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仁发
翻开眼下的诗集或诗歌刊物,很容易就会看到表达对故乡情感的作品,但未必能使人都读得下去,因为大多这样的作品与诗人的内心真实世界并无关系,这样写故乡的诗人,心中其实并没有故乡,他们也无意去苦苦寻找自己的故乡。对他们而言,写故乡只不过是某种功利性策略而已。而真正的诗人一定是有故乡意识的,正如叶芝所言:“我们所做所说所歌唱的一切都来自同大地的接触。”西班牙诗人希梅内斯也说过:“诗歌的职能最终只有一种作用:深深地沁入我们的精神圣殿——那里有灵魂最彻底的隐情和孤独——帮助我们实现在内心深处揭示人生本质的愿望。”“因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也不能使人脱离他脚下的土地,他终归要在自己的土地上扎根。”故乡在每个人眼里,首先是一个具体的特定的存在,它不是空泛的概念,也不仅仅是语言的乌托邦。故乡所给定的节奏往往是缓慢的,方向是向后的,而绝不会是盲目奔突向前的。对田园生活的向往,对返璞归真境界的追求,可以说是千百年来汉语诗人的基本共识。今天生活于异乡的诗人重返故乡时,往往会对所看到的一切感到陌生。面对现代化、城市化对自然田园的无情吞噬,诗人们写到故乡时挽歌便是一种主基调。多年来执拗坚持书写故乡“松山下”的诗人三子,在组诗《消失的事物》中写到自己离开故乡十年后归来时,“在村庄行走/见不到一个熟悉的老人和孩子/见不到一条熟悉的狗”。这还是故乡吗?一种疑问在诗人心中油然而生。“七十六岁的父亲,松山下村最后/一个老人,春节后也将到城里居住”。原来人们都要到城里去了,诗人的父亲竟是离开得最晚的一个了。时空在往回倒转,那些在诗人记忆中“从后山石缝间渗出的水/那些跑进沟坳又蹿出树林的水/那些绕过村庄,最后汇入绵江的水”,“还没有到秋天就都不见了”。不光是熟悉的人、熟悉的山水已面目全非,在乡间还有更多消失的事物:“譬如剃头师傅老刘的推剪/篾匠满生的篾刀,以及不知名的弹棉花人/手里的那把弹弓”。故乡在诗人的眼中只剩下风中的一缕炊烟,只是模糊的一个影子。这还不算可怕,这些消失的事物总还保存在记忆之中,最为可怕的是:“这是我的村庄,但不是我儿子的/虽然,每年我都要带着他回到这里/穿门过户,有时也到后面的树林/和前面的菜地转转/而他一点也不好奇,更不觉得这些地方/藏着什么秘密。再透露一点/我的儿子,十五岁的帅小伙,高一学生/自小学开始,他的作文里/从来没有出现过村庄,没有描写过/村庄生长的一株植物,一只动物。”故乡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就是这样由鲜活而衰败,由生动而死寂。故乡的文化就是这样由繁盛而消失,从传承到断裂。由于发生如此残酷的变化,我们就不会奇怪诗人沈苇竟会以《继续赞美家乡就是一个罪人》为题写下:“继续赞美家乡就是一个罪人/但是我总得赞美一点什么吧/那就赞美一下/家乡仅剩的三棵树/一棵苦楝/一棵冬青/一棵香樟/三个披头散发的幸存者/三个与我抱头痛哭的病人”。所幸的是还剩下三棵树,不幸的是只剩下三棵树。失去的不再拥有,破坏的难以恢复。这些自然环境受到的糟蹋,对于诗人而言就和自己的身心受到迫害一样痛苦。
尽管人们曾经的故乡并非都在田园式的乡村,但在诗人笔下描摹的故乡情景大多选择的是乡村化的地方。这之中隐含着诗人一种根深蒂固的心理,那就是只有这种带有自然气息的所在,才适宜于寄托真情实感。用梁宗岱的话说:“我们的最隐秘和最深沉的灵魂都是与时节、景色和气候很密切地相互纠结的。一线阳光,一片飞花,空气的最轻微的动荡,和我们眼前无量数的重大或幽微的事物与现象,无不时时刻刻在影响我们的精神生活,和提醒我们和宇宙的关系,使我们确认我们只是大自然的交响乐里的一个音波:离,它要完全失掉它的存在理由;合,它将不独恢复一己的意义,并且兼有那磅礴星辰的妙乐的。”