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企带村 济困共荣——新扶贫时代民营企业参与市场扶贫的视角

2013-10-24 13:44叶文振
闽台关系研究 2013年2期
关键词:贫困人口民营企业农村

叶文振,严 静

(福建江夏学院,福建 福州350108)

一、新扶贫时代:市场扶贫的特殊语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扶贫被赋予了新的时代特点,进入新扶贫时代。所谓的新扶贫时代,是指现有的扶贫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使贫困地区的部分农民脱贫致富,经济收入和物质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但这样的脱贫效果不一定是可持续和稳固的,农民自主脱贫的能力有待提高,与市场的衔接不足的时代。这一时期有特定的特点:脱贫速度下降。2001~2003年,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年均减少103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年均减少198 万人,2004~2006 年,这两项指标分别年均减少250 万人和689 万人;在2003年,出现了贫困人口首次反弹的状况;扶贫效益开始下降,“中国经济增长与穷人经济增长不同步,从国家扶贫资金投入的效益不断下降分析,1986~1996年,扶贫投入的效果较好,当年价格计算的扶贫投入总额平均每增加1亿元,贫困人口减少75.83万人。当年价格计算的扶贫投入总额平均每增加1亿元,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加17.36元。1997~2004年,当年价格计算的扶贫投入总额平均每增加1亿元,贫困人口仅减少8.44万人。当年价格计算的扶贫投入总额平均每增加1亿元,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仅增加2.94元。可以说,扶贫投入的边际效益不断减少。所以,从扶贫投入对降低贫困人口数、增加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上来看,扶贫投入效益在不断下降。”[1]产业分工、市场的扩大、交易方式的变化显著影响着经济行为和实际收入,变革着经济环境,产业化的进程已经关系到国计民生。但贫困地区,贫困群体缺乏有效的组织机构的引导,更多地以个体力量参与市场博弈、参与议价,在价格链条中处于弱势地位,难以从根本上改变自身的经济地位,迫切需要创新扶贫的方式,以实现可持续的脱贫。可见,市场扶贫不能仅局限于物质的脱贫,更重要的是观念上的脱贫,市场扶贫的最终目的应该回归到使落后地区经济、文化、精神面貌等各个方面得以全面发展,实现长期可持续的脱贫。因此,《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特别针对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扶贫,都强调了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增强农村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性;2010年中央1号文件对于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积极作用也着重予以体现;国务院扶贫办更在实践操作中,重点支持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企业,以此发挥对扶贫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三农”。这对于指导农村扶贫工作,积极推进市场扶贫,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二、民营企业参与市场扶贫:功能定位和比较优势

(一)三大扶贫方式的比较

中国扶贫主要是由政治扶贫、社会扶贫和市场扶贫几部分组成的。政治扶贫即政府扶贫,主要借助公共财政资源,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工作要求,由扶贫办这个条状的行政系统组织开展的扶贫行动。政府扶贫取决于政府的执政观念、公共财力和行政运行的效率与廉洁。社会扶贫的主体是政府非专职扶贫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主要借助社会力量,依托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爱心和慈善文化,由非政府组织推动的扶贫善举。社会扶贫取决于文化传统、社会氛围以及政府鼓励,在中国扶贫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这两种扶贫方式都是中国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应该看到,政府扶贫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作为传统扶贫的主体模式,政府扶贫的扶贫效率在现阶段呈现递减,边际效益不断减少,这归根于政府扶贫的模式是“授人以鱼”,忽视对贫困群体自我发展能力的培养,产生依赖感,助长“等靠要”的惰性,无法树立其在扶贫中的主体意识,而且还给贫困群体以无形的压力,使他们对自身的弱势地位有强烈的认同感,造成他们心理的失衡,相较于政府来说处于不公平的劣势地位。而且,政府扶贫以行政手段动员扶贫资源,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容易产生寻租行为,导致稀缺的扶贫资源的低效配置和浪费。

社会扶贫中,企业作为社会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多的是通过爱心文化和慈善氛围引导的第三次分配式的捐赠,这种扶贫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凸显了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反映其优越性,但单纯的捐赠与付出,弱化了企业的市场特性,不仅会增加企业负担,而且这种一味付出不求回报的方式也削弱了企业的积极性,凸显其短期效应,无法实现长期可持续的脱贫。实践证明,只有实现双赢,企业才有积极性,才能提高其扶贫自觉,成为扶贫的中坚力量,“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可见,政府扶贫和社会扶贫的局限性,迫切需要当前扶贫采取一种全新的可以调动双方积极性的方式,这就是市场扶贫。这种创新的扶贫方式需要引起各方的高度关注。

