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宜鸿
(武汉纺织大学 传媒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文艺政策是执政党、国家或政府对于文化艺术领域进行管理所采取的一整套制度性规定、规范、原则和要求的总称。从纵向维度上看,新中国成立以来,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跨度中,中国文艺政策文本从形式和内容上既保持着在某些方面固有不变的特性,但也随着时间推移,在某些方面悄然发生着变化。变与不变之间,所显示出来的正是新中国文艺政策的文本演变过程。
总体上看,新中国早期的文艺政策多为对文艺政治属性、阶级属性的强调,在后期,尤其是在实行改革开放后,文艺政策多注重对文艺创作规律的遵循,对文艺体制机制的变革与完善,对文化产业的规范管理等文艺的经济属性的管理和强调。
从文本形式上看,1978年以前,中国文艺政策文本多体现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各种会议、各种场合所作的报告和发表的讲话,最为典型的就是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电影领域为例,1949年至1978年间,中国发布的与电影有关的文艺政策文本共约49份,其中,被视为有政策意义的领导人个人讲话、批示就有28份(见表1)。而在1979年至2012年间,中国发布的与电影有关的文艺政策文本共约70份,其中,被视为有政策意义的领导人个人讲话仅有8份(见表1)。
表1 新中国文艺(电影)政策文本数量统计表
可见,1978年以前,在国家文艺发展决策中,领导人的个人意见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从文本形态上看,这些文本应归入辅文本或者泛文本的范畴。但从实际的作用效果看,这些文本对当时中国文艺发展的影响,并不逊于主文本,或者说起到了主文本的作用。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甚至至今都影响着中国文艺的发展方向。1978年以后,中国文艺政策文本形态则显得规范、严整。这点从文件名称便可见一斑。在发布的文艺政策中,除了上文所述的 8份领导讲话之外,其余的文件名多以“办法”、“条例”、“规定”、“通知”、“规定”等形式发布。
表面上看,“讲话”文本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口语表达的特点,而“条例”等文本的指令意味更加浓厚。但如果我们仔细研究文本的遣词造句,则会发现“讲话”和“报告”文本带有更为微妙的不容置疑的语气,“条列”等文本的表述反而显得中性化。如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开头便确定文艺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打倒我们民族的敌人,完成民族解放的任务。”[1]这个论点显得绝对正确,但仔细思考一下,文艺本身的目的是不是为了民族解放?文艺是否能承担起这个任务?在当时的社会语境中,没有人能有不同的看法,没人给出反驳。在此基础上,《讲话》提出了文艺为实现“打倒敌人”的需要所面临的几个问题,即立场问题、态度问题、工作对象问题、工作方法问题等,也就是文艺如何为群众的问题。对这几个问题,《讲话》给出了解答:文艺是为劳动人民服务的,为了服务好群众,文学家、艺术家应该到群众中去、到火热的斗争中去。
在论证过程中,《讲话》采用了步步引导的方法,自己设问,自己回答。在结论部分,《讲话》指出“为群众的问题和如何为群众的问题”是问题的中心。在回答了文艺是为群众服务之后,《讲话》接着提出了“如何去服务”的问题。在这里,《讲话》显然先默认了大家都认同了文艺目的的前提。在讨论到底是该普及还是提高的问题上,《讲话》直抒其意“我们既然解决了提高和普及的关系问题……。”[1]可见,在整个讲话过程是发言人自问自答的逻辑表述。这种方式使得听众能跟随讲话人的思维,不易跳出来冷静思考。《讲话》的口语表述,更使得读者有身临其境、现场聆听,不容质疑的教诲之感。
从论证方式到语言风格,“讲话”由软处着力,达到的却是“硬”的效果。相比而言,“条例”等的语言较“硬”,表达形式上显得一目了然,逻辑更加清晰。如1997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文艺工作的若干意见》,就将整个问题分为文艺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大力繁荣文艺创作、深化文艺体制改革、加强文艺事业的管理,建设高素质的文艺队伍等六个方面,每个方面又分为若干小标题,一层一层进行论证。在用词上,“条例”也更加“官方”,形成了规范的文件格式。“要”、“必须”、“积极”、“加强”,“深化”等词用得虽强制,但在主语省略的情况下,“条例”的内容强制性作用显得弱化,指导、提倡、倡导的方向性意味更浓厚。
从另一个方面看,国家对文艺的管理由严控到宽松的过程,其实质是从要求文艺服从政治需要到逐渐尊重艺术规律、发展壮大文化产业的过程。文艺为政治服务,是我国文艺政策的不变基调,也是我国文艺发展、文艺建设的基本目的。但在具体过程中,中国文艺仍在探索科学与理性的发展道路。
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开篇就明确指出座谈会的目的是“研究文艺工作和一般革命工作的关系,求得革命文艺的正确发展,求得革命文艺对其他革命工作的更好的协助,借以打倒我们民族的敌人,完成民族解放的任务。”[1]可见,在革命年代,文艺也成了“革命文艺”,发展文艺是为了打倒敌人。这一观点的形成,一个重要原因是囿于当时的社会形势。一方面是形势所需,但更重要的是,文艺服从于政治这一主张还有着更深刻的思想根源。从《讲话》本身来看,这一思想根源就在于马克思主义中对文艺阶级性的认
识。毛泽东认为,“作为观念形态的文艺作品,都是一定的社会生活在人类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革命的文艺,则是人民生活在革命作家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在现在世界上,一切文化或文学艺术都是属于一定的阶级,属于一定的政治路线的。为艺术的艺术,超阶级的艺术、和政治并行或互相独立的艺术,实际上是不存在的。”[1]在这种思想观念的指导下,那么文艺必然是从属于政治、为政治服务的。
当社会的主要矛盾不再是阶级斗争,社会主题转为社会主义建设后,文艺“为工农兵服务、为无产阶级服务”也随之失去了现实基础。但不难发现,当战争结束,新中国成立后,人们对文艺的看法仍然没有根本的改变。在第一次全国文代会上,周恩来作《政治报告》以及周扬所作《新的人民的文艺》的报告,都认为文艺不仅仅可以描写工农兵,文艺还可以描写一切阶级、一切人物的活动,只是重点在于工农兵,反映伟大时代的伟大劳动人民。这显然已经在重新思考文艺“为什么人”的问题,在倡导扩大文艺的表现对象。但这样的声音并没有在会上引起反响,在文艺指导思想上,第一次文代会仍以“工农兵文艺”为指导思想,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才有所改善。
