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好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基础信息入库,按照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10号)要求,教育部决定开展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9月27日在北京举办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培训班,部署信息采集有关工作。教师工作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同志对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建设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国教职工动态数据,对于提高教师工作服务水平、支撑教师工作科学决策、规范教师管理、加强教育监管、针对性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按照《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11月15日前实现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基础信息入库。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任展涛同志介绍了国家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整体建设情况,表示信息中心将全力支持并配合教师工作司做好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副主任罗方述同志介绍了正在准备建设的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培训班上,教师工作司有关同志解读了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有关同志讲解了采集模板和采集工具的使用方法。
据介绍,本次信息采集采取属地化原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含教育部和其他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的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审核、上报工作。各地幼儿园教职工基础信息数据不作采集,由教育部统一从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入。
本次采集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相关领导任组长,人事或教师管理、发展规划、教育信息化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合工作组,确定牵头处室和负责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信息采集上报的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工作时间表,把握关键时间节点,采取倒逼机制,特别要充分考虑到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学校的实际情况,及时提供服务。
采集以周报制度监督推进工作进展,自10月8日开始,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周五下午3点前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报送本周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进展情况。对于进展缓慢的单位,及时查找原因,保证工作进度。
实现教职工基本信息入库,全面准确地掌握教职工动态数据,对于提高教师工作服务水平、支撑教师工作科学决策、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是建设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作。此次信息采集涉及全国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师和职工的个体信息,数据量庞大,是一项从无到有的开创性工作。由于此项工作前期基础薄弱,信息入库要求时间紧迫,任务十分艰巨。
通过培训,全国各地教育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对采集模板、技术实施方案等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同时对本次信息采集的重要性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深刻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同时明确了下一阶段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方向,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