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汪泽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江西 南昌 330006)
王朝世系,是一个朝代历史的纲领。它象人的脊柱一样,支撑一代历史的血肉。由于年代的久远,《史记·殷本纪》记载下来的商代世系在有了地下发掘出来的甲骨文资料的印证,才有了徵信的价值。现在,经过几代学者的努力,作出缜密严谨的修订,拨开重重迷雾,还其历史真面目。是不是还有一些遗留问题需要继续探究呢?下面,就管见所及,说几点意见。
《殷本纪》在成汤立国之前有言:
契卒,子昭明立;昭明卒,子相土立;相土卒,子昌若立;昌若卒,子曹圉立;曹圉卒,子冥立;冥卒,子振立。振卒,子微立;微卒,子报丁立;报丁卒,子报乙立;报乙卒,子报丙立。报丙卒,子主壬立;主壬卒,子主癸立;主癸卒,子天乙立,是为成汤。
这整段文字,可以将其分为三个节点。从契至振,称为上段;从微至报丙,称为中段,或称为 “报”字系列;主壬、主癸,称为下段,或曰“主”字系列。天乙为立国之君,正式开启了商代历史。
夏商周断代工程,商代的任务主要是确定从成汤至纣王 (帝辛)各个朝代的接续问题,尽量创造条件确定各王执政的年代。至于先公的历史还难以提上议事日程。特别是我们所指的上段,属于什么性质,至今还没有一个说法。如何解读这段历史,似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提供了一把观察的钥匙。他说:
只要一个国家又小又弱,它就想不到要去写历史。人们耕种土地,为了生存同邻居争斗,试图从他们那夺得领土和财富。这是英雄们的时代,不是历史家的时代。接着出现了另一个时代,思考的时代。人们感到自己是富裕和强大的,现在他们感到有必要知道他们来自何处,又是怎样发展起来了。历史最初开始时是对现在作出不断记录,接着回顾过去,并且搜集传统和传奇,解释在风格和习惯中幸存下来的古代痕迹,这样就创造了过去的历史。这种早年历史不可避免地会是当前信仰和愿望的表达,而不是过去的一幅真实图画;因为许多事情从民族记忆中被漏掉了,另一些事被歪曲了,其他一些过去的情况为了适应现时的思想被错误地解释了,此外,人们写历史的动机不是客观的求知欲望,而是想影响他们的同时代人,想鼓动和激励他们,或者想在他们面前放一面镜子。①
这段话,对解读商代立国以前的历史,的确太有针对性了。有了殷墟甲骨文的出土,我们确切地知道盘庚迁殷之后,殷人在 “对现在作出不断记录”,在书写自己的历史。与此同时,他们也在 “创造”过去的历史。这种历史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属于 “英雄们的时代”,象荷马史诗和格萨尔王传那样,我们称之为神话的时代,殷代先公上段属这种性质。另一部分是通过 “回忆过去”,“搜集传统和传奇”,“解释在风格和习惯中幸存下来的古代痕迹”,有本民族筚路蓝缕,开拓进取的历史影子,但 “被漏掉”、 “被歪曲”、 “被错误地解释”的东西太多了,只是按他们 “当前信仰和愿望”塑造出来,作为顶礼膜拜的对象,起到 “在他们的面前放一面镜子”的作用。按弗洛伊德的说法,这属于 “思考的时代”,我们称之为传说的时代,前面列出的中段和下段属于这种性质。成汤之后,才正式进入 “历史家的时代”。
殷代神话式的七位先公,第一位是契。
契,不见于甲骨文,尤其作为祭祀的先祖,目前尚未发现任何痕迹。没有发现,当然并不说明它就不存在。据专家统计,甲骨文个体字数达4500余,而我们认识的据说仅有1500字左右。有些字识读分歧很大,真正有把握隶定的实际上不足一千字。随着识读水平的提高,商代先公的研究也会取得新进展。
