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方杜
(华东理工大学 社会学系,上海 200237;复旦大学 社会学系,上海 200433)
住房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重要的社会问题。它是人们获得安全感和归属感的重要载体,也是身份地位、阶层分化的重要象征。在计划体制下,住房主要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住房分化仅存在多数的普通群众和少数的“再分配精英”之间。①Szelnyi,Ivan.Social Inequalities in State Socialist Redistributive Economie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parative Sociology.1978(19).Urban Inequalities Under State Socialis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3.在市场体制下,住房则是一种商品,住房分化扩散到了拥有不同政治资本、人力资本的普通民众之间。②Logan,John R.&David Moloch.Urban Fortunes:Political Economy of Place.C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7.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住房市场化的快速推进,城市家庭的住房分化持续扩大,这不仅影响着民众的安居乐业,也引发了贫困与空间分异、不平等与阶层分化、区隔与群体冲突等社会问题,制约着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本文在CGSS2006的数据基础上,展开对市场转型过程中城市家庭住房分化的系统分析,既能拓展和深化已有研究,又能为解读当下中国社会分化提供一种新的解释路径,具有显著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城镇实行的是完全福利化的住房政策,具有“低工资、低租金加补贴、实物配给制”①成思危:《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目标模式与实施难点》,民主与建设出版社1999年版,第104页。等特征。住房由国家和单位统一投资建设与分配,居民的住房质量与单位类型、单位行政级别密切相关。②Walder,Andrew G.Communist Neo-Traditionalism:Work and Authority in Chinese Industry.C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6.Property Rights and Stratification in Socialist Redistributive Economies.American Sociology Review.1992(57).Bian,Yanjie.Work and Inequality in Urban China.NY:Stat 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4.在单位内部,工龄越长、专业技能越高、管理职位越高的职工则越可能获得面积更大、质量更好的住房资源。③Logan,John R.&Fuqin Bian.Housing Inequality in Urban China in the 1990s:Market and Nonmarket Mechanism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1999(23).Zhou,Xueguang&Suhomlinova O.Redistribution Under State Socialism:A USSR and PRC Comparison.Research in Social Stratification and Mobility,2001(18).这种福利化的住房政策在满足当时城镇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的同时,也存在住房分化显著、住房消费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等现实问题。加之城镇人口的不断增长,其住房质量不仅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人均居住面积反而从1949年的4.5平方米下降到1978年的3.6平方米。④李斌:《分化的住房政策:一项对住房改革的评估性研究》,社科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住房改革势在必行。1980年代初开始,国家先后通过成本价售房、“三三制”(国家、单位和个人各负担三分之一)补贴售房、“提租补贴”等多种形式推进住房制度改革。1998年,国家正式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全面推进住房市场化改革,并同时加大以经适房、廉租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力度,着力构建政府保障和市场并重的住房供应体制。⑤倪鹏飞:《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1-201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313页。