(二)市场扶贫的功能定位

市场扶贫是一种以企业为主体,与贫困群体互惠互利的合约式扶贫,贫困群体与市场之间是平等地利用彼此资源进行协作与互动的关系,这个过程可以推动贫困群体融入市场运作,通过市场运作机制有效进行扶贫,提高自主脱贫的能力,实现长期稳固的脱贫。市场扶贫有利于让贫困群众逐渐学会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商品生产、借助龙头企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与生产的专业化程度、还有引导农民用互利原则和诚信行为谋求市场合作与效益。市场扶贫侧重于互利互惠,转变被扶贫对象的被动扶贫地位,增强其自主能力,贫困群体与市场之间进行合约式投入,利用彼此的资源进行协作和互动。市场扶贫的主体是企业,主要借助市场力量,按照理性交换的市场机制,由企业等赢利单位实施的扶贫行为,为实现政府确立的缓解贫困的目标作出了重大贡献。农村小额信贷、晋江村企经营其实都是市场扶贫的不同实践。市场扶贫取决于市场的成熟程度和当事人的诚信意识,在实践中表现为“公司+农户”扶贫模式、产业扶贫模式、股权式扶贫模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扶贫和企业扶贫模式、能人自主发展的示范模式,等等。

(三)民营企业参与市场扶贫的比较优势

在扶贫新时期,扶贫的目标在于提高收入水平和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代之以传统解决温饱的基本目标,而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市场和企业的带动作用。如何把贫困人口的发展需求和企业的发展能力有效结合起来,是新时期扶贫工作的创新举措,体现了贫困群体和企业的共同需要。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可以规避政府扶贫的弱点,体现市场元素的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第一,民营企业参与市场扶贫体现中央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新精神。党的十八大指出新时期的扶贫目标是扶贫对象大幅减少,为此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要实现该目标,就必须全面落实“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方针,统筹工农和城乡的发展,逐步建立政府扶贫、市场扶贫、社会扶贫三维联动的大扶贫格局。而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主体,理应成为扶贫开发的重要力量,以此丰富和完善扶贫开发的载体和形式,创新扶贫开发的工作机制,使得市场开发能力最强的主体得以进入资源开发潜力最大的地区,实现发展能力最强的组织与发展需求最为迫切的群体间的有效对接,达致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第二,民营企业参与市场扶贫可以激发贫困地区的市场活力和持续动力。民营企业在贫困地区不仅可以开展公益的单向度慈善事业,也可以针对贫困地区的具体特点建立开发扶贫项目,这样将帮助贫困地区开发资源、培育产业,通过规模化生产、现代化管理、精细化分工、产业化经营,建立产业集群,催生贫困地区发育新经济组织,同时还将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或直接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使贫困人口接受市场经济理念,获得现代管理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培训,有利于开拓视野,摆脱愚昧封闭的思想观念,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第三,民营企业参与市场扶贫,有利于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高效运作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民营企业作为扶贫开发中新兴的经营主体,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扶贫开发模式,同时也使贫困人口实现土地增值收益和就地劳动就业收入,符合保民生、保稳定的政策导向。[2]可见,充分调动民营企业扶贫的积极性,创新扶贫开发的形式,将是以后扶贫开发的新趋势。

三、民营企业参与市场扶贫:典型个案与若干模式

农村的扶贫开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动员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构建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投入机制。就晋江市而言,其综合经济实力连年位居福建省首位,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指数、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分别居全国百强县(市)第17位、第6位。2007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585.2亿元,财政总收入60.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617元,总体上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晋江民营企业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和可借鉴模式,坚持开发式扶贫,先富带动后富,促进农村平衡发展、农民共同富裕。从2007年起,晋江在全市范围内倡导开展“百企联百村、扶贫又济困”活动,动员工商企业界积极参与海西农村扶贫,努力实现以企带村、以村促企、兴村富民、村企共赢,加大晋江市推动海西农村扶贫的动力。目前,晋江市有35个村与71家企业结对,合作意向资金2.11亿元,实际投入建设资金0.86亿元,初步形成市场扶贫工作良性互动的格局。晋江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全市100个示范村累计完成投资6.62亿元(其中市财政扶持资金8334.67万元),拆除旧房3281座,共79.38万平方米,新建房屋1235座,共61.93万平方米,道路硬化305.7公里,修筑排水沟245.7公里,铺设自来水管道348.9公里,一批无公害化公厕、垃圾清运设备、路灯、绿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村容村貌得到改善,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

