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副主任 罗方述
建设覆盖全国学前教育机构、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全国教职工的信息化管理,形成全国各级各类教育的教师和职工基础数据库,实现系统的全国联网和数据共享,为各级政府和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配置管理教师资源、完善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提供信息技术手段和决策支持数据,支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1)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国教师和职工的基本情况、教师资格、教师培训、教师调动等业务进行信息化管理,全面掌握全国教职工的基本情况和教师流动情况。
(2)全国教师和职工基础数据库。为全国每一名教师和职工建立唯一的电子档案。实行教职工 “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图1 系统功能
“两级建设”:指在国家和省两级建设运行环境,物理部署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教师和职工基础数据库。
“五级应用”:指整个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共包括五级应用系统(高校为三级),分别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和学校级系统,由教育部统一开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统一免费使用。其中国家级系统部署在国家级数据中心,省级、地市级、县级和学校级系统部署在省级数据中心。不同级系统之间功能设计上考虑不同的需求重点,越到上级的系统数据管理和数据分析功能越强,对科学管理和宏观决策的支持能力越大;越到地方和学校级的系统业务管理功能越强,对日常管理工作的支撑能力越大。
图2 系统体系架构
根据国家的需要,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分两个阶段进行建设。
第一阶段(2012.8-2013.11):通过“数据采集系统+EXCEL采集模板”采集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建立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数据库。
第二阶段(2013.12-2014.10):开发建设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系统全国联网和教职工数据的共享与动态更新,形成完整的全国教职工数据库。
(1)第一阶段主要工作
1)需求调研;
2)制定教职工基础信息指标体系;
3)开发Excel采集模板;
4)开发部署网络版数据采集系统(部署在教育部国家一级数据中心);
5)采集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形成全国教师基础信息数据库。
(2)第二阶段主要工作
1)进一步进行需求调研;
2)完善教职工管理信息指标体系;
3)开发部署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在国家和省两级数据中心部署);
4)扩充教职工数据信息,建立完整的教职工基础数据库;
5)开展系统应用,实现对全国教职工的信息化管理,及时完成数据动态更新。
(1)完成系统立项(2012.8);
(2)完成系统建设方案编制和评审(2013.4);
(3)完成招投标标书编制(2013.9);
(4)完成教职工基础信息指标体系的制定(2013.9);
(5)完成 Excel采集模板开发(2013.9);
(6)完成在江苏、河北两省的数据采集试点(2013.9);
(7)完成网络版数据采集系统开发,并在国家级数据中心部署(2013.9)。
(1)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2)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指标体系
包括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教职工、中小学校教职工、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和高等学校教职工等五个基础信息指标体系。
(3)数据采集系统(网络版)
主要实现如下功能:
1)模板下载。供省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载Excel采集模板,以便分发给辖区内的各个学校。Excel模板已预置了学校名称和学校标识码。
2)数据导入。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该系统导入填报在Excel模板中的数据,实现教师信息入库。系统支持批量导入和单个文件导入。
3)数据审核与上报。省、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系统逐级审核入库后的教职工数据,保障数据质量。
(4)Excel采集模板
供学校和地方录入数据使用。教职工本人填写完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统一录入到本校的Excel采集模板中,模板提供校验功能供学校自行校验。已建系统的地方和学校可将现有系统的教职工基础信息直接导入到Excel采集模板中。
(1)高等学校数据采集流程
图3 高等学校数据采集流程
(2)其他学校数据采集流程
图4 其他学校数据采集流程
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对各省的技术培训;省级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对所属地市、县和高等学校的技术培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其他学校进行技术培训。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将对地方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可为省级培训提供技术人员现场服务。
采取分级服务的方式。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将组织专门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团队,支持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的采集的技术工作。各省、地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技术团队支持辖区内的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提供技术答疑,并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馈数据采集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