这有效改善了城镇家庭的住房状况,使得居民住房质量、住房成套率、配套设置等均得到显著提高。但住房政策的市场化转型也不可避免地加剧了城镇家庭的住房分化与住房不平等⑥Bian,Yanjie,John Logan,Hanlong Lu,Yunkang Pan&Ying Guan.Work Units and Housing Reform in Two Chinese Cities.Danwei:The Chinese Workunit in Historical and Comparative Perspective.Xiaobu Lu&Elizabeth Perry.New York:M.E.Sharpe,1997.Logan, John R.& Fuqin Bian.Housing Inequality in Urban China in the 1990s:Marketand Nonmarket Mechanism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1999(23).李斌:《中国住房改革制度的分割性》,《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2期;刘欣:《中国城市的住房不平等》,载《复旦社会学论坛》(第一辑),三联书店2005年版;边燕杰、刘勇利:《社会分层、住房产权与居住质量》,《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3期;胡蓉:《市场化转型下的住房不平等》,《社会》2012年第1期。,从而形成了“三阶五级式”的城市住房分层⑦刘祖云、毛小平:《中国城市住房分层:基于2010年广州千户问卷调查》,《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2期。,或六类差异显著的“住房地位群体”⑧李强:《转型时期城市“住房地位群体”》,《江苏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
对此,市场转型论和权力维续论分别给出了不同的解释。受吉拉斯⑨Djilas, M.The New Class:An Analysis of the Communist System of Power.New York:Praeger,1957.和撒列尼⑩Szelnyi,Ivan.Social Inequalities in State Socialist Redistributive Economie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parative Sociology,1978(19).的理论影响,以倪志伟⑪为代表的市场转型论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转型将改变原有的资源配置方式,使得“再分配者”利益受损而“直接生产者”回报上升。市场体制将降低政治权力的经济回报而提高市场资本、人力资本的效益。①Cao, Yang& VictorNee.Comment: Controversiesand Evidence in the Market Transition Debate.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2000(105).也就是说,住房市场化改革对我国计划体制下业已存在的城市住房分化具有平等化效应。住房资源的占有与获取将更多决定于个人的家庭结构、市场竞争能力、经济支付能力与融资能力②王宁、张杨波:《住房获得与融资方式》,《广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孙立平:《高房价与当代中国社会结构》,《新远见》2007年第9期。,而非其所依附的再分配权力和组织资源。居民可以依据住房需求、选择偏好和住房承受能力选择相应住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高教育程度、良好职业和高收入的群体将会获得较好的住房③刘精明、李路路:《阶层化:居住空间、生活方式、社会交往与阶层认同》,《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3期。,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将凭借其优越的人力资本在新的资源分配格局中占据优势地位。④李喜梅:《从社会分层看住房差异》,《社会》2003年第7期。
与之相反,权力维续论则认为,中国的渐进式市场化改革,使得再分配机制和市场机制共存,二者在镶嵌于地方社会网络中的社会文化作用下联结一起,共同影响资源配置的过程与结果。在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双重变革中,政治资本的作用仍然维持和延续着,最大受益者不是前面所说的直接生产者,而是官僚体系中的干部群体和管理精英。⑤陈志柔:《市场过渡或权力转换:中国大陆城市居民的财富分配与地区差异》,载刘兆佳:《市场、阶级与政治:变迁中的华人社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亚太研究所2000年版。他们所掌握的公共权力(由再分配权力和寻租权力构成)显著影响着市场转型中的住房不平等。比较而言,专业精英在市场体制中获取住房资源的同时,管理精英在再分配体制和市场体制中得到更多利益满足。规模庞大的“夹心层”群体却处于市场机制和国家保障的“双重排斥”地位,他们的住房条件并未得到有效改善,乃至与“蜗居”、“群租”、“蚁族”等词汇密切相联。可以说,住房体制改革延续并再生产了改革前基于权力和身份的住房分层秩序,也建构了一种新的基于财产的住房分层秩序。⑥李强、王美琴:《住房体制改革与基于财产的社会分层秩序之建立》,《学术界》2009年第4期。
