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环 张光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430073)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我国的粮食安全、农产品的供给保证,必须建立在耕地生产能力得到保障的基础上,而耕地生产能力又取决于耕地生态环境的保护。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耕地生态环境所面临的问题日益凸显,如耕地面积减少、土壤板结、盐碱化、土壤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等。耕地生态环境所面临的问题已经逐步威胁到国家粮食生产安全以及农村经济发展和全社会的稳定,因此,保护耕地生态环境迫在眉睫。
耕地生态环境分为广义耕地生态环境和狭义耕地生态环境。广义的耕地生态环境是指耕地本身以及耕地周围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等有生命的物体和阳光、大气和风沙等无生命的物体所组成的环境;狭义的耕地生态环境包括土壤、地表所附着的植物以及土壤内部所富含的水分、营养以及土壤中的微生物所组成的复合体。本文采用狭义耕地生态环境的概念,从农地产权制度安排角度对耕地生态环境所面临的困境进行剖析。
很多学者从产权激励的角度出发,认为土地产权制度安排是影响当前农村生态环境最基本的因素。王跃生认为土地的产权安排是农业制度环境中最重要的因素,也是影响农民行为的决定性因素[1]。他认为农业中的制度安排通过影响农民的利益而使农民选择某种生产行为方式,而这种行为方式正是农业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因此,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不仅要从技术方面着手,更应该从农业中的制度安排寻找原因。林卿认为,产权制度是影响资源配置质量的重要因素,不同的产权制度导致人们不同的资源使用方式,从而产生不同的资源配置效果[2]。土地产权的作用,不仅表现在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方面,还要表现在对人类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激励引导上,合理的农地产权制度应该符合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原则。黎赔肆以产权理论为基础,通过对产权制度与人们资源利用行为的分析,探讨了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认为现行农地产权制度影响农村生态环境的主要方面在于土地经营权不够稳定、土地零碎化、公有资源问题和土地资源使用权安排形式单一等[3]。樊胜岳通过对1949年以来中国土地沙漠化现状分析,认为我国沙漠化面积的逆转与扩展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安排密切相关,现存的土地制度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导致土地沙漠化面积扩大,而农村土地使用权分配的制度设计无法同时兼顾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最后得出结论:沙漠化的治理需要合理的制度安排支持[4]。
伍新木通过设立衡量耕地生态环境的相关指标,从理论及实证的角度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土地制度变革对农民生产行为及耕地生态环境的影响,认为制度安排与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农地产权及其他政府行为会影响农民的生产方式,最终对耕地生态环境产生影响[5]。何格从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角度研究制度环境对耕地保护的影响,认为健全的制度环境是保证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有效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为保障耕地补偿机制有效运行,应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与外部制度环境[6]。刘成玉认为,在我国现有的土地产权制度下,农民缺乏对耕地保护的动力,应该建立国有基础上的土地使用权永佃制,弱化政府征地动机,建立政府与保护主体释放分离、监督与惩罚有效的耕地保护机制[7]。
综上所述,人口增长过快、城市化进程过程中建设用地增多以及农药、化肥、农地膜的不合理利用都会造成耕地资源的破坏,但是归根结底在于土地产权制度的变迁:产权制度安排通过影响农民利用耕地资源的方式进而影响耕地生态环境。前人对农地产权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研究大多基于理论分析和探讨,相关的实证研究还未完全展开,本文基于前人理论研究基础,运用实证方法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农地产权和耕地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以期对通过农地产权改革实现耕地生态环境平衡以及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依据。
本文把影响耕地生态环境的因素分为三类:直接因素、社会制度因素以及农业基本投入因素。直接因素主要指化肥、灌溉等因素①。社会制度因素包括财政支农、涉农财税改革等。农业基本要素投入包括土地、劳动和资本投入。其中农地产权是最根本、最核心的影响因素,通过影响人民的生产行为方式来影响耕地生态环境。
