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产品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意义——以农村公共出版为例

2013-11-13 02:17周国清曹世生
城市学刊 2013年5期
关键词:书屋图书农民

周国清,曹世生

(湖南师范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长沙 410081)

新世纪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十年聚焦“三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我国农村进入快速发展期,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不断取得新成就。党的十八大报告宣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表明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国家的战略目标,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题中之义。

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从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多方入手,并且注重制度建设,综合推进,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在一定时期内,大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仍然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但必须同时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只有用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涵养出具备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社会主义新农民,才能不断改变农村的落后局面,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一方面,农村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存在方式,是农村社会实践的价值支撑和农村发展的无形导引,对于维系农村社会秩序,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培养现代新型农民,巩固党和国家的执政基础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遗憾的是,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带来人口结构变化等复杂原因,导致农村社会空心化,有关“农村凋敝”、“故乡沦陷”的文章频见报章,聚焦了有识之士对农村文化荒芜的担忧。在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过程中,如何存续农村固有的某些优良传统,在现代化的基础上保持农村的乡土本质,使之与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交融创新,从而内生出先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另一方面,农村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必须有一定的场所设施和组织形式,否则,文化建设就是纸上谈兵。建立在农村社区,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与需求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包括文化场所、设施、产品或服务等,是开展农村文化活动的基础和载体,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依托。长期以来,由于公共文化产品的公共性和非营利性,市场不能提供或不能完全由市场提供,政府和市场在该领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位。

农村公共文化产品是开展农村文化活动的基础。没有建立实实在在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制度,而只满足于一时一地的“输血式”、“下乡式”等并非长效的文化建设运动,虽有一定的作用与意义,但对于从农村内生出来的民族、地域特色鲜明,传统色彩浓厚的农村文化不具有可持续的生长机制与内化动力。因此,必须从理论上厘清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从而在思想上引起重视,为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和精神基础。

一、农村文化与农村公共文化产品

文化,是一个广泛用于社会科学、极具广度和深度的概念,其具体含义从不同的角度与层面予以审视尚有不同的理解。广义上的文化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而根据英国学者泰勒的经典定义,狭义的文化,“是一个复合的整体,它包含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个人作为社会成员所必需的其他能力及习惯。”[1]同理,作为广义上的农村文化,自然是指农民在农村中创造出来的物质文明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而狭义的农村文化,则只包括精神财富的范畴,“是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思想观念以及认知方式、思维模式、价值观念、情感状态、处世态度、人生追求、生活方式等深层心理结构的反映。”[2]

农村公共文化产品是为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推动农村发展,由非市场力量提供的文化设施、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总和。具体而言,当前我国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种类主要如表1所列。

表1 我国当前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种类[3]

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它的正外部效应极强。消费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带给农民的精神愉悦,对于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其次,主要着眼于产生社会效益,以非营利性为目标,为农村社会发展服务。第三,是面向广大农民普遍提供的非竞争性的公共文化产品,政府或相关社会组织是其支撑。因而,在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建设中,政府承担着极为重要的责任。

二、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意义

(一)农村公共文化产品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

首先,作为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文化设施是农村文化建设的物质凭借。文化活动的开展需要一定的文化设施作为物质基础,传统的文化娱乐活动需要活动室、图书馆等场馆为其提供场地支持;新兴的看电视、上网等文化活动更是需要先期投入建设一套广播电视网络、网络光缆等基础设施。没有这些基础设施建设,也就难以开展相应的文化活动。同时文化基础设施及附设的文化工作人员的存在,从心理上也能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克服农民的畏难情绪、怕麻烦心理,从而引导其更积极、更主动地参与到各种农村文化活动中来。

其次,反映农村生活主题,深受农民欢迎的各种文化产品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农村文化,就是要将农民纳入到阅读图书、看电影、看演出、进行体育活动等具体的文化活动中来。虽然我国有几千年的历史,但传统农村产生出来的娱乐休闲活动有些带有粗俗低下的内容,少部分具有文化品位的活动却大多随着“文革”的破坏和经济大潮的冲击而濒临失传。因此,要重建农村文化,就必须将现代社会健康文明的文化活动内容引入到农村的社会生活中来,以此来驱逐落后的封建愚昧文化的残余影响。因此,对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内容提供成为一个具有关键意义的问题。

再次,文化服务,包括党和国家出台的与农民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各项政策、服务和信息,是农村文化建设的政策与制度保障。正因其主要着眼于产生社会效益,以非营利性为目标,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主体就必然是带有公共性质的政府,或者由政府向市场购买文化服务、文化产品,然后无偿供给农村和农民使用。如果没有党和国家相关的政策、服务、信息,则社会便缺少向农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的根本动力,最终造成农村的普遍落后。我国几十年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党和国家政策偏向农村,有利于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时期,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时期,必然带来农村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综上,农村公共文化产品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如果不建立一套成熟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体系,没有政府或社会向农村源源不断提供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从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状态与现实环境来看,农村文化建设便将成为无源之水,不可能得到长足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催生出多样的农村文化形式

