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李浚植
(韩国成均馆大学 中语中文学科,韩国 首尔)
中国古典诗歌类型多样,有山水田园诗、咏史诗、咏物诗、爱国诗、爱情诗和题画诗等,边塞诗也是其中之一。最早将边塞诗看做是唐诗类型之一的是宋代姚铉的《唐文粹》。之后,尽管用语不完全一致,叶梦得的《石林诗话》和严羽的《沧浪诗话》也都把以边境生活为主要题材的诗歌看作一种独创的类型。边塞诗的主要内容大体是写边境的景色和风物、边境的军队生活和战争、诗人或军士们对战争的感慨、对内地家人的思念或者内心的矛盾和边境异族的风土人情,以及汉族与异族之间的交流状况等。也就是说,所谓的边塞诗可以综合定义为“描写与边境生活有关的人物、景物、事件和行为等的诗歌。”文学史或有关诗歌研究的文章中尽管经常可以看到边塞诗这一用语,但大家对边塞诗的概念和范围并没有统一的认识。一直以来,大家对边塞诗的概念和范围众说纷纭。这就证明学术界对此问题始终存在异议。具体地说,迄今为止,关于边塞诗的概念和范围问题,有时候被无限扩展;有时候则根据时代、地区、思想内容和创作主体等因素又被过分狭义化了。
当然,如果仅就边塞诗的思想内容和艺术风格进行综合讨论的话,学界对于是否必须对其概念和范围进行严格界定还有不同意见。正如我们在讨论战争诗、农村诗和田园诗或者咏物诗时不一定要事先设定其概念和范围一样。这样的例子在过去的研究中不胜枚举。所以,在对边塞诗进行研究时,有的研究者依靠主观判断,自己设定概念和范围后进行研究;有的则根本就不设定概念和范围,直接进行讨论。本文将对以往涉及边塞诗概念和范围的诸多意见进行综合考察,并究明这样的考察对研究边塞诗具有何种意义。要想对边塞诗作出深层、准确的评价,就要对边塞诗的概念进行定义、范围进行界定,这一点是不容忽视的。因此笔者认为,对边塞诗的概念和范围进行重新整理具有一定的意义。
所谓边塞诗具体指的是什么?边塞诗在内容、形式和风格上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对于这些问题,研究者们立场不同,研究的途径也迥然各异。但从以往的讨论途径来看,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广义的边塞诗,另一类是狭义的边塞诗。广义的边塞诗在题材和内容的设置上十分广泛。只要是跟边境生活有关系的作品,不管它是直接还是间接,都应该包含在内。在时期的设定上范围也无限扩大。而狭义的边塞诗一般把时期限定在盛唐或中晚唐。广义的边塞诗其源流可以追溯到《诗经》,认为《诗经》中一部分描写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频繁战争或外交活动的诗首开边塞诗的先河。如《采薇》、《出车》和《六月》等。另外,汉魏时期以频繁战乱为题材的戍役诗和战争诗等,在边塞诗的发展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如古乐府《战城南》和《十五从军征》、陈琳的《饮马长城窟行》和鲍照的《代出自蓟北门行》等。不仅如此,北宋末期和南宋时期,中原地区汉族和边境地区其他民族之间的战争也连年不断。因此,宋代爱国诗人写了大量爱国诗作,这些作品也全部编入了边塞诗。如陆游的《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九月十六日夜梦驻军河外遣使招降诸城觉而有作》和陈与义的《伤春》、《次韵尹潜感怀》等。
某种情况下,尽管有些作品描写的并不是边境战争,而是内地战乱。但因其诗风与边塞诗相似,因此也看作是边塞诗。例如,安史之乱是一次内战。严格说来,以此为素材的作品不应看作是边塞诗。但高适和岑参的一些反映安史之乱时社会状况的诗也被看作是广义的边塞诗。这样,广义的边塞诗范围被扩大以后,可以说与“国境线”这一概念产生的同时,几乎就出现了边塞诗。然而因边塞诗的范围被无限扩大,致使在理解其固有特征和发展过程时,产生一定的困难。例如,同属于战争题材,如果这场战争发生在边境,理所当然应看作是边塞诗。但如果发生在内地而不是边境,这就不应该看作是边塞诗,只能看作是战争诗,或者其他什么类型的诗。因此并非所有的战争诗都属于边塞诗。杜甫的“三吏”、“三别”和《兵车行》,从风格和内容上来看,都很符合边塞诗的典型诗风。但事实上,这些作品并没有选择边塞题材,也没有以边境战争为背景,因而绝对不能看作是边塞诗。由此看来,如果边塞诗的概念和范围被无限扩大,就会让我们稍不留神便歪曲诗歌本来的创作背景和诗人的创作意图。
