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辉
学生搞了一场辩论赛,笔者忝列评委。论题是“大学生创业”。正方持论: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反方持论:大学生创业弊大于利。双方进入“攻辩”环节,正方二辩向反方抛出一个问题:如果如反方同学所认为的“大学生创业是弊大于利”,那么国家为什么还要出台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呢?反方哑然,全场鼓掌。最后,正方胜出,二辩临机这一问,功不可没。
姑且不论这里的“国家”其实应为“政府”,正方二辩的这个问题根本就是个伪问题,背后的逻辑更是不能成立,因为它隐含了一个不大能够靠得住的预设:凡是国家(政府)制定的政策,肯定不会错。那么试问:当年的“大跃进”是不是“国家政策”?“文化大革命”是不是“国家政策”?国家政策正确与否同样要经由实践来检验不是吗?
具体到所谓的“大学生创业”,如果政府确有“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那想必是由政府的教育部出台的;只不过,这项政策正确与否,可行与否,均有待实践来检验,不能因为它源自政府的教育部,就是理所当然的正确的。事实上,教育的困境已经成为每一个有良知的教育人的锥心之痛。那么多年来,由教育部出台的被后来的实践证明是荒唐的举措还少吗?
小平同志曾说,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即意味着改革就是一步一步地试错;温家宝说“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大前提就是国家(政府)制定的政策有可能出错。如果凡是政府的决策肯定不会错,那么在阳光下或黑夜里运行也就无关紧要。
中国历史漫长的专制使“奴隶心态”、“顺民心态”几成华夏民族的集体无意识。君王都是“天纵英才”,怎么会有错?“朕即国家”,错了又咋的?于是永远是“君王圣明,臣罪当诛”。林彪当年说毛主席的话“一句顶一万句”,“句句是真理”,“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后来的“两个凡是”,确是合乎“逻辑”的历史发展。批倒、批臭“两个凡是”固是开启了新时期的思想解放运动,但是“凡是思维”依然是国民心中难以撬动的心理板结层。
作家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系列论著的第一本就是《总统是不值得信任的》,这样的书名在中国人看来怪怪的,其实在具有基督教传统的西方却是正常不过的事情。在基督教思想看来,所有人都是有罪的(“原罪”),所有人都不可僭称“神圣”之名。认为“所有人都是有罪的”,当然是一种深具悲观色彩的人性观,但恰恰是这种看来“消极”的人性观为西方社会政治制度的设计带来了比较敞亮的结果。正是因为所有人都是“不值得信任的”,包括总统,自然也包括总统领导下的政府,所以制度才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制度设计把总统和政府的行为暴露在阳光下。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其说政府是“用来相信的”,毋宁说政府本来就是“用来怀疑的”。
一个重要的事实是,对权力的尊崇是我们从幼儿园阶段就开始接受的熏陶和影响。卡尔·波普尔说:“崇拜权势是人类最坏的一种偶像崇拜,是牢狱和奴隶时代的遗迹。”权利来源于权力,或者根本无权利可言,是专制时代的重要特征。当年毛泽东貌似很大度地说:“要让人说话嘛!”“说话”而需“让”,这意味着“说话的权利”不是什么“天赋权利”,而是来自权力的赐予,权力既可赐予,也就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收回;国家的权力(Power) 来源于民众的“权利”(Right),而非相反,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权力来源于权利,对民众权利的保障是权力的当然之任,而且,“其他什么都不能做”(霍布豪斯语)。说得通俗点,“权利”是“权力”的主人(人民主权),权利不仅不需尊崇权力,相反,要看护好权力(监督、制衡),防止它忘本、伤人。习近平所说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即是对现代民主政治的精当而形象的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