契, 《说文》: “大约也。从大从丰从刀。易曰: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约,“束也。”大约一大串书写文字的竹木简捆绑在一起的意思。此说不甚可靠。其实,丰,串简之形;刀,用来加工竹木简,或曰,用来刻写。大,大人,即圣人。这是一个表达文字起源的会意字,意思说契为发明书写文字的圣人。文字的发明,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殷人想象其第一位先祖是发明文字的人,这是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的。
《说文》另有 “偰”字: “高辛氏之子,尧司徒,殷之先。从人,契声。”本来 “契”之 “大”已有 “人”之会意,再添部首,实有叠床架屋之嫌。由于字义的变化,字量的剧增,这种看似不合理的现象,还得以历史的眼光承认它。
简狄生契,为帝喾次妃。喾与契,为父子关系。因为是神话,只是折射人类早期的历史,究竟喾是不是契之父,就不可深究了。
甲骨文没有作为祭祀对象的 “喾”字,也没有 “契”字,却有一个 “夔”字。
从篆文看,夒与夔,唯一的区别是夔有角,夒无角。《说文》:“猴,夒也。”夒,就是猴,或曰母猴,也可称之为 “猱”。猱是形声字,夒是会意字,写法不同,达意一也。
夒,机警,偷人种植的庄稼充饥,见人又逃之夭夭,人离开它又会再来。这样循环往复,弄得庄稼守望人精疲力竭,故视其为 “贪兽”。
夔,为耗神之兽。这既指其不择手段,耗尽精神,干扰人的生活;也可指人为防范其作恶而耗尽精神。有夒之 “贪”,才有夔之 “魖”。
夒、夔,共同的特征:面 (页)相同,有足(止),有尾 (),而行 “”。,《说文》:“行迟曵。,象人两胫,有所躧也。”躧, “舞履也。”即行走时,足往后曵,跳跃之态也,正符合猴子的习性。
作为祖先崇拜的对象,甲骨文频繁出现一个“夔”字。如:
六牛,其求年于夔,五五,王受祐?
(《合集》)九册28249片)
击,高祖夔祝用,王受祐?(《合集》十册30398片)
壬申,贞:求年于夔?(《合集》十一册33273片)
于丁丑,祝夔史?(《怀特氏等旧藏甲骨文字》,简称 《怀特氏》115册1915页)
以上所引各条,夔作为求年的对象,接受殷王的祭奠,或与河神、岳神并列,或单独祭拜;有的直接标出为高祖,有的称其为 “夔史”。史,《说文》: “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从又 (手)持中,这是后世的观念,不符合字的初始之义。甲骨文史 (),为人手持木杈狩猎的会意,即 “使”之本字。殷代祭祀,无事不有,无处不有,祭司为王准备祭品,主持祭祀仪式,这种治事者又可以称为 “史”。后世以 “史”为记事之官,称夔为史官之祖,与契为发明书写文字的圣人有了内在的联系。
论述至此,加以总结:殷人先公的第一位名契,是从其开启殷代文明,最早使用书契的角度来说的,又可称其为夔史;从其带领先民自建房舍,过上定居生活,甚至形成一定规模的城邑,出现早期文明的另一个标志的角度说,称其为喾;从人类自身的进化,先民自觉意识自己是摆脱动物状态的特殊群体的角度说,称其为夔。契、喾、夔,表述的都是人类文明起源的特征,而殷人作为高祖祭祀的是夔,入史的是契和喾,这就体现了神话的多元性和丰富性,在三者之中去辩证谁对谁错,实在没有必要。
第二位是昭明。
昭,《说文》:“日明也。从日,召声。” “照,明也。从火,昭声。”太阳为人类带来光明,为“昭”;火把在暗夜为人类带来亮光,为 “照”。昭、照,甲骨文是一个字,即 ,为神人头顶大放光辉的会意。
昭明,即照明,光明之神。或也可称其为火神。
甲骨文有大量祭昭明的卜文,有的与亳土、小石同祭 (见 《合集》十册32675片),证明它们地位平等。小石,这里补充一句,为祏祭,往往在祖庙门口竖一石,先祭石,称祏祭,然后才入祖庙祭祖宗。祭昭明有的行尞,即以柴火祭,如:“贞:尞于昭明?”(《合集》五册14617片)有的行豕,照例不在祖庙,没有牌位,《殷本纪》称其为契所生,视为 “祖”,这是将自然神人化的结果。
