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副主任 罗方述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去年9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刘延东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之所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三部委又专门就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进一步进行部署,就是因为这项工作实在太重要了,也太急迫了。目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一些瓶颈问题、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都迫切需要通过教育管理信息化加以解决。加快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好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国学生、教师和学校办学条件的动态数据,对于加强教育监管、辅助教育决策和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教育管理信息化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信息化的三项建设内容之一。
(2)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
(3)教育管理信息化是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高度关注的工作。刘延东同志多次对此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将教育管理信息化作为教育信息化的突出重点,抓紧落实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以提高教育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要力争在2013年实现全部教育机构、学生和教师数据入库”。
(4)教育管理信息化是《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八大发展任务和五项行动计划之一。
(5)教育管理信息化是国家“十二五”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的重要建设内容。
(6)教育管理信息化是教育部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年教育部已三次召开党组会议和部长专题会议研究教育管理信息化相关工作;教育部刚成立的督查办公室发出的第一份《督查督办公报》就是专门督办教育基础数据库和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1)加快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是加强教育监管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随着各项教育改革措施的不断出台,教育经费持续增长,教育监管特别是经费监管工作亟待加强。例如,覆盖全国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生资助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等一系列重大改革项目,都迫切需要以全面、准确、实时的教育数据作为基础,实现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动态监管。
(2)加快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是支持教育科学决策的迫切需要。教育改革发展涉及面广、难度大,越来越需要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撑。建立教育基础数据库,开展数据分析与科学预测,已成为支持教育宏观决策的迫切需求。
(3)加快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是提高教育公共服务能力的迫切需要。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是衡量国家教育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信息化手段面向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和网上办理业务,全面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是当前社会发展阶段的迫切需要。
(4)加快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是推动教育管理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教育管理信息化是实现教育部门和学校管理现代化的基础。教育部门和学校迫切需要通过信息系统对教育管理流程进行再造和优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教育管理现代化。
建设全面覆盖、功能齐全、安全高效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形成覆盖全国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基础数据库,实现系统的全国联网和数据的交换与共享,提升教育监管与服务水平,促进教育管理现代化、决策科学化、服务网络化,全面保障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完成六项建设任务:
在全国实行学生和教师“一人一号”、学校“一校一码”,建立覆盖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生、教师、学校办学条件三大基础数据库,为每一名学生、教师和每一所学校及其资产建立全国唯一电子档案,形成从中央到省、地市、县和学校的布局合理、权责清晰、运行顺畅、集层次化与集中式相结合的国家教育基础数据库,确保数据准确,有据可查。
重点建设覆盖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生、教师、学校资产及办学条件以及教育规划与决策支持、其他业务等五大类共20个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系统全国联网和学生转学、升级、升学等业务的信息化管理。
教育管理门户:建立统一的教育管理门户,集成各类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和信息资源,面向教育系统内部服务。
教育公共信息服务门户:建立统一的教育公共信息服务门户,以教育基础数据库为基础,面向学生、教师、学校、家长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教育技术服务平台:统一建设覆盖中央、省、地市、县和学校的教育技术服务平台,构建快速的全国信息沟通渠道和机制。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时解决相关问题,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在教育部建立中央级数据中心,部署和运行中央级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设集中统一的省级数据中心,建立教育管理云服务平台,省数据中心须首先满足国家信息系统建设的需要。在此基础上,同时为本省自建的其他各类管理信息系统提供运行环境。
建设统一的教育管理数据交换系统。通过该系统完成以下功能:建立中央、省、地市、县和学校基础数据库的数据交换体系,实现从学校到县、地市、省和中央的数据交换与共享;过渡时期内完成国家信息系统和地方、学校已建系统的数据交换;实现与财政、发改、公安、社会保障等其他部门系统的数据交换。
(1)建设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重点建设与信息、数据、技术、教育卡等相关的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与规范。
(2)建设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一规划,建设覆盖物理实体、网络、主机、应用、数据和管理等多层次、整体化的教育管理信息化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3)建设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与运维服务体系。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是一项长期工作,要特别注重系统应用和数据更新,建立国家、省、地市、县和学校纵向一体化的系统建设、应用与技术支持服务体系。
一是依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部门建立系统应用体系,推动系统应用,明确系统应用责任单位和人员,建立起一支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到学校的系统应用队伍,确保每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每一所学校有专门人员进行系统的操作和管理,保障系统的全面应用和数据的及时更新。
二是依托各级教育信息中心或教育信息技术部门建立系统建设、应用、运行维护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满足系统建设与应用需求。建立责任制并将责任落实到人,为教育管理信息化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国家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建设、管理、应用、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十分复杂。在建设过程中要坚持“统筹规划、统一建设、集中运行、分步推进”的原则。
统筹规划:教育部统筹规划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各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两级建设、五级应用”模式,结合实际情况,统筹本省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
