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准
(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 成都 610101)
作为中国古代四大奇书之首的《金瓶梅》,借宋朝之名,写明代之事,被中外学者公认为是一部伟大的古典现实主义作品。同时,作为中国古代世情小说的巅峰之作,《金瓶梅》也是古代文学作品中反映市井百态、蕴含经济信息最为全面、丰富者。《金瓶梅》对明代后期白银货币化的反映尤为全面、细致,堪称研究中国经济史尤其是金融、货币史的宝贵资料,可以充分展示明代后期白银流通及购买力状况。
较之于作者的众说纷纭,《金瓶梅》的年代背景,学界已明确为明代后期。而具体年代,则从嘉靖到万历年间,说法不一。明代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指《金瓶梅》“闻此为嘉靖间大名士手笔,指斥时事”,有学者据此及书中皇帝“借支马价银”的细节,考证《金瓶梅》的年代背景为嘉靖三十年代。有学者通过书中货币尤其是白银流通状况及赋税、差役征收方式,考证《金瓶梅》成书年代在万历九年至万历十八年之间。笔者无意亦无力对《金瓶梅》的准确年代背景进行考证。可以肯定的是,《金瓶梅》可能的年代背景,从嘉靖到万历年间,正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实现白银货币化的时期。
从明代中期开始,大量白银通过对外贸易进入中国。主要来源有二:一是欧洲(源自美洲)。1492 年西班牙航海家哥伦布首次到达美洲,1498 年葡萄牙航海家达·伽马首次从欧洲沿非洲海岸绕好望角到达印度。此后,西班牙、葡萄牙以及后来的荷兰、英国等欧洲国家从美洲大量掠夺黄金白银,以白银购买中国的瓷器、丝绸、茶叶等商品,此贸易格局一直持续到19 世纪初。二是日本,有学者估计,整个明清时期,大约有2 亿两白银从日本输入中国,其中1/3通过中日直接贸易输入,2/3 通过转口贸易输入。源源不断的白银流入使不是产银大国的中国得以实行银本位或银、铜复本位的货币制度。《明史·志第五十七·食货五》记载:建国伊始的洪武八年(1375),仿效元朝实行纸币制度,正式发行“大明通行宝钞”,“每钞一贯,准钱千文,银一两;四贯准黄金一两”,即一两白银=铜钱千文=一贯面额的纸币=黄金二钱五分。同时,“禁民间不得以金银物货交易,违者罪之;以金银易钞者听。”但在公权力毫无约束的专制制度下,纸币制度注定会因为政府滥发而导致通货膨胀,直至破产。仅仅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一贯宝钞在民间就只能兑换到铜钱160 枚,“由是物价翔贵,而钞法益坏不行”。到正统年间(1436-1449),政府被迫“驰用银之禁。朝野率皆用银,其小者乃用钱”,大额支付用白银,小额支付用铜钱,可见当时的货币制度已近似于银、铜复本位制。到嘉靖四年(1525),“钞久不行,钱亦大壅,益专用银矣”,“专用银”说明货币制度已近似于银本位制。尽管此后直到明朝末年,铜钱仍在铸造、使用,但总的来看,铜钱已降为辅币。货币以白银为主铜钱为辅,在《金瓶梅》中有充分的反映,也是判断《金瓶梅》年代背景的重要依据。