有学者释 为 “霓”。《说文》:“屈虹。青赤或白色阴气也。从雨,兒声。”据说虹有雌雄,外层色彩较淡者为雌虹,称为 “霓”。甲骨文有 “虹”字,为,象拱桥。 ,作为祭祀对象都是与河、岳、土、上甲等同时出现,如释为 “霓”,有点不伦不类。造成这种误读,大约源于 与 (兒)字形相近,而识者莫辨。霓,读 “兒”声,遂以为近似之形 为 “霓”。
第三位是相土。
“相土”相连,似因为土地被树木覆盖的缘故。奉其为神,当作高祖祭祀,也是企望它有更多的出产,在生产力极端低下的上古,任何发生在地上的灾异,都会威胁先民的生存;出于对土地的敬畏,报答土地的养育之恩,将其想象为第三位先祖,神话也就演变成人话了。
祭土地神的地方又称为 “社”, 《说文》: “地主也。从示土。”
甲骨文有一条:“已亥,卜:上甲率尞?相土豕?昭明豕?河豕?岳豕?祖……”(《合集》十一册34185片)有残缺。相土、昭明、河、岳并列,都是自然神。 “上甲率尞”,意思说,自上甲以下诸先祖一同举行尞祭,相土诸神以豕祭,这种祭的方式不一样,也表明上面所分的上段和中下段属于不同的系列,有自然神与祖先神的区别。占卜都是行事之前,请示先祖,得到答复才付诸行动。祭自然神在郊野,祭祖宗神在宗庙。这里一并卜问,并非都在祖庙祭的意思,而是如何安排祭祀的形式规模才会福祐子孙。
第四位是昌若。
昌,《说文》:“美言也。从日从曰。一曰:日光也。诗曰:东方昌矣。”徐铉辨正说: “日,亦言也。”日,为 “曰”之讹,其说有理。昌,为二“曰”,“曰”之篆文为,绘出口与舌,口要借助舌头的帮助才能说话。二 “曰”相迭,即多张嘴同时说话;嘴巴多,声音就大,场面就热闹,引申为 “昌盛”,“昌若”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
甲骨文描绘的主体是木,而篆文是草,由果木而演化为菜蔬,格局小了;由表现殷盛的主题缩略为理顺,内涵发生了质的变化。这变化的内在依据似乎也与先民的生产生活的方式相关。
最早,采集是人类食物的主要来源;由采集业过渡到种植业,菜蔬又是主要的门类。由此“若”字的字形也由双手采摘树上的果实蜕变为手整理菜蔬, “若”字负载信息递减,也反映 “昌若”神在先民的心目中的地位的下降。在甲骨文中,“若”有作 “顺”意,如:“戊申,卜,彀贞:祀,弗若?戊申,卜,彀贞:若?”(《合集》二册22331片)卜问先祖,举行祭祀,不会顺利?再卜会顺利?这与 《说文》的释义是一致的;不过,卜辞中普遍都是作虚词用,如: “庚寅,卜,永贞:王击,中立,若?十一月。” (《合集》三册7364片)大王击中野兽,当中站立不动,会如何呢?文言虚词 “若何”就是由此生发的。尽管“若”字在甲骨文中使用频率相当高,却尚未发现“昌若”在祭祀的行列中,究其原因,也许正是物质生产方式的变化制约人们意识形态的变化的原理在起作用吧。
第五位是曹圉。
圉,《说文》:“囹圄所以拘罪人。从幸从口。一曰圉垂也。一曰圉人,掌马者。”圉,最早应是圈养牲畜的地方,掌马者称圉人,赶马工具称圉垂,盖源于此;后来将罪犯也象牲口一样关押起来,才有 “囹圄”一词。甲骨文有(牢)字,有(圈羊)字,有(厩)字,有(圂)字,甚至还有(男女共处一室,会意 “家”字),这些字都表示关牲畜的地方有栅栏,不一定有顶篷;而人居住的地方上有屋顶,遮风挡雨的设施更好。从人工建造的角度讲,与 “圉”是相通的。
“曹”、“圉”都是喂养牲畜的设施,以专用设施指称喂养的牲畜本身,并且上升到神的地位,释为司畜牧之神应该是不错的。曹圉和昌若一样,不见于殷王的祀典之中,与畜牧业退出主要食物来源有关系。殷代求年,祈求五谷丰收;耤田仪式年年开春都要举行,说明农耕取代了采集、渔猎业的地位。殷人无所不祀,室 (收藏武器的地方)有祀,灶有祀,圉当然也有祀,然而不能上升到国家层面的大典礼,自然不会列入祀祖的序列之中。为什么 《殷本纪》作了如此的记载呢?用弗洛伊德的理论来解释,这是搜集起来的远古神话,折射出人类相当长时段的生活;在流传过程中,有的情节减少了,有的情节丰富了,见于正式记载的历史,就只有反映人类文明进程的几个神话人物了。
