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帅帅, 王静静
(南京邮电大学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46)
当代大学生媒介素养教育与公民教育的相关性研究
吴帅帅, 王静静
(南京邮电大学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46)
大学生的媒介素养教育与公民教育具有辨证统一的关系。二者之间可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二者的辨证统一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对于公民媒介素养与公民意识的培养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大学生;媒介素养;公民教育
1.1 媒介素养教育
1.1.1 媒介(Media)
媒介从其词源上来考证,最早出现在我国的《旧唐书·张行成传》:“观古今用人,必因媒介。”此处媒介指的是双方发生关系的人或物。在西方国家,媒介(media)一词大约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其义指使事物之间发生关系的介质或工具。从东西方对媒介最初的理解中可以看出,最初媒介的含义是广义上的,即凡是能使人与人、人与事物或事物与事物之间产生联系或发生关系的物质都是广义的媒介。加拿大媒介研究大师麦克卢汉(M.McLuhan,1964)认为,媒介即万物,万物皆媒介,而所有媒介都可以与人体发生某种联系,如石斧是手的延伸,车轮是脚的延伸,书籍是眼的延伸,广播是耳的延伸,衣服是皮肤的延伸,等等[1]。
从狭义上来理解媒介,各界学者对此表达了不同的观点。研究符号学的学者认为,媒介是指承载并传递信息的物理形式,包括物质实体和物理能,前者如文字、各种印刷品、记号、有象征意义的物体等;后者如光波、电波等(龚伟,1988)。研究传播学的学者认为,媒介通常用来指所有面向广大传播对象的信息传播形式,包括电影、电视、广播、报刊、通俗文学和音乐(巴特勒,1986)。从狭义方面来理解媒介,往往会造成理解的不全面,无法实现对媒介更深刻的理解。
在本文中,媒介所指的涵义是从狭义方面来理解的,媒介处在媒介素养环境当中,对媒介的分类做了一定的限定。媒介,就是指“介于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的用以负载、传递、延伸特定符号和信息的物质实体”,它包括书籍、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网络等及其生产、传播机构(浙江大学新闻传媒学院教授邵培仁)。
1.1.2 媒介素养(Media Literacy)
英国学者大卫·帕金翰(David Buckingham)认为,媒介素养是指使用、解读各种媒介信息所需的知识、技术和能力[2]。美国媒体素养研究中心1992年对媒介素养做了如下定义:媒介素养是指在人们面对不同媒体中各种信息时所表现出的信息的选择能力(Ability to Choose)、质疑能力(Ability to Question)、理解能力(Ability to Understand)、评估能力(Ability to Evaluate)、创造和生产能力(Ability to Create and Produce)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Ability to Respond Thoughtfully)[3]。这六个方面的能力初步代表了媒介素养所应具备的能力。
东北师范大学陈晓慧教授认为,媒介素养是指人们对媒介信息的获取、选择、评价、参与和创造的能力。这五个能力定义出人们对媒介从低到高的操作状态[4]。
从以上三种不同定义可以得出,媒介素养的内涵基本包括认知、理解、批判三个层面。在认知层面上,主要是对所要面对的信息海洋如何进行获取与选择;在理解层面上,主要是对所选择的信息进行理解与选择性吸收;在批判层面上,进行思辨式的创造,创造出有价值的信息。
1.1.3 媒介素养教育(Media Literacy Education)
20世纪30年代初期,英国学者E·R·利维斯与丹尼斯·汤普森著书《文化与环境:批判意识的培养》,开始倡导媒介素养教育,希望能训练青少年抗拒大众媒介提供的“低水平”满足,由此拉开了媒介素养教育的序幕。20世纪70—80年代,澳大利亚,美国,日本开始发展媒介素养教育并逐步将其纳入学校课程,开发出了许多教学模式和课程教材等。20世纪80—90年代以来,中国、印度等国家也开始研究和试行媒介素养教育。
对于媒介素养教育的内涵,目前学术界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表述,但比较公认的是媒介素养教育是要引导大众正确理解、有效享用大众传媒资源的一种教育,从而培养大众具有健康的媒介批判素养和能力,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媒介资源发展和完善自我,进而参与社会的积极发展[5]。媒介素养教育强调的是一种批判主义范式的教育,使受教育者能从纷繁复杂的媒介当中,选择出适合自己的媒介,对于媒介所传递的讯息能够批判性的接受,成为更加主动与具有批判意识的公民。
1.2 公民教育
1.2.1 公民
公民一词最早出现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当时的公民是指奴隶制城邦下的一部分享有特权的自由民。在决定城邦事物时,这些自由民享有从事管理城邦公共事务的权利。现代意义上的公民从法律层面来理解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即可称之为该国的公民。例如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但公民的概念并不等同于国籍。公民具有自然属性与法律属性。公民的自然属性指公民首先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和存在的生命体。公民的法律属性是指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以一个国家成员的身份,参与社会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应由国家法律加以规定[6]。
