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飞
栏目责编:邵满春
视角1:有线电视VS IPTV。 IPTV或将成为我国有线电视网络之殇?!这句话有点危言耸听,却道出了有线电视网络的发展和生存危机。我国的有线电视网络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尽管总的用户数还在缓慢地上升,这主要是得益于近年来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事实上,在一些“三网融合”试点城市,有线电视用户数量开始出现负增长,IPTV 正在通过捆绑销售等各种方式蚕食着有线电视的用户,有线电视在城镇家庭用户中的绝对垄断地位已被悄然打破。
我国的有线电视网络条块分割、资源分散、产权复杂,长期的垄断运营使得有线电视网络一直缺乏忧患意识,依赖心理和惰性心理严重。近年来,各级广电正在对有线网络进行大规模的网络整合和数字化、双向化和网络化改造。纵向看,有线网络的性能和服务质量确实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跟电信运营商进行横向比较却还有较大差距。另外,IPTV 作为一种全新的技术体系,有着良好的交互性和个性化服务等许多优越性,其运营商更是有着丰富市场运营经验的电信企业。2012年4月以来,电信企业推进的宽带普及提速工程更是为未来IPTV在全国大面积发展扫除了技术上的障碍。随着“三网融合”的推进,目前已有54 个大中城市获批三网融合试点城市,七家机构获得IPTV 牌照,政策层面的障碍在逐步清除,IPTV 的发展机会和合作空间将得以快速提升。
尽管广电和电信在IPTV 业务上的利益诉求有分歧,在IPTV 的发展过程中摩擦不断,违规发展和“叫停事件”也时有发生,但IPTV 发展的政策思路在持续博弈中越来越清晰,即采用广电、电信双主体运营模式,由广电负责IPTV 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管理,确保内容安全,电信则负责传送和宽带接入,确保传输服务质量,这一模式也获得了国家层面的认可。尽管这一政策否定了电信运营商的某些利益诉求,但绝不是限制IPTV 的发展。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出台之前,IPTV 在全国建立了杭州模式、哈尔滨模式、上海模式、河南模式和江苏模式等几种商业运营模式,形成了一定的用户规模和品牌效应,但因为牌照少、打压多,潜在的政策风险大,一直不敢大规模推广。而今,政策的明朗使得IPTV 业务可以在试点城市合法的毫无顾虑的大规模发展和推广。
IPTV 打破了传统广播电视的格局和平静。有线电视与IPTV 具有完全相同的目标客户群——城镇固定接收家庭用户。在IPTV 出现之前,这一市场中有线电视一直是一家独大,可以说这是一个高度垄断的市场。然而,IPTV在多层政策壁垒限制情况下依然能够高速发展,可以预见,未来政策一旦放开,IPTV 将极大地分流传统城镇数字电视用户市场。而对有线电视网络而言,这一次狼真的来了。不过,对用户或产业而言,这无疑是一件好事。IPTV的出现,有望从体制上激发有线电视网络的生命力,提高运营能力并促使有线电视网络加快完成升级改造,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有线电视网络向下一代网络发展,真正形成数字电视长远的驱动力和竞争力。
在竞争和发展过程中,无论是有线还是IPTV,谁把握住了机遇,更好地满足了用户、市场的需求,谁才会是真正的赢家。未来的城市数字电视市场,将不再是有线电视网络一家独大。
视角2: 直播卫星VS 有线电视。从中星9 号直播卫星成功发射开始,有线电视就注定多了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直播卫星既会压缩有线电视的发展空间,又将蚕食有线电视的现有用户。两者在政策和市场上的博弈不可避免,这对正在网络整合和升级改造路上艰难前行的有线网络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直播卫星具有覆盖范围广、传输容量大、广播质量高、抗干扰能力强以及用户接收灵活方便等优点,是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以及节目数量和质量的最经济、有效、快捷的一种技术手段,特别是对我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且分布不均的国家来说,更是如此。我国的中星9 号直播卫星带有22 个转发器,满载时可以播出200-300 套高标清数字电视节目。在我国的大部分地区,用户只需使用直径0.35-0.60m 的小口径抛物面天线就可方便地收听收看。因此,纯粹就技术而言,直播卫星业务的开展必然会对现有有线电视业务产生冲击。
就政策层面而言,直播卫星是作为有线电视和地面数字电视的补充和延伸,能解决农村和边远地区的覆盖和收视问题,有着明确的定位。直播卫星只允许在有线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和边远地区开展业务,不向有线网络覆盖区域发展,并采取了节目加密传送和LBS 定位接收等技术手段。在实际操作中,广电总局授权各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作为直播卫星地方服务机构,参与本辖区直播卫星服务区域的划分工作,并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直播卫星接收设施的销售和安装服务。这是应对前期混乱无序的直播卫星市场,尤其是非法接收设备作出的无奈之举。中央在发展直播卫星业务上采取的各种政策和措施可谓用心良苦,既打击了“山寨锅”,保护了直播卫星业务的正常发展,又避免了直播卫星快速发展对有线电视网络的影响和冲击。如此一来,理想状态下直播卫星与有线电视网络将不构成竞争。有线电视网络若能很好地把握政策,还可以给自己卸掉许多包袱。比如,很多投资大收益低甚至明显无法实现盈亏平衡但又不得不做的公益性“村村通”项目,完全可以交给更有技术和成本优势的直播卫星去做。这样两者之间就形成了竞合双赢、优势互补的关系,一举两得。然而,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恐怕难以完全达到设想的目的。