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渭忠 编辑/吴冠宇
丁宝桢像,四川都江堰景区。摄影/黄金国/FOTOE
丁宝桢(1820—1886),字稚璜,贵州省平远县(今织金县)人。咸丰三年(1853年)进士。咸丰十年(1860年)任湖南省岳州知府,不久即调任长沙知府。同治三年(1864年)任山东按察使,次年迁布政使。同治六年(1867年)升任山东巡抚。光绪二年(1876年)任四川总督。丁宝桢文武双全,功勋显赫,同治皇上赏赐一品花翎,加太子少保衔,“宫保”是对太子少保衔的尊称。
提起丁宝桢,很多人都能说出“宫保鸡丁”这一道川菜典故,然而丁宝桢与都江堰有什么关系,却鲜为人知。
丁宝桢任四川总督时,面临都江堰年久失修,深感大修都江堰之必要,切不可“省一时之费,拂万姓之心”。光绪三年(1877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丁宝桢在奏折中记载了他上任后亲自勘察都江堰的情况:
见内外两江节节淤垫,较旧时江底高至一二丈及八九尺不等。两岸沙滩,上与田齐。乱石纵横,中流阻塞。灌县、温江、崇宁、郫县、崇庆州等处民田,冲毁已至六七十万亩。若不准予挑修,非但已冲之田不能复业,且恐成都十六属州县,一遇大水,浸成泽国,而省城地处下流,亦恐淹浸。
经朝廷同意后,都江堰大修工程由成绵龙茂道丁士彬、灌县知县陆葆德具体负责施工。自光绪三年(1877年)十二月初开工,光绪四年(1878年)三月中旬竣工,共耗银一十二万九千四百四十余两。不幸的是竣工仅两月后,岷江洪水暴发,部分大修工程遭水毁。
关于这场洪水的水情及灾情,丁宝桢于光绪四年(1878年)七月初八的奏折中有详细描述:
乃自五月十七八连日大雨,至十九日辰刻,江水陡涨一丈九尺有奇(约6.4米)。满江浊流,水黑气腥。离堆以下,声如牛吼。而恶浪掀腾,漩涡喷起。上流连抱大木,及长可丈余之巨石,随波直下。至午刻水力益猛,内外两江高过堤岸将近尺余。二十一日巳刻,水复增涨,洪涛澎湃。查堤岸,全行淹没,但闻内外江声如雷震,顿将人字堤第三道湃缺所筑之金刚墙冲塌数丈。幸所筑之新工鱼嘴及人字堤,并以下各堰分水鱼嘴,尚无损折。惟两岸堤身,向系碎石堆砌,间有刷动,亦无大损。至灌县城外护城底石,大半冲去。计自五月十九日起,至六月十六日止,水势始渐平稳。
又称:
我朝定有岁修,并于离堆之宝瓶口建立水则,以视水之涨落,预为堤防。其水则以一划为一尺,自出水面一划起,定至二十二划为上。从来江水盛涨,闻未有逾十八九划者。甲子年(指同治三年,即1864年)水大异常,亦只至十八划有奇。而下游民田,已成泽国。省城城内,亦可行舟。幸消退迅速,未致大害。本年异常泛则,直将水则全行淹没……月余以来,不惟下游省城及各属民田毫无损坏,即灌县城垣逼处江滨,亦完善如故,一无损折。
据水利同知宋兆熊考评后绘制的四川成都水利全图(清光绪丙戌、1886年绘)。
光绪帝阅丁宝桢奏折后,对奏文中“完善如故,一无折损”心存疑虑,于八月十二日谕中说“从前盛涨,下游已成泽国。此次大水大于前,据称沿江民田均无冲损,殊难凭信。至堤身既有缺动,能否抢护平稳不至大损;所筑新工有无损折,能否一律结实,恐有不实不尽之处”,并要求丁宝桢应严饬丁士彬,认真履勘,据实禀报,不准稍有粉饰。
是年九月初八,丁宝桢再次奏称:
伏查都江堰水本年异常泛涨,据本地土民均称,为数十年来所未有,当水事极大时,臣亦虑新工难资抵御,民田必致冲没。亟于五月底饬丁士彬前往,督同水利同知及灌县等县,设法抢护。并饬各州县查明民田有无冲没,随时禀报。乃自五月十九日起,至六月十六日止,水势渐平。所有新筑分水各鱼嘴、人字堤及两岸堤身,均未损折。惟五月二十一日巳刻,内江离堆以前之水,涨高一丈七八尺有奇,气色腥黑,屹如山立,不上不下。灌城居民惊心骇目、呼号不绝。但闻离堆脚下声如牛吼,满江洪涛澎湃,有同雷震。历时许,至申正,涛头忽转向人字堤喷击,声如电掣,立将人字堤后第三道湃缺所筑护堤之金刚墙击塌三丈余。水势豁然,由此奔赴外江、分流中江,始就平顺。查看人字堤毫无损折,惟两岸堤身向用碎石堆砌,浊流经过,间断均有冲刷,堤岸并无损伤。此外各工,均各完固,民田均一律幸获保全。臣前奏实系确切情形,并不敢稍有掩饰。
奏章又称,“(都江堰)近数十年来,久失修理”,“沙石壅塞,已过堤岸”,“一遇水涨,民田率多冲没”,“此次大修,一面挑深江身,一面将挑出江身之大小碎石,即以培修堤岸”,“江身既无淤塞,水流自行畅利。故民田只受灌溉之益,而绝无冲没之患也”,“现在秋收已毕,成属实计八分有余,米价自七月中旬至今,较六月以前,减落十分之四”,“俟十月水势大落后,所有两岸堆砌碎石堤身间断冲刷各处,及人字堤后冲刷之金刚墙三丈余,谨遵旨饬丁士彬亲往补修齐整,并将所筑各工程分晰奏咨核销”。
“竹笼”、“马槎”是都江堰传统工程技术,就地取材施工简便,但竹笼易于腐朽,每年岁修工程浩大。丁宝桢为使都江堰岁修工程经久费省,在光绪三年都江堰大修时,改“笼石”为“砌石”。
都江堰大修工程,遭水毁一事,引起朝廷普遍关注,加之官场上的勾心斗角,对这次大修褒贬不一,各持一端。分歧的核心问题是都江堰大修工程遭水毁的情况和原因,是特大洪水造成的自然灾害,还是决策失误导致的责任事故。给事中吴镇参奏丁宝桢误听道员丁士彬之言,将灌县笼堤拆毁,有碍水利等情况。光绪帝钦命军机大臣恩承、童华赴川调查。
光绪五年(1879年)正月,恩承、童华奏称:
窍臣等到省后,逐日督饬随带司员,按照交抄各折,钦遵面奉谕旨,认真查办……臣等调阅督道厅县各全卷,并督同司员,于正月十四日前往都江堰,连日履勘。周历江干、传集承修监修之道厅州县各员暨绅耆等,详加咨访。难免其中各存私见,回护前说。而萃以众论,稽之志书,是非无难立刊。
奏章引《四川通志》中记载的李冰所遗的六字千古治水法则,即“深淘滩,低作堰”,历数国朝二百余年治水之尽职者皆是沿用竹笼作堤之法,又称元明两朝采用铁石治水却最终震荡湮没,从而认为竹笼作堤之法由于它能“不与水敌,且能泄水之为便”而优于铁石之法。然而,丁宝桢的这次大修所采取的方法却是废竹笼而兴条石。在恩承、童华的奏折中是这样记载的:
惟此次大修都江堰,卷载系将旧铺笼堤透底揭去,改用石工,先将河身挖深数尺,加桩填石,贯铁漫灰,并加宽加厚。堤身宽厚,河身必致逼窄。其所修新工石堤,又定为一丈八尺,亦属过高,是以去岁水发,河窄则大溜雍川,堤高则盛涨难泄。且系石工壁立,逼水激冲,遂将新堤一百三十丈冲刷过半。所存石工无几。现在堤外砂碛中,乱石纵横,其冲刷情形,宛然在目。核与该督所奏,仅冲刷金刚墙三丈余情形,迥不相等。
恩承、童华将都江堰大修工程遭水毁一事归纳成三个原因:一是将堤防工程由竹笼装石改为条石砌筑;二是“堤身宽厚,河身逼窄”;三是石堤过高“盛涨难泄”。
光绪帝御览恩承、童华的奏折后,是年二月十二日谕:
(现已)查明都江堰堤工,原参(指吴镇奏章)毁掘石梁,及淹没田庐各节,尚无其事。惟该处旧用竹笼作堤,此次全行揭去,改用石工,并加宽厚,致河身逼窄,水势激冲,将新堤一百三十丈,冲刷过半。与丁宝桢所奏仅冲刷金刚墙三丈余情形,迥不相符等语。丁宝桢办理堤工要务,又值经费支绌之时,宜如何尽人心区画,谨慎兴办?乃凭丁士彬之言,并不详细考查,率更成法,发帑兴工,以致被水冲刷。又不据实奏陈。迨经降旨询问,仍以人字堤毫无损折等词粉饰覆陈,实属办理乖方。丁宝桢著交部议处。前署成绵龙茂道丁士彬、前署灌县知县陆葆德,承修堤工,领款甚巨,现经查明做法,与原禀悬殊,难保无浮冒侵蚀情事。丁士彬、陆葆德均著先行交部议处。
同日,又谕:
恩承等奏,履勘都江堰堤工,相度形势,惟有仍守成法,并将分水大鱼嘴退修原处,再将外江淤沙淘平,内江深槽平垫,准以水则,定以水平,庶内六外四,分水可均等语。著丁宝桢按照该尚书等所陈各节,督同司道等悉心妥议具奏。一俟水涸农闲,即行办理。
遵照光绪帝二月十二日谕,主管吏部事务的大学士宝鋆提出处理建议后,给予丁宝桢降三级调用的处分,给予丁士彬、陆葆德革职处分。
是年闰三月初九日,光绪帝再次谕军机大臣等,查明丁宝桢大修都江堰“动用银两,何以前后数目悬殊,有无浮冒情弊,即著丁宝桢据实覆奏。一面禀遵前旨,将工程银两迅速造册报销”。
是月十七日,丁宝桢在《为查明修理都江堰工用款、造报核销事》的奏章中详细陈述了大修工程情况及经费开支情况,并附据“收领票据呈验,称此次大修‘全河工段绵长已至七十里’,尚有鱼嘴、人字堤、桥梁等工程,确系工程浩大,从而开支较多,共耗银十二万九千九百四十五两六钱零六厘八毫,内有光绪四年分例发岁修银四千九百二十余两,一并在内”。核查所办的各个工程,并无虚报用款数据,应准予核销。其中,光绪四年“应请领岁修银四千九百二十五两,仍按常年成案办理,无庸另行筹还”;人字堤工程“计应销银二万二千三百四十五两四钱一分三厘五毫四忽,本系实支实用,但既经盛涨冲刷,照例应赔,复查四川省历办堰工成案。凡修办堤工,若水势在宝瓶口水则十六画内冲损者,应惟承办之官吏、工头罚赔;若在水则十六画以上者,准免。此次堤工被冲,实系异常大水,没过水则,照川省向办成案,应准免赔。惟既被冲刷,究属修工不坚。臣已将此款全行删除,仍令丁士彬、陆葆德分赔,饬限两年交清,不准开销”;所余“十万二千六百七十五两一钱九分三厘二毫九丝六息”,由四川省自行筹捐,分五年归还国库,每年还银二万两,还款来源一是“本省各属自行酌情养廉”,二是“通省公捐之缉捕”,三是“赏需预筹经费”。
左:1917年-1919年,四川灌县,都江堰水利工程。摄影/西德尼·甘博(Sidney Gamble)/FOTOE
右上:1917年-1919年,四川灌县(今都江堰市),都江堰宝瓶口。摄影/西德尼·甘博(Sidney Gamble)/FOTOE
右下:1917年-1919年,四川灌县,鱼嘴分水堤。摄影/西德尼·甘博(Sidney Gamble)/FOTOE
是年四月初五,丁宝桢《为遵旨据实覆奏事》的奏折中,再次就大修都江堰的用款问题作了详细说明。
是年六月二十一日,丁宝桢“为都江堰补修人字堤工,现经伏汛盛涨,一律坚固,并前修砌之两岸堤埂及淘挖江身,通畅顺流,民田毫无淹刷,据实具陈事”。奏称:
兹节届立秋,伏汛已过,所有本年都江堰水,自四月二十一日起至五月十五日止,均涨至十八画六七寸,较之上年盛涨时淹没水则之水,尚小九尺余寸,而比之前数年大水则已相等。查看新补堤工屹立水中,一无冲动。江水虽涨,毫无漫溢,民田均无损伤。其自五月十五日以后至六月十七日止,水势均涨至十七画五六七寸不等,皆缘江身淘挖深通,两岸堤埂收束得务,是以盛涨时水流极顺,不致溃决为害”。