1.2.2 现代公民教育
现代公民教育指培养“以权利意识为主的公民意识、公民资格和公民行为能力”,突出权利本位,以自由、平等为基础,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使人成为权利主体的现代性内涵[7]。公民教育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维度。广义公民教育是指,在现代社会里,培育人们有效地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培养明达公民的各种教育手段的综合体。狭义公民教育是指,在养成参与国家或社会公共生活一分子必要知识的公民学科。而本文中的当代公民教育是在大众传媒时代下的、针对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政治法律意识、科学文化修养的教育。
1.2.3 大学生公民教育
大学生群体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从一般意义来说,大学生是普通公民,但从特殊性方面理解,大学生又是特殊公民。大学阶段是大学生形成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关键时期。对高校大学生进行公民教育是目前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加强大学生公民教育能够唤醒公民角色意识,社会责任感与道德感,民主法律意识,等等。
2.1 我国媒介素养教育研究现状
我国的媒介素养教育相比于国外起步较晚,最初学术界仅仅将研究重点放在介绍国外媒介素养教育发展情况,引进和翻译大量的外文文献。具有代表性的当属199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卜卫发表的《论媒介教育的意义、内容和方法》,文章论述了公民媒介教育的概念与意义以及发展的历史。2004年,上海交通大学开设传媒素养选修课程,随后江苏,浙江等地的高校陆续开设相关课程。2008年,由中国传媒大学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媒介素养教育研究室与北京黑芝麻胡同小学合作,开展媒介素养实验课。直至目前学术界对媒介素养教育的关注度依然高涨。
表1 中国知网(CNKI中国知识资源总库)
2.2 当代大学生公民教育发展状况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期间,大学生的公民教育由于受到国内政治的影响,处于停滞不前发展阶段,甚至在“文革”期间有倒退的趋势。我们现在所谈到的当代大学生公民教育是从改革开放之后这一时间维度展开。1982年,中央领导人胡耀邦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中指出,“必须加强宪法和公民权利、公民义务、公民道德的教育”。同年,新修改的宪法突出了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性,广泛规定了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权利,强调了公民的权力与义务相统一。这就为大学生公民教育的实施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并为大学生公民教育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对大学生公民教育的培养从“四有公民”到“理想与价值信念的培养”,直至2007年,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明确要求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公民意识教育。我们党在对待大学生公民教育的政策是一贯的,即坚持以培养公民意识为核心的公民教育。
3.1 媒介素养教育有助于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完善
3.1.1 加强媒介素养教育的紧迫性
我国大学生接触到的大众媒介主要为报纸、电视、电影、广播、网络,接触的频率依次上升,其中最为当代大学生所青睐的当属网络媒介。目前网络媒介渠道主要分为个人电脑(PC)终端、平板电脑(Pad)终端以及智能手机(Phone)终端。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3年1月)的数据,统计截止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64亿,其中手机终端上网人数达4.20亿,大学生网民占到网民总数的30.2%。网络媒介所传递的讯息并不像报纸、电视、电影以及广播媒介那样,信息的来源相对可靠,监管较为严厉,媒介“守门人”发挥了关键的作用。网络媒介所传递的信息纷繁复杂,真假程度令人难以分辨。这就急需大学生在面对“信息海洋”时,具备良好的媒介素养能力,合理理性地进行媒介信息的选择与接收。
3.1.2 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完善迫切需要媒介素养教育的完善
公民意识是公民教育的核心。大学生公民教育的现状之一就是公民意识的淡薄,在公民自我意识尚不完备时期,面对各种媒介关于不同价值观的输出,大学生如何选择媒介,如何接收不同媒介所传达的不同公民意识讯息,对大学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由于权力与资本是媒介背后两大操控力量,权力希望按自身意志借媒介发出自己的声音,而资本遵循利润最大化的商业逻辑,为吸引眼球而要求媒介媚俗[8]。此处的权力意志可以指我国权力机关对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同时也指外国敌对势力将本国意识形态对我国大学生公民意识的渗透。而资本操纵媒介集中体现在发布一些低俗、庸俗以及恶俗的信息,赚得公众眼球,无所不用其极。此时良好的媒介素养能力有助于大学生面对“信息海洋”时进行选择、吸收、接受。