1.直接因素对耕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根据产权制度理论,当收益远大于成本或达到产权主体预期时,产权主体才会采取积极的行为,否则就可能采取破坏性利用行为。单位面积耕地化肥施用量、灌溉面积代表了生产过程中农民对耕地投入的多少,从而对耕地生态环境造成直接影响。当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符合农民的长远收益预期时,农民就会采取适当的生产方式来延续预期收益,例如使用有机肥、采用适当灌溉方式来保持土壤的长期肥力,直接结果就是促进了耕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反之则会采取短期行为最大化自己当前收益,长此以往土壤肥力将遭到毁坏,最终对耕地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农民生产过程中行为方式对耕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如下:
(1)我国20世纪50年代每公顷耕地化肥施用量不足6千克,70年代每公顷大于30千克,90年代末每公顷耕地化肥施用量平均在300千克以上,而2008年每公顷耕地化肥施用量高达430千克。一些发达国家规定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量的安全高限是225千克/公顷,按此标准1989年以后我国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量一直处于超标状态。施用化肥是农业增产的重要措施,但不合理的使用会引起土壤污染。长期大量使用氮肥,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板结,耕地生态环境恶化,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2)我国20世纪50年代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比重平均为20%左右,70年代中后期达到45%以上,90年代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比重最高达51.89%。虽然耕地灌溉面积增加意味着对农田基本建设的投入,会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增加农业产值,但是前提条件是科学合理灌溉并按一定量进行。由于我国采用传统灌溉方式,管理水平低,不少农区灌溉定额偏高,有效利用率低,既浪费了宝贵的水资源,又容易带来耕地次生盐碱化,不仅造成农作物减产,也会提高作为农区饮用水源的地下水矿化度,从而造成耕地生态环境的恶化[8]。
2.社会制度因素对耕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过程中的政府目标可以归纳为政治和经济利益最大化。帕累托改进或者最大程度上降低交易费用是理性创新追求的目标,主要通过制度外创新和一致性同意来实现。而农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必然会面对一定的阻力,缺乏制度外创新的环境,也难以形成一致性同意。因此,财政支农以及涉农财税改革可以认为是在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制度外创新环境(即政府行为),通过影响农民生产过程中的行为方式最大化政府的政治和经济利益,从而能够保证土地产权改革的顺利进行。财政支农力度以及涉农财税改革对耕地生态环境的影响表现为:农民在资金匮乏的情况下首先要考虑的是温饱问题,很少会去考虑保护耕地资源生态环境,许多贫困地区耕地资源生态环境状况不断恶化也充分证实了这一点,所以财政支农力度的加大以及农业税的取消是改善和保障耕地资源生态安全的关键。
总之,无论是通过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行为方式造成对耕地生态环境的影响,还是通过政府行为影响农户利用耕地资源的方式作用于耕地生态环境,农地产权制度都是影响耕地生态环境最核心、最根本的因素。
3.农业基本投入对耕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耕地总量的减少、农业劳动力投入的增加以及资本投入的多少反映出经济发展、人口增长以及工业化对耕地所造成的压力,从而对耕地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各主要指标变量关系如图1:
图1 耕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
因为狭义的耕地生态环境包括土壤、地表所附着的植物以及土壤内部所富含的水分、营养以及土壤中的微生物所组成的复合体,合格的耕地生态环境应该具有适合作物成长的土壤条件,即耕地生态环境的外在表现为耕地上农作物的生长情况。因此,本文用单位耕地面积农作物的产值来代表耕地生态环境绩效,选取Cobb-Douglas函数进行计量分析。为了方便进行计量研究,采用C-D函数的对数线性形式:
在方程(1)中,c为模型的截距项,α为各变量的系数,ε表示随机扰动项。等式的左边为被解释变量,即单位耕地面积农业产值,用来代表耕地生态环境的绩效。等式右边为解释变量,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基本因素变量,主要度量基本要素投入变化对耕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其中land、labor、power分别表示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用机械总动力表示);第二部分为直接解释变量,用于阐述农业生产过程中生产方式对耕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其中fert表示化肥总投入量,irrigate为有效灌溉面积;第三部分为制度解释变量,主要用于考察政府行为对耕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其中Taxagri/Y表示农业税与农业产出的比例关系,用于解释我国涉农财税改革对耕地生态环境的影响。Fexpagri/TFexpagri表示财政涉农支出占总财政支出的比重,用于考察国家财政农业支持政策对耕地生态环境的影响;D代表土地产权制度变量(虚拟变量),用于说明不同的土地产权制度安排对耕地生态环境的影响,为根本因素变量。本文将农地产权制度分成以下四个阶段:一是1952~1957年“农地农民所有,农户个体经营”的农地产权制度;二是1958~1978年“农地集体所有,农民集体经营”的农地产权制度;三是1979~1992年“农地集体所有,农民承包经营,承包期为15年”的农地产权制度;四是1993~2008年“农地集体所有,农民承包经营,承包期为30年”的农地产权制度。本文选用三个虚拟变量D1,D2,D3来区分四种农地产权制度。