(一)公益捐助的扶贫模式

晋江具有较强实力的民营企业很多,且长期以来有着扶贫济困、慷慨捐资的优良传统,热心于捐资助学,兴办农村公益项目和慈善福利,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和支持。为此,晋江慈善总会累计募集慈善资金达6.3亿元;村一级普遍成立的“慈善爱心援助站”,募集资金0.35亿元,大部分来自企业无偿捐助。劲霸公司等30多家企业筹措资金2300多万元,帮助英林镇英林村设立“平安英林、清洁家园”基金会,用于扶贫帮困,支持家乡开展环境整治和治安巡逻。福建凤山石材有限公司先后捐资189万元,用于兴建磁灶镇大埔村文化广场及旧村改造二期工程,并计划出资3000万元,与结对村共同开发商贸中心街。[3]

(二)“公司+农户”的扶贫模式

此扶贫模式主要为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审批、监督相关扶贫项目,企业承贷承还、自主经营,其运行机制涵盖了政府、企业与农户,主要以公司为龙头,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把农业生产的各环节与市场机制有效衔接起来,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这种扶贫模式并存着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政府行为与行政干预,结合了政府的扶贫目标、产业规划与企业的经济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吸引政府、银行、农民参与,在激励企业参与扶贫热情的同时,采用企业自主经营与政府行政干预并存的方式,促使农民进入大市场循环并在市场机制的运作下实现脱贫发展,同时有政府的保护政策,可以低风险进入产业化和市场循环,脱贫致富。而且,在资金的投入上,其主要来源于各种有偿扶贫配套资金,部分资金为企业自筹,由企业承贷承还。此扶贫模式对于提高贫困群体走向市场的能力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晋江就积极引入此种模式的有益经验,通过合同收购、利润返还、制定保护价、提供相关服务、吸纳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方式,建立健全企业辐射带村机制,鼓励扶贫龙头企业与贫困村民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建立生产基地、吸纳村民就业等等,多渠道广覆盖帮助贫困村民增加收入,脱贫致富。这种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已经显示出其优越性。[4]

(三)产业带动的扶贫模式

产业扶贫模式就是以市场牵引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化种养基地和中介组织联络千家万户的“链条式”经济格局,实现种养、服务、加工、经营四个环节的流水服务。产业扶贫要立足于本土资源,重点扶持本土的主导产业,对贫困地区的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要素进行重组,以主导产业带动农业、加工业和服务业三大产业的发展,培养一批有规模的龙头企业,冲破市场经济的束缚,与农村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4]产业扶贫模式在福建地区特别是晋江,适用效果较为明显。晋江现有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213个,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省级11家,泉州市级23家,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优势明显。借助这一优势,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促进城乡产业对接和城乡统筹发展,如安海镇前蔡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通过与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福源公司开展村企结对共建活动,壮大村级财力,带动村民致富,形成了“3 个80%”的创业机制(即该村80%的村民参与企业投资入股、企业80%的员工来自本村及周边村落、该村村民收入80%来自本村企业)。去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4.5亿元,人均纯收入1.1万元,上交税收4000多万元,昔日贫困村,一跃成为远近闻名的小康文明村。[3]

(四)智力支持的扶贫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和民营企业的资源,实现人才的有效联动,鼓励扎根于贫困地区的民营企业、能人和专业户,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导贫困人口参与培训和学习技术,在民营企业—能人—贫困人口间形成互有需求、互利互惠的多元投资体系,实现扶贫效应最大化,共同富裕起来。比如,晋江的村(社区)两委班子中,企业家为数不少,一部分两委班子外的企业家通过现代化的经营理念、敏锐的市场意识和艰苦奋斗的精神,率先富裕起来,利用村企合作,带动村民学习技术和进入企业就业,成为贫困地区发展的中坚力量。例如十多年前,东石镇梅塘村人多地少,资金匮乏,以农业生产为主,无支柱产业,村人均收入低于晋江平均水平。福建天守机构总裁蔡天守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后,个人出资80多万元帮助村民修道路、砌水沟、建校舍、造绿化,在他的带领下,该村先后筹资2439万元建设资金分三期进行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共拆除旧房128座,2.2万平方米,盘活可建设用地2.8万平方米,新建房屋103座,9.06万平方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初步展现了新农村风貌,被列为泉州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去年,蔡天守又带领该村党员、村民代表、老人会理事会成员共57人前往江浙沪一带新农村建设典型村参观学习,提出“远学江苏华西村,近学同安马塘村”的工作思路,成立梅塘村集体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整合集体土地资源,集中财力建设加油站、标准化厂房、职工公寓、农贸市场、游泳馆等一批集体企业,实现年产值2亿多元。[3]

