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葛剑平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自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第一次明确提出“素质教育”,近三十年来,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变革一直都没有停止过。素质教育的目的是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即文化素养、道德修养、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综合能力。但是我们在三十年的改革实践中,更多地强调了文化素质,并没有很好地实现青年一代综合素质均衡、协调、同步发展。当下青少年在成长中所暴露出的身体素质差、对主流价值观念的模糊、思想匮乏、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都深刻地表明:在素质教育上我们是“偏科”的。
在近三十年的教育改革和实践中,我们重视培养学习能力,忽视了德育和创新教育,急功近利的价值观和政绩观成为素质教育的枷锁和羁绊,使得推进素质教育困难重重。我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直接原因,高考的指挥棒导致整个素质教育推进举步维艰。考试本来是教育评价的手段,现在却成了教育的目标。近期,民盟北京市委召开素质教育主题座谈会,在会上许多教师反映,高考改革不与课程改革同步进行,试题难度超出课程标准要求,选拔少数精英的高考形式,难以适应多样化人才培养的需要。为了应试,学生不得不进行大量强化的应试训练、参加各种校外补习班,使学生课业负担越来越重,严重阻碍了素质教育的推进。据调查,海淀、朝阳等区县的多家补习班在北京减负令实施后,咨询量都比往年同期增加了两成左右,呈现校内减负、校外加负加压的情况。65%的家长担心减负后造成孩子成绩下滑。
二是间接原因,人才评价机制和学校评价机制亟待改进。从就业形势和社会用人制度看,一方面,学历、名校往往被作为用人单位衡量个人基本素质和能力最重要的指标,“唯学历”、“重名校”,使应试教育的现象进一步加剧;另一方面,高等学校的等级化、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社会认可度低及终身教育体系不完善,又加剧了高考一次性结构竞争。从学校的评价机制来讲,目前各类考试,包括艺术考级、外语考级、奥数等都围绕着选拔性的需要,致使整个基础教育都严重存在应试化的倾向。以考试结果作为学校、班级、学生排名的状况十分普遍,分数成为区分好学生(好教师)、差学生(差教师)的主要甚至唯一尺度。急功近利的教育质量观、成才观和政绩观,也使地方政府、社会、家长对学校的评价聚焦在升学率上。以升学率作为主要评价机制,间接地导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造成升学和择校竞争,“拼爹”现象时有发生。教师流动的“马太效应”,使得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其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制约着素质教育的实施。
推进素质教育,需要顶层设计,要切实改革评价制度,改变学生成才标准的“单一性”,让教学方式、考试升学、就业途径、成长成才的“多元化”适应人的“多样性”和各行各业的“多样性”,即实施“多样方式教育,多把尺子衡量,多种途径成才”。
从社会用人制度改革着手,改变现有的“唯学历论”倾向,加快形成有利于人才多样化发展的社会用人制度。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人才多样化成长的人才评价体系,为各类人才的发展提供开放、规范的制度环境,激发人们对素质发展的内在需求,特别是引导人们将单纯片面的“考分”、“学历”追求变为着重对“素质”的追求,促使社会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转化为教育的引导作用。
以考试为主的评价标准应更趋于合理化。要改革以区分度、难度主导的考试指标体系,适当下降中高考难度,试题及答案要符合相应年龄段青少年的实际思维水平。同时要增加多元化的招生录取方式,不是简单地增加对部分群体的考试次数,如现在的高校自主招生就是增加一次小范围的考试,而是改变现在的过程性评价与上一级学校招生脱节的尴尬局面,使学生的各种实践活动以及项目研究过程材料能在学校和教师的推荐下被上一级学校作为录取依据,使学生在某一领域的发展潜能与不同高等学校及专业所需要的不同类型的储备人才有针对性地对接。
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严禁简单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师生。要改变以升学率的高低作为评价学校的唯一标准,既要评估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效益,更应该评估各级政府对办学认识是否到位,教育投入是否到位,是否尊重教育规律。政府要鼓励学校改进传统教育指导思想和方法,在教学内容、教育方法、评价方式等方面进行大胆地探索和改革。实施学生本位教育,转变以往外在、被动、从属型的学习状态,把学习变成人的主动性、独立性与创造性不断生成、张扬、发展、提升的过程,让学习者真正成为学习活动的主人。
教育资源需要进一步均衡。教育公平首先是解决财政投入的区域差异,建议由省级统筹改为中央直接管理。可以参照公务员的管理方式,建立满一定年限的教授、高级职称人员进行校际间的轮岗或者挂职等方式到薄弱校支教,合理均衡师资人才队伍。
营造良好的素质教育环境和氛围。转变“分数才是硬道理”的理念,给家长树立“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人才观、就业观,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发挥家庭在教育中的特有优势和作用。转变社会培训机构助推应试教育的功利心态。大量教育培训机构为吸引学生肆意加快教学进度,刻意增加难度,通过提前讲、超纲讲等揠苗助长方式提高考试成绩,助长社会及家长不顾教育规律的极功近利思想。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对于社会课外培训机构真正负起监管职责,改变工商部门简单登记注册,要真正地确保教书育人质量。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素质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争取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