第六位是冥。
冥,作为独体字尚难以查考。在占卜的专用术语中有 “不玄冥” ()一词。从甲骨文的象形看,“玄”为茧丝,“冥”为茧丝的堆集。散乱之茧能理出头绪,抽出丝来,则为 “不玄冥”的初始含义,借来表示卜筮理路清晰,可照此实施。由于卜者约定俗成,成了一个符号,与 “告”、“吉”一样,成了有固定内含的专用术语。
我们说, “冥”的字源与 “丝”有关联,因“蚕”为 , “” (借为 “师”)为 , “丝”为,“玄”为 、 、,属于一系列相似的造形,由此推断 “冥”(、、)也属系列字之一,似无太谬。为什么同一个 “冥”字在解读字源时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我们认为,殷代的甲骨文已属于以象形、会意为主体的相当成熟的文字体系,其源头不只可追溯到商初,甚至可追溯到夏代,只是还没有找到丰富的实物资料来证实罢了。在这悠久的演变过程中,一字出现两种来源,作出两种不同的解释,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第七位先祖是振。
振,《说文》:“举救也。从手,辰声。一曰奋也。”这应该是一个晚出的形声字。我们认为其所指为 “高祖亥”,或称 “王亥”。现在,从一个“亥”字谈起。
通过以上的梳理,我们在理清亥与豕的关系之后,方知甲骨文中的 “高祖亥”、 “王亥”隐含的意义本为男女共处一室而生子,由于男女之“家”与豕之 “家”相通,“亥”又与 “豕”相通,遂泯灭了高祖亥的原始意义,而不知祭祀亥,就是为了求子,为了子孙的繁衍发达。如此说来,亥就是司生育之神, 《说文》的释义虽是以 《易》之阴阳爻交会的理论来解释,终未掩盖 “一人男,一人女”为 “亥”的实质。
褢, 《说文》: “袖也。一曰藏也。从衣,鬼声。”褢,“袖”的异体字,就是藏之意,将未出生的孩子包藏在母腹之中;咳, “小儿笑也。从口,亥声。”古文为 “孩”。 “咳”字混同现代的“咳嗽”的 “咳”,就不可解了。所谓 “从乙”,应指母腹中的一竖’。“亥有二首六身”,也是和 “止戈为武”、 “反正为乏”一样的胡说八道,与字形分析不沾边了。由于 《说文》对 “亥”字的解释混杂而布满了重重迷雾,致使 “王亥”的面目不显,这殷代先公第七位就成了一个谜。
甲骨文中,祭王亥的记载不少。如:
甲辰,卜,彀贞:来辛亥,尞于王亥卅牛?十二月。五。(《合集》五册14733片)
癸已,卜,侑于王亥?(《合集》十一册34240片)
“侑于王亥”的同时,还有昭明、河、伊尹,置于这一序列之中,王亥的身份就昭然若揭了。
于高祖亥求年?(《小屯南地甲骨》2105片)
所有这些人名 “亥”字,均为 “豕”之形: 、、 ,古文亥 ()基本上与其保持一致,唯独有一条:
归结起来, “亥”有四解:一、豕之异形字;二、一男一女共处一室的会意字;三、地下草根盘结之形;四、奋飞之鸟的象形。甲骨文之“亥”,作为人名之字,取 “豕”之形,而捨弃了一男一女居家之字,故而其司生育之神的意义不为人所知;一奋飞之鸟形,为 《殷本纪》记载所沿用,借助 《说文》的释义,弄清楚了 “振”就是 “奋”, “奋”就是王亥; 《古今人表》遵从“亥”为草根盘结之象而记载为 “垓”。无论是垓、振、奋、亥、豕,作为人名,所指皆为王亥、高祖亥,从七神所处的位置看,让其司生育之职,振兴殷民族,也是无可怀疑的。
七位先公本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展现出一幅壮丽和谐的宇宙图式。为什么到了 《殷本纪》成了前后相继的世系呢?其中有什么深意?