(五)人力资源本土化的扶贫模式

政府部门广泛征求企业和乡村的意见,尊重企业家的意见,争取把企业安排在企业所在地的村、企业家的家乡村、企业家愿意帮扶的村和能给企业和农民带来互利双赢的村。这样企业可以通过与当地天然的血缘、人缘关系纽带,建立扶贫合作结对关系。而且,政府要通过积极引导、制定政策,鼓励企业、公司把产品订货单、上游产品下达给有条件的加工厂或家庭作坊加工,或围绕区域核心产业,聘用本地劳动力进工厂、做代销,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既解决了企业用工难问题,有利农民开辟增加收入途径,又可以减少本地劳动力外流,促进人力资源本土化。如,“伞都”东石镇、“鞋都”陈埭镇、陶瓷重镇磁灶镇、内衣名镇深沪镇等,家家户户从事关联产业。又如,蜡笔小新食品公司购置多部车辆,往返于周边社区,定时接送180名40~50岁的女性村民上下班,从事食品包装,在用工制度上采取松散型管理,适应企业用工需求和就业方式的变化,促进附近村民通过临时性的灵活方式实现就业,使农村女性既可照顾家庭也可获取劳务报酬。去年以来,全市培训农村劳动力9100人,新增转移就业8200人,农民工资性收入已占85%以上。

(六)能人示范的扶贫模式

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的文化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许多人都通过自主发展,办厂建企业,成为村里致富的带头人。这些能人通过自己的努力,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积累了丰厚的产业和丰富的经验。他们不仅自己富起来,而且还带动村里的人富起来,起了先锋模范作用。这些办民营企业的能人,来自于草根阶层,对农民的发展有深刻的辐射带动作用,他们不仅可以为村民提供就业机会,比如吸收农民进厂当工人,而且也在观念和意识上对村民加以渗透,使村民意识到文化和观念的滞后性对长远发展的危害,自觉地在观念和生活方式上模仿和接近他们,建立起自力更生的自主脱贫意识,而不是单纯地依靠政府“等靠要”,积极投入到市场经营中来,学习市场经营的机制和模式,总结经验,形成自身特色的行为模式。而且,中国乡村贫困的一个根源在于中国人的生育观,以及“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传统思想,使得农村长期以来超生严重,挤占了子女受教育、多元发展的空间,造成了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低,卫生健康状况差,思想意识和观念陈旧,超生现象严重,人口质量下降等问题,陷入“贫困恶性循环”。因此,能人的示范效应还为村民愚昧落后的生育观提供了正面的影响,使村民真正意识到人口对贫困的拖累,树立起“少生优生快富”的思想观念。可以说,草根民营企业家自主发展的示范效应,不仅影响着贫困群体的市场意识、经营观念,还深刻地纠正了他们的生活方式,是全方位多角度的渗透和长远稳固的影响。

四、民营企业:市场扶贫的创新载体和未来导向

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政府承担着双重责任:建设新农村和解决农村贫困问题。这两个问题矛盾并统一着。市场扶贫作为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路径之一,有效整合了市场的资源,为农村扶贫引入新的机制,以其特有的优势发挥着重要作用。民营企业成为市场扶贫中当仁不让的创新载体,对其进行合理引导,把市场的资源和市场扶贫的优越性相衔接,探索更新更高效的扶贫模式,当为应时之举。