3.2 大学生公民教育有助于媒介素养教育的普及
广义上的公民教育包括媒介素养教育。当代大学生媒介素养教育具有时代性,处于信息化时代下的公民对于信息的需求与日俱增,而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来自于是媒介。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媒介素养并不仅仅是专业传媒人员所必备,而是一个更加宽泛的涵义,是全体公民所必须具备的素养。基于法学视域下的公民教育观注重的是权利与义务并重的教育,强调权利本位,突出大学生的法治精神和律法性人格[9]。而目前我国的媒介素养教育有政治泛化倾向,公民期望借助于媒介的力量来扭转社会所存在不公的现象[10]。公民教育中的权责意识在媒介素养当中得到了较好的展现。借助于不同的网络媒介,表达自己对社会热点的关注并提出自己的见解。比如微博反腐“表哥”杨达才,公民凭借着自己的公民意识,借助于媒介(微博),将自己的所见以图片的形式传到网络上引发网民的关注,督促着权力机关履行自己的职责。
3.3 媒介素养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的辨证统一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市场经济所造成的弊端逐一显现,“小悦悦”事件对公民道德底线的挑战,“郭美美”事件对公民价值观的冲击,食品安全问题,学术造假问题所造成的信任危机,等等,无一不在拷问着公众的良心。而这所有问题都先产生于网络,此时对于事件的解决需要民众具有良好的媒介素养能力,对于网络中的信息进行理性、批判性的接受。对于虚假信息的以讹传讹往往会造成社会的不安与民众的恐慌,比如四川雅安地震后网络上疯传的地震预言,日本核泄漏之后沿海地区对食盐的疯抢,等等,都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媒介素养教育与公民教育是辨证统一的关系,媒介素养教育是公民教育的子系统,而媒介素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成果推动公民教育的发展,公民素养的提高是媒介素养教育的终极目标[11],二者之间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目前我国正大力进行社会建设,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今的时代是信息化时代,媒介素养教育对于公民教育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研究二者之间的相关性,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影响。社会和谐依赖于每一位公民的努力维系,而恰恰信息的辨别不清容易造成公民思想的偏薄。批判性地对待大众传媒所传递的信息,合理理性地选择吸收,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抑制消极情绪的蔓延;倘若不能很好地处理信息危机,社会的和谐便无法较好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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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蔡帼芬,徐琴媛,刘笑盈.全球化视野中的国际传播[M].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03: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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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宋小卫.西方学者论媒介素养教育[J].国际新闻界,2000(2):11-16.
[6] 百度百科.公民[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7983.htm.
[7] 王啸.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公民教育[M].福建:福建出版社,2006: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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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黄崴,黄晓婷.近十年公民教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9,30(1):110-118.
[10] 何村.中国语境下的媒介素养教育[J].现代传播,2013,(1):118-121.
[11] 陈晓慧,刘铁珊,赵鹏.公民教育与媒介素养教育的相关性研究[J].中国电化教育,2013(4):35-39.
2013-10-10
吴帅帅(1989-),男,安徽太和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思想政治与公民教育研究。
G4.77
A
1671-6876(2013)04-0362-04
[责任编辑王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