奏折又称:
此次补修堤工……系丁士彬等自行捐资修办……丁士彬系于去岁十月早经交卸,例应归现任成绵道崇纲经管,臣因人字堤有修补之工,是以将本年全河仍责成丁士彬经理……现在伏汛正庆安澜,一侔霜降后,各堤完固,丁士彬亦可卸责。
是年七月十三日,丁宝桢为查明都江堰分水大鱼嘴难以向后退回修建之事,对军机大臣提出的“将分水鱼嘴退修原处”的建议做出回覆。在丁宝桢看来,都江堰的分水大鱼嘴原本是设在安澜索桥下,后因河道迁改靡常,承修官员循流溯源,将其节次向前移置。丁宝桢又根据道光十年前任水利同知强望泰所记的“其时分水大鱼嘴已在安澜索桥之上”,推出移改之事应始于道光以前,而非近年。再者,推考其历年向前移置的原因,是上游江源早分则下游的水势便不再汹涌。如要将分水大鱼嘴退修至原处,上游的急湍狂澜会并力直入,不仅新工事无从下手,且人字堤将更加容易溃决。再统观内外两江形势,春种之时,利在节流停蓄以均灌溉;夏汛之时,利在宣泄疏畅以保州县田庐。宣泄要法便在于源流界划分明,均水利而期通畅。因此,都江堰分水大鱼嘴难以向后退修。
是年八月二十二日,光绪帝谕丁宝桢:
都江堰之大鱼嘴,为四川十四属分水紧要关键。据该署督查明实在情形,即著照前所请,毋庸另议退修。至淘去外江淤沙、平垫内江深槽各工,仍著丁宝桢督饬所属悉心妥办。倘有疏虞,必惟该督是问。
上:四川都江堰宝瓶口。摄影/阎建华/FOTOE
九月二十三日,丁宝桢再次奏称:
现在霜降已过,据水利同知暨各属禀报,堰工各项工程,普形坚属,民田收成丰稔。惟查农田水利关系于民生者甚重,有不得不缕悉沥陈者。
奏折中,丁宝桢叙述了光绪三年大修都江堰的缘由及成效。在都江堰大修之前,成都各州县受其患已数十年。洪涝之时,成都平原便要久经淹没,据当时的记载无法耕种的田地大约有二十余万亩,尚未淹没之地也时常被洪水冲毁。然而到了每年三、四、五、六等月的灌溉用水高峰期,成都十数州县又时常出现用水不足的情况。极端缺水时,当地百姓便涌至成都绵道乃至四川总督署衙门前敲锣请愿,索水情形哄乱不堪,“皆聚众至千余人,哄堂塞署,任意叫嚣。官吏出而劝导,辄加殴辱。即总督、道员、亦只忍受不敢出问”。见民生之疾苦,丁宝桢在奏折中写道“若再仍前漠视,何堪自问”。大修之后的都江堰,各堰能层层消纳洪峰,但有灌溉之利,绝无泛滥之患,成都各州县也无灾情出现;淹没已久的二十余万亩田地也已涸复八万二千九百余亩,逐渐恢复播种之功用。“由此以观,今日堰工,比较前数十年,利害悬殊,似有成效”。
下: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关于都江堰水利工程的碑刻,四川都江堰二王庙景区。汶川大地震后,此碑刻被镇毁。摄影/刘筱林/FOTOE
是年十一月,丁宝桢再次奏称:
光绪四年五月中旬,连日大雨。松潘、懋功厅等处,蛟水大发。于十七、十八、十九等日,江水陡涨至一丈八九尺(约6米),拱木巨石,随流滚下。色黑气腥,纵横鼓荡。声如牛吼,惊心骇目……二十一日巳刻,忽闻江声雷轰,骤由湃缺冲奔而出,势如掣电,斜趋中外两江,水即平退丈余。沿江各州县,田亩庐舍,均毫无损伤,秋后仍获丰收。本年夏汛较往年亦大,经该县等随时督饬抢获,卒亦安流顺轨,俾成属十数州县,无旱无涝。两年以来,涸复田地至八万数千余亩,稻谷丰登。
时至冬令,都江堰已进入岁修时节,丁宝桢于十二月二十日奏称:
臣因都江堰距省不远,因于十二月初二日,亲行前往查看(岁修工程),该水利同知岁修外江之工,将次竣事,办理尚为结实。当饬于十五日赶将内江之水放入外江,修理内江。定于明春二月中放水,分入内外两江,以资农田播种之用……至所留人字堤者,长仅一百二十丈(约400米)。其堤身壁立水中,春时全资以得力,至夏秋间则不甚吃紧。盖因三、四月内江水尚未涨发,内江每患水少,故以此堤拦截内江之水,使不致溢入外江。至五、六、七月,江水大涨,内江不能容纳,则必须任基漫过堤顶,泄出外江,而后内江不致泛滥。故人字堤一段向来均用竹编成长笼,装石堆砌,其间高低尺寸均有一定。光绪三年陆葆德等易笼石为砌石者,殆见此段堤身,屹立江中,以笼石堆砌,历年一经涨发,竹即朽败,不堪御水,冬令必须全行拆修。因与该处绅民等商议,改笼石为砌石,期于经久,可免年年拆修,稍节公费。嗣经次年江水大涨,砌石之法,不若笼石之宣泄合宜。即于是年冬月,自备经费,仍将所砌石堤,全行拆尽,照旧改造为笼石堆砌。既改为笼石堆砌,则此后仍需年年拆修,方可无误。而内外江心,于光绪三年大修后,已经两年盛涨,江水来源甚勇,狭沙而下,不无淤积处,亦应照前将河底逐段查看办理,以免淤积愈甚,用资久远。
丁宝桢的这一番话,既对人字堤的功能做出了准确的解读,又对改笼石为砌石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还提出了岁修与淘淤的建议,表明了他对都江堰的高度责任心。
光绪五年(1879年),恒训曾奏称“丁宝桢所奏都江堰堤工修筑坚固,恐有不实,请饬密查”。光绪帝谕“按照所奏各节秉公确查,据实具奏”。恒训于腊月初旬往勘,光绪六年(1880年)初再次上奏,称丁宝桢对都江堰大修工程遭水毁一事奏报不实,认为丁宝桢将内江挖深至一丈七八尺,水势全注内江,连年堰工冲塌,实由分水不匀所致。灌县等处,并无涸出农田八万余亩之多。二月十二日,光绪帝“著丁宝桢按照恒训覆奏各节,据实明白回奏,如敢意存掩饰,贻误地方,恐该署督不能当此重咎也”。
是年四月十六日丁宝桢上奏光绪帝,对恒训参奏的各条,据实覆奏,予以反驳。奏折称“今堰工修理已经两年,堤无冲缺,田无被淹,年丰谷贱,迥异从前,田家者流,毫无异议”。对改笼石为砌石导致人字堤被洪水冲毁一事称“夫臣措置未当,怨尤交集,蒙圣主逾格矜全,不加遣逐,咎已宽诸既往,过思补于将来,亦何敢用其铺张,更何忍肆其欺罔”。
半月后,是年五月初一,光绪帝谕:
堤堰保卫民田,大利大害,关系甚重。该署督惟当实力实心,认真经理,以期经久可行。固不可忧谗畏饥,稍易初念;亦不可刚愎偏徇,自护已非。朝廷实事求是,丁宝桢将来功罪,总以有无成效为断,不在此时之剖辩也,懔之慎之。
短短数语,言简意赅,情真意切,语重心长。既是对丁宝桢治水成效的肯定,又是对丁宝桢治蜀修身的勉励。
随后两年,都江堰安澜。光绪七年(1881年)十月初二,光绪帝发大藏香十支,四川总督丁宝桢祗领,虔诣江神庙祀谢。
光绪帝为这场持续两年的争论打上句号,丁宝桢的心情也坦然了,他登上二王庙,遥望滚滚东去的江水,写下《二王庙感怀》的诗篇:“龙门凿后大河通,告锡元圭报德崇。别导江流分内外,全将地力遍西东。蜀人庙祀由来久,秦代山川尚此同。善创何人能善述,兴怀救弊恨无穷。”“兴怀救弊恨无穷”,既有“易笼为石”功败垂成的遗憾,又有改革济世征途艰险的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