1979年,邓小平在第四次全国文代会上的《祝词》中指出,“我们的文艺,应当在描写和培养社会主义新人方面付出更大的努力,取得更丰硕的成果”,“通过这些新人的形象,来激发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2]从“工农兵”到“社会主义新人”,文艺政策中的用词已经表明了新的时代背景下,社会成分的变化。“工农兵”显然带有深刻的阶级属性,而“社会主义新人”则囊括了所有为新的社会制度的建立、发展做出贡献的人们。但需要注意的是,《祝词》中仍将功利化的目的赋予在文艺身上,认为文艺作品塑造新人形象的目的,是“激发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这就规定了文艺作品的格调必须是积极向上的,主题必须是鼓舞人心的。虽然这点仍然没有脱离出文艺为政治服务的框架,但相较而言,对文艺特性的认识,已经向理性的道路上迈了一大步。更难能可贵的是,《祝词》还要求“文艺工作者还要不断丰富和提高自己的艺术表现能力”,“文艺题材和表现手法要日益丰富多彩,敢于创新。要防止和克服单调刻板、机械划一的公式化概念化倾向。”[2]这一点在以往的文艺政策中几乎没有被明确提出过。这说明,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新时期的中国需要更多、更丰富的文学、艺术作品,而这些作品的创造需要文艺工作者不断提高自己的艺术表现能力。新时期的中国领导人已经开始关注和重视文艺自身的发展规律。
1997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文艺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更是要求文艺家“积极发挥积极性、创造性”,要求各级管理部门“充分尊重文艺规律,充分尊重文艺家的劳动,在艺术创作上提倡不同形式和风格的自由发展,在艺术理论上提倡不同观点和学派的自由讨论。”[3]相较于1979年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的祝词》,这些意见更加具体化,从创作、理论、批评几个方面都做了具体引导,可见我国决策者们对文艺工作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深化。
众所周知,1942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奠定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文艺发展的总基调。在结论部分,《讲话》总结谈了两个中心问题,即“为群众的问题”和“如何为群众”的问题。“为群众”确定的就是文艺的服务对象是“千千万万劳动人民”。人民大众就是“最广大的人民,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是工人、农民、兵士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文艺就应该为以上四种人服务。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群众”、“人民”的内涵有了变迁,但这种变化很大程度上是政治含义的变化。《讲话》所提出的四种人中包含了“城市小资产阶级”,但《讲话》又明确指出,为群众服务,“就必须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而不能站在小资产阶级的立场上。”也就是说,虽然城市小资产阶级也是文艺的服务对象,但文艺作品的立场不能是小资产阶级的。将城市小资产阶级划为文艺对象的意义便在于,他们是被改造的对象,改造的工具便是文艺作品。
时隔三十六年,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1979年,邓小平在第四次全国文代会上发表《祝词》,同样强调了“文艺属于人民”,指出“要继续坚持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文艺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首先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2]这说明,工人、农民、兵士,始终是文艺的核心服务对象。这是因为,在当时社会历史条件下,工农兵是社会的主要构成部分,文艺当然为社会主体服务。
1997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文艺工作的若干意见》再次将“为人民服务”作为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社会主义文艺是人民大众的文艺,人民需要艺术,艺术更需要人民。”[3]这个时候的中国文艺政策已经不再强调阶级区别,没有对“人民”的具体内涵进行解释。这是有现实基础的。20世纪末,大众文化在中国兴起。如果说以往的文化主要由知识分子、精英人士主导的话,在这个时期,普通老百姓都参与到了文化的建设之中,文化更具有娱乐性、流行性,随之,文化的受众也逐渐模糊了界线,不可能再以“阶级”来加以论之。所以在1997年的文艺政策中,只对文艺作品的主题思想进行了倡导,即“倡导一切有利于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3]。也就是说,只要是体现了以上这几类精神,都应该是文艺作品的表现对象,而以上主题的表达,也适用于各族各阶级的人民群众。此时讲文艺“为群众服务”,才真正能做到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创造群众看得懂的作品。
所谓文艺功能,即文艺之“用”。在历年文艺政策中,并没有明确指出文艺有何用,但不难发现,对文艺功能尤其是文艺的教育作用的强调,在政策中均有所体现,只不过是用不同的表述方式来表达而已。如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首先讲了文艺“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接着论述了文艺“如何去服务”,是“努力于提高,还是努力于普及”?不管是提高,还是普及,其实质是用文艺作品来影响群众、教育群众。《讲话》要求文艺工作者“只有代表群众才能教育群众,只有做群众的学生才能做群众的先生。”[1]由此可见,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创作出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其目的在于“教育群众”,“做群众的先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文艺为工农兵服务,其实就是在讲文艺对工农兵进行教育的问题。
