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玉 戴翠莲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2010年4月,财政部与五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这一系列《指引》和2008年6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构成了我国最新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这一举措,体现了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进行信息披露的必要性,该体系的实施把两者推向了法定高度。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深化,民营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取得了重要的一席之地,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但不容忽视的是民营企业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质量不高,存在着诸如披露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的内容;内容比较分散,缺少可比性;自愿披露的意识不高,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这使我们不得不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民营企业中各政策的实施效果及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状态如何,公司治理结构中哪些因素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及影响程度如何。公司治理结构中哪些因素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及影响程度如何,本文通过2009-2011年于沪市直接上市的民营企业的年报披露的数据加以分析这些问题,解释影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并提出了完善上市民营其公司治理的对策,以提高其内部控制系信息披露质量。
股权集中度是衡量一个企业股权集中程度的指标,股权集中度越高,第一大股东在公司的说话权就越大,为了隐藏自己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意图,大股东往往会粉饰报表,制造虚假信息,控制董事会甚至管理层和监事会,在缺乏外部监管的情况下,大股东为了自己利益,就会对公司的内部信息进行隐瞒,致使对外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存在虚假性。我国民营上市企业的独特性使其股权相对集中,“一股独大”的现象比较严重,不利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因此,提出假设一:
H1:股权集中度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负相关
一般而言,董事会规模不宜过大。董事会规模过大会导致信息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传递,影响董事会成员的协调及沟通,进而影响公司的运行。其次,偏大的规模会引起“搭便车”或舞弊现象,从而对董事会的创新及效率产生不良影响,甚至会出现机能障碍的负面影响,使对外披露的信息缺乏真实性。我国上市民营企业特别是家族式管理的企业董事会独立性较差,由家族中的人担任的现象较多,董事会成为了大股东的形象代言人,不利于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因此,提出假设二:
H2:董事会规模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负相关
独立董事身份独立,能顾全大局,为了维护自己的声望,会从公司利益出发,实施有效的监督,预防公司的大股东为所欲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一定程度上抑制高管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内部治理机制能得到更好的实施,公司也会更倾向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同时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预防公司的不实披露。基于上市民营企业董事会不“董事”,一部分成员被大股东操纵的现象存在,独立董事越独立,就越能缓解这种状况。因此提出假设三:
H3:董事会独立性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履行其职责的一种方式,会议次数可以反映董事的勤勉。因此,董事会会议次数可以提高董事会的效率,次数越多,说明其职责履行越充分,其行为越有效,一定程度上能促进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在上市民营企业中,由于董事会的成员代表的是多方的利益,召开会议可以协调不同股东的利益,对部分代表大股东利益的行为能产生一定抑制作用。因此提出假设四:
H4:董事会会议次数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
高管人员作为执行者,在内部控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上市民营企业中的企业主与高管人员同样存在着目标和信息上的冲突,为了防止其为了自身的利益违背道德进行逆向选择,适当的激励是促进其履行受托责任的途径之一,年薪越高,越能激励高管人员,能够将公司的利益与高管的利益有效的结合起来,利益趋同能够对高管人员的道德风险起到防范作用,使其更好的履行责任,对内部控制更加重视,有利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提高。从而提出假设五:
H5:高管年薪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
公司规模越大,往往会受到更多社会的关注和监督,社会公众对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要求也会越高。民企规模越大,对政治成本就越敏感,信息披露的成本较低,才能避免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降低由信息披露带来的不利于竞争的影响,进而选择加大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因此提出假设六:
H6:公司规模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
(一)样本选择 基于研究的需要,本文从2009-2011沪市上市的919个民营企业中选取了直接上市的423个公司,然后剔除了65个ST、*ST公司样本,3个金融企业样本;共选取了355家上市民营公司作为研究样本,研究具有代表性。
(二)检验模型 为了研究公司内部治理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响,本文建立了以下多元回归模型:
其中β0为常数项,βi为相应变量的回归系数,i=1、2、3……,ε 为残差变量,X1、X2…X5为解释变量,X6为控制变量。
(三)因变量的定义 本文基于年报运用内容分析法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指标进行了度量,得到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指数(Internal Control Disclosure Index,简称ICDI),其指标设计的具体内容见表1:
表1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指标设计与权重赋值表
(四)自变量的定义(见表2)
表2 变量定义表
1、描述性统计分析 通过表3可知,我国沪市直接上市的民营企业2009至2011年度:ICIDI指数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2,均值为1.388,标准差为0.3186,说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水平差别比较大,信息披露水平不高;股权集中度相对较高,最大达到79.77%,平均31.59%,说明“一股独大”现象存在;独立董事的比例达到了证监会1/3的要求,平均为36.31%。
表3 描述统计量