在谈到乡村与城市的区别时,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格林作过一种比较:“乡村里的生活亲切而又生动,使人产生一种乡土人情的感受。这里人们交谈聊天,他们谈话的内容便是好作家的写作材料。反之,在城市里,隔壁那条街上也许有人自杀了,而你却永远不会知道。”梁实秋在谈到诗人库泊的一篇文章中说:“他一一描述乡间的风景、声音、花草、农舍、人物……乡间是可爱的,相反,城市是可憎的。”这也应了“上帝制造了乡村,人制造了城市”的说法。当这种乡村化的故乡进入诗歌之中的时候,它就不再单纯是对某个具体乡村的写实,而是融入了诗人评判生活的广义的主观寓意。也可以说故乡是包蕴着物事景致和精神归宿的载体。诗人对故乡的认识,不会停留在可视、可感的层面就浅尝辄止,当他们重返故乡、审视故乡的时候,也会反观自我:“故乡已是他乡,而我也有多少杂质把我改造”(世宾《月光中的故乡》)。诗人敏锐感觉到不仅故乡遭遇了不可遏止的改变,对应着故乡的人也不能再重回过去。这时候诗所触碰到的就单单是一种故乡情怀,而且还关涉到对超越于此之上的精神寄托之所的检视。“一个忘却故乡的人,只能/在深夜里点燃无根无源的细节/余烬像悬崖垂挂的皮肤/伸手无法抓住/用过的词语接近坠落”(阳子《越来越多的人》)。丧失了故乡的人,就堕入了地狱般徒劳挣扎的境地。诗人们写下故乡肯定是与现实生活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的,但诗人们纠结的更多的显然还是内心领域的。欧阳江河在评论北岛诗歌的时候说过:“不是发生了什么就写下什么,而是写下什么,什么才真正发生。换句话说,生活状况必须在词语状况中得到印证,已经在现实中发生过的,必须在词语中再发生一次。当然这种第二次发生所证实的很可能是已经改变了的含义。”
可以说故乡的书写在今天无疑越来越具有母题的意味,在经济全球化、世界一体化的背景下,它对殖民化的写作、无根的写作都有着有效的抵御作用。奥登认为:“由于通天塔诅咒,诗是所有艺术中最具有地方性的,但是今天,当文明在整个世界上一天天变得单调时,人们感到这与其说是诅咒,不如说是祝福:至少在诗中不会有什么‘国际风格’。”当然,文学中的故乡所覆盖的不只是那种原始状态的乡村,也不单纯是天人合一的某种景观,或许它包含这些又不只是这些元素,进而成为一个具体而宏大的象征。当你读到黄梵的这首题为《繁体与简体》的诗作时,能够产生有关故乡的回味和联想,就进入到语言的世界里九转回肠了。“繁体适合返乡,简体更适合遗忘/繁体葬着我们的祖先,简体已被酒宴埋葬/繁体像江山,连细小的灰尘也要收集/简体像书包,不愿收留课本以外的东西”。诗人透过汉文字演化中的微妙变化,发现了文字这种所谓工具性的东西,也蕴藏着说不清楚的魔力,它也能反作用于工具的使用者,在日积月累的暗示中形成集体无意识的心理。其实,汉字就是诞生于故乡的日月星辰、山水草木之间的什物,一笔一画都是有灵有性的。不管诗人付出怎样的心血,他也没有能力拯救整个世界,他只能在“日夜承受着秘密的负重”的同时,如希姆博尔斯卡所言“拯救这个世界一个很小的部分”。
在媒体批评发挥着重要影响力的环境里,人们对年轻人的看法往往会被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所左右,常常会把它们笼统视为不关注故乡,也不会深思的“漂浮的一代”。事实上,你要是用点耐心来看看“八○后”、“九○后”乃至“○○后”诗人们的作品,我相信你就不会再被那些想当然的东西所干扰了。当我读到诗人朱夏妮所写下的一组作品时,几乎不敢相信它出自一个二○○○年出生的十二岁的诗人之手。“当羊群在睡觉这时我很悲伤/没人陪我说话/就像被正熟睡的/羊儿的绒毛/堵住了胸口//羊儿在睡觉他们很满足/我不愿把羊儿吵醒/只能静静地/把寂寞吞食/不管多么难受都要咽下/正在熟睡的羊儿/是多么安详”(《当羊群在睡觉》)。如何表达一种难以言说的孤独感,朱夏妮找到的通道是以简单对待复杂,以间接对待直接。