我们发现,这幅宇宙图式契 (喾、夔)是核心,其他各公犹如众星拱月。日神昭明为先民送来温暖与阳光,有了它,才有四季轮回,才有春播夏长秋收冬藏;它高悬天顶,代表上苍对地上生灵的眷顾。它是万物之父,而土神相土成了万物之母。土地吐物,物能哺育先民,让先民得以生存,在华夏大地上一展雄姿,创造灿烂的文明。物,以昌若和曹圉的勋劳最著,他们在先民生存和发展的前后相续的两个阶段分别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先民的手中工具还甚为简陋时,采集成为主要的食物来源;弓箭、长矛等锐利的武器制造出来之时,狩猎渔牧的营养加速了人类大脑的发达,手足变得更灵活,人类文明的进程也得以加快。果木神昌若、畜牧神曹圉永远值得子孙后代礼拜,遴选为第四、五位祖先神,也是理所当然的。尽管殷人当时已进入农耕时代,耤田年年都要举行,有卜辞记载:
庚辰,贞:日侑,其告于父丁,用九牛在耦?(《合集》十一册33698片)
九头牛同时在田里耕作,甚至王还要亲自扶犁,众官员也不会旁观。这是举行耤田仪式的盛况,其规模别的祭祀仪式都难以相比,这也是因为生存和发展是永恒的主题。在民族的记忆中,对采集和狩猎神异常重视,抬举到祖先神的地位来祭祀,也是与这个主题密切相关的。月神冥,它也和日神一样,不可能缺席先民的生活。太阳落山,月亮升起,白天和黑夜,他们轮流值守,这就是生活,这就是和谐的宇宙。
最后一位自然神是振奋,或称王亥,表达先民对生息繁衍的期盼。在人类尚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养育下一代成为十分严峻的问题的时候,他们就祈求有一位神能护祐自身的延续。所以,司生育之神王亥也不能缺位。而司生育之神正好对接殷人始祖契,构成一个完整的链条,绑在历史的车轮上永远向前向前!天地、日月、动植物、人类自身,还有河、岳,九神共治,描绘出一幅包罗万象的宇宙图式,映现殷人的宇宙观念。这就是我们对这一段远古历史的解读!
从微开始,殷人的历史进入思考的时代。殷民族在与夏民族的争斗中得到发展壮大,已经有信心 “回顾过去”,“搜集传统和传奇”,为自己的先人排出一个谱系。这就是所谓 “报”字系列和“主”字系列。
“微”是甲骨文中的哪一位先公?这个问题杨树达先生已经解决。②《国语·鲁语》: “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将 “上甲”与 “微”联系起来,明言其能循先祖契的遗业,发扬光大,故商人报其德,而配享祭祀。上甲为 “微”,于史有徵。
上甲,是甲骨文有明确记载的先祖。由于董作宾、王国维等先生对断裂甲片的缀合,现在能够看到几版完整记载殷先公先王继承顺序的甲片。如:
上甲,殷代有明确记载的先祖。□,表示他的位置在祖庙的正中央;“报”字系列在其下面层级一字排开,图示如下:
殷人的祖庙,最早应是依山而建,所谓神龛,就是凿在崖壁上的洞窟。③上甲是人文意义上的始祖,居上而偏大,所以以全框 (□)表示,一横就表示在上。第二级,又是报乙、报丙居中分列上甲的两边,报丁又靠近报乙,形成一座宝塔式结构。“报”字系列有三位,各人占的位置缩小到一半,故以半框 ()表示。商代的王都曾八迁,每一次迁徙,祖庙都跟着搬迁,而神龛格局形成之后,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自盘庚迁殷,有了稳定的王都,祖庙建起来之后,各代可能有修补,基本规模不会改变。周灭殷,政权丧失,祖庙也会跟着颓败,但遗迹犹在。周人去采写记录商代先公先王的历史,上甲居首是不会错的,第二级不明从中间读向两边的规矩,自右读向左,就成了 《殷本纪》的次序。 ,读音为 “报”,故史书记录为 “报”,与 “报”的释义没有任何关系。
前引卜辞, “示”字系列有示壬、示癸,而《殷本纪》记载为主壬、主癸。“示”之甲骨文为 、、 、 、,与(宗)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象祖宗牌位 (或称木主)立在宗庙 ()里; ,未绘出立放处所,只绘了牌位。牌位立在宗庙,供子孙后代顶礼膜拜,又延伸出一个 “祀”字。甲骨文祀,最初为人磬折祝恭之形 (),后来再加部首 “”,成。在祖庙有牌位,在埋葬地也有标志,最初只插块木牌,后来以石为之,这就是石碑。石碑也是仿 “”之形建造,横木演化为碑额。 ,是基本字形,有的字形还有增饰部分,也许是对牌位作的艺术加工。 《说文》作了另一种解释:“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三,垂日月星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古文为,篆文为 。从造字本源说,这种说法靠不住。示壬、示癸之 “示”,与称祖壬,祖癸之 “祖”,其义一也。
