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滨 景卫华 蒋本虎
(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江苏 南京 210011)
长江南京段长95 km,上起苏皖交界、下接镇江扬州。年均径流量约10009.7 亿 m3,最大流量 93600 m3/s,最小流量6000 m3/s。水温变化在6.0℃~30.5℃之间。
2007年3月13日,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资〔2007〕文)核准并公布了《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核准名录(第一批)》,南京市共有1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1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位于长江南京段,其中,长江大桥水源地大桥水厂改造为湖河生态用水、大厂水源地雄州二水厂改造为工业用水。长江南京河段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厂供水总规模285万m3/d,供水量约占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总量的90%。基本情况见表1。
2009年1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9〕2号文)对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方案进行了批复,确定了南京市的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对长江南京段水源地作了调整,将长江南京段划分成4个已建水厂的饮用水源地。其中,1个在建水厂的饮用水源地和3个规划水厂的饮用水源地。4个已建水厂的饮用水源地分别为:夹江水源地(包括夹江南、夹江中和夹江北水源地)、燕子矶水源地(即三台洞水源地)、八卦洲上坝水源地(即远古水源地)和江浦浦口水源地(即江浦水源地),位置分布如图1。
表1 长江南京段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本情况表
图1 长江南京段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示意图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对保护区划分如下:一级保护区为取水口上游500 m至下游500 m、向对岸500 m至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 m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 m、下延500 m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准保护区为二级保护区外上溯2000 m、下延1000 m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
《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第十三条规定:本决定实施前,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设施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应当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拆除、关闭或者搬迁。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设施;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已建的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和设施,其污水不能达标排放或者不能截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拆除、关闭或者搬迁。
一是夹江饮用水源地整治建设。2005年起,南京市成立了由副市长任总指挥的长江大胜关城镇供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由区县政府和水利等市政府部门共32个单位组成7个工作组,对长江大胜关13.2 km近岸纵深500 m陆域范围内的133处黄砂堆场、码头、船舶修造厂、加油站等影响和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各类污染源统一关停、拆除和搬迁,同时规定禁止除公务船以外的任何船只进入夹江大胜关航道[1]。在整治结束后建成2000多亩的滨江生态廊道,夹江饮用水源地的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二是燕子矶三台洞饮用水源地建设。2007年起,南京市规划并建设幕燕滨江风光带,由区政府牵头,市水利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沿线104户砂场码头、520户居民、55家工厂企业单位进行了拆迁。2009年底相继建成了5.68 km幕燕滨江公路、70万m2沿线景观绿化、15万m2幕燕湿地公园和3.5 km浆砌石结合生态护坡的水工护岸工程,三台洞水源地建设也取得了初步成效。
表1中的长江南京上元门水源地和浦口水源地未列入2009年省政府批复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主要原因是取水口上下游企业众多、市政排泵站出水口距离较近等。如:上元门水厂取水口上下游有3家大型历史占用企业,企业的设施多、产值大、职工多,同时,市政排涝泵站排水口位于取水口上游200 m处,城北污水处理厂金川河排口位于取水口上游2.3 km处;浦口水源地保护区内有11家企业,上游港口集团公司码头从事焦炭运输。经统筹分析,上述两个水源地已不适宜作饮用水源地。近期《南京市区域供水规划》中,制定了将浦口水厂取水口上移至江浦水源地、城东北地区规划建设龙潭水厂的实施方案。
本次针对长江南京4个县级以上已建水厂饮用水源地现状,采用实地调查法对长江南京段的各水源地进行了逐一勘查,调查的对象为对取水有影响的主要固定建设设施、排污(水)口等。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基本现状如下:一是夹江水源地。在一级保护区内,江宁水厂保护区有2处民房,城南水厂有1个已停用的民营加油站站房,北河口水厂为一家宝船置业公司;在二级保护区内,江宁水厂上游1.4 km和1.8 km里处各有1座排涝泵站,北河口水厂上游0.9 km处有1座排涝站;在准保护区内,江宁水厂上游4 km处有1家油库及油品运输码头,城南水厂下游1.5 km处有一座雨水泵站和2处已停产船厂厂房,北河口水厂上下游各有1座排涝泵站。二是燕子矶水源地。在一级保护区,城北水厂上游有2个风光带雨水涵洞口;二级保护区有2个停用趸船;在准保护区内,其它设施基本不对取水造成影响。三是八卦洲上坝水源地。在一级保护区内有2处民房;二级保护区内上游0.7 km里有一条通江河;准保护区无其它设施。四是江浦浦口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下游有2家砂场和1条通江河;二级保护区下游有1座泵站和1个货运码头;准保护区内的生态养殖场和棉麻公司取水口及码头基本对取水没有影响。
长江南京段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虽然经过了大规模的整治,取得很好的效果,但限于当实的实际情况等原因,饮用水源地的拆移整治还未完全达到《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仍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设施。夹江水源地保护区内上游4.0 m里处燃油贮库和运输码头对夹江饮用水源地是一个巨大的安全隐患,如果油品泄漏,按照多年平均流速1.0 m/s计算,到达江宁水厂取水口的时间约1h 10 min、到达城南水厂取水口时间约1h 15 min,在汛期时间更短,政府及自来水厂采取应急反应和处置措施的时间有限。
