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三级擂台》2013年2期初级应对“双亲健在多行孝”,我起先对以“儿女报恩后养生”,后看到对句第三字,即“报”字位置应是平声,只好改为“儿女深情厚报恩”。但这样一改,又觉得意思不如前一句。请教:
1、首字已用平字,第三字是否可平可仄?
2、对联中是否也有“孤平”之说?
3、此句可否对以“仄仄平平平仄平”?
谢谢!
上海读者 何钟舒何先生,您好!
《联律通则》第四条指出:“节率对拍。上下联句的语流一致。节奏的确定,可以按声律节奏二字而节,节奏点在语句用字的偶数位次,出现单字占一节;也可按语意节奏,即与声律节奏有异有同,出现不宜拆分的三字或更长的词语,其节奏点均在最后一字。”这就是说不论是按照声律还是语意,只要节奏点上的字音平仄交替就行,其他位置上的字音可平可仄,与首字的平仄无关。
关于“孤平”,这本是近体律诗的规定,与联律无关。但为了音律和谐,还是尽量避免“孤平”为好。此句可以用“仄仄平平平仄平”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