文化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总是会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环境的变迁而发生各种改变。一方面,农村公共文化产品进入农村后往往会和当地原有的传统、民俗等结合起来,经过一段时间,很可能发展出新的农村文化形式。比如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本来是一档作为公共文化产品的电视节目,由于农村人没有城市人那么多的文化选择,其娱乐文化及其信息获取存在鸿沟,因而该电视节目很自然地与农村固有的守岁、团圆等民俗结合到了一起,大年三十全家其乐融融,围坐着一边吃东西一边看春晚几乎已经渐渐成为一种新的民俗形式。

另一方面,长期处在科学文化知识的浸染下,一些先进的农民在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启迪下,可以发展创造出多种多样的农村文化形式。我国历年来“科学下乡”、“文化下乡”等活动的开展和“大学生村官”等群体给农村带去的先进管理理念等,使得许多农民接触到了更多的科学知识,加上电视等大众媒体的鼓励,各地相继涌现出一批农民发明家、农民艺术家,这在《南方周末》、中央电视台等媒体都有广泛报道。有些农民发明出了除草船、飞行器、潜水艇等机器,在进行试验的时候,围观群众非常之多,简直相当于在农村开了一次小型的节会活动。有些农民通过中央电视台等电视媒体,成为全国知名的歌唱艺术家等,这无疑将形成示范效应,使更多的农民参与到相关的文化活动中去。而事实上,这些活动往往不是农村本身就存在的,是由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催生出来的。

由此可见,由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催生出多样的农村文化形式,既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保障其基本文化权益。更重要的是,通过新的文化产品的创作与实践,可以激发农民的想象力、创造力,培育农民的人文精神与人文情怀,为农村文化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原创力。

(三)农村公共文化产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的前提

任何社会都需要一种和其发展相适应的文化与之配套。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也需要建设一套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来与之相适应。因此,向农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进行农村文化建设,其目的具有统一性,那就是要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然而,以一种价值体系和生活方式能够作为社会资本发挥作用的农村文化,有着自己的特性和运行机制。

首先,农村文化必然是根植于农村的。农村文化能够成为一种价值体系,必定是农民在传承乡村传统的基础上,将长期劳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与智慧进行筛选与凝结的结果。因而,农村文化是农村社会本身的产物,是农民借以调适自身与自然、自身与社会、自身与他人的关系的依据,必然是根植于农村社会既有的价值体系,深刻反映农村社会的结构本质的。

其次,农村文化必然以农村社会为内容和题材。经过长期的沉淀,农村文化已经成为农民的生活方式,它必然是对农村社会的生活、生产等各个方面内容的“剧场再现”,并通过各种礼俗、文化符号、文化物品的形式,将农村的日常生活艺术地再现出来。因而,农村文化产生和发展的源头正是农村丰富多彩的日常生活。若农村文化的形式脱离了农村社会的现实,便不会有农民的广泛参与,也就不能真正内化为农民的生活方式。

所以,农村文化的形成,是农民在长时间的生产实践中沉淀出来的,是一套与农村固有的价值体系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的社会行为准则。通过短时的“文化下乡”、“科技下乡”是无法完全从根本上将新农村文化输送进去的。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希望形成符合新形势要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就应该首先向农村提供各种各样蕴含社会主义道德和主流价值观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由农民自己去选择、去操练、去取舍,并不断发展和创新,让公共文化产品中所蕴含的社会主义道德和主流价值观与农村固有的传统价值观进行碰撞、交流,最后融合到一起,升华出既内生于农村,又包含社会主义道德和主流价值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这种由农村社会经过长期的文化操练而内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可以极大地丰富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帮助农民抵御各种封建、腐朽、没落文化的侵袭,促进农村实现经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这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快实现新农村建设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也具有不可低估的意义。

三、以农村公共出版促进农村文化建设

出版公共服务体系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大力推进农村公共出版,为农村读者提供更多更优秀的出版文化产品,对于在农村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农民阅读水平和人口质量,培育和发展文化消费,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推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和大力加强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时代语境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公共出版事业这一惠民工程,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正在逐步建设一个以政府为主导,依靠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出版单位、城乡基层服务网络为骨干,以重大工程项目和活动为载体的农村公共出版体系。[4]尤其显著的是,“十一五”期间,“农家书屋”工程累计投入资金 70多亿元,已经建成农家书屋30多万家,形成了遍布全国的农家书屋网络,惠及几亿农村群众,确保了基层民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同时,全民阅读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热爱读书、崇尚阅读的良好社会风尚正在各地形成。据媒体报道,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倡导阅读成为社会公共行为,“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推动全民阅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确定政府为促进全民阅读的责任主体。具体的设想包括:将全民阅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制定全民阅读规划,发布全民阅读调查情况,提供公共阅读场所,举办全民阅读活动,保障公民阅读权利。”[5]由于受到经济、教育和地域等因素的影响,农村人口的阅读状况较之城市存在的问题极多,必须引起政府相关部分的重视,为阅读创造条件,提供支撑。在这一过程中,处于农村公共出版体系中心位置的农家书屋建设已经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平台,理应发挥其自身特有的作用。

