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进一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促进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2013年我部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活动。经各省(区、市)申报推荐,确定北京市昌平区等30个县(市、区)为2013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单位,重点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化平台,广泛构建放心农资经营网络,提高放心农资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示范工作的领导
2008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启动实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程。经过多年的试点探索和经验总结,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网络逐步建立,农资市场秩序得到逐步规范。今年,我部继续推动示范单位所在县建立农资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严格农资市场准入管理,推广农资连锁经营,提高优质农资水平,打压假劣农资生存空间,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为示范工作创造条件,确保示范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与目标任务
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示范单位进一步完善示范工作方案。各示范单位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重点和目标任务,细化各项工作措施,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示范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我部将在当地政府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对示范建设工作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三、加强总结和宣传,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要认真总结示范建设工作成果,及时宣传、推广示范工作进展和成效。示范单位全年工作总结请于12月底前报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示范建设工作中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我部将适时对示范工作进行检查,并推广各地成功经验。
联系电话:010-59192678
传 真:010-59193157
邮件地址:nybdjb@agri.gov.cn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