上述分析说明,对当前中国城市家庭住房分化的研究既要关注微观的教育程度、经济收入、专业技术等人力资本、经济资本因素的影响,也要注重宏观的住房政策、单位类型等结构性、制度性因素的作用。应当把城市住房分化放在中国的市场化转型及其嵌入的制度背景⑦倪鹏飞:《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1-201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313页。中加以解读。而且,已有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对住房分化的地区差异关注不足。这种地区差异既是计划体制下再分配制度塑造的产物,也是市场转型以来不均衡发展战略及市场化水平差异的反映,应在具体分析中加入对不同区域住房分化的比较研究。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三个研究假设:
假设1:市场优势命题。市场转型在提高城镇家庭住房质量的同时,扩大了其住房分化的程度。
1a:收入越高的家庭在住房产权、住房价值、住房面积、住房结构等方面越有优势;
1b:教育程度越高的家庭在住房产权、住房价值、住房面积、住房结构等方面越有优势;
1c:技能职称越高的家庭在住房产权、住房价值、住房面积、住房结构等方面越有优势;
假设2:权力延续命题。在市场转型中,再分配权力仍然保持对住房资源的获得优势。
2a:党员家庭在住房产权、住房价值、住房面积、住房结构等方面具有优势;
2b:管理位置越高的家庭在住房产权、住房价值、住房面积、住房结构等方面越有优势;
2c: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庭在住房产权、住房价值、住房面积、住房结构等方面具有优势;
假设3:地区差异命题。在市场转型中,城市家庭住房的地区差异显著。
3a:落户行政级别越高的家庭,其住房价值越大,在住房产权、住房面积、住房结构等方面不具有优势;
3b: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家庭住房价值越大,在住房产权、住房面积、住房结构等方面不具有优势。
(一)数据
本文采用的数据源于中国人民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2006年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城市卷部分。为了便于统计分析的需要,这里所说的城市家庭限定为居住在城市区域内生活用房里、户口状况为非农(包括蓝印户口和城镇户口)、且填答问卷为户主本人的居民家庭。户口状况为农业户口、或填答问卷者非户主本人的则不包括在本文样本中。经过这一筛选后,符合条件的城市家庭样本为2050,其中城镇户口为1907,占93%,蓝印户口为143,占7%。
(二)因变量
本文主要关注的是城市家庭的住房分化,即城市家庭因住房产权、住房面积、住房价值、住房结构(室、厅)等方面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化状况。
住房产权。这是一个类别变量,根据CGSS2006问卷中D16题“您现在住房的产权和租赁情况”整理而来,将被访者住房状况整体划分为“有产权”(包括“自有私房”和“已购房”)和“无产权”(包括剩余的“租住”、“集体宿舍”、“借住”等)两类(有产权=1,无产权=0)。如表1所示,其中有产权的比率为77.76%,无产权的比率为22.24%。这一指标在上世纪90年代初住房市场化改革初期是24%,2000年为72%①边燕杰、刘勇利:《社会分层、住房产权与居住质量》,《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3期。,表明市场化转型显著提高了城市家庭的住房私有化程度。
住房面积。这是一个连续变量,源于问卷中D18题“您家现住房的建筑面积为多少平方米”。虽然问卷中还有对“使用面积”的追问,但一般而言,用“建筑面积”来测量住房面积更为科学,因为它既包含了“使用面积”,也包含了用作公共用途的“其他面积”。用“建筑面积”除以家庭人口数,则得到了人均建筑面积。表1显示,全国城市家庭住房面积为74.89平方米,人均24.96平方米。比较而言,1980年全国城市人均建筑面积为7.2平方米,1998年是18.7平方米,这一数字在2006年则达到27.1平方米②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8年》,统计出版社2009年版。。据相关资料显示:2011年,全国家庭平均住房面积为116.4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36.0平方米。③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2》,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这都表明城市家庭住房面积在市场化进程中得到显著改善。
住房价值。连续变量,源于问卷中D19题“您现住房的市场估价大约是多少”?虽然D21题也问到“其他各处住房价值”,但由于前面在计算住房面积时因缺少相应数据而未考虑其他各处住房面积,故这里计算住房价值时也只针对现住房而言。表1显示城市家庭的住房价值均值为150018.54,其标准差为183968.92,这说明他们之间住房价值差异非常大。这一方面源于他们之间住房面积的不同,另一方面也是地区之间巨大的房价差异造成的。
住房结构。主要包括住房中室的数量以及是否有厅,由D18题相关问题整理而得。由表1可知室、厅的拥有量分别为2.17和0.94,二者的标准差为1.03和0.59,说明城市家庭在室、厅上差异较小,其中室的差异要稍微大于厅的差异。