《金瓶梅》以官商一体的西门庆为主角,对明代后期社会经济生活的揭示深刻而充分。学者统计,全书共提及银钱出入456 笔,其中用银430 笔,共计约18 万两;而用钱仅26 笔,数量也很少,最多的一百吊即十万文,最少的仅30 文。其中,白银的使用遍及生意往来、典当放债、税赋征收、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等社会生活的几乎每一个方面。使用的数量,有的很大,如第七十八回中朝廷要在每个省收购“几万两银子的古器”;第五十八回中西门庆的伙计韩道国“在杭州置了一万两银子缎绢货物”。有的很小,第八十九回中,西门庆之妾孟玉楼“拿出五分(1 分=0.01 两)银子,教小沙弥买纸去”;第二十三回中,西门庆家的仆妇宋慧莲“取出三四分银子来”,让小厮玳安去“烫两个合汁来我吃”。上到朝廷,下至奴仆,大至数万两,小到三四分,《金瓶梅》中白银使用频率之高、范围之广,是明代后期白银货币化的真实写照。
反观铜钱的使用却很狭窄,数量也不多。笔者统计:
赏赐、酬劳用钱13 次,单笔金额从30 文到20 吊即两万文不等,最常见的是赏赐仆人、小厮,每次一般在30 文到100 文之间。最多的一次赏赐用了20 吊,是第六十五回中西门庆之妾李瓶儿的丧事结束后,赏赐前来帮忙、充场面的军士,“又拿出二十吊钱来,五吊赏巡捕军人,五吊与衙门中排军,十吊赏营里人马。”联系上文,巡捕军人来了50 名,排军来了40 名,坐营张团练更带了200 名军士来,每名军士平均得到的赏赐,也仅仅在50~125 文之间。
做善事、施舍用钱5 次,数额在200 文到1 贯(1000文)之间。
小额交易用钱6 次,数额在50 文到1 吊(1000 文)之间。
比较大的支出有两次:一次是第七十六回中西门庆拨付家庭生活费,“打帐兑三十两银子,三十吊钱,交与金莲管理”,这显然不是一次性的支出,而是整个大家庭一段时间内的生活费用。最大的一次支出,是第六十三回中为李瓶儿办丧事,“先兑了五百两银子、一百吊钱来,委付与韩伙计管帐”。
此外,书中还有使用黄金作为支付手段的事例3 次,分别是第五十五回中,西门庆拜蔡太师(蔡京,沈德符认为映射严嵩)为干爷,送上“贽见礼”黄金二百两。第七十八回中,西门庆为谋取政府采购项目,向山东巡按御史宋乔年行贿十两“叶子黄金”。第四十三回中,借西门庆钱的黄四以金镯抵债,“拿出四锭金镯儿来,重三十两,算一百五十两利息之数”,据此也可知当时的金银兑换率为1:5。黄金作为货币,比白银更具优势,但由于数量太少,在中国古代通常只能充当价值贮藏手段(西汉可能是例外)。明代黄金也不多,《明史·志第五十八·食货六》记载,政府每年上交黄金二千两给宫廷。难怪书中身居首相之位的蔡京受了二百两黄金和“二十来扛”礼物后,“十分欢喜”,在自己生日那天单独宴请西门庆,以示礼遇。
传统观点认为,从明代后期到清代,中国货币制度为银铜复本位制,大额交易用银,小额交易用钱。而在《金瓶梅》中,全部的大额交易和大部分的小额交易都以白银支付,铜钱的使用完全沦为配角。全书仅26 次用钱记录,其中赏赐、酬劳、施舍占了18 次,用于交易的只有6 次,且均为小额交易。这种现象,与传统中对银铜复本位制下的货币流通状况的认识不甚吻合。
