的怪圈,必须强化问责追究,通过建立由第三方参与的调查机制,避免一些地方和部门自说自话自查自纠,从而确保责任追究到位,制度堵漏到位。
(摘自《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