本研究采用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汇编》(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编,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和《中国统计年鉴》。鉴于统计数据的不完备性,文章剔除掉1949~1951年阶段不完整数据,对1952~2008年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
在该计量模型中,土地代表耕地总面积,这样可以与单位耕地面积的农业产值衡量一致。劳动指的是在粮食和经济作物等种植业中的劳动者人数,而这个数据无法直接得到,本文采用黄少安的方法进行换算:即农业劳动力=农村就业总人口×(农业总产值/农林牧渔总产值)[9]。用氮、钾、磷以及复合肥的总量来体现化肥的施用量,而资本投入用农业机械总动力来表示。此外还需要计算财政支农占总财政支出的比例、农业税与农业产出的比例。
由于部分统计数据缺失,为体现该指标的全面、完整性,在实际取得统计数据的基础上,依据平均增长情况作了技术处理。缺失的指标和相应年份为:单位耕地面积农业产值换算中农业总产值数据缺失,缺失年份为:1952~1956、1958~1961、1966~1967、1971~1974、1976~1977,由于给出了农林牧渔总产值以及农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产值的比重,所以估算方式为:当年农业产值=当年农林牧渔总产值×农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产值的平均权重值。因为1949~1978年间所给出的数据中农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产值的比重分别为:85.9%、82.7%、84.7%、82.2%、82.1%、81.0%,即平均权重为83.1%。“农业机械总动力”缺失年份为:1953~1955、1959~1961、1963~1964、1966~1967、1971~1974、1976~1977;“化肥施用量”缺失年份为:1953~1955、1966~1967;“有效灌溉面积”缺失年份为:1953~1957、1966~1967。由于农业机械是一种耐用品,不会因为生产过程中的一次性投入而磨损耗光,所以本文假设农业机械总动力是逐步持续增长的,其计算方法是按照两个真实数据间的差额除以相差年份数,作为每年递增额。化肥施用量和有效灌溉面积缺失年份较少,且所缺失数据年份经济发展态势良好,故也视作每年递增趋势,用两个真实数据间的差额除以相差年份作为每年递增额估算。
考虑到物价因素的作用,本文对农业总产值中的价格因素进行了剔除,以1952年不变价格计算,得到实际的农业总产值。根据方程(1)得到实证分析结果表1和表2:
表1 实证分析结果1
剔除虚拟变量D1后得到以下实证结果:
表2 实证分析结果2
从表1和表2可以看出:
1.回归R2较高,说明回归拟合较好。
2.回归中变量Fexpagri/TFexpagri未通过90%的显著性检验,说明该变量对单位耕地面积农业产值影响很小,即财政支农对耕地生态环境的影响不显著。农业税占农业产出的比重在1%的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负值,这说明征收农业税收对耕地生态环境的保护是不利的,从农业领域收取的税收越多,人们手中可供农业生产以及消费的支出就越少,在首先解决温饱及自身生活条件的情况下,用于耕地生态环境保护的部分更是寥寥无几。
3.表1中D1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这个时期农地产权制度对单位面积耕地产值的影响较小,可能是因为1952~1957年和1958~1978年的农地产权制度对单位耕地面积的产值影响无差异所致。这主要是由于1952年开始,农业合作化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在农民享有耕地所有权、耕地支配权属于合作社管理者的土地产权制度激励下,农民开始注重对土地的投资,但是由于物质和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使得制度效率难以发挥作用。而1958年以后,实行农业生产合作化经营,农民不再具有耕地所有权,对耕地生态环境保护持漠视态度。
表2中,剔除掉D1之后D2和D3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它们的系数分别为0.56和1.16,且1.16>0.56。这个结果说明了以下问题:1979年以后,我国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享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以及部分收益权,极大地提高了农民地生产积极性。由于制度的激励作用,农地产权制度对耕地生态环境的贡献较为显著。系数1.16>0.56说明相比1993年前的农地产权制度,1993年以后的农地产权制度具有更长的承包期限,因而制度绩效更加显著。其原因是:在1993年后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延长为30年,相比于之前的经营权15年更加具有稳定性,从而增加了农民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的信心。结果表明在当前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下,延长土地承包经营期限,能够促进农地产权效率进一步提高,从而对耕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4.回归结果中化肥施用量对单位耕地面积产值的影响不显著,但是利用EXCEL软件算出两者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9656,这说明单位耕地面积农业产值的增长依赖于化肥施用量的支撑。虽然农业产值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化肥施用量的增加,但是不合理的化肥施用将会造成耕地生态环境的破坏。耕地方式背后的制度原因具体表现如下:
图2 化肥用量对耕地生态环境的影响(1952~1978年)
从图2可以看出化肥施用量在1958~1978年间呈现逐渐上升趋势,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由于1958年中央宣布实施的人民公社化使农民丧失了土地所有权,从而导致农民生产方式的短期行为,化肥的大量施用使得耕地生态环境逐渐恶化。