出版本身具有公益性服务的功能与作用。出版产业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公共财政为主,其他社会资本为辅,公共出版机构为主,其他出版机构和社会组织为辅,为全体国民提供普及文化知识,提供精神产品,传播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各种公益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总和。[6]农村公共出版体系包括农村公共出版传播的各个环节,从农村出版物的选题、策划、生产、发行乃至农村阅读场所及相关公共设施的建设等,都处在这一互相联系的体系之中。农村公共出版的首要特征是其公益性质,从而决定了其不可替代的出版传播功能,不能从出版产业普适性层面对其进行经济效益的考量,而应从其作为出版物的文化属性的社会效益高度予以重视,审视其社会文化传播与构建功能,特别是其对农民群体的知识普及与精神提升作用。农村公共出版体系最终通过为农村提供出版文化产品、文化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等途径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农村文化的繁荣发展。

首先,农村公共出版必须服务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的现实需求,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图书是具有双重属性的特殊文化产品,在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下,出版者可能会更多地关注图书的经济效益。由于农村阅读氛围淡薄,经济条件较差,导致农民对图书的需求并不旺盛,使得涉农图书的经济效益一般并不被看好,故而在农村文化凋敝的同时图书市场上出现“三农”图书的匮乏,农民无书可看。优秀“三农”图书匮乏,更使得农村读者的阅读兴趣下降,进而制约了农民文化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这是摆在农村公共出版体系建设之前的严峻现实。

近年来,以政府和公益性出版机构为主体搭起的农村公共出版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三农图书匮乏的现实。一些出版社发挥其公益性出版的作用,坚守农村文化建设的信仰,在“三农”图书出版上取得了突出成就,不仅可以占领独特的细分市场,获得规模效应,还可以争取政府的相关财政补助,激发了从事“三农”图书出版的积极性,带动了农村图书市场,从而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中国农业出版社(农村读物出版社)、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中国林业出版社、金盾出版社以及各地科技出版社等涉农出版社编辑出版了一大批优秀的农村出版物,满足了农民读者的需求。据《中国新闻出版报》对各出版社上报选题的统计,2009~2011这3年中,“三农”图书选题数量分别为7106个、7280个、7766个,2012~2013年,农、林业图书选题数量分别为3709个、3976个,整体上呈现出增长的势头。

除数量上形成规模外,“三农”图书选题的质量和结构也逐步优化,涉农图书的选题结构由原来的主要为科技类转向读者面更为广泛的文艺、社科、少儿、教育等种类,初步形成了服务国家新农村建设大局的政策性读物,帮助农民增产增收的科技信息类读物,关注新农村建设的理论性著作,以及引领农村潮流的生活类图书等四大农村公共出版的选题种类。最新的跨媒体技术也进入“三农”出版领域,如中国农业出版社的《现代农民与现代农业》,是一套面向现代农民读者的多媒体丛书;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和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等社在图书出版的基础上,配套开发了电子、数字等配套产品;贵州出版集团出版的《我是农民工》系列图书,实现了纸质书与电视资源的有效整合。[7]这些新型跨媒介图书,针对新兴农民读者的不同需求特点拓展了农村图书出版的内容和媒介形式。

为了更好地将三农图书送到农民手中,2003至2005年,文化部、财政部发起送书下乡工程,三年间向300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图书馆和3000个乡镇图书馆(室),赠送农村适用图书390万册。近年来来,在继续建设农家书屋的同时,各地政府联合出版机构、媒体、志愿者组织等发起的送书下乡活动在各地都有举行,由于引入了社会力量,吸引了更多的社会关注,为探索送书下乡的模式开辟了一条新路子。但这种模式的持续效果难以保证,只能在短时间解决农村图书缺口,并不能取得长期的效果,这一缺憾只能由农家书屋来弥补。

国民阅读力和阅读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民族的基本素质、创造能力和发展潜力。[8]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仍将是阅读文化建设。无论是传统的纸质出版物,还是新兴的数字出版物、跨媒体出版物,出版机构在国家农村公共出版体系的支持下,不断推陈出新,开发出更多更适合农村读者阅读的农村出版产品,无疑为提高农村读者文化科学素质、道德水平、法治意识等提供了多样的文化产品选择。这恰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的必由之路,没有通过一定量的阅读培养起来的具备基本科学文化及道德法治意识的社会主义新农民,新农村文化建设就无从谈起。