和广义的边塞诗不同,狭义的边塞诗只承认特定时期和特定地区。除此之外,还要附加诗人的出塞经历等限制条件。从狭义角度来讨论边塞诗的研究者们在叙述其范围时,一般会把时代限定为“盛唐”,把地区定为“边境”,而且创作主体必须有“边境从军的亲身经历”。这样设定范围,是因为研究者们认为这样有利于更集中地讨论边塞诗。换句话说,他们认为只有严格地限制边塞诗必须具备的条件,才能更准确、具体的理解边塞诗的特征、思想内容和艺术风格以及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极具代表性的例子就是,文学史在论述边塞诗派时,一般以高适、岑参等为主进行集中论述,因为他们的边塞诗充分表现了这个诗派的主要特征。
下面就具体看看狭义边塞诗是怎样设定范围的。笔者将围绕时期、地区和创作主体三个方面进行讨论。首先是时期问题。文学史提到边塞诗时,一般都集中论述盛唐的边塞诗派。似乎边塞诗的繁荣只限于盛唐这一特定时期。关于盛唐以外其他时期创作的边塞诗,几乎只字不提。有时候也会把时代范围从盛唐扩大到中晚唐。但一般认为中晚唐的边塞诗远不如盛唐的边塞诗,只能算二流作品。但实际上把边塞诗的时期限定为盛唐或者中晚唐,其理论依据并不充分。除非盛唐和中晚唐的边塞诗与《诗经》或者乐府边塞诗相比具有明显的独创性。如果无法充分证明这一点,就将边塞诗的时代限定在某个特定时期,这种态度是极其随意的。
应该承认,盛唐的边塞诗与其他时期相比,诗人与作品的数量不仅多、诗作质量高,而且内容和艺术风格也十分丰富。但文学史只论述盛唐边塞诗派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呢?据统计,以边塞诗代表诗人高适和岑参为例,高适的作品共有两百四十余首,其中边塞诗大约四十多首。而岑参的作品共有四百余首,其中边塞诗约六七十首。两人作品中边塞诗所占的比例差不多,大约有六分之一。而高适和岑参的田园诗、山水诗所占比例,反而比边塞诗高很多。另外,王昌龄、王之涣和崔颢等是与高、岑同时期的边塞诗人,他们的边塞诗与中唐其他诗人相比,不仅数量少,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边塞诗风是他们的主要创作倾向。总而言之,把讨论对象仅仅限定于盛唐和中晚唐的一部分诗人,并把他们的边塞诗看作是边塞诗派的代表,这种观点应该受到质疑。如果确定他们的作品是典型的边塞诗,那么必须要承认他们的边塞诗不论数量还是质量都要有绝对的优势。例如王维和陶潜,山水诗、田园诗不仅是他们创作的主流,而且与其他作品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这一事实是大家所公认的。再比如杜甫,杜甫诗作的内容和风格极其丰富。以安史之乱前后为背景创作的、反映盛唐社会现象的诗具有明显的现实主义倾向,这一点也是众所周知的。因此中国诗歌史分别把他们看做山水田园诗和现实主义诗派的代表。可边塞诗呢?从客观情况来看,由于我们无法确定他们的代表性,因此把边塞诗的时期范围限定在盛唐和中晚唐的做法很勉强。
其次是地区问题。狭义的边塞诗是根据诗所描写的地区来判断它的属性。从地理上来说,边塞诗描写的地区一般限定在以长城一线为中心的地区和河西、陇右等边境地区。但是这种意见并没有准确反映出“边塞”的意义。所谓“边塞”,顾名思义,就是以边境为中心、包括构筑了防御网的所有国境线在内的地区。边境是可以看到的、物质性的概念,而不是抽象的、理念性的概念。因此,边境虽然根据时代的变化,地理位置可以改变,但在国境线中只限于某些特定的地区。因此以这些特定地区是否属于“边塞”来进行区分并不妥当。总而言之,边塞诗如果被定义为“描写与边境生活有关的人物、景物、事件和和行为等的诗歌”的话,边境的概念就不能被限定在盛唐和中晚唐时期,也不能只限定在包括长城一线的中原西北部地区。也就是说,“边塞”和“国境线”这个概念有关,东南西北这些方位概念是无法介入其中的。当然不能否认,过去在西北地区发生的战争和冲突要相对频繁些。从历史上看,汉族以长城一线为界,与其他民族之间的矛盾极其尖锐并不断发生冲突。特别是唐朝开国以来,与西部的吐蕃一直关系紧张,西北边防忧患不断。纵观唐朝的战争史,也可以发现与吐蕃的战争最为频繁。另外,进入节度使幕府的一些文人也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战争。他们的作品大多是以西部边境为舞台展开的。尽管如此,设置边防线的“边境”也绝对不局限于西部地区。因此,定义边塞诗的概念时,把标准限制在西部长城一线,是毫无根据的。
