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成峰 张影
[摘要]农村建设工程中施工矛盾是影响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问题,也是提升农村发展水平,建设和谐环境的重要一环。本文从提高农民参与度是解决建设农村建设项目中工程质量监管不力、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的重要途径,并对对提高参与度的路径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农村建设工程 施工矛盾农民参与 路径分析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6-0281-01
农村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中,农户参与行为的主要因素,不仅有助于在尊重农民参与意愿和选择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对提高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效率,解决建设项目工程中矛盾问题,是每个农村建设工程施工方应该重点关注的问题。如何制定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中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化解农村建设工程中施工矛盾,使项目产生最大效益,是农村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的职责。理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内外部关系,提高农户参与农村建设工程管理的积极性,对有效减轻国家负担,保证农村建设事业的良性运行和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利用,因地制宜的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创造农民参与建设项目条件
(一)农民参与项目立项条件。
在农村建设项目建设中,政府的部分部门和单位热衷于争项目,争资金,却不注重广泛征求农民意见,考虑农民的合理要求,使项目偏离农民需要,建设资金没有产生最大的效益。没有征求农民的意见,设计不尽合理,浪费大量土地。政府在确定完全出资建设项目时可以附加农民参与建设项目立项的条件,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设他们急需的项目,较快地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村民代表参与工程质量监管条件。
政府官员一般不从建成后的设施中获得收益,并且他们不是村民中的一员,与群众舆论有一定距离,他们的农村建设项目建设建设工程监督工作就可能懈怠。民主产生的工程质量监督村民代表就与官员不同,他们具有较高的威望被群众推选,监督的是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工程,工程质量有问题不但会影响自身从设施中受益,还将失去群众中的威信,受到舆论的谴责,因而会比政府官员更尽心。建设项目时可以附加村民代表参与工程质量监管条件,在制度上和财力上保证村民代表参与由资金拨付部门、设施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等部门组成的质量监管委员会,对建设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三)农民参与基础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条件。
当前农村建设项目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严重影响了设施的使用寿命,造成了资金的极大浪费。做好农村建设项目建设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工作,需要改变当前资金拨付中的重建设轻管护的现状,确保管理维护经费的落实到位;同时还要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建设项目设施管理维护。首先,通过公开竞争工作岗位、签订契约等,引入工资低廉农村劳动力参与管理维护工作,既可降低管理维护费用,又可增加农民收入;其次,能够调动农民对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的积极性,激发农民的主人翁意识,让农民自觉互相监督,精心使用公共设施,延长公共设施的寿命。农民的参与将会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管理维护经费问题,因为很多基础设施的维护不需要多少复杂的技术,如保持渠的疏通,即使柏油路维护这样技术含量高的工作也需要简单劳动的配合。因此,政府确定完全出资建设项目时可以附加农民参与基础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条件,促使相关方面制定合理的制度,做好农村建设项目公共设施维护工作。
二、引导农民资金投入和项目管理
农村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中政府可以通过奖励和补助扶持农民自主建设。政府的奖励和补助能够激发农民投资公路的热情,农民根据成本收益自主决策获得投资效益,政府部门也省去了资金监管和工程监管、管理维护等工作和费用。2012年小型公路建设民办公助项目,该项目使农民成为工程建设及管理的主体,他们对自己的工程不但自觉保护,而且还能监督别人不损坏项目工程,延长工程寿命,发挥了工程效益。“两工”取消进一步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农村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困难程度也随之加重,农村建设项目等建设出现整体滑坡的趋势。新形势下的农民投劳折资给经济困难劳动力富裕的农户参与农村建设项目设施建设的机会,可有效解决农村建设项目基础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迅速改善农民生活。2007 2012年,某市农村建设项目建设饮水安全工程财政投入1.2亿元,农民以投劳折资等形式自筹资金1028万用于入户管网建设,解决1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受到广大农村居民的好评。
三、发挥农民建设资金的效益
当前的农村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一般都是由政府主导,资金使用难免偏离农村群众的需要。如果政府把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直接按人均一定数量拨付到村集体账户,由村民集体民主决策使用,选择村民最需要的项目建设,可以最大程度发挥资金的效益,并且可以激发村民集资建设热情,解决政府投入资金不足问题。在具体操作中可以在每年的建设资金增量中直接安排农民自主使用资金,如果资金渠道来源是借贷资金,农村建设工程的借贷对象大多局限于亲戚、朋友等类似一个圈子内,很难对众多农村建设工程公开融资;借贷利率不规范,利用借款人急用的心理特点,胡乱要价,利率较高,借款人一旦无法按时归还,就会陷入高利息的困境中,甚至可能导致破产;借款期限较短,无法满足农村建设工程正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农民借贷手续不规范,缺少正规的办理程序,以借条、便条、口头协议居多,并且担保措施比较简单,有些甚至无担保措施。农村建设工程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尽量避免私人借贷风险的发生,也可在现有用于农村建设项目建设的工程资金存量安排农民自主使用资金。
在现有用于农村建设项目建设的工程资金存量中可以通过下面两种方式安排农民自主使用资金:—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分为政府使用资金和村级资金,村级资金由村集体自主决策使用。如把农村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按一定比例分为政府资金和村资金。县公路局使用县级公路资金,负责县级公路设施的修建、维护,村集体使用村级公路资金,负责村级公路设施。二是集中部分对农民补贴资金于村集体账户,由农民按照多数同意原则集中使用。补贴过程中甚至出现群众因补贴少不愿麻烦去领,村干部为完成补贴任务不断去通知群众领补贴的现象。补贴款通过“一事一议”集中使用存在程序复杂,意见难一致等问题,集中使用常难以实现。因此,可以考虑不再把粮食补贴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户,而是把补贴发放到村集体,由种粮农户按照多数同意原则自主决定用途,把资金用在种粮农户急需的公共设施建设上,改善他们的生产条件。
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上,政府主导农民群众参与不如农民自主建设政府奖励补助,后者又不如农民自主使用建设资金。大量事实证明,农民主体作用发挥越好,农民出谋划策、集资筹款的积极性就越高,管理维护问题和拆迁难问题也会更容易解决。在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中,工程管理部门如能利用资金分配优势,在政府主导建设项目附加农民参与立项、工程质量监管和设施的管理维护条件,加大对农民的建设项目奖励和补助,探索拨付农民自主使用建设资金,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项目建设以更快速度向前推进。
参考文献
[1]詹祝军,新农村建设中的市政工程管理[J]城乡建设,2008(11)
[2]田景富,郑实,建筑工程管理的质量控制要素[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01)