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建军
电是商品,窃电违法,这是人人都知道的真理。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用电需求不断增大,窃电问题在不少地区变得越来越突出。本文就自己的工作经验简单地分析和探讨了用户窃电的原因、窃电的形式,并给出了防治窃电的对策,希望为电力企业进行反窃电工作提供帮助。
1.窃电现象频发的原因
经济的发展导致用电量增加,随之而来的便是窃电问题日显突出,危及企业的生存。长期以来,窃电问题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稳定。为防止窃电,供电企业采取了加强人力检查,电能表计中增设防窃电措施等各种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虽然窃电行为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由于窃电所形成“降低成本”的利润效应,使得犯罪分子的窃电形式不断翻新:从一般窃电到技术窃电;从一家一户的照明窃电到工业企业经营窃电;窃电技术的研究和窃电产品的开发日趋专业化,社会上出现了窃电技术研究机构和窃电产品的生产厂家,基本形成了科研技术和产供销的一条龙服务,因此给反窃电工作带来极大难度。窃电问题是技术的缺陷和诸多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它与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法制观念、道德观念、销售电价、电能计量设备的防盗可靠性、用电营销管理水平、营销人员素质、对窃电行为的处理方式等因素密切相关。
1.1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有关窃电行为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人民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电力法》的出台虽然为反窃电工作提供了依据,但是仍然有很多用电户对电的商品属性认识不够,甚至不能清楚地认识到窃电是违法行为。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窃电不等于偷”,甚至以为窃电不会构成犯罪,更有少数的部门和单位还包庇纵容窃电者,甚至为窃电者说人情、跑关系,给供电部门施加压力等,这也是导致窃电行为多发的根本原因之一。
1.2打击力度不足
从近年来的窃电案件来看,窃电手段大有日趋隐蔽并向高科技发展之势。相比之下,供电企业现有的反、防窃电技术乎段还比较落后,如此一来,窃电的问题被查获后,供电企业只能依靠原始的查处方式向窃电者下达《电力稽查告知书》,或者多次上门与窃电单位和个人协商,遇到这些情况供电企业处理往往都是比较被动。甚至有些时候,供电企业所提供的证据效力认定会引起被告的争议。另外,由于电力体制的改革,电力的执法权移交到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而该部门的技术人员缺乏,电力企业同相关电力管理部门,包括经贸委、公安局、公证处等部门,还有与政府部门之间没有建立通畅的联系和沟通机制,影响了对窃电者的打击力度。
1.3检查队伍人员不足,素质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已发展到运用现代化高科技的智能型窃电方式,即引入高科技手段,利用电能表的物理原理,通过改变电流、电压、相位和安装接线4个方面的参数,分别采取断流和欠流、失压和欠压以及通过移相和改变接线等方式,使电表转慢、停转和反转,从而达到窃电的目的,在检查过程中,甚至还发现利用电子表屏窃电的案例。而与目前窃电广泛运用高科技手段相比,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的装备和技术素质存在明显差距。并且,受过去长期电力紧缺、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传统的用电管理思想在部分用电检查人员中根深蒂固。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面对窃电主体的各式各样的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他们缺乏有力的对策,还不善于运用法律和市场手段抓好用电管理工作。
1.4用电企业为了逃避高额用电成本
部分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经受不住窃电所形成“降低成本”的利润效应,做出犯法的窃电行为。这类窃电行为多发生在冶炼等高耗能的用户,由于电费占生产经营成本的比例很高,一些高电能耗的企业,就企图通过窃电来降低成本,以此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
2.应对窃电的防治措施
2.1迅速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虽然国家已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及其配套法规,但相对于层出不穷的切点手段仍感不足。例如,追补电费和收取违约使用电费,实际上是对窃电行为的一种经济上的制裁,这种方法由于没有实际可靠的法律保障,在执行过程中显得极为软弱无力,且带有极大的随意性,这种单一的方式已不能适应当前用电市场形势和反窃电工作的需要。故此,相关部门应针对相关情况尽快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2.2坚决打击窃电犯罪行为
在做好正常用电检查的同时,要注重运用法律武器,充分运用法律的教育和惩戒作用,凭借国家法律的强制性,维护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合作,严厉打击窃电行为。抓住典型案例,除按规定足额进行处罚外,还要联系新闻单位进行社会曝光;对窃电数额巨大、证据确凿、情节特别严重的坚决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另外还可以发动广大人民群众,采取鼓励举报立功的方式,对因举报成功查获窃电户或专业窃电分子的给与奖励,提高打击的针对性。
2.3培养高素质反窃电队伍,提高队伍管理水平
由于窃电行为具有普遍、量大、技术性强等特点,同时又具有违法性和应受刑事或行政处罚性,这就决定了供电企业独立开展反窃电工作受企业的法律地位制约而缺少必要的权力和工作力度,而司法机关办理窃电案件又受到警力和技术限制。因此,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并通过政府支持取得一定执法权的专业反窃电队伍是解决上述矛盾的最佳办法。并且,供电企业的职工是供电企业利益的维护者,决不可参与窃电活动。提高本企业员工的素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作为供电企业职工都应有防窃电反窃电的责任。有些职工工作不负责任,任凭电能流失而无动于衷,这是一种渎职行为,情节严重也构成犯罪。所以也要要加强对用电营销职工的法制教育和职责教育,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同时要加大对营销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挥各环节间的相互监督制约作用,不给非法之徒以可乘之机。
2.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工作。营造一个强大的舆论氛围,使用户对电的商品属性、窃电的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做充分了解,教育广大用户依法用电,不但可以使政策、法规更容易在群众的头脑中“生根发芽”,并且借此引起有关政府机关对窃电违法犯罪现象的关注。因此,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是电力企业长期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
3.结语
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电力企业要生存和发展不仅要抓好生产和经营,还要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反窃电的技术会不断的提高,而窃电的花样也会层出不穷,所以窃电防治工作,是一个与窃电者斗智斗勇的过程。反窃电工作,不能只是一时之功,而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工程,需要电力企业专业人员不断地去研究、破解。我们必须把严打窃电这项工作同日常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长期不懈的开展下去,一个阶段突出一个重点而且兼顾全面。为保证国家和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创造守法用电的良好氛围,建设安全供用电的正常秩序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所以,要想彻底防治窃电问题,需要采取严格、科学、合理而又规范的管理措施,还需要有完善、可靠的技术作支持,更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社会公众都行动起来,提高法律意识,互相监督,共同打击,才能将窃电行为的发生率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