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无论东方的还是西方的,基本都会向未成年公民开设类似国民教育的课程,目的都是使得学生在既有体制下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在很多国家,这种教育是贯穿在各相关科目中的,如历史、地理、哲学,而有些国家则是把它单独列为一门课程。在法国,承担这项职责的是中学里的“哲学”课程。
在法国,哲学是所有高中生的必修课,也是高中毕业会考的第一门必考科目。学生只有通过了这门考试,才有机会进入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法国中学的哲学课程,从内容上讲非常广泛,不是局限于哲学的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分支,而是以各个不同的概念为中心进行展开。
这些中心概念涉及面很广。学生一般第一个接触到的概念是“良知”,其后包括“他者”“语言”“逻辑与数学”“人类学”“技术”“艺术”“法律”等等,都是需要教授的核心概念。在教学过程中,老师会围绕一个概念主题,给出各著名哲学家的经典论述,然后在课堂上带领学生分析这些经典论述的内在逻辑;也会结合自己的理解对这些主题进行旁征博引的解释;还会经常要求学生通过作业、课堂陈述、讨论等方式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总之,在法国,中学哲学教育的任务更多地是教会学生如何去“哲学地思考”,而不仅仅是哲学知识。
哲学考试的形式也不是机械地死记硬背,更多的是一种开放式的论述题,要求学生运用所学,就某一个问题阐释自己的理解。不存在唯一正确的标准答案,但在回答过程中逻辑清晰与否、有没有思考深度,都是重点的考察对象。例如刚刚过去的2012年全国高中会考哲学考试题目就包括这样几个问题:“所有信仰都违背理性吗?”“没有国家我们是否会更加自由?”“工作,是否仅仅为了有用?”第一道题目是让学生思考人的信仰与现实理性是否发生冲突;第二道题目显然是考察学生对“无政府主义”以及“现代科层体制”的看法;而最后一道题目则是希望学生可以在“功利主义”以外思考自己的人生价值。
法国中学哲学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人对社会问题进行理性思辨的能力,同时也是形塑一种对于现代社会的认识。不可避免地,它也体现了一定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核心表现在对现代民主制度的维护上。比如,笔者随便翻开一本比较通用的哲学教材,发现其中引用最多的是那些被称为现代主义哲学大师的学者们。康德、黑格尔、笛卡尔、卢梭是最常见的名字,而其中又以现代哲学的奠基人康德的名字出现次数为最。相比较而言,那些哲学上的“前现代”或者“后现代”大师们,则几乎很少出现在课本里。例如当代西方对于自由主义哲学批判最为猛烈、倡导“哲人王专制”的政治哲学家列奥·施特劳斯在这本哲学教材里就一次都没有出现过。
这样的哲学教育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笔者也就此与一位高等师范学校的哲学毕业生进行了交谈。她认为:“经过中学的哲学教育,学生们培育了人文精神,训练了公民视野。他们在哲学教育中学会了独立思考,发展了理性判断下的批判自由,并以之关怀个体与世界、他人、自身关系的意义。他们会更习惯运用理性,以了解这个复杂世界的经济、社会、文化、道德各面向的挑战与取舍,并投身于各种型态的公民生活。哲学教育使他们拥有人文素养的同时更富有现代社会的公民关怀。”
当然,这位哲学高才生所描述的也只是一个理想状态。任何教育都存在一种对于理想结果的预设,但并不是都能百分百实现。但是总体来说,法国中学的哲学教育还是比较能体现其特点的。
现实生活中,它对社会秩序、社会价值的形塑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与“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盛行的北美社会相比,以法国为代表的欧洲社会则更多了一些对于思想文化的重视。法国人可能并不热衷于吃喝享受,但谈起文化、思想来却充满了兴趣。法国人一般也把公领域的道德与私领域分得比较开。公共讨论中,很少见到有人会以质疑他人发言动机的形式来驳斥他人的发言内容的,也几乎不会出现诸如某人有了婚外情,其所主张的公共政策就必然遭到反对的现象。说来也蛮有趣,法国前总统密特朗当政十余年,一直有情妇,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法国历史上最被尊敬的总统,这在很多国家是难以想象的。
就连法国人喜欢闯红灯、爱逃票也被认为是哲学教育的成果之一。因为哲学教育既然是启迪人的思维的,那么培养出来的必然不是法制框架内的“顺民”。任何人在遵守一个规则之前,都会先思考一下:我为什么要遵守这个规则?这不是说法国人都爱违法,而是说法国人的立法和守法更多地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所以,年轻时就接受了哲学教育的法国人,思维比较开放,不因循守旧,对于新鲜、抽象的事物也乐于理解和接受,社会政策与绝大多数国家相比都偏向“理想主义的左派”。说哲学塑造了法国的国民性,某种意义上讲也不为过。
为什么会有今天的中学哲学教育?这与法国的启蒙运动传统和大革命的历史都有着深远的关系。发源于法国的启蒙运动所回答的核心问题是:在一个“祛魅化”的现代社会中,人如何寻找自己的定位,如何与他人、与社会相处;国家、法律等一系列社会制度的职能又是什么。它希望能够借助人自身的理性力量,而不是神意或者领袖人物的力量来完成这些思考,进而自发有序地组成一个现代社会。作为启蒙思想家的卢梭就认为:教育要符合人的天性,要对不同的人施以不同的教育方式,这样才能培养出自由生长、身心调和、不受传统束缚的“自然人”。这些都为现代社会的公民教育提供了价值源泉,而今天法国的哲学教育正是传承了启蒙运动的使命。
另外,法国大革命可以说是法国现代社会制度的最主要源泉。法国的革命历程非常曲折,其间经历了各种“革命”与“反革命”的循环,也有“专制主义”“无政府极端主义”等各种政治形态的交替。1789年的革命虽然推翻了贵族统治的等级制度,但是也把“群众革命”这头嗜血的猛兽彻底唤醒了,随后发生了一系列的起义与政变。往往在旧的集权制度被摧毁以后,正如托克维尔的分析,由于人们在心智上的不成熟,无法通过思考找到中央集权与私人自由之间的庞大空余应该如何安排,使得集权体制得以复辟。在经历了上百年的纷繁动乱之后,人们逐渐认识到了非理性的恐怖和构建稳定社会秩序的必要。但是历史已经证明了:想构建稳定的社会,光有制度建设还不行,只有个人理性意识的全面启蒙,才是我们所谓的那个“现代社会”能够持续的基础。
虽然从拿破仑时代起,哲学就进入了法国中学的课堂,但是直到1808年才成为高中会考的科目之一,但当时哲学课堂的内容跟今天还有些差别,主要以知识说教为主,目的是更好地维持统治。1840年,法国公共教育部长,同时也是一位哲学家的库赞提高了哲学在中学教育中的地位,并通过作文考试的形式来鼓励学生进行自由的思考和表达。逐渐地,在政治趋于稳定的第三共和国时期,也就是思想家涂尔干生活的年代,法国一方面确立了政教分离的基础,另一方面也在中学教育中确立了通过教授哲学进而达到形塑现代公民社会的目的。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法国中学的哲学教育就为人们展示了国民教育的这样一个侧面。与一些高度意识形态化的国民教育相比,法国的国民教育不是直接地告诉学生什么是对的,更不会告诉你什么是绝对正确的,而是将分析、思考的工具哲学授于人,让人自己去把握如何成为一个现代社会的公民。
(摘自《中国周刊》201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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