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清英
挖掘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建设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以高淳区“东坝大马灯”为例
■姜清英
近年来,国家文化部相继公布了一批“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录,并对获得“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的各基层文化单位予以表彰,这一举措,无疑是对加强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和保护工作的有力推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的出台,不仅有助于发挥民间文化艺术的资源价值,而且也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开展民间文化的自觉性。这对促进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均起到积极作用。正是有了这样一个载体:让当地群众有了文化生活的享受,地方政府有了工作的抓手,外界有了认识这一方水土的窗口。总之,“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创建,无论是对当地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还是对当前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本人结合工作实际,以高淳区“东坝大马灯”为例,略叙己见。
传承和保护好本地区民间特色文化项目,是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创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就是在一个文化生态环境相对比较完整的区域内,通过采取各种积极措施,以保护各类民间文化艺术项目为载体,如口头文学、表演艺术、民间风俗、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使该区域内的民间文化艺术项目能够得以很好地传承下去。民间文化艺术资源极为丰富,且蕴藏着大量的关系着当前社会政治、经济和建设的传统智慧及历史经验,这些智慧和经验可以转化为文化生产力,并以此来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和建设的发展。因此,传承和保护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就应当充分依靠当地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开展地域性的民间文化艺术活动。
2010年,江苏省高淳区东坝镇被国家文化部正式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东坝镇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竹马——东坝大马灯在东坝镇已有上千年历史,世代传承,是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民间舞蹈。要建设好东坝镇这一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首先是要做好对“东坝大马灯”这一传统民间舞蹈项目的传承和保护。
近几年来,高淳区委、区政府加强了对当地特色文化建设的重视,提出了“一镇一品”的文化发展战略,明确提出东坝镇要把东坝大马灯作为东坝镇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品牌,加大对其的保护力度,提升其知名度和美誉度。东坝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对东坝大马灯的保护工作,专门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东坝大马灯领导小组,成员由东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镇文体站站长等人组成,加大了对“东坝大马灯”这一民间特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力度,同时也加大了对保护的经费投入,真正使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从2008年到2010年,通过政府拨款、集体经济和社会民营资本等渠道,两年内共投入资金30余万元,组建东坝大马灯陈列室和东坝大马灯表演基地,成立了东坝大马灯表演队,并且对表演队的服装和道具逐步进行了更新,同时还建立了音、像、图、文档案资料库,从而使东坝大马灯这一民间艺术奇葩得到有效保护。近几年来,东坝大马灯应邀赴全国各地进行表演,所到之处,深受当地群众的喜爱,大大提高了东坝镇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知名度。
保护好文化生态环境,是建设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工作重点。文化生态是指传统文化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如果生态被破坏了,民间艺术保护就是一句空话。假如说民间艺术是鱼的话,那么文化生态就是水,鱼儿离开了水就无法生存。而文化生态是与自然环境、生产生活方式、经济形式、语言环境、社会组织、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等因素构成了相互作用的完整体系。因此,维护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发展,应该是建立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重点。
据某媒体报道,有些地方丰富的文化艺术资源、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竟成了一批刻意包装的文化旅游项目,为了增加所谓文化含量,有的项目不惜弄虚作假,甚至“无中生有”,导致了文化生态的人为破坏,也导致群众不能充分认识建设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意义和目的,民间文化艺术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也就更为突出。这种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好,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就不可能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机制,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不仅会被“异化”,而且最终化为泡影。
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之建设,必须着重考虑文化生态的保护。高淳区东坝大马灯,长期坚持与当地群众的传统习俗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相依共存。现如今,东坝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虽然是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生活习俗方面并没有发生什么重大变化,文化生态依然没有受到太多的破坏,流传千载的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为本地区民间风俗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营养,深深根植于民间文化艺术的土壤,并已逐渐融入到当地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之中。创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已经成为本地区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支撑,架起了维系与构建和谐社会健康发展的纽带和桥梁。
民间文化艺术是一种“活态文化”,创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目的,就是要使这种“活态文化”从根本上得到传承发展。而传承发展离不开传承人。因此,加强对传承人的培养工作尤为重要。
高淳区东坝镇十分重视对东坝大马灯传承人和艺术新秀的培养,老一辈表演人员逐步退居二线,担当起对年轻一代的培训工作。鉴于农村工作的特殊性,平时青壮年都外出打工,对年轻表演人员的培训工作一般安排在冬春农闲时节。每年培训2期,其主要表演人员正逐步实现年轻化。目前,东坝大马灯已摸清了五代人的传承谱系,特别是对当代传承人按技术门类分别建立了人才档案,以确保真正做到有效传承。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东坝大马灯的艺术品味,增强观赏性,高淳区文化部门特邀请省、市级艺术家前来指导,在保护原生态的基础上,对表演服装、道具、音乐、舞蹈等方面进行适当的改进,使这一民间传统技艺得以很好的传承与发展。
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是文化建设的一项开拓性工作,任重而道远。如何搞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中的保护与发展,是个亟需解决的课题,这就要求我们从全局的角度,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使民间文化艺术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应该是一项公益文化事业,而不是文化产业,更不是经济开发区,重在保护精神文化的一方净土。建设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目的是保护民间文化艺术和文化生态,而不是仅仅为了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文化建设等短期行为。因此,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必须遵循自身特有的规律,在保护实践中努力探索正确把握好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的关系。
首先,要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在制定保护规划时,应将民间文化艺术保护纳入当地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一规划之中,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促进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其次,还应该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主题,制定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和发展目标,让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和现代化建设融为一体。
要建立促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激励机制,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鼓励全体公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到建设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工作中来,把采取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财政投入与社会融资相结合等多种保护方式,不断加大对保护的经费投入,真正把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之建设乃是一个重大课题,是探索科学保护民间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力度,开展对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的相关内容、保护方式、管理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和研究,为传承和保护我国优秀民间文化艺术资源,推进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整体建设,全面实现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