(一)联手高校科研力量,通过深入调研全面了解贫困人口

由于统计方法和计算口径的差异,政府各涉贫职能部门目前掌握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字不一,至今未形成一个普遍认可的全国性数据。如,国家统计局2005年农村贫困监测结果显示,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共计6432万,其中绝对贫困人口2365万;国家扶贫办基本认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但系统内汇总的工作对象却有上亿人;根据国家民政部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2007年1月,全国农村社会救济人数为2716.5万,其中农村低保人数1610.1万,农村特困救济人数612万,农村五保供养人数494.4万。[5]可见,确认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目,获得最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全面掌握扶贫对象的基本特征,迫在眉睫。因此,我们在实际操作中要先进行客观全面的田野调查,联手高校、科研单位、政府相关部门的力量,深入调查,摸清底细,掌握贫困人口的数量、地区分布和结构特征,以及了解未成年、孤寡、病残、老龄贫困人口的状况,并对绝对贫困人口建档,实行动态跟踪,注重探讨贫困人口陷入绝对贫困和脱贫后又返贫的主客观原因,有效甄别因病、因残、因学致贫人口。同时,要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状况,确定贫困线的量化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动态调整,以此界定绝对贫困人口和工作对象,杜绝个别地区为套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而使扶贫出现“虚高”的不良倾向。为选择最佳的方式整村推进扶贫,还必须对贫困村的村情重点了解,及时评价已取得的扶贫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了解贫困人口对市场扶贫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二)整合推优,摸索和创新操作化的扶贫模式

民营企业已有的扶贫模式在实践中已体现出其可行性和优越性,但也有客观局限和地区差异,应该灵活运用,有效创新运行方式:第一,要择优适行。不同地区有相异的本土特点,对于扶贫模式不能照章全收,盲目运用,应该将扶贫模式本土化,结合当地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整合创新,达到资源效应最优。第二,要综合扶贫。一个地区往往有多种特征,甚至同一个地区的不同村户间也有不同特征,况且民营企业在不同地区发展的水平不一致,扶贫能力不尽相同,我们不能简单地在一个地区实行单一的扶贫模式,应该根据具体实践融合两种或更多的扶贫模式,加以优化组合和创新,实现扶贫效应最优。第三,要变动调整。在扶贫过程中,贫困地区和贫困户也在不断改变自己生存的状态,对此,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他们,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建立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根据不断发展的实践特征对扶贫模式进行相应的调整,达到“扶真贫,真扶贫”的目标,以此有效合理引导民营企业的扶贫方式。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营企业参与市场扶贫的良好氛围

政府要对积极参与市场扶贫做出突出成绩的民营企业在政治上给予肯定、精神上给予鼓励、政策上给予引导、经济上给予支持、社会上给予宣传,树立正面典型,鼓励民营企业与村建立结对共建关系,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参与扶贫开发光荣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政策、法律和社会环境;新闻媒体及各种舆论工具,要为参与市场扶贫的民营企业大造声势,跟踪报道,及时推广典型做法与经验,提高和扩大企业的知名度,电视台、报纸开辟专栏,介绍基层动态,推介典型经验,及时跟踪报道村企结对共建工作成效;扶贫办要在民营企业中开展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教育,并结合本土实际,多层面召开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激发工商企业致富思源、回报家乡的热情,营造社会大扶贫的格局。

(四)借鉴国外第三次分配的经验,确立企业在反贫中的主体地位

国内外扶贫经验力证了这样一个事实,反贫困既是建设国家道德、价值体系的客观需要,又是国家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保障。第三次分配作为第二次分配的有益补充,可以弥补政府调控的不足,有助于缓解贫困、缩小两极分化,还可以增进民族团结,弘扬社会良好风尚,提升国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发挥好第三次分配的反贫作用,关键是明确捐赠主体。国际的成功经验说明了,要发挥好第三次分配,就要拓宽捐赠主体,实现捐赠主体多元化,把公司、企业、富人、普通民众等都纳入捐赠主体范围。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应该是民间捐赠的主体。在传统社会里,企业的社会责任更多地体现为经济贡献。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曾说过,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是增加利润,创造社会财富。随后的几年内,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和政府积极引导下,企业逐渐地认识到,对社区和社会作出贡献是其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对此,引导企业参与第三次分配,就要把企业创造财富的动力和对社会和社区应尽的社会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企业战略性捐赠,即将企业经济发展目标与公益责任相衔接,以此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扩大企业的社会影响。

在发达国家,民间慈善机构,比如社区基金会、联合劝募组织、慈善或福利机构,在动员企业参与捐赠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他们往往通过专业投资与管理人员、职业募款人员,对企业进行劝募,并进行资金运营,为社会进行高效的第三次分配。而目前由于长期的捐赠文化和制度的缺位,中国的自愿捐赠还没形成自觉的意识和行动,第三次分配的功能式微,民间慈善组织的公信度很低,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功用。[6]因此,我们应该适当设立扶贫机构和基金会,拓宽企业捐赠的渠道和捐赠的方式,并联合各方力量,积极采取行动和一系列配套措施。比如,举行调研专题研讨会、新闻发布会,让企业了解和关注贫困人口;以报代刊,扩大“滴水缘”的受众和社会影响力;与报纸电视合作,开办扶贫专栏与专题节目,宣传扶贫典型企业,以此激发企业捐赠扶贫的热情,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捐赠市场和捐赠文化。同时,还要通过简化捐赠程序、税收减免政策、拓宽捐赠渠道、监督劝募机构等方式,引导企业参与捐赠扶贫并提高民间慈善机构的社会公信度。