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地有线电视网络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一是对现有政策和机制的长效性没有把握,二是不能清晰地看到自己从中能够获得的益处。这种“与虎谋皮”式的政策和机制最终会是一个什么结果,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从全世界直播电视行业格局来看,有线电视网络未来与直播卫星的正面交锋在所难免,而在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之下,适度的竞争也有利于打破垄断,提高运营的服务水平。目前直播卫星定位在公共服务层面,这是中央基于现阶段各种因素综合考量作出的决策,但长远来看,直播卫星商业化运营也是必须推进的。目前中星9号的22 个可用转发器只使用了4 个,使用率还不到满载荷的20%,其余一直处于闲置或低效备份状态,造成了极大的国家资源浪费,这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质疑。中星9 号的设计寿命只有15年,从发射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六年,其他转发器如何有效利用,留给决策者的时间已经不多,这也就意味着留给有线电视网络做好应对更大冲击的准备时间不多。如何应对直播卫星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是有线网络必须认真思考和面对的问题。显然,抵制和消极等待不是积极的应对方式。有线电视网络必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加大各地网络整合和升级改造的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像应对IPTV 一样积极应对来自直播卫星的竞争和挑战,而不能靠政策偏袒和消极抵制。只有这样,才能在与对手短兵相接时立于不败之地。
视角3:有线电视VS 地面数字电视。 有线电视网络采用的光缆与同轴电缆混合网,其带宽可达550—860MHz,能同时传60—100 套广播电视节目,若采用数字技术则可传300套以上的高标清电视节目。相比于传统的模拟地面电视,有线电视网络信道环境好、传输质量高、抗干扰性强,但由于需要铺设光缆和同轴电缆,其建设周期长、成本高,适合经济发达且人口居住集中的城镇和社区。而地面电视采用无线发射,其建网快,投资少,接收灵活方便。不过早期的地面电视采用模拟制式,频谱效率低,传输节目少,加上无线信道复杂干扰严重,节目质量较差。20世纪90年代后期,在有线电视不断扩张的形势下,地面模拟电视走入低谷。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地面电视传输方式不被地方政府和相关管理机构所重视。许多地方出现了重有线轻无线的情况,导致无线发射经费紧张,大量发射台站艰难维持,更谈不上进行设备的更新改造,导致地面电视播出质量无法保证,出现恶性循环,更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和娱乐需求。
近年来,伴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广播电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地面电视广播也随着我国地面数字电视国标的颁布和实施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并又一次唤起人们对无线的热忱。地面电视的数字化改造使得地面电视网络的传输能力和收视质量大大提高。我国现行的地面数字电视国标系统在高码率状态下,一个频道可以传送6-8 套普通的MPEG-2 方式的数字标清节目,如果采用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更加高效的AVS 压缩编码标准,则一个频道可以传送十多套数字高标清电视节目。根据规划,我国将在2020年停止模拟电视的播出,并将原有的模拟频道全部转化为地面数字电视频道播出,届时,该网络将具备传送上百套甚至更多高标清电视节目的能力,足以满足城乡大部分用户对科技文化信息的需求。与此同时,地面数字电视网络通过技术升级和设备改造也可实现信号回传和双向交互通信等各项增值业务功能。这对当地的有线电视运营无疑会带来一定的冲击,导致部分有线电视用户的流失。
根据广电总局“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的发展要为全民免费提供广播电视服务”的政策,要求必须采用清流播出,不允许加密加扰,用户可以免费接收,这必然会导致一部分有线电视用户流失。这一现象在深圳就表现得很明显,深圳实现了和香港地面数字电视的双覆盖,可以收看到中央、省、市及香港地区的近30 套高标清电视节目,许多城中村的家庭,特别是年轻白领和打工一族,纷纷弃用有线电视而选择免费的地面数字电视。
由于各地有线网络的大规模整合上收,剥夺了地方广电特别是县市一级广电对有线网络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部分地方广电部门为了寻求新的突破点,不顾总局再三制止,法律意识淡薄,或明或暗地违规进行地面数字电视加密运营,采用低价策略与有线电视争夺用户,恶意竞争,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秩序,对中小城市的有线网络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损害。
当然,从可以预见的未来看,地面数字电视并不会真正对有线网络构成威胁。因为各自的技术特点决定了它们不同的目标用户群,其争夺目标也仅仅局限在中小城市或者城乡结合部的这部分用户群体。他们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优势互补,一个主攻城市,一个主攻农村边远地区。