考其原因,主要在于《金瓶梅》叙事以集官商于一身的西门庆及其家庭生活为中心,主要人物是西门庆及其妻妾、奴仆、亲友、伙计等。虽然各色人等应有尽有,但总的看来,大部分还不属于社会底层,在晚明社会中具有相对较高的经济地位。书中西门庆官至山东提刑所掌刑正千户(五品官),临死前向女婿交代家产,不算房屋、土地和家中财物,仅店铺本钱、货物和放贷就折合白银91740 两之多(第七十九回),他及其妻妾当然很少使用价值较低、携带不便的铜钱。专制制度下,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西门庆身边的亲友帮闲、店铺伙计、家奴仆役等,有的包揽词讼收受贿赂,有的做生意时谋取私利,有的能不时得到西门庆的馈赠赏赐……简言之,这些人大多能在西门庆的财富与权力中分享一点残羹冷炙,经济实力比当时的普通百姓要强得多,因而也得以较为普遍地占有、使用白银。例如,西门庆家奴来旺儿的妻子宋蕙莲,原是厨娘身份,“自从和西门庆私通之后,背地与他衣服、首饰、香茶之类不算,只银子成两家带在身边”(第二十二回),“见一日也花消二三钱银子,都是西门庆背地与他的”(第二十三回)。第三十四回中,时为提刑官的西门庆因小事将“浮浪子弟”车淡等四人打入监牢,车淡等“教各人父兄使钱,上下寻人情”。“有拿人情央及夏提刑”,身为主官(掌刑正千户)的夏提刑认为“同僚上,我又不好处得”;“也有央吴大舅出来说的”,也不成功。最后,几家人凑了四十两银子,向西门庆的好友、帮闲应伯爵行贿,应伯爵“可知不好说的”,便拿出其中十五两,转托西门庆的小厮兼男宠书童“取巧对你爹(西门庆)说”。书童先要求再给五两,然后又拿一两五钱银子买了许多酒菜点心,去孝敬西门庆的爱妾李瓶儿,托她从中规劝。李瓶儿果然说动西门庆,释放了车淡等人。一件小事中,晚明司法之黑暗与腐败暴露无遗,上至提刑官员,中到官员的亲友妻妾,下到官员的伙计家奴,无不仗势干预司法、收受贿赂。如果说此案只算普通治安案件的话,第四十七回中,恶仆苗青勾结船夫陈三、翁八,杀害主人苗天秀,瓜分其价值数千两银子的财物。案发后,苗青将价值二千两银子的货物卖了一千七百两,通过西门庆的姘妇王六儿,向西门庆行贿一千两银子、一口猪,西门庆又分了五百两给夏提刑,只“将陈三、翁八问成强盗杀人斩罪”,而放任依法“稳定是个凌迟罪名”的苗青逃之夭夭。此案中,王六儿得了一百两银子、四套衣服,西门庆家中知情的玳安、平安、书童、琴童四个家人得了十两,玳安通过王六儿又另外要了十两,再加上贿赂“节级、原解缉捕”等公差衙役和其他中间人的,苗青最终脱身时只剩了一百两银子。一场杀人越货的人命大案,成了司法官员及其身边人等的饕餮盛宴!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就在第三十四回中,西门庆还在应伯爵面前批评夏提刑“贪滥蹋婪的,有事不论青水皂白,得了钱在手里就放了,成甚么道理!”不难想象,连西门庆都看不下去的官员,昏聩贪腐到了何种地步。在“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晚明社会,很可能每一起案件,都会成为这些人捞银子的天赐良机。总之,《金瓶梅》虽然堪称中国古代世情小说的代表作,但其视角仍然主要是对准了社会上中层及其身边的人,因而书中的白银使用显得过于普遍,铜钱完全沦落到无关紧要的地位。
此外,值得重视的是,书中涉及到的一些社会下层的交易支出,也是以白银计价和完成的。如第七十八回中,潘金莲的母亲潘姥姥来为女儿过生日,轿子钱是六分银子,按明朝政府规定的一两银子合铜钱千文,不过六十文钱的支出也要以白银计价、支付。第九十六回中,土作头儿(建筑小包工头)侯林儿带了五十名工人在水月寺修盖伽蓝殿,每名工人每天是四分银子,可见当时的劳工工资也是以白银结算。因而,《金瓶梅》中绝大部分支付行为以白银进行,能否全面代表晚明社会,尚待进一步研究。