2、相关性分析 本文通过Pearson双尾检验来检验各个变量间的相关性,以避免因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影响回归结果。由表4可知,各自变量间的相关系数绝对值最高为0.373,小于0.5,因此不会存在明显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各变量间微弱的相关性不会对实证结果产生影响,不需特别去关注。
表4 各变量间的Pearson双尾检验
3、多元回归分析 从表5可知,多元回归模型的复相关系数为0.351,这说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与这些变量间有比较大的关系;回归方程的判定系数R方为0.123,即多元回归方程的拟合度是0.123,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表5 回归模型总体参数表
表6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F检验表,从表可知,F值是8.120,F值得显著性水平是0.000,即在1%的水平上很显著,这表明了本文的多元线性回归方程通过了F检验,此回归模型具有统计学的意义。
表6 回归方程的方差分析表
表7 回归方程的方差分析表
由表7可知实证结果为:(1)股权集中度的显著性概率(Sig)为0.344,系数为-0.049,与本文的假设一致,但是因为Sig值过大,在0.01、0.05的水平上不显著,假设一没有通过实证检验。原因可能是民营上市企业产权制度比较清晰,不像国企那样存在所以者缺位现象,第一大股东一般就是企业的创始人,对公司有着浓厚的感情,他会把所有的精力投入的公司中,从公司的利润中获得利益。一定程度上第一大股东不但不会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反而可能对公司投入更多关注。大股东持有比较高的股份,能够提高他们完善公司治理的积极性。股权集中度带来的积极影响与其存在的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公司利益的消极影响可以产生一部分抵消,使其作用不大。
(2)董事会规模的显著性概率(Sig)为0.007,并且和本文的假设一致,且Sig值<0.01,因此董事会规模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在1%的水平上显著相关,假设二得到验证。我国民营企业很大一部分是家族企业,内部控制人现象比较严重,董事会独立性较差,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人数上所占比例较高,董事会只是其实现利益的一种工具,导致董事会不“董事”,这会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因此,与假设相符。
(3)董事会独立性的显著性概率(Sig)为0.167,在0.01、0.05的水平上不显著,且与预期假设不一致,因此假设三没有通过实证检验。我国的上市民营公司在引进独立董事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设立独立董事可能仅仅只是遵照证监会的要求,还有可能某些独立董事仅仅只是挂名,根本没有履行其监督职能。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存在着独立董事不独立的问题,因此其发挥的监督作用有限,有时甚至作出违背道德的事,从而降低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
(4)董事会会议次数的显著性概率(Sig)为0.166,且和本文假设一致,但是Sig值在0.01、0.05的水平上不显著,假设四没有通过实证检验。原因可能是上市民营企业的控股股东一般为自然人,内部人控制与家族企业结合在一起的现象存在,导致公司的决策和运作以某个关键人为中心,能够轻易地操纵公司的董事会,使其只是徒有形式的“橡皮图章”,董事会的不独立导致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也起不到其相应的结果。
(5)高管年薪的显著性概率(Sig)为0.000<0.01,且和假设一致,因此其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相关,假设五得到验证。高管薪酬作为一种激励性报酬契约,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代理成本,并能很好的把管理者利益和股东的利益结合起来,调动高管人员做事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效率,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因而有利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因此,与假设相符。
(6)公司规模的显著性概率(Sig)为0.043<0.05,且和本文假设一致,因此其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相关,假设六得到实证检验。规模越大,承担的社会责任就越多,受到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关注就越多,就越有动机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同时,规模越大,需要的外部资金就越多,为了降低代理成本,就会披露更多的内部控制信息。因此,与假设相符。
本文针对在沪市直接上市的民营企业,运用2009-2011年间355个样本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实证分析了公司治理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研究发现:董事会规模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高管年薪、公司规模与其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而股权集中度、董事会独立性、董事会会议次数虽然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相关,但是不显著。本文就从实证结果出发,结合股东特征、董事会结构和管理层的权责制衡关系提出一些改善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进而加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的建议。
第一,从实证分析结果我们可以发现,一定的股权集中是必须的,在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中能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而过度集中会使大股东侵占小股东的利益。因此,要结合民营企业自身的特点,保持多个大股东股权集中,建立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首先,应该鼓励上市民营企业定向增发股票引进机构投资者或者上下游企业、实施股权配送制、对核心人员转赠股本等筹资方法,使其参股,逐步稀释家族企业或创业群体的持股数量,使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股份能相互制衡,逐渐减少家族成员在前几大股东中占的人数。其次,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另外可以实现产权多元化,从内部体制上解决实际控制人的问题。
第二,在董事会结构中,实证结果显示董事会规模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董事会会议次数与董事会独立性与其没有显著的关系,这主要是与其缺乏独立性有关,因此,应该建立合理的董事会结构。首先,应该增加民营企业董事会成员的来源,吸收机构投资者及职工董事,不能只局限于股东董事,应该增加非股东董事,确保董事会真正发挥其作用。其次,要加强董事会问责制。应制定董事会问责制度,确保制度能有效实行,定期对董事会的责任执行情况展开考评,如果发现问题就立马采取相应的措施。第三,完善独立董事的任聘机制和激励制度,聘用独立董事时,应该由股东大会来进行,实施控股股东回避制,限制家庭成员的任职。
第三,实证结果显示,高管薪酬有利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因此,应该加强上市民营企业对管理者和经营者实施的激励措施,扩大其正面影响。对管理层实施激励政策时,可以采用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办法。另外,实施股权激励机制,鼓励没有采取股权激励措施的民营上市公司推广这个机制,提高经理层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将公司的利益和经理层的利益有效结合起来,给予经理人员高风险报酬以换取他们的尽心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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