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商国懋 王文颖
(作者单位为北京华邈中药工程技术开发中心)
草乌临床常用于祛风除湿,温经止痛,为大毒中药。明代李时珍曰:“处处有之、根苗花实并与川乌头相同,但此系野生,又无酿造之法,其根外黑内白,皱而枯燥为异尔,然毒则甚焉。”又曰:“草乌头、射罔,乃至毒之药。非若川乌头、附子人所栽种,加以酿制,杀其毒性之比。自非风顽急疾,不可轻投。”清代《本草从新》:“草乌头,野生,状类川乌,故亦名乌喙。”可见,草乌与川乌自古就有着密切的关联,这两味药甚至被当做同一种植物,只以栽培、野生区分。
草乌为毛茛科植物北乌头的干燥块根。秋季茎叶枯萎时采挖,除去须根和泥沙,干燥。本品呈不规则长圆锥形,略弯曲,长2~7cm,直径0.6~1.8cm。顶端常有残茎和少数不定根残基,有的顶端一侧有一枯萎的芽,一侧有一圆形或扁圆形不定根残基。表面灰褐色或黑棕褐色,皱缩,有纵皱纹、点状须根痕及数个瘤状侧根。质硬,断面灰白色或暗灰色,有裂隙,形成层环纹多角形或类圆形,髓部较大或中空。气微,味辛辣、麻舌。
草乌性味辛、苦,热;有大毒。归心、肝、肾、脾经。功能与主治:祛风除湿,温经止痛。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心腹冷痛,寒疝作痛及麻醉止痛。须炮制后方可入药使用。生品内服宜慎;孕妇禁用;不宜与半夏、瓜蒌、瓜蒌子、瓜蒌皮、天花粉、川贝母、浙贝母、平贝母、伊贝母、湖北贝母、白蔹、白及同用。在云南省,广有煮食之习惯,煮食技巧高深,甚是危险,每年均有中毒身亡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中介绍的炮制方法:取草乌,大小个分开,用水浸泡至内无干心,取出,加水煮至取大个切开内无白心、口尝微有麻舌感时,取出,晾至六成干后切薄片,干燥。本品呈不规则圆形或近三角形的片。表面黑褐色,有灰白色多角形形成层环和点状维管束,并有空隙,周边皱缩或弯曲。质脆,气微,味微辛辣,稍有麻舌感。
《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8年版的炮制方法:取原药材,除去杂质,大小分开,浸泡10~12天,每日换水2次,轻轻搅拌,泡至口尝无麻辣味为度,洗净,取出,加甘草银花水用武火煮3~4小时,随时翻动,以内无白心为度,取出,晒至四五成干,切厚片,干燥,筛去碎屑。每100kg草乌,用甘草5kg,金银花2kg。甘草银花水制法为取串碎的甘草5kg、金银花2kg,加水适量,煎煮两次,第一次2小时、第二次1小时,合并煎液,滤过,取滤液(约50L)。本品为不规则圆形或近三角形的厚片。表面黑褐色,有灰白色多角形形成层环及点状维管束,并有空隙,周边皱缩或弯曲。质脆。气微,味微辛辣,稍有麻舌感。
草乌在市场中常出现混淆品,最常见的为川乌,因川乌与草乌都来源于毛茛科,一个是植物乌头,一个是植物北乌头,可谓是来源相似、药材及饮片性状相似、功能与主治相似,就连成分也相同,只是成分的高低不同。
▲草乌原药材
▲草乌植物
川乌为毛茛科植物乌头的干燥母根。6月下旬至8月上旬采挖,除去子根、须根及泥沙,晒干。呈不规则圆锥形,稍弯曲,顶端常有残茎,中部多向一侧膨大,长2~7.5cm,直径1.2~2.5cm。表面棕褐色或灰棕色,皱缩,有小瘤状侧根及子根脱离后的痕迹。质坚实,断面类白色或浅灰黄色,形成层环纹呈多角形。气微,味辛辣、麻舌。制川乌为不规则或长三角形厚片。表面黑褐色或黄褐色,有灰棕色形成层环纹。体轻,质脆,断面有光泽。气微,微有麻舌感。性味辛、苦,热;有毒。归心、肝、肾、脾经。功能与主治:祛风除湿,温经止痛。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心腹冷痛,寒疝作痛,麻醉止痛。孕妇慎用;不宜与贝母类、半夏、白及、白蔹、天花粉、瓜蒌类中药同用。
制川乌含量要求: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苯甲酰乌头原碱(C32H45NO10)、苯甲酰次乌头原碱(C31H43NO9)和苯甲酰新乌头原碱(C31H43NO10)的总量应为0.07%~0.15%。
草乌毒性极强,因品种、采集时间、炮制、煎煮时间等不同,毒性差别很大。北京华邈中药工程技术开发中心从2003年开始生产制草乌,在炮制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加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