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岁锋 缪英年 钟希文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广东 中山 528400)
毒虫叮咬人体后,释放有毒分泌物,引起患者局部和全身的临床症状。笔者应用中西医结合方法处理的416例虫咬皮炎,现将毒虫叮咬伤临床特点和治疗效果总结如下。
1.1 临床资料 选取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中山医院2005年1月至2011年12月收治毒虫咬伤性皮炎患者416例,诊断标准参照《临床皮肤病学》[1]。排除神志不清或者不能正常表述症状者。根据病情标准分为轻度315例,中度95例,重度6例。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231例,男性122例,女性109例;年龄16~75岁,平均(38.5±6.5)岁;受伤至来诊时间 1~31 h,平均(15.1±7.5)h;毒蚊咬伤67例,毒蝎子咬伤53例,蜂蜇伤61例,蜈蚣咬伤14例,蜘蛛咬伤11例,无名毒虫咬伤25例;咬伤部位于上肢98例,下肢133例;轻度172例,中度55例,重度4例。对照组185例,男性102例,女性83例;年龄18~80岁,平均(39.5±7.8)岁;受伤至来诊时间 1.5~38 h,平均(14.2±6.9) h;毒蚊咬伤 50例,毒蝎子咬伤40例,蜂蜇伤41例,蜈蚣咬伤10例,蜘蛛咬蛇8例,无名毒虫咬伤36例;咬伤部位于上肢75例,下肢110例;轻度143例,中度40例,重度2例。两组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治疗方法 两组均予基础治疗:局部处理,根据咬伤虫的类别,外用5%碳酸氢钠注射液外洗,如果伤口有毒刺,将毒刺拔出。治疗组用蛇黄散凝胶剂外涂,每日2次;对照组使用地塞米松软膏外涂,涂于患处,每日2次。如有全身症状和严重并发症,均立即吸氧,静脉推注甲基强的松龙40 mg或地塞米松10 mg或补液等对症治疗。疗程为7 d。
1.3 观察项目 就诊时对皮损的数目、红斑、丘疱疹、渗出、瘙痒症状进行观察,按评分法分别记录治疗前、治疗后第7日患者的症状和体征,包括(1)瘙痒程度。用视觉类比量表(VAS法),评价主症瘙痒程度。无痒:VAS评分<1分。轻痒:VAS评分1~5分。中痒:VAS评分 5~7分。重痒:VAS评分>7。(2)皮损数目、红斑、丘疱疹、糜烂渗出。此体征仔细观察后也不能确定为0分;此体征确存在,但需仔细观察才能见到为1分;此体征可立即看到为2分;此体征非常明显为3分[2]。
1.4 疗效评估 用尼莫地平法。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的疗效评估标准[3]。以治疗前后分数变化作为疗效评定标准,减分率=(治疗前分数-治疗后分数)/治疗前分数×100%。治愈:瘙痒、皮损等症状、体征积分减少率≥95%。有效:瘙痒、皮损等症状、体征积分减少率≥30%,<95%。无效:瘙痒、皮损等症状、体征积分减少率<30%。
1.5 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16.0统计软件。计量资料以()表示,采用 t检验及 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见表1。结果示治疗组临床疗效优于对照组(P<0.01)。
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n)
2.2 两组皮肤瘙痒症状积分比较 治疗组治疗前皮肤瘙痒症状积分(4.78±2.65)分,治疗后为(0.76±0.11)分;对照组治疗前为(5.01±2.763)分,治疗后为(1.17±0.15)分。治疗组优于对照组(P<0.05)。
2.3 两组皮损症状积分比较 治疗组治疗前皮损症状积分(2.11±0.71)分,治疗后为(0.18±0.03)分;对照组治疗前为(2.04±0.86)分,治疗后为(0.32±0.04)分。治疗组优于对照组(P<0.01)。
虫咬皮炎属中医学“恶虫叮咬”、“水疥”范畴。中医学认为本病多因夏秋暑热季节,湿热内蕴,外受毒虫咬伤,以致湿热毒汁交阻于肌肤而引起。治宜清热解毒利湿。蛇黄散由蛇鳞草、大黄、三角草、独行千里、山芝麻中草药组成。其中蛇鳞草为金星蕨科植物,有清热解毒、散瘀消肿之功,主治痈疮疖肿、毒蛇咬伤[4]。蛇黄散、复方蛇鳞草膏作为本院院内制剂,已在临床使用40余年,因其治疗虫咬伤肿痛疗效确切,成为本院外科的特色专药。蛇黄散、复方蛇鳞草膏均是将药物研成粉末与基质混匀备用,但药物颗粒大,有效成分溶出有限,且原植物未经纯化处理,含有较多色素,不适用于体表感染脓性及浆液渗出较多者,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适用范围,且有涂抹后油腻感、皮肤耦合性差的缺点,综合考虑以上因素,针对传统散剂、膏剂的缺点,笔者在复方蛇鳞草散和蛇黄散的基础上,重新组方,改良剂型。蛇黄散凝胶剂采用水溶性基质卡波姆为凝胶基质,具有黏附力强、无油腻感、无刺激、易涂展、皮肤耦合效果好且易吸收、易清洗等优点。
本观察表明,改良后的蛇黄散凝胶剂治疗虫咬皮炎有明显的临床疗效,患者使用方便,易于清洗,无油腻感。
[1]赵辨.临床皮肤病学[M].3版.南京:江苏科技出版社,2001:488.
[2]赵辨.湿疹面积及严重度指数评分法[J].中华皮肤科杂志,2004,37(1):3-4.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293.
[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华本草》编委会.中华本草 (第2卷)[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15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