其次,作为农村公共出版体系的核心,“农家书屋”建设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主阵地。文化活动对文化基础设施的需求是刚性的,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农家书屋”建设,是对多年来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欠账的清偿。通过多年的努力,全国农家书屋体系初步建成,成为连接农村读者与涉农出版机构的中枢,更成为农村至关重要的文化基础设施之一。

农家书屋是物质实体与精神食粮的统一,全国农家书屋的建设,不仅刺激了“三农”图书市场的兴起,提升了“三农”图书的数量和质量,同时通过政府组织的出版物采购,打通了连接涉农出版者与农村读者的通道,不仅解决了农民看书难的问题,也解决了涉农图书卖书难的问题,扩大了农村出版物的传播范围,增强了农村出版物的传播效果。随着计划经济的谢幕,国营新华书店也退出农村,使得农村书店出现了近20年的空白期,农民买书几乎都得到县城去,还要面对不菲的书价,这直接导致了农村阅读氛围的缺失。农家书屋建设起来之后,农民不但在家门口就能看到最新的“三农”图书,还不用自己花钱,这对重新培育农村的阅读氛围,重拾乡土中国“耕读传家”的优良传统至关重要。

同时,农家书屋为农民进行阅读和阅读交流提供了绝佳的场所。农家书屋建立起来后,农民即使在恶劣的天气中也能在其中安心阅读,其类似于图书馆的功能,亦可促使村民之间交流阅读感受,分享阅读收获,从而获得更多的知识信息。部分农家书屋在提供阅读之外,还可以依托书屋的场地举办读书会、政策宣讲会、技能培训班等,同时为村民传承剪纸、刺绣等文化遗产提供场地支持。这样一来,农家书屋的性质便从纯粹的图书服务点成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村里的文化地标。通过这样的活动,长期保持农家书屋的人气,必将对地方的文化氛围形成示范效应,吸引越来越多的农民放弃赌博、求神拜鬼等落后的乡村文化形式,加入到农家书屋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中来。农家书屋的建设与维护,将成为今后农村文化建设的主阵地。

四、结语

我国是传统上的农业大国,由于人口基数特别大,即使在城镇化率提高到70%以上之后,也仍有几亿人口将继续生活在农村。目前,“三农”问题依旧是困扰我国发展的重大问题。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从加强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入手,促进农村社会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其中,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在于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然而,由于历史承袭守旧、思想认识不足、缺乏制度保障、政府投入不足、民间自发积极性没能调动起来等,我国农村文化产品供给中政府缺位、数量不足、形式单一、效果微弱等问题依然存在。许多农村地区的文化建设还非常落后,文化基础设施缺乏,农民文化生活单调。农村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与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适应,这严重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也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不符。

特别是有些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正面临走向文化性贫困的危险,尤其是自然条件恶劣或者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资源相对分配不均的地方,他们极有可能陷入一种远离主流文化的封闭的文化价值体系中。除了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外,对贫困地区文化教育的扶持则更加重要,只有从思想上解决农村地区贫困人口的主观贫困障碍,他们才有可能给自己创造出改变的机会。所以说,以公共出版为代表的新闻出版公共服务是防止农村滑入文化性贫困的有力对策。[9]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不能满足农村文化建设的需要,关系着我国的“三农”问题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实现。因此,必须重新检视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果断从制度建设和实践两方面采取措施,来增加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提升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质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的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1] [英]泰勒. 原始文化:神话、哲学、宗教、语言、艺术和习俗发展之研究[M]. 连树声, 译. 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

[2] 吕红平. 农村家族问题与现代化[M]. 保定: 河北大学出版社,2001: 211.

[3] 张天学. 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基于江苏省徐州地区农村的调查[J]. 农村经济, 2010(6):84-88.

[4] 谭可可. 我国公益出版传播最大化地为公共服务探究[J]. 中国出版, 2011(13):36-38.

[5] 胡兆燕. 全民阅读立法: 以国家意志推动学习[N]. 中国经营报, 2013-08-08(06).

[6] 吴淑芬, 张养志. 出版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职能研究[J]. 北京印刷学院学报,2008(1):15-18.

[7] 规模数量同突破 结构质量双优化[EB/OL]. 新闻出版总署网站. http://www.gapp.gov.cn/news/2004/114427.shtml..

[8] 魏登峰. 以读书开启民智,用知识改变命运——访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J]. 农村工作通讯, 2008(10): 28-30.

[9] 朱文镇, 赵秋喜. 关于中国农村文化性贫困的若干思考[J].农村经济, 2004(1): 8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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