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吉利
二、对课的起源
对课的起源,从相关资料考证并结合自己的实践陈述如下:
中南大学楹联研究所的余德泉、鲁晓川所编著的《湖南楹联》一书的第357页有如下内容:属对正式被定为语文教学手段大概是在北宋时期,留存至今的北宋《京兆府小学规》(相当于今天的小学教育大纲)对小学课程的安排有具体规定,在三个学业等第中,其中第二等第的日课程安排为:念书约一百字,学书十行,吟诗一绝,属对一联,念赋二韵,记故事一件。可见宋代小学教育已经明确将属对列入必修课程了。从那时起,对课绵延近千年。
宋代大文豪苏洵在他的一篇文章里写着:“吾后渐长,亦稍知读书,学句读、属对、声律、未成而废。”从这个记载可以看到,在宋代,属对已经是同句读、声律相提并论的一种基础课程。到了明清对联的繁盛期,对联大普及,无论公学还是私塾,都把对课作为必修之课,使人从小就受到对联的教育和熏陶。
徐梓、王雪梅在他们编的《蒙学要义》一书中从内容上详细地介绍了清代的对课:“一曰增字。假如出一‘虎’字,对以‘龙’。‘虎’字上增一‘猛’字,对亦增一字曰‘神龙’。‘猛’字上再增一‘降’字,对亦增一字,曰‘豢神龙’。‘降’字上,再增一‘威’字,对亦增一字,曰‘术豢神龙’。‘威’字上再增一‘奇’字,对亦增一字,曰‘异术豢神龙’。以此类推,从一字可增至数字。”(徐梓、王雪梅编:《蒙学要义》山西教育出版社,1991年2月第1版,P83)
民国年间,虽然新式小学渐渐取代了私塾,但是对课并没有完全消失,出生于民国初年的湖南籍学者钱剑夫先生,他是这样回忆自己小学对课的经历:“每日放学时由国文教师出对,能对出者先归。一年级一字,如天对地,马对牛之类;二年级二字,如天高对地厚,白马对黄牛,东海对西湖之类;三年级三字;四年级四字……”
以上这几段话说明从宋代至民国时期对课已成为学童的必修课。
对课的兴起与当时的教育体制、教育思想、教育现状是密不可分的。
古时的学生整天只是读书和写字,常觉得枯燥乏味,老师总得变换一下花样。那时的老师要求学生对所读之书必须篇篇背诵,无一例外。老师为了检测学生的背诵情况,于是对课就充当了测试手段。老师以书中的原句作上联,要求学生以书中的原句应对,这便是对课。有的还在原句上加以变通,以检测学生的应变能力。如:老师出:“阴风怒号”学生对:“浊浪排空”老师出:“日星隐曜”学生对:“山岳潜形”这就是对课,是一种为师生所喜闻乐见的教学形式。
在以上的“检测”过程中对答如流者,说明他们对所读之书已经能熟练地背诵,并且能灵活地运用,先生予以表扬;否则,先生予以批评。另外,学生的读书和写字是单方行为,老师的讲授也是单方行为,有时必须来点互动,对课就是师生互动了。从语文教学的目的来看就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听、说、读、写的能力,不能总是先生讲,学生听,先生哪有那么多讲的。学生整天只是读也是不可能的。先生为培养学生的说和写的能力,于是对课就应运而生了。
而对于小学生来说,他们的“说”和“写”都是极为简单的,有时说的是一个字,有时是两个字,知识丰富了,就可以是三个字、四个字,以至更多的字。这正如老舍先生在对天津市文学青年的一次讲话中所讲到的一样:我们小时候念书,得对对子。老师说“风”,我们对“雨”。要掌握写对子的本事,就要很仔细地分析每一个字,“风”是自然现象,“雨”也是自然现象,性质相同;“风”是平声字,“雨”是仄声字,声音不同,恰好平仄相对。这样慢慢地学习,就逐渐掌握了文字的运用。对对子,只有汉字才可以这样做,五个方块字对五个方块字,七个方块字对七个方块字,整整齐齐,声音、字数、字的性质,都是对着的。先生出:“红”,学生对:“绿”,或“白”,或“紫”。对课的答案是多元的。
以上所述,便是对课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