(三)自变量
本文的自变量包括个人特征变量、市场机制变量、权力机制变量和地区变量。其中,个人特征变量包括家庭户主的年龄(连续变量)、年龄平方(连续变量)、婚姻状况(结过婚=1,包括已婚、离婚和丧偶,从未结过婚=0,即未婚)。鉴于户主在家庭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如下家庭变量也用户主特征表示:教育程度、技术职称、政治面貌、管理位置、单位类型和落户行政级别。具体而言,市场机制变量包括家庭总收入(连续变量)、教育程度(为5分定序变量,转化为4个虚拟变量,以“小学及以下”为参照组)、技术职称(为3分定序变量,转化为2个虚拟变量,以“无技术职称”为参照组)。权力机制变量包括政治面貌(党员=1,非党员=0)、管理职位(为4分定序变量,转化为3个虚拟变量,以“不担任管理职务”为参照组)、单位类型(为5分定序变量,转化为4个虚拟变量,以“个体经营”为参照组)。地区变量包括落户行政级别(为5分定序变量,转化为4个虚拟变量,以“乡镇”为参照组)、所在区域(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化程度的高低①陈福平:《强市场中的“弱参与”:一个公民社会的考察路径》,《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3期。划分成4分定序变量,转化为3个虚拟变量,以“中西部非省会城镇”为参照组)。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详见表1。
表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N=2050)
1.住房产权
表2是对住房产权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的结果。统计结果显示,个人特征变量(年龄、年龄平方、婚姻状况)并不显著。从市场机制看,家庭收入、教育程度对住房产权的作用非常显著。家庭收入增加一个单位,住房产权拥有率提高61.4%,获得全部产权住房的比例更是提高83.4%,这说明在市场机制下,家庭经济资本在获得住房产权上的极端重要性。随着教育程度的上升,其住房产权(无论是部分产权还是全部产权)拥有率却呈下降趋势,尤其是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其住房产权拥有率分别只有参照组(小学及以下)的37.6%和39.6%。一方面,因为累计82%的样本为大专以下学历,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者的比例仅为10.8%和7.33%,从而使得统计结果呈现出教育程度和产权拥有率之间的负相关。实际上,相关研究已经证明教育作为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本,它和产权之间具有高度正相关性②边燕杰、刘勇利:《社会分层、住房产权与居住质量》,《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3期;李志刚:《中国大都市新移民的住房模式与影响机制》,《地理学报》2012年第2期。。另一方面,在当前社会,年龄相对较小者拥有的教育程度较高,其流动性也较强。在控制年龄变量后,发现教育程度和住房产权是显著正相关的。技术职称的提升也有助于家庭住房产权的获得。
从权力机制看,党员家庭的住房产权比率与非党员家庭相比并不显著。这表明作为一种政治资本的党员身份,其回报并未随着市场机制的发展而有太多延续,这和其他学者的研究结果是类似的。③陆铭、李爽:《社会资本、非正式制度与经济发展》,《管理世界》2008年第9期。同时,管理精英家庭在住房产权上具有优
势,从班组长或工段长、基层管理者到中层以上管理职位,其家庭住房产权的获取比率与无管理职位家庭相比分别提高了18.6%、58.8%和66.1%。从单位类型来看,企业、事业单位家庭的住房产权比率为个体经营者家庭的1.4倍,他们中自有私房(继承与自建)的比例与已购房(全部产权)的相比分别高51%和32%。这可能是因为企业、事业单位处于体制内,能通过再分配权力获取更多住房资源。
表2 住房产权的Logistic回归模型
表3 住房价值、住房面积和住房结构的回归模型
区域和产权拥有率之间显著相关。落户行政级别越高的家庭,其购房(全部产权)的比例越低,直辖市家庭的仅为参照组的12.9%。与中西部非省会城镇家庭相比,经济越发达的东部城市、省会城市和大城市家庭的住房产权拥有率整体较低,尤其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等一线城市的家庭,其产权比相较于参照组而言最低(10.3%),且更多家庭拥有的是部分产权房而非全部产权房。这表明市场化水平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城市家庭住房产权的获得难度。
2.住房面积、住房价值与住房结构
表3左边的两个因变量是对数转化后的住房价值与住房面积,右边是对住房面积中室、厅的具体分析。在这里,个人特征变量并不显著。家庭总收入每增加一个单位,住房价值、住房面积和室的数量分别增加0.441、0.13和0.1个单位,拥有厅的比率则增加2.455倍。而且,相对住房价值而言,住房面积与室的数量受到家庭教育程度的影响更大。与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相比,教育程度越高的家庭在住房面积和室的数量上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优势。其原因可能和表2中的解释类似,即年龄和教育程度、住房、流动性等之间存在紧密相关性。从技术职称上看,中低级技术职称家庭的住房面积比无技术职称家庭降低了0.013个单位,高级技术职称家庭的住房面积则增长了0.023个单位,表明他们之间的住房面积差距不大。这使得相应的住房价值差距微小。厅的拥有比率则随技术职称的上升而增加。可能的解释在于拥有中高级技术职称者更多聚集在住房资源相对紧张的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所以他们在住房面积、价值、室、厅等方面与处于中小城市的无技术职称者相比优势并不明显。