视角4:直播卫星VS 地面数字电视。 根据现行的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政策,直播卫星的服务区域是“在有线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而这也正是地面数字电视的主要服务群体。那么,直播卫星业务的发展会给刚刚起步的地面数字电视带来怎样的影响?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将主要是一种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关系,现阶段二者的合作应该远大于竞争,这一点跟有线电视的关系不一样。从目前来看,国家主导的地面数字电视和直播卫星同样定位为公益性免费服务,不存在竞争,而且地面数字电视和直播卫星各具特点,可以互为补充。直播卫星是面向全国的大面积广播,覆盖范围广、节目内容丰富,能够满足受众对上星节目的需求,但老百姓关注和喜爱的许多本地电视节目却无法全部通过卫星进行直播到户,这是直播卫星的一个短板,而这一点正是地面数字电视的优势。地面数字电视采用地面波传播,是面向区域性的覆盖,地方节目可以通过地面数字电视广播来进行覆盖。如果采用“卫星+地面”双模机顶盒,既可以收看卫星直播的中央、省市上星卫视和专业节目,又可以收看通过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送的本地广播电视节目,可以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目前在宁夏、内蒙古以及河北部分乡村和牧区进行的试点就是采用这种模式,这与2012年12月广电总局下发的《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覆盖网发展规划》中“鼓励在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的地区使用地面数字电视方式播出本地节目”的文件精神是一致的,这对刚刚起步的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当然,长远来看,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也可能进行单独商业运营,到那时,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在用户发展上或许会有一定的竞争。
视角5:有线电视网络VS 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 2011年,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在宁夏、内蒙古以及河北的部分农村和牧区进行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试点,采用中星9 号向用户传送了25 套电视和17 套广播,并在宁夏同步启动了“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的双模覆盖试验播出。以宁夏741台、石嘴山市沟口发射台、固原市三营转播台为主站,搭建了地面数字电视单频示范网,为直播卫星“户户通”双模用户提供了六套本地的优质地面数字电视节目。截至2012年9月,发展了七十余万户的双模用户,这些双模用户使用一套卫星接收设施即可免费收听收看数十套中央、省、市、县广播电视节目。这一试点模式解决了长期困扰党和政府的农村和牧区老百姓收听收视的基本权利问题。然而,这对有线电视网络而言,无疑是当头一棒。
在我国,有线电视网络是目前唯一面向市场合法进行运营的广播电视传播方式,采用的是社会效益为主同时兼顾经济效益的运营模式。尽管在实际运营中收取的维护收视费并不高,而且提供的节目内容也比目前试点的双模覆盖要丰富一些,但对经济条件较差的老百姓而言,免费的收视方式更具吸引力。其实从前文视角2和视角3 的分析中,我们就可以看出,无论是直播卫星还是地面数字电视,任何一个的发展都会给有线电视网络带来冲击和影响,更何况采用了“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这种优势互补免费双模覆盖的方式。这种复合覆盖对有线电视未来发展的冲击可想而知。
在现行政策框架下,“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双模覆盖只允许在“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区域”使用,不会对有线网络带来影响。然而,随着这种试点模式的大规模推广应用,市场的逐利本性将可能带来 “山寨”泛滥、市场秩序失控的风险,从而影响有线电视网络的发展。另外无论是直播卫星还是地面数字电视,目前都还有很多的闲置资源,服务能力提升的空间巨大。一旦政策限制被突破,完全放开进行市场运营的话,则这种高性能、低成本的复合覆盖模式将会给有线网络带来极大冲击。四面楚歌中的有线电视网络是否做好了应对之策?
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正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科技浪潮中的各行各业均处于大调整、大重组之中,未来的广播电视将朝着泛在性、浸润性、交互性的方向发展。新的业务形态将不断涌现,由此带来的利益博弈和格局调整错综复杂,技术因素、政策因素以及利益相关方的道德风险都有可能影响广播电视的格局和版图。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放眼长远, 重视发展战略和发展政策研究,加强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 统筹无线、有线、卫星、IPTV 等各种业务形态,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各种业务形态的关系,明确定位,鼓励各业态之间的良性竞争、有序竞争和适度竞争。我们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快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努力推进中国广播电视事业的健康发展。(全文完)(作者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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