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中国古代,物流业的极端落后、官府的苛捐杂税、传统的重农轻商思想对商品流通造成巨大障碍,物价波动频繁剧烈,货币的购买力极不稳定。对于古代中国这样典型的农业社会,“民以食为天”,用米价来估算货币的购买力,或许是相对可行的做法。当然,这种估算只能以正常年景的米价为基础,谷贱伤农的丰收之年和粮价暴涨的战乱、饥荒之年应予排除。
《金瓶梅》可能的年代背景在嘉靖到万历年间。海瑞的《兴国八议》中记载,嘉靖九年(1530 年),“民粮每石折银五钱八分,四十年每石征银七钱八分五厘”。可见嘉靖初年田赋已经以白银征收,白银货币化基本完成;而政府征税时的米价,从嘉靖九年的每石0.58 两白银,增至嘉靖四十年(1561)的每石0.785 两。另据《明会典卷三八·户部二五·廪禄一》,嘉靖八年(1529),“湖广各宗室禄米俱照楚府则例,亲王每石折银七钱六分三厘,郡王每石折钱七钱,将军、中尉、郡主、夫人、仪宾每石折银五钱”,宗室的禄米发放时折成银子,兑换率为每石0.5~0.763 两。万历年间的米价,根据《万历会计录》、《宛署杂记》等书记载,每石在0.6~1 两白银之间,通常不低于0.8 两。如按0.8 两计,则一两银子可买大米1.25 石。存世的明代官制度量衡容器仅一件,即中国历史博物馆藏“成化兵子铜斗”。顾名思义,容量为一斗,实测其容量为9635 毫升;一石为十斗,可知明代的一石相当于96.35 公升。目前,物流业中常用的大米比重为每立方米0.75 吨,即每公升0.75 公斤(笔者实际测量不同种类的大米,体积重量略有差距,大致在每公升0.75~0.8 公斤之间)。以此折算,一两银子可买大米90.3 公斤,按目前中等大米每公斤5 元计,约合人民币450 元。在当时的物价水平下,一两银子的购买力是不低的。书中,西门庆平时出门,也不过带几两散碎银子。
挂一漏万,略举《金瓶梅》中的物价情况如下:
人口:明代社会,买卖人口尤其是妇女儿童的行为合法且常见。书中,十多岁的小姑娘通常只卖几两银子。最便宜的一次,一个十三岁的小丫头只要三两五钱银子,不到1600 元(第九十七回)。有姿色的年轻妇女,身价较高。西门庆玩弄过的丫头春梅,买来时的身价是十六两银子,合7200 元(第八十五回);后来以五十两约2.2 万多元卖出(第八十六回)。以美貌著称的潘金莲,最终卖出105 两银子,即4.7 万多元(第八十七回)。
餐饮、食品:第二十三回中,五钱银子(225 元)买了“一坛金华酒,一个猪首,连四只蹄子”,其中金华酒三钱,猪头和蹄子二钱。第五十回中,买一瓶“南烧酒”要五分银子,不到23 元。第五十二回中,一两银子买了“一只烧鸭、两只鸡、一钱银子下饭、一坛金华酒、一瓶白酒、一钱银子裹馅凉糕”,有鸡鸭、有配菜、有点心的一桌酒席,西门庆的妻妾、女儿女婿九个人吃了一天(丫鬟、奴仆可能也沾了光)。第五十八回中,吴月娘买了三钱银子螃蟹,不过100 多元,“众人围着吃了一回”。第九十六回中,侯林儿与陈敬济在小酒店里,“四盘四碟,两大坐壶时兴橄榄酒”,外加“三碗温面”,结账“该一钱三分半银子”,不到61 元,对社会下层来说算是享受了。