在权力因素方面,具有管理职位的家庭拥有住房面积、价值优势。与参照组相比,单位基层管理或中层以上管理者家庭的住房面积分别增加0.028和0.007个单位,其住房价值则相应增加0.111和0.053个单位,室的数量也有一定提升。而且,企业单位的家庭在住房面积和价值上均处于劣势,分别比参照组降低了0.008和0.043个单位,其拥有厅的比率也比参照组降低了26.6%。党政机关家庭的住房面积则比参照组增加0.061个单位,其在住房价值、室、厅上也有相应的增加。这表明管理精英家庭仍然在住房资源获取上占有一定优势,他们可能通过权力机制享受到更多的住房资源,或通过嵌入市场机制的运作来维持原有的优势地位。
从地区变量看,落户行政级别与所在区域的影响都非常显著。与乡镇相比,当落户级别分别从县级市、地级市、省会城市到直辖市时,家庭住房价值相应增加 0.16、0.193、0.262和0.231个单位,家庭住房面积分别减少0.022、0.087、0.099和0.141个单位,室的数量则降低 0.004、0.032、0.051和0.086个单位,厅的拥有比率也只是为参照组的32%。从所在区域看也可以得到类似的结论。与中西部非省会城镇相比,东部沿海非省会城镇、省会城市、一线城市家庭的住房价值增加0.247、0.259和0.702个单位,住房面积相应减少0.038和0.108个单位,室的数量、厅的拥有率也呈现出不同程度的下降。这说明随着市场化发展和人口聚集效应,省会城市和一线城市的住房资源比较稀缺,在家庭居住面积下降、住房结构不均衡的同时,其住房价值却在一路攀升。
在我国社会转型与住房政策市场化变革的宏阔背景下,城市家庭的住房分化与住房不平等正在持续扩大。本文根据CGSS2006调查数据,从市场机制、权力机制和地区因素等变量出发对我国城市家庭在住房产权、住房面积、住房价值和住房结构(室、厅)方面的分化展开具体分析。研究发现:(1)市场化发展有效提升了城市家庭的住房水平,但也使得具有不同经济资本、人力资本的家庭之间存在明显的住房分化。经济收入高的家庭在住房产权、住房面积、住房价值和住房结构上均有显著优势,这完全支持了研究假设1a。教育程度越高的家庭在住房面积和室的数量上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优势,虽然其中有年龄因素的影响,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假设1b不成立。技术职称的提升有助于家庭住房产权的获得,其在住房面积、价值、室、厅等方面的优势并不明显,这也部分支持了假设1c。(2)在市场转型中,管理精英在住房资源的占有上仍然具有优势地位。党员家庭在住房上均不具有优势地位,这推翻了假设2a。管理职位越高的家庭住房产权、面积、价值、结构等总体上越有优势,支持了假设2b;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家庭在住房各方面具有优势,企业家庭则与他们差异显著,这支持了研究假设2c。(3)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住房分化越显著。落户行政级别越高的家庭,其住房价值越大,住房面积、室的数量、厅的拥有率越低,住房产权不显著,这部分支持了假设3a。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家庭住房价值越高,其在住房产权、面积、结构等方面则不具有优势,这完全支持了研究假设3b。
总之,在我国的渐进式改革中,市场体制的发展不是完全自主的,它嵌入于具有“连续性”影响的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中,从而形成了再分配与市场共存的混合经济形态以及双重分层体系。①胡蓉:《市场化转型下的住房不平等》,《社会》2012年第1期。在此背景下,城市家庭住房分化无疑也是市场机制和再分配权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市场化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制度壁垒,改变了机会结构与资源配置体系,使得具有丰富经济资本、人力资本的家庭在住房资源获取上具有更多回报。同时,既存的权力结构与利益格局极大制约了市场化的发展,使得管理精英而非政治精英在“路径依赖”中延续了计划体制下的住房优势地位,这加剧了城市家庭的住房分化与社会不平等。尤其是与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家庭相比,企业普通员工家庭在住房产权、面积、价值、结构等多方面均呈现劣势,他们在市场化改革中处于“相对剥夺”地位。而且,市场化发达的大城市、一线城市家庭的住房困境也更为突出。这无疑需要国家在推进住房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加大保障房体系的建设、配置、管理力度,满足城市家庭的住房需求。同时,采取更有针对性的社会政策,增加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统筹国家、社会与个人的力量,提升他们的住房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