再次是创作主体问题。广义的边塞诗不管诗人是否有从军、参战或者旅行的经历,只是通过诗歌本身来判断其是否属于边塞诗。以此观点来看,不管诗人是否具有实际边境生活经历,只要其作品的题材、思想内容和风格等方面符合边塞诗的条件,就可以看作是边塞诗。与此相反,狭义的边塞诗把诗人是否具有实际边境生活经验看得十分关键,不管是直接参与作战,还是以幕僚身份从军,甚至有旅行的经历。只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经验创作出的作品才是边塞诗。但如果边塞诗的概念设置得如此狭小的话,反而会有损边塞诗的价值。
在评价文学作品时,社会现象、时代背景和作者的创作环境等所谓的“文学外部因素”固然应该考虑,但最重要的还是作品本身。如果作品本身明显具有边塞诗的特征,我们没有理由要求诗人一定要具备边境生活经验。比如说白居易虽然没有实际从军经验,但在中唐诗人中,他最有反战意识。他的一些描写边境战争惨状的作品,如实地表现出边塞诗的特征。当然,盛唐边塞诗代表诗人岑参和高适都有从军经验,中唐诗人中作为节度使幕僚、具有从军经验的人也不计其数。实际上,文人通过进入节度使幕府立身扬名、出人头地的情况在唐朝开国以后就成了一种普遍风气。这种风气在中唐时期尤为盛行。从某种意义上讲,盛唐、中唐以后,作为幕僚从军的诗人,除了边塞诗人外,田园山水诗派的诗人也不少。因此不能把它看作是边塞诗人专有的、独特的生活经历。根据是否具有从军经历来判断其是否具有边塞诗人的资格,或者讨论该诗人对现实的认识、思想倾向等,这种观点不管从哪方面来看都很勉强。通过实际边境从军经历创作的边塞诗,比起诗人仅仅凭借自己的想象或者依靠间接经验创作的作品,其生命力和现实感受等可能会有明显的超越。但即使同意这些实际经历为边塞诗的创作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诗人自身的天赋和创作欲望也同样十分重要。 因此,把是否具有边境生活经验作为辨别边塞诗的绝对标准之一是不合理的。特别是唐朝从开国初期开始就不断地为扩张领土进行战争。而且安史之乱以后的中唐社会,由于外敌入侵、藩镇割据和宦官专权等原因,国力急剧衰退,民生疲惫,社会危机不断。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诗人即使没有实际从军经历,无疑也可以充分、间接地体验到战争经历。
以上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讨论了边塞诗的概念和范围。如前所述,这两种意见各有利弊,分别提出了各自的依据和条件。广义的概念缺点在于很难充分反映边塞诗的特征和独创性。而狭义概念的缺点则在于设置标准时的一些因素比较随意。这两种意见中,笔者基本上赞成广义的边塞诗定义。所以本论部分主要针对狭义边塞诗的不合理之处或错误之处进行了论述。当然广义边塞诗观点中不是没有模糊、抽象的因素。但无论如何,和狭义边塞诗相比,它更客观、也更具有说服力。笔者虽然基本同意广义的边塞诗概念,但同时想强调的是,在设定边塞诗的概念和定义时,必须要把诗的题材限定在“边境的人物、事件和事迹”上,而且这个条件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能忽视的必备条件。
实际上,我们对边塞诗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范畴进行区别,其目的之一就是对边塞诗进行更准确、更集中的研究。另一方面,也是为叙述提供方便,才试图明确设定其概念和范围。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进行文学研究时都应该尽量减少特定概念和叙述范围的混乱。因此,这些问题必须要事先解决。如果研究者在研究边塞诗时,没有一定的客观标准,随心所欲地设定用语、概念和范围等,势必会引起读者的混乱和误解。而一旦概念和范围存在模糊性,就很难保证研究的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