(五)完善多元化工作体系,构建开放式的市场扶贫新格局

最大限度地调动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的积极性,促使其关注和支持扶贫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扶贫资源,构建多元化的可持续扶贫机制,是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创新之举。民营企业在扶贫开发中,日益显示出其活力和优势,引导和动员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是一个必然选择。对此,要坚持“政府主导、广泛参与”的原则,完善创新市场扶贫多元化工作体系,构建服务贫困群体的市场扶贫新格局,推动扶贫开发工作向纵深发展。第一,转变工作思路,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市场扶贫开发的工作体系。为进一步做好引导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应把握以下三点:一是搭建工作平台。各级扶贫部门都应设立“老区建设基金会”或“贫困地区促进会”等民间扶贫组织,建立网络操作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牵线搭桥,提供参与扶贫工作平台,并对民营企业投入的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加以监督。二是积极争取外援。以媒体作为宣传的平台,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需求向社会广泛宣传,激发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积极性,使他们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以此回报社会。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向社会宣传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困境,重点向民营企业和经济成功人士,尤其是家乡的经济成功人士发出呼吁或倡仪书,动员他们回报社会,建设家乡。四是建立参与公示制。对参与扶贫工作的民营企业及其带头人,通过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公示和建立公示碑,提高其社会影响和知名度,形成社会帮扶、人人参与的和谐氛围。第二,丰富参与方式,完善民营企业参与扶贫的多元化体系。动员和激发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热情,方法形式多样。一是构筑“村企合作”的共同致富的平台。将企业发展与贫困地区的资源统筹安排,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民营企业到重点村开发荒山荒坡,使企业的资金、技术、市场等优势与贫困户的土地、劳动力等资源结合起来,优势互补,形成利益共同体,带动当地贫困户脱贫。二是积极组织民营企业无偿援助贫困地区。根据国家的号召,统筹城乡发展,以城市支持农村,开展“以工促农,工业反哺农业”的模式,积极动员安排企业参与重点村的定点帮扶工作,为加快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六)改变政府一元化救济模式,实现政府扶贫、社会扶贫与市场扶贫的有效互动

传统对贫困地区的救助,主要局限于政府一元化的救济式扶贫模式,这样的扶贫模式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政府在压力下很难面面俱到地兼顾各贫困地区的特殊地情,扶贫工作成效不够显著,已经进入了一个平台期,扶贫方式发展的空间不大。因此,要建立兼顾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可持续发展的多元化乡村扶贫模式。一方面,促使扶贫方式更多地向市场扶贫转化,引入市场机制开展扶贫项目,并对扶贫项目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积极扶持NGO 组织扶贫,因为这种组织的成员绝大部分来自于基层和民间,其结构决定了其具有天生的“草根性”,他们与政府官员无论在思维、心志还是行为风格上都有很大的差异。非政府组织有着贴近民众的优势,在乡村社会中开展工作,可以平等、互动的并且以参与者为中心的工作方式,与村民迅速建立起相互信赖的关系,得到村民的认可。[7]在此,非政府组织可以开展专业技术服务,加快农村经济产业化进程,通过各种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更新村民的思想观念,形成进取的主流意识,促进村民利益表达机制的形成,打破贫困所固有的恶性循环,从量和质方面改变贫困人口的生活状态。可见,政府扶贫、社会扶贫与市场扶贫的有效互动,可以弥补单一扶贫模式的缺陷,发挥各自的灵活性、多样性、创新性优势,提高扶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部门要实现职能的转变,创造更多机遇促进市场扶贫和社会扶贫的发展,更深刻地融入到扶贫中来,探讨符合客观规律的实践形式,使三种扶贫模式发挥各自所长、优势互补,同时也可以互相监督、增加透明度,改善彼此的合作关系,促进扶贫工作的发展。

[1]官翃.“后扶贫开发”时期农村贫困问题分析[J].湘潮:下半月,2008(6):32-33.

[2]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全省民营企业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论坛在新乡举行[EB/OL].(2009-12-10).http://www.hngcc.org/news/News_View.jsp?NewsID=27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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