服装、纺织品:第六十三回中,李瓶儿死了,西门庆指定要六钱银子一匹的白绢做孝服,吴月娘认为五钱银子一匹的也可以,可见最普通的丝织品一匹大概要200 多元。高档丝织品更贵,第六十八回中,西门庆送人“两匹白鹇纻丝、两匹京缎”,应伯爵说“少说四匹尺头值三十两银子”,即每匹平均7.5 两银子,接近3400 元。第五十六回中,西门庆的穷朋友常时节得其资助后,为妻子买了“一件青杭绢女袄、一条绿绸裙子、一件月白云绸衫儿、一件红绫袄子、一件白绸裙儿,共五件”,为自己买了“一件鹅黄绫袄子、一件丁香色绸直身”,男女共7 件丝绸服装,再加上“几件布草衣服”,“共用去六两五钱银子”,折合2900 多元,即使按现在的物价也不算便宜。而其妻的评价是:“虽没便宜,却值这些银子。”书中最贵的服装,是李瓶儿的一件皮袄,值六十两银子(第七十四回),合2.7 万元。总的来看,当时丝织品和服装的价格还是比较高的。
住房:第三十九回中,西门庆为姘妇王六儿在“狮子街石桥东边”买了一所“门面两间,到底四层”的楼房,花了120 两银子,合5.4 万元。书中西门庆常去的酒楼和家中的店铺都在“狮子街”,可见这是繁华地段的房价。第五十九回中,常时节看上一所房子“门面两间,二层,大小四间,只要三十五两银子”,来找西门庆借钱,这应该是相对便宜的房价。书中最豪华的住房,莫过于第七十一回中,何太监通过西门庆,买下离任的夏提刑“门面七间,到底五层,仪门进去大厅,两边厢房,鹿角顶,后边住房、花亭,周围群房也有许多”的一所大宅,花了1200 两银子,合54 万元。对穷人来说,通过典房居住,更为合算。第一回中,武大郎“凑了十数两银子,典得县门前楼上下两层四间房屋居住。第二层是楼,两个小小院落,甚是干净。”
奢侈品:第二十九回中,潘金莲让西门庆“使了六十两银子”,买了“一张螺钿有栏干的床”,一张床差不多可买两套普通住房。第六十四回中,西门庆为死去的李瓶儿买了一副连薛内相(太监)都赞不绝口的棺材,“看一半亲家分上,还要了三百七十两银子哩”,16.65 万元,即使在现在也算奢侈品,在当时买三套繁华地段的楼房还有余,其名贵可想而知。
工资、薪酬:第二十回中,西门庆聘请乐工李铭教习丫环吹拉弹唱,“每日三茶六饭,管待李铭,一月与他五两银子”。第五十八回中,聘请秀才温必古为西宾(幕友),“专修书柬,回答往来士夫”,待遇是“每月三两束修,四时礼物不缺”,此外提供一个独门小院,配备一名小厮。温秀才虽然比乐工更受尊重,但单论工资还有所不如,且不包伙食。学术界不如文艺圈,或许古已有之。西门庆家生药铺的主管傅伙计,每月月薪不过二两银子(第九回),另加一些福利待遇,如“每日饭食”(第八十五回)、年节礼物(第七十八回)等。比较起来,医生收入较高。西门庆家延医,诊费最少二钱银子,多的到一两,五钱的时候最多。第十七回中,李瓶儿请医生蒋竹山看病,先送诊金、药费五钱银子,病好了再送三两,前后花了接近1600 元,比温秀才一个月的工资都高。普通人家的医疗支出,书中未提及,估计要少得多。总的来看,书中的文化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收入较高,生活没有问题;而普通的体力劳动者则要艰难得多。第九十六回中提到建筑工人每天只挣四分银子,一个月干满三十天也不过一两二钱,不过540 元,远远低于现在的最低工资标准。建筑工人干一天买不了一瓶白酒,干一周不够西门庆家吃一顿螃蟹,晚明社会贫富差距之大、下层人民生活之艰辛可见一斑。