孤独在这里已由抽象转化为具体的细微可感的内容,就像“羊儿的绒毛/堵住了胸口”,与之对应的羊群却无忧无虑地熟睡着。羊群睡得越安详,我的孤独感就显得越强烈。我的孤独感越强烈也越容易被熟睡的羊群所消解。在人与动物、人的内心与外在世界互为参照的情境中,我们不但感知到了现代人的最典型的内心症候,而且也感觉到了诗人从容平衡这种情绪的过程。出生于一九八九年的大学生诗人微克用稚嫩的笔触写下的却是充满哲思的诗句:“想象中的事物都是美好的/比如故乡/可眼前是颓败的,只有无人收拾的荒地和野草//想象中的事物都是美好的/比如土地/可农活是残酷的,它已经埋葬了几代人//想象中的事物都是美好的/比如家庭/可生活是琐碎的,它容纳了所有怨言//想象中的事物都是美好的/比如爱情/可婚姻是磕碰的,未来是一只花瓶//想象中的事物都是美好的/比如晚年/可老去是一个深渊,你看不见黑洞的尽头”(《想象中的事物都是美好的》)。诗人选择了富有人生要义的几个侧面,仿佛静止不动的向往与动荡曲折的现实构成明晰的对比,恐惧与绝望的情绪不断在重复中弥散。我们在惊叹其冷峻的认识能力的同时,也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无须一一经历过,他们同样能够深刻地理解生活中发生的一切复杂性。有了这样一种对青年诗人的感知,你就丝毫也不会奇怪,出生于一九八五年的诗人纳兰容若在直面生活的真相时,毫不犹豫地能将这样的箴言镶嵌在自己的诗行之中:“有人群的地方,必有谬误。”是啊,波德莱尔不是也说过,经验意味着一定数量的错误吗。
如果说中年诗人们的故乡意识中,有着自己走出故乡多年后,少小离家老大回的色彩,那么青年诗人们的故乡意识则是带有还未来得及汲取足故乡的滋养就被迫断奶的色彩。大学刚刚毕业的张朝旭在《流浪》中写道:“总是这样/等我把他乡/变成故乡/我就离开”。或许流浪本身恰恰是最富有思念故乡心理的一种诗意行为。出生于一九八八年的诗人尘轩,在他的诗作《圈地运动》中,以叙事的语调,讲述了一个贫穷的失去故乡的孩子,却收养了另一个贫穷的也是失去了故乡的孩子,两个没有故乡的人,在城市里用粉笔圈起一块土地,把悲惨写在上面。用脚掌圈起一块用于站立的土地,种下如诗的身世。故乡的丧失多少有些令他们猝不及防,互相取暖的两个苦孩子坚韧地在精神上铭刻着自己的土地和故乡。无疑失去故乡和土地是一种切肤之痛,在痛定思痛时他们还能够把故乡土地上发生的事变与整个时代的风云际会相联系,把自己的困惑写下来,也算提醒人们不应该忽略卑微的人群更是丧失不起故乡。还有另外的情形发生在故乡的土地上:“我的家乡,一个农民的儿子/他的公司一上市,就圈了两百亿/他的直升飞机就降落在田野上/村里一个老党员,一辈子坐在台下开会/他去见马克思的时候/仍一贫如洗”(谢小青《再读资本论》)。年轻的诗人能这样观察和分析带有扭曲和荒诞色彩的现实,其敏锐与深刻不容小觑。可贵的是,诗人即便是处理这种诗性并不容易产生的材料,仍是写得挥洒自如,纵横捭阖。瑞典学院拉尔斯·吉伦斯坦教授在给一九八○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诗人米沃什的授奖词中谈到:“直面现实,并非把一切看成一团漆黑,屈服于阴郁与绝望之中,亦非把一切看成通体光明,陷入空想和错觉。更不是模糊轮廓和焦点,以求便利或妥协。紧张,激情,对比……就是我们人类的生存方式的真实意义。”
在当下的诗歌作品中透露出一种再明晰不过的信息,那就是优秀的诗人在追求做一个扎根大地的诗人,他们甚至会视故乡意识为真理。为此,每个诗人都在摸索着自己独特的回故乡之路,尽管有时会迷茫,有时会误入歧途,有时也许会陷入绝境,但只要诗人们执著地坚持下去,就能够逼近斯通贝克评价福克纳的创作时所描述的那样的境况:“我们也许终究会真正认识自己,真正了解我们的土地、我们的历史和家园,我们也许终究会找到照亮我们生活、促进我们彼此都极端需要的人类感情交流的那种欢乐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