1979年,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文艺工作者被赋予了新的时代任务。邓小平在第四次全国文代会上的《祝词》中指出,“文艺工作者,要同教育工作者、理论工作者、新闻工作者、政治工作者以及其他有关同志相互合作,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同各种妨害四个现代化的思想习惯进行长期的、有效的斗争。”[2]这意味着党和国家对文艺的功能在新时期的认识和要求有了变化。文艺从属于意识形态领域,文艺能对大众起到作用的也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因此,文艺作品要“努力用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人民,给他们以积极进取、奋发图强的精神。”[2]
对文艺功能的重视在1997年的文艺政策中体现为对文艺作品思想质量的把关和倡导。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文艺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反复强调要“提高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和戏剧影视剧本的思想艺术水平”[3],要求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努力学习,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创作思想,推出思想内容健康、知识性趣味性强、富有艺术魅力的作品,要潜心创作,力戒粗制滥造,要精益求精,认真严肃地考虑自己作品的社会效果,自觉地把个人创作同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崇高使命紧密结合,成为名副其实的人类灵魂工程师。如果说此前对文艺功能的认识还停留在文艺“应该”怎么做的认识论层面的话,那么在此时,党和国家已经能在方法论层面给出具体的措施,这说明中国共产党对文艺功能的认识又有了进一步的深化。
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文化属性,是与其民族的文化传统和文化属性密切相关的。新中国的文艺建设与发展,作为文化建设与发展的一部分,从一开始就是民族文化的一种载体。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谈到了五个问题:文艺工作者的立场问题、态度问题、工作对象问题、工作方法问题和学习问题。在确立了文艺工作的对象是工农兵及其干部后,《讲话》认为文艺工作者第一位的工作就是了解人、熟悉人,使用老百姓的语言,思想感情,要和工农兵大众的思想感情打成一片。
文艺政策的制定也受到国家和民族文化传统的影响,受到社会特定发展阶段对文艺发展的制约,受到社会、文化现状的制约。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框架下,中国文艺的建设也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目标,把继承和发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和一项基本政策。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国际国内形势都错综复杂,阶级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因此,1942年毛泽东发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文艺的阶级性和文艺作为阶级斗争工具的职能,这是由当时社会形势和革命形势所决定的,也就是民族生存现状对文艺发展的制约结果。新中国成立不久,对文艺民族性的强调就被明确提出来。1949年7月,周恩来在第一次文代会上作政治报告,提出了在文艺为工农兵服务、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前提下,对旧文艺进行改造的问题,郭沫若在大会的总报告中也提到“要批判地接受一切文学艺术遗产,发展一切优良进步的传统,并充分地吸收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宝贵经验,务使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发生有机的联系。”[4]这就已经意识到了文艺应该关注民族的优良传统。1953年召开第二次文代会时,周扬在大会上所作的《为创造更多的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而奋斗》的报告中,也明显增加了文艺民族性的提法。1956年8月,毛泽东在与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时,突出强调了中国艺术应该有自己的民族特色,“中国的语言、音乐、绘画,都有它自己的规律”,“音乐可以采取外国的合理原则,也可以用外国乐器,但是总要有民族特色,要有自己的特殊风格,独树一帜。”[5]1979年,邓小平在第四次全国文代会上的《祝词》中指出,“不同民族、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经历和不同教育程度的人们,有多样的生活习俗、文化传统和艺术爱好,这些方面都应当在文艺中得到反映,应当在文艺园地里占有自己的位置。”[2]
文艺政策文本的演变,反映的是党和政府对文艺特性认识的不断深化。在风云变幻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前,既要保证文艺的健康持续发展,又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对文艺的发展方向及时做出合乎时代要求的调整和引导。“变”与“不变”,正体现了党和政府在领导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上的高度智慧。
[1]毛泽东. 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N]. 新华日报, 1944-01-01.
[2]邓小平. 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的祝词[J]. 文艺研究,1979,(4).
[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文艺工作的若干意见[C].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 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4]周恩来. 在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C].文学运动史料选(第五册).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
[5]毛泽东. 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1956年8月24日)[C]. 毛泽东论文艺(增订本).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