《金瓶梅》毕竟是文学作品,不能完全以书中的描述来推断晚明时期的物价情况。成书于万历二十年(1592 年)的《宛署杂记》,由曾任宛平知县的沈榜编纂,书中详细记载了当时宛平县政府的支出项目和数额,是全面反映明代后期物价情况的宝贵资料。书中记载,非技术工人如“打扫夫、短夫”,日薪白银3、4 分;技术工人如“油漆匠、装钉匠”稍高一些,约为5~7 分;算下来,普通劳动者的日薪在人民币13.5~31.5 元之间。而书中的物价,猪肉每斤白银2 分,合人民币9 元,牛羊肉每斤1 分半(6.8 元),1 只活鸡4 分(18 元),5 斤重大鲤鱼1 钱(45 元),烧酒(白酒)每瓶5 分(22.5 元),黄酒每瓶1 分9 厘(8.6 元),蜡烛每斤8 分到1钱(36~45 元),灯油每斤4 分8 厘(21.6 元),白布每匹2 钱(90 元),白生绢每匹6 钱(270 元)……当时的1 斤为596克,所以食品价格大致每斤还要除以1.2,简单算下来,每日最低工资可以买5.4 斤大米,或者1.8 斤猪肉,三口之家维持温饱十分勉强。总的来看,《宛署杂记》和《金瓶梅》中的物价水平大体相似,体力劳动者工资、烧酒、白绢等的价格更完全一致,既从侧面印证了《金瓶梅》的年代背景,也可见《金瓶梅》较为客观地呈现了晚明社会的经济生活,实为中国经济史研究的宝贵资料,正如郑振铎先生所言:“在《金瓶梅》里反映的是一个真实的中国社会。”(《谈〈金瓶梅词话〉》)
〔注释〕
①鲁迅对世情小说的界定是:“当神魔小说盛行时,记人事者亦突起,其取材犹宋市人小说之‘银字儿’,大率为离合悲欢及发迹变泰之事,间杂因果报应,而不甚言灵怪,又缘描摹世态,见其炎凉,故或亦谓之‘世情书’也”,又曰:“诸‘世情书’中,《金瓶梅》最有名”,见《中国小说史略》第114 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年。
②关于《金瓶梅》的作者,有一种说法是“集体创作,一人写定”,即认为《金瓶梅》是历代积累型而非文人独撰的小说,持此观点的学者有徐朔方、刘辉、陈辽、王利器、孙逊等,参阅许建平,《〈金瓶梅〉作者研究八十年》,《河北学刊》2004 年第1 期。
③巡按御史,明代设置,代表皇帝巡视地方,专司监察,只对皇帝负责,权力极大,俗称“八府巡按”。《金瓶梅》名义上写宋朝之事,而多用明代官名,借古讽今之意昭然。
④即金叶子、金箔,宋代常见的一种具有货币性质的黄金制品,易于剪切分割。
⑤宋、明皆无此官,作者杜撰。从书中描述看,大致相当于一省的最高司法官员。
⑥所谓典房,就是承典人支付给房主一笔钱,按约定居住一定的年数(数年至十数年不等)并无须支付租金;约定期满,房主把典房款悉数归还承典人(不计利息)并收回房屋。如房主付不出原款,则承典人继续居住;但只要书面契约在,房主在“典期”限满后永远有权原价赎回。直到现在,某些地区还有这种交易行为。
⑦宛平县,明清两朝北京顺天府的属县,辖北京西部,县衙位于今地安门西大街东官房。
〔1〕黄吉昌、邓天玲.“借支马价银”小考——《金瓶梅》背景年代三考〔J〕.昭通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1).
〔2〕许建平.《金瓶梅》货币流通质态与成书年代补证〔J〕.文学遗产,2006(5).
〔3〕刘军.明清时期白银流入量分析〔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9(6).
〔4〕郑铁生.《金瓶梅》与白银货币化〔J〕.明清小说研究,2007(4).
〔5〕孙飞盈.耐人寻味的金华酒——浅谈《金瓶梅》之酒与作者之关系〔J〕.现代语文(文学研究版),2009(1).
〔6〕梅节校订,陈诏、黄霖注释.《梅节重校本金瓶梅词话》〔M〕.香港:梦梅馆,1993.
〔7〕沈榜.宛署杂记〔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