统一建设:教育部统一设计和开发主要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国家教育基础数据库,避免系统建设重复,数据分散和不一致。
集中运行:各省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建设省级数据中心,承载国家信息系统在本省的运行;建立统一的教育管理门户,实现数据集成和应用系统集成,避免信息孤岛和应用孤岛。逐步建立本省运维队伍,负责国家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与服务。各地和学校要有专人经过培训负责系统应用。
分步推进:按照国家信息系统的实施进度安排,分步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在此基础上,各省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国家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扩展应用,建设其他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在工作中要重视系统应用与教育管理的融合。
(1)两级建设、五级应用
建立“两级建设、五级应用”体系,实现各类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全面覆盖,确保数据的全面、完整。
两级建设:在中央(教育部)和省两级建设数据中心,分别部署运行中央级和省、地市、县、学校级信息系统。
五级应用:除高等教育以外,均需建设五级应用系统:中央级、省级、地市级、县级和学校级应用系统,分别供中央、省、地市、县、学校使用。高等教育需建设三级应用系统:中央级、省级和学校级应用系统,分别供中央、省、高等学校使用。从而实现各类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范围的覆盖,确保数据的全面和完整。
(2)融合管理工作,关注业务需求
系统开发建设时充分考虑地方和学校的需求,将信息化管理纳入工作流程,实现日常管理的信息化,通过系统建设和应用产生教育基础数据,带动教育基础数据库建设,确保系统的长期应用和数据的及时更新。例如:通过全国学生管理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学生学籍基本业务(注册[招生]、升级、异动、毕业等)的信息化管理,结合学生教育卡的应用,完成学生学籍数据的更新,建立学生基础数据库,实现对全国学生流动的动态监管与跟踪。
(3)实行全国统一编码
对全国学生、教师和教育机构进行统一编码,学籍号、教师编码和教育机构编码全国唯一,终身使用。学籍号和教师编码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公民身份证编码规则为基准,为每人建立一个19位的编号。逐步建立学生教育卡,避免学籍重复,提升数据的准确度,实现对全国学生流动的动态监管。
(4)实行数据一次采集
一是学生学籍档案和教师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等)数据实行一次采集(学生主要在学前教育入园或小学一年级入学时采集,教师在第一次入校工作时采集,系统建设初期情况除外),学生在升级、升学、转学时的学籍档案和教师在教育系统内部调动时的基本信息均采用第一次采集的数据信息,不再重新采集;二是不同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同的指标数据,由其中一个系统采集,其它系统引用(通过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自动实现),不再重复采集,避免出现数据重复、数据不一致的现象。
(5)统一设计、分段建设
对各管理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库进行统一设计、分阶段建设。采用统一技术架构、技术标准和信息标准,确保不同系统之间、不同数据库之间相互兼容和纵向贯通。
(6)实现跨部门数据对接,提高数据准确性和实效性
一是与公安部门的身份认证信息管理系统对接,防止学校编造身份证信息虚假注册学籍;二是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技工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接,防止中职学校重复申报学籍;三是与税务、社保等部门信息系统对接,掌握学生就业情况;四是与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对接,掌握学生出入境情况;五是与国家正在建设的国家人口基础数据库对接,及时掌握学生信息变化情况。
(7)建立数据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数据填报、数据审核人员实名制系统,逐步为每名数据填报人员和数据审核人员发放电子证书,做到数据“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在出现数据造假、数据错误时能够及时明确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保障系统数据的质量和安全。
完成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顶层设计,发布《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为我国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打下良好基础。方案共包括六个章节:
(1)建设意义与发展现状;(2)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3)建设任务;(4)总体架构与技术路线;(5)两级建设与五级应用体系;(6)组织与实施。
(1)2013年7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通知重点讲了六点要求:一是明确建设目标,突出工作重点;二是加强两级建设,推动五级应用;三是强化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四是做好整体设计,完善配套制度;五是健全责任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六是加大推进力度,保证经费投入。
(2)2013年7月31日,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了“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袁贵仁部长和杜占元副部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对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着力建好基础设施。要以国家、省两级数据中心建设为重点,逐步构建全国联网的教育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
二要切实保障数据准确。全国实行学生和教师“一人一号”、学校“一校一码”;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基础数据的动态更新,并纳入日常管理流程;建立数据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保障数据的质量和安全。
三要不断强化应用服务。推动国家信息系统在国家、省、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五级的应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教育经费预算安排以及教育改革措施的出台和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要以平台中的学生、教师、办学条件等基础数据为依据;利用平台推进教育政务公开,开展教育信息查询,实现学生异地转学等事项的网上办理。
四要全面落实保障措施。理顺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把手要亲自负责;加强队伍建设,要建好两支队伍;保障经费投入,建立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
(3)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同协商,落实安排专项经费,重点鼓励支持中西部地区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
(1)2013年4月发布《省级数据中心建设指南》,指导省级数据中心建设。(2)完成全国32个省级单位数据中心建设方案初审。(3)落实省级数据中心将补资金3.5亿元。
教育部目前已启动了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管理、学生资助管理、学生体制健康管理、出国留学生管理、来华留学生管理、教师管理、外籍教师管理、干部人事人才管理、教育机构管理、中小学校舍管理、直属高校基建管理以及学校建设与规划、教育统计、教育统计决策服务、涉外监管等多个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其中部分系统已进入部署实施阶段。
(1)学生基础数据库:①学前幼儿完成采集入库;②中小学生正在采集,入库学生近5000万;③中职学生完成采集入库;④高等教育学生完成入库。
(2)教育机构数据:全国56万个教育机构数据全部入库。
(3)中小学校舍数据库:全部完成采集入库。
(1)推动省级数据中心建设与系统集成。在2013年底初步建成统一的省级数据中心。
(2)推进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与应用。重点推动系统在国家、省、地市、县和学校五级的应用,将系统应用纳入日常工作流程,实现相关业务信息化管理,通过系统应用完成数据更新。在2014年6月前完成开发、部署并投入使用的系统包括:全国学前教育管理系统(二期)、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中职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教育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二期)等。
(3)加快教育基础数据库建设步伐。在2013年底前完成全国学生、教师和机构数据入库,初步建成全国学生、教师、机构数据库。在2014年底前完成全国经费、资产及办学条件数据入库,建成全国办学条件数据库。
(4)推动地方和学校教育管理信息化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系统应用体系和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加强对系统应用队伍和技术支持服务队伍的培训。
(5)研究探索区域教育管理信息化和智慧校园建设工作的思路,逐步推行免费学生卡,推动校园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