从长江南京段饮用水源地现状调查可知,在4个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共有9个排涝或雨水泵站。长江南京段为感潮河段,下游排水口在涨潮时也对取水口有影响。在雨季或汛期泵站排涝时,一些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水随泵站排涝排入江中,个别排口位置距取水口近,污染物扩散到取水口未能完全自净[2]。据有关部门测算,夹江水源地6座泵站COD排放总量约 1360 t/a、NH3—N 排放总量约75 t/a。因此,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不能不考虑排涝泵站排水对取水形成的影响。
据资料统计,南京市区县共有1000多个排污企业和单位,这些企业和单位大部分不直接向长江排污,其污、废水最终通过城市内河进入长江[3]。南京市秦淮新河入江口位于夹江江宁水厂取水口上游4.5 km处,三汊河入江口位于北河口水厂取水口下游4 km处,金川河入江口位于上元门水厂取水口上游2.3 km处,七里河入江口位于江浦水厂取水口4.3 km处。2009年对通江河入江口水质监测结果表明,通江河水质不理想,金川河入江口水质经常为劣Ⅵ类水。通江河水质主要超标因子有NH3—N、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总体来说,国家和省市先后出台了多项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江苏省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和《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在饮用水源地保护立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也为饮用水源地管理提供了依据。但是,饮用水源地管理体制还有不足,在我国实行的是饮用水源地多部门管理的体制,水利、环保、卫生、海事等部门均涉及到饮用水源地的管理,责任不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衔接不够协调。目前,水源地监测仍限于对少数指标的检测,且主要是通过人工取样在试验室进行检测,水利部门在长江南京段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还没有自动化水质监测站利用在线监测系统对水质指标进行实时跟踪监测。
全面开展饮用水源地达标整治建设工作,彻底拆除迁移长江南京段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已建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设施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将夹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油库及码头拆移至南京化工园西坝港区;将江宁取水口上游的两座排涝泵站拆除并建,新建泵站出水口移至准保护区上侧;对北河口水厂上游0.9 km里处的排涝泵站进行拆除,将该区域范围内的排涝站合并至上游绿博园区内的泵站。
饮用水源地的整治参照夹江水源地和燕子矶水源地整治的成功模式,由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联合行动,以人为本,实施适当的搬迁补偿和异地安置,采取分批、分年度方式实施。整治工作完成后,建设饮用水源地界碑、警示标志,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陆域范围进行绿化等景观建设,并在取水口头部设置隔离和防护措施,消除威胁饮用水源地的隐患,提高安全保障。
排涝泵站排水对饮用水源地的影响和通江河流入河污染物数量有所增加是长江南京段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难题,解决这两大难题最好的办法是实施雨污分流建设,从而控制点源污染、治理面源污染。南京市已制定了雨污分流建设计划,将投入200亿元实施建设。根据计划,至2014年底,将敷设约500 km污水干管,完善3000多个住宅小区及企事业单位污水支管,达到主次干管全覆盖、污水不下河,并开展初期雨水处置工作。
实施范围包括:南京市主城区玄武湖流域、金川河(含南十里长沟)流域、内秦淮河流域、北十里长沟流域、河西北部地区和城东地区等6处,总面积约226.85 km2。规划将内秦淮河流域、河西北部地区污水输送至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将玄武湖流域、金川河流域污水输送至城北污水处理厂,将北十里长沟流域污水输送至铁北污水处理厂。对片区雨污分流进行改造,针对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内部雨污水排放现状,实施建筑物排水立管及化粪池后的排污管改造,敷设街巷支管,形成独立的雨水收纳系统与污水排放系统。
近年来,各地多处发生了重要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警醒要建立备用水源地,确保人民的生活供水水源。根据南京市水资源特点,备用水源地建设有三条途径:一是长江南京段上下游水厂之间可作为互备水源地,当下游水厂有污染突发事故,可用上游水厂作为下游的备用水厂;当上游有污染突发事故时,长江自净力强,用下游水厂作为备用水厂。二是将水库湖泊作为备用水源地,南京市共有13座中型水库,总库容31829万m3,现状水质较好,都可作为备用水源地。三是将地下水作为备用水源地,在南京市栖霞摄山地区、六合北部地区、浦口老山地区和高淳河漫滩地都有一定的可供开采地下水资源。备用水源地建设应立即进行取水设施和管网的建设,尽早建成运行,以满足水源地突发事件时的供水水量要求。
应当制定详细的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建立技术人员、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落实重大事件值班、报告和处理制度,组织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的能力,确保居民的生活饮用水。
完善饮用水源地的管理体制[4~5],明确水利、环保、卫生、住建和海事等各部门职责,明确水源工程设施管理、水量调度与水质管理、原水管理和城市供水管理之间的关系。建立各部门之间的水量水质监测信息共享、定期进行会商和联合执法整治行动等饮用水源地管理制度,提高饮用水源地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建立专门的巡查队伍,及时发现和查处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建设与供水无关的项目和设施、向水体排放废水和污水、在滩地和岸坡堆放存储填埋或者向水体倾倒废渣等废弃物及有毒有害物质。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及城市饮用水源地的监控网络[6]。在长江南京段和主要通江河合理位置布设测站,建立长江南京段水源水质在线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研究水源地上游和原水水质变化趋势,提高水源预警能力。加强对水体中未列入《地表水水质标准》GB3838-2002和《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2006中的不明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研究。
长江南京段饮用水源地安全,关系到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针对长江南京段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现状和水源地保护存在问题,要加快落实水源地整治、雨污分流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应急预案,不断强化水源地监管。
[1]丁仲平,景卫华,陈 辉.长江南京段水功能区管理的若干思考.水电能源科学,2009,29(2):124-126
[2]方子云.水资源保护工作手册.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1988.7
[3]周克梅,陈 卫,单国平等.南京长江水源地污染预测及应对措施研究.给水排水,2007,33(8):36-39
[4]马建华.长江流域水资源面临的形势与可持续利用对策.人民长江,2010,41(12):1-6
[5]王方清,吴国平,刘江壁.建立长江流域水功能区纳污红线的几点思考.人民长江,2010,41(15):19-22
[6]刘培斌.北京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研究.中国水利,2007,(10):138-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