图3 化肥用量对耕地生态环境的影响(1979~2008年)
图3显示,1979~2008年化肥施用量总体上成上升趋势,从农地产权角度解释就是:一般在农作物收获以后才会进行承包经营权的调整,土地政策的调整并不会对农作物的当期收益产生影响,因此,在农地集体所有,而经营权又不确定的情况下,化肥的大量施用能够增加当期收益。图中显示1989~1996年的化肥施用量呈现加速增长趋势,可能是由于城乡差距扩大以及当时乡镇企业遭遇发展困境,导致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进城务工人员将承包地以流转方式转让给农村留守者经营,由于留守经营者具有短暂和不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很容易为了获取短期收益而大量使用化肥,进而造成对耕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破坏。1997~2008年化肥施用的增长趋势变缓,这是由于1993年后国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延长为30年,赋予了农民相对比较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增加了农民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的信心,开始逐渐减少化肥的施用量,土地产权制度初见成效。
5.回归中有效灌溉面积对单位耕地面积产值的影响通过了显著性检验,系数为-1.824 1,说明灌溉面积每增加1千公顷,单位耕地面积产值就会相应减少1.82亿元。结果表明虽然一定量的灌溉能够增加农业产值,但是大量超额灌溉会对耕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反过来影响单位耕地面积产值。造成农民短期行为背后的制度原因具体表现可从图4中看出:
图4 灌溉面积对耕地生态环境的影响(1952~2008年)
图4显示,1958年和1959年耕地灌溉面积大幅增长,而1961年到1963年却又迅速降低(考虑到与三年自然灾害有关),1958年的转折点可能是由于中央开始实行第三次土地变革,农民不再具有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农民生产活动的短期行为造成耕地生态环境的破坏。1979~1989年间,耕地灌溉面积稳中有降,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却逐步增加,可能是由于20世纪90年代乡镇企业发展遭遇困境,再加上农业比较收益降低,大量农村劳动力选择进城务工,进城务工人员将承包土地以流转方式转让给农村留守者经营,由于留守者享有短暂和不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容易盲目追求农业生产短期利益,大量使用地表水灌溉,从而忽视耕地生态环境的保护。
通过分析可知,农业生产活动中的产权制度安排,因为影响农民的利益和选择而造成了农民的某种行为方式,从耕地生态环境角度看,这种行为方式是造成现存耕地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因素。
实践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是符合当前中国农业发展现状的,这一制度应当长期坚持下去。但是在市场化进程过程中,由于土地制度不完善所导致的农业生态环境问题逐步恶化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解决中国耕地生态环境问题首先需要营造恰当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指导农民形成良好的环境生态行为方式,避免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短期行为。因为,在一个市场化的农业生产活动中,如果没有农民的配合与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只是一纸空文。
注释:
①一般情况下影响耕地生态环境的直接因素还包括农药、农地膜的使用,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数据且对耕地生态环境的影响不是非常显著,文章在分析中剔除了这两个因素。
[1]王跃生.制度因素与中国农业环境生态问题[J].经济学家,1998,(2):99—104.
[2]林卿.试论农地产权制度与生态环境[J].中国土地科学,1996,(3):28—31.
[3]黎赔肆.试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J].农村生态环境,1999,15(4):59—62.
[4]樊胜岳.1949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对土地沙漠化变化的影响[J].干旱区地理,2009,(3):268—273.
[5]伍新木.制度变迁框架下的耕地生态环境变化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7,(1):109—113.
[6]何格.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运行的制度环境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1,(4):69—72.
[7]刘成玉.耕地保护视野的土地产权治理“困境”及至我国粮食安全[J].改革,2011,(12):46—51.
[8]邓英淘.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状况[EB/OL].(2012-03-21)[2013-04-15].http://www.haijiangzx.com/html/2012-03-21/masterspage_3897_p2.html.
[9]黄少安,孙圣民,宫明波.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对1949~1978年中国大陆农业生产效率的实证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05,(3):3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