《殷本纪》又怎么将示壬、示癸误成主壬、主癸了?主,《说文》:“灯中火主也。从 ,象形;从, 亦声。”篆文为 ,下象灯座,上面燃着亮光,即 “烛”字,甲骨文有多种字形:、 、 、 ,卜辞如:“庚辰,贞:其陟高祖上甲,兹。王烛兹?”(《小屯南》2384片)大王攀登上高祖上甲的神位,在此燃起烛光,祷告?还有:“贞:隻,弗其底烛?”(《合集》三册2340片)捕捉鸟雀时,不要网底下燃起烛光?因为有烛照,不利捕雀。烛,本为日常生活中的用具;在祭祀中都要燃烛,大约为先祖照亮道路,让其从阴间来到祭祀现场。烛、灯,为形声字,而其会意字则为 “主”字。无论是灯、是烛、是主,表达的意思都与祭祀活动相关。殷代祭祀文化特别发达,甲骨文行祭之字特别多,在相似的字形之间容易造成混淆。后世将“示”识为 “主”,称主壬、主癸,就没有什么可奇怪了。
作为商代历史的分水岭,由思考的时代进入历史家的时代,由创造本民族过去的历史转变为正确地书写本民族的历史,大乙 (又称成汤),是个关键人物。大乙,又称天乙,大人头顶着天,至高无上,功勋至伟,进一步,称 “天乙”,这是很好理解的。大乙建立的朝代称 “商”,其本人又称 “成汤”,这是怎么回事呢?
《殷本纪》说: “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封于商,赐姓子氏。”契本来就是神话人物, “封于商”,自然也是神话。神话也有人事做引子,殷人的祖先最早聚居在商地,却可以找到根据。
《合集》十册32035片:
于滳,王逆以羌?
《小屯南》930片:
大乙名汤,《说文》:“热水也。”土郞切。《说文》切音是徐铉根据 《唐韵》加上去的。《诗经·氓》:“淇水汤汤,渐车帷裳。”“汤”字,《毛诗正义》根据陆德明 《毛诗音义》注音 “伤”。这也是唐人的音读。由此证明,“汤”有两读:一、tāng,热水之意;二、shāng,浩浩汤汤之 “汤”。后一音读,与 “商”完全相同。这就提示我们,商代之称,以发祥地为名;大乙名汤,实应名 “商”,“汤”只是通假字。正因为 “汤”只是后人对大乙的称谓,所以,甲骨文中有 “商”而无 “汤”。
《诗经·商颂》我们都是当作商代史诗来读的。 《玄鸟》: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商”指契,“武汤”指大乙,明显区别为两代之祖;《长发》:“濬哲维商,长发其祥。” “帝命不违,至于汤齐。汤降不迟,圣敬日跻。” “商”、 “汤”的指称与 《玄鸟》完全相同。这样的史诗,方之甲骨文,也只能视为商的后人 “为了适应现时的思想”而 “创造了过去的历史”。有了甲骨文的出土,再根据这些史诗讲述商代历史,就难以让人置信了。
殷人称大乙,不为 “商”,也不为 “汤”,而是 “唐”。如:
贞:御自唐、大甲、大丁、祖乙,百羌?百圈羊?三告。三。(《合集》一册300片)
乙卯,卜,何贞:侑升于唐,亡跎?十二月。(《合集》九册27150片)
前一条,大甲为大乙嫡长孙,唐指大乙,为大宗之祀的第一位,不言自明。后一条,卜问为唐升岁而举行祭祀,会不会有意外之事发生。唐仍指大乙,也无疑问。
唐,《说文》徐铉根据 《唐韵》注为 “徒郎”切;汤,为 “土郎”切,两字发音基本相同。后世将 “唐”改 “汤”,也许是为了与 “唐虞”相区别;而 “商”、 “汤”要加以区别,又是因为以“契”指 “商”,神话挤兑了历史的缘故。通过我们的辨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大乙、商、汤、唐,此为一人也,如要加以区别,大乙是庙号,商是以发迹地称,唐是殷人所称,汤是后人所称。由于 “商”要指称一个朝代,“商汤”连用,遂以为商与汤没有关系;又由于唐之称号不为后人所知,遂以为大乙本名汤。检点这笔历史旧帐,不得不感叹:商代的历史的确难写啊!
注释:
①《弗洛伊德论美文选》,知识出版社,1987年版,第58